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鸿逵下令枪杀司团长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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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岗乡志》
唯一号: 310332020220000109
事件名称: 马鸿逵下令枪杀司团长
文件路径: 3103/01/object/PDF/3103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15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发生地点: 贺兰山

事件描述

事情发生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马鸿逵统治宁夏的时期。 马鸿逵的宁夏兵团有位姓司的团长。他才气出众,年轻得志,官运亨通,深受上级官长和马鸿逵的喜爱,三十几岁就升任团长,这在同僚中非常少有。正因如此,他自我感觉良好,兴志冲冲,甚至为所欲为,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司团长虽然官职不小,但还没有一所像样的公馆。大兴土木需要巨额资金,一时手头不便。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放着在手的权利为何不用? 某日一早,他带领全团官兵两千多人上了贺兰山。哪里松树茂盛就往哪里走,大水沟和插旗口当然是首选。这里林木茂盛,两沟只隔一道平坦好走的小山梁,运输方便。名义好办,当然是野外训练。目的明确,砍伐山上的树木用于建筑。官兵个个身强力壮,两天下来木料已是堆积如山。此事影响巨大。其一,国民党统治时期,贺兰山森林也明令不准随便砍伐,必须由政府批准方可。如此重大的事件,使政府无法向国民解释,如果有人故意捣乱,上仿下效如何处理?这无疑给他的政府出了个大难题。其二,随便役使官兵,在军营中造成很坏影响,社会反响极大。军营内怨气本来就多,如今又出了这样影响军队稳定的事情,使马鸿逵十分棘手很是为难。 集宁夏省党、政、军大权于一身的省主席马鸿逵,认为这个小团长给他惹了大麻烦。权衡再三,为了平息舆论,稳定局势,给公众有个交待,更为了显示他至高无上的权力,还要向民众表示他省主席反腐倡廉、不徇私情的决心,只好忍痛割爱,下令枪毙了这位心爱的小团长。事后,马鸿逵还心疼地说:“可惜我的司团长了”。可见他此时也是事出无奈,不得以而为之。 马鸿逵统治宁夏十六年,抓兵、征夫,恶迹累累,没干几件好事,只有这件事在当时有不错的口碑。

知识出处

崇岗乡志

《崇岗乡志》

《崇岗镇志》的内容涵盖了崇岗地区南起暖泉、兰丰,北到大武口,即历史上所谓“山八堡”的自然环境、地理、历史、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等各行各业、各种各样凡志书应包括的内容。既描述了己逝去的沧桑岁月、又记录和歌颂了今天的辉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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