潘清盗窃自行车案件的启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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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1219
颗粒名称: 潘清盗窃自行车案件的启示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通过潘清盗窃自行车案件,建议各级组织和领导,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治保组织,抓紧对青少年、特别是有劣迹人员的管理教育。
关键词: 自行车 盗窃 政治 青少年

内容

固原自行车重大盗窃案审理结束了。惯窃犯潘清和盗窃、销赃犯古正安、潘正华等人受到了国家法律的严惩,为人民除了一害,人们无不为之拍手称快。然而,我们从这一事件中应该吸取些什么教训呢?
  此案发生的时间,正是我国“严打”斗争深入开展的时候,而这伙流窜盗窃分子,不仅没有被“严打”斗争所震慑,反而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盗窃活动,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漏洞。首先,有些乡村党组织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对青年,特别是对曾有劣迹的人员管理不严、教育不够;其次,一些地方治保组织不够健全,给不法分子提供了犯罪的条件,不少坏人就是把偏僻山沟当做“避风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城镇自行车管理制度混乱,车主麻痹大意,给盗窃分子以可乘之机。一些单位没有建立必要的门卫制度,对出入的闲杂人员无人过问;有些单位虽有门卫,也设有存车处,但有的人却图方便,不把自行车放在指定地点;有些职工住宅区,自行车长时间放在门口或院内,又不上锁,主人就放心地在室内做事、看电视,某些同志骑车外出办事,为了节省三分钱的存车费,故意躲开存车处看管人员。上述情况都给犯罪分子提供了盗窃的条件和机会。潘清、古正安等人正是利用人们麻痹大意的弱点,才盗窃得逞的。
  为此,建议各级组织和领导,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治保组织,抓紧对青少年、特别是有劣迹人员的管理教育。城镇中的各个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自行车和其它财物管理,健全制度,杜绝漏洞,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从而达到预防犯罪或减少犯罪的目的。这样,城、乡一齐动手,积极配合,我们固原地区的社会治安就会逐步好转。(吕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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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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