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五年时间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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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0784
颗粒名称: 用五年时间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
并列题名: 重点对象,第一是干部;第二是青少年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85年,在6月6日至15日举行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司法部部长邹瑜作了题为《为争取用五年时间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而奋斗》的报告。报告中提出普及法律常识的要求和基本措施
关键词: 法制宣传教育 法律常识 干部

内容

在六月六日至十五日举行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司法部部长邹瑜作了题为《为争取用五年时间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而奋斗》的报告。报告中提出普及法律常识的要求和基本措施:
  第一、普及法律常识的要求是:从一九八五起,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到一九九〇年前后),有计划地、比较系统地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与群众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其它法律常识,做到逐步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使大家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使我国主要依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依靠政策,而且依靠健全的法制办事。普及法律常识的重点对象,第一是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了,才能带动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第二是青少年。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一代新人的健康成长,意义十分重大。为了保证学习质量,要进行必要的考核。领导干部考核的标准有三条:第一条,对于所学的法律常识考核合格。第二条,模范地遵守法律。第三条,逐步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好经济,管理好本职工作。对于工人、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要求是两条:第一,对所学的法律常识考核合格。第二,自觉守法。特别是要懂得如何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中、小学生法律常识课考试及格即应视为合格。另外,应把干部掌握法律常识情况,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一个条件,建议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要把懂法作为“四化”的一项要求。
  第二、要有一套好的读本和辅导教材。
  什么叫好的读本和教材呢?就是要准确、通俗、生动、健康。准确,就是对法建的宣传要符合法律条文的原意。
  第三、联系实际、形式多样。
  第四、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企业管理、业务工作和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中,不要孤立地进行。可以把学习法律常识,遵纪守法同生产责任制挂起钩来,把法律常识学习的考核成绩作为评比五好家庭、文明单位、先进个人的一个条件,学法、守法不好的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第五、普及法律常识的步骤是:一年准备,五年教育,多次检查。严格验收。一年准备是指从去年六月到今年六月,今年七月份开始正式实施。在到一九九〇年的五年过程中,要多次检查,不断总结经验,表彰普及法律常识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气各地也可以根据全国总的安排,确定自己的步骤。
  第六、要有一支强有力的法制宣传队伍。这是实现全民法律常识普及的重要条件。
  摘自《中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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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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