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兵役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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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唯一号: 310334020220000621
专题名称: 元代兵役
文件路径: 3103/01/object/PDF/310311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410.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元代,在蒙建元之前,实行“军民一体”的全民皆兵制。家有男子,15岁以上,70岁以下,无众寡尽为兵。只有蒙古贵族和平民才有资格当兵,奴隶则只能在军中充当杂役。蒙古灭西夏后,西夏败军被收编,一部分被编入蒙古军籍,调往各地征戍服役。 元至元九年(1272),今宁夏地区在移民屯田的同时,境内以军屯为主,驻军有十之七从事屯垦,军籍世袭,子弟称余丁或军余,也随军垦田,并随时顶补父兄军役。 元至元十六年(1279),在征兵制的基础上实行世兵制。一旦征发为军人,即为军户。家口、财产皆注明军籍中,并加盖官印,不得更改。蒙古族实行兵民一体制,回回大多编入探马赤军,军户不以财产做标准。只有汉军“抽中户这家为兵”。 元代,还实行正、贴军制,即“以两户或三户并正军一名”,或“三户、五户并一军”。三户或五户中“丁力强者充军,弱者出钱,故有正军、贴户之籍”。元代后期,在部分地区实行募兵的办法。将招募的士兵多编入炮军、弩军、水手军、匠军中。还从汉人中招募亡命有罪之徒为兵。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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