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制

知识类型: 专题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唯一号: 310334020220000624
专题名称: 征兵制
文件路径: 3103/01/object/PDF/310311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411.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马鸿逵主政宁夏初期,按照国民党法令实行征兵。民国26年(1937),马鸿逵以抗日为名,扩充实力,实行抓兵暴政。将征兵年龄由18~25岁扩展为18~35岁,又扩展为16~45岁,再后扩展为15~50岁。征兵办法:开始为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后变为二丁抽一(包括父子合格)、三丁抽二、五丁抽三。到民国34年(1945)之后,兵员匮乏,征兵上升为“大抬小”“小抬大”的办法。即父子二人,一人合格,一人不合格,征合格者。在征兵时,采用强行抽签集征的办法,穷人中签即入营,有钱人中签不愿入营,可出钱雇人顶替。自民国26年(1937)至36年(1947),平罗实有壮丁13413人,抓兵5712人。 民国36年(1947),马鸿逵因战伤亡过多,采取逃1兵罚3兵,逃1官罚5兵。还规定缉获1逃兵赏法币100万~300万元,缉获1逃官赏法币500万~1000万元。用抓来的兵恢复保安团,老百叫该团为“讹兵团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