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金后妻子自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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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岗乡志》
唯一号: 310332020220000107
事件名称: 余金后妻子自杀
文件路径: 3103/01/object/PDF/3103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15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事件描述

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刚刚解放不久的崇岗堡,不知从哪里来了一位高个子男人,此人姓高,在崇富九队附近盖了两间房子,开了一个小杂货铺,个子高又姓高,一口标准的陕西腔,人们不知道他的名字,都管他叫高货郎子。 高货郎子三十岁左右,留着当时少有的大背头,长相出众。尤其他开了一个当时别人不可能有的小卖部,这在还没有供销社的年代里,可是稀罕之物。加上他又知书识字,能写会算,能说会道,还能给人算命、看病。来小卖部买东西的、串门子的人来人往,很是热闹。高货郎子成了香饽饽。 女人们的事情多,来这里有买东西的,找人的,凑热闹的,察言观色的,各有心事,各怀心态。加之高货郎子手头活便,零钱不断,单身一人,又无妻室,讨女人们的欢心是很容易的一件事。 事情也就出在这里,此时高货郎子的私生活就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中心。尤其是那些适龄女人们,没事找事,互相咬耳朵的,挤眉弄眼的,痴迷带笑的,甚至是指桑骂槐不怀好意的,各式各样,不一而足。 闲话没根,但长着翅膀。尤其是这种妇女们普遍关心的桃色新闻,其传播速度和传播频率无与伦比。家里屋外,门前树下,张说李传,看似很复杂的闲话,其实就是高货郎子和女人们之间的那些事。 闲话有真有假,听闲话的人也各取所需。于己无关的一笑了之。于己有关的闲话则另当别论了,尤其是那些关于适龄妇女们自己的闲话,听到以后,各人反应不同。有听后当作耳旁风,泰然处之,甚至脸红心不跳者;也有明知他人心怀恶意,存心造谣栽赃陷害转移视线,但也只能忍气吞声暗地忍受。 余金家的媳妇就属于后者。 此妇姓刘,于解放前和余金结婚,己育有一对儿女,女长男幼,小儿正在哺乳期。 她勤劳贤惠,话语很少,作风正派。不招人不惹事,和邻居们相处的也不错,没听说和谁有过矛盾。 她的这些优点在此时恰恰成为缺点,首先成为那些坏女人们的攻击对象,因为相比之下她太好了,这倒引来了贼喊捉贼和恶人先告状。关于她和高货郎子如何如何的谣言说的眼各睁睁,活灵活现,神乎其神,说她焉牛踢死人。舆论丧倒人,三人成虎,谣言成为不争的事实,无法改变了。 天性使然,如果她是一个性格外向,心胸开朗的女人,听了白听,说的也就白说,不会产生任何效果。 正好相反,她性格内向,心胸狭窄,架不住遥言的攻击,有事想不开,有冤无处说。这件事在她心里挽了一个大疙瘩。这是一件无法解脱的事情,她总觉得街上人都知道她就是闲话里说的那种很坏的女人,好像背后总有人指指点点在戳她的脊梁骨。无处表白,冤枉是无改了。要想彻底洗清自己的冤屈,还一个清白之身,只有一死,别无它法。 被逼无奈,只能以死抗争。1951年的一个白天,乘男人不在的机会她拿起菜刀抹向自己的脖子……。 人命关天,县上也派人来了。怎么处理这事? 先找来崇岗卫生所所长王元庆,验明正身,确定为自杀。情状惨的很,血流满地,小儿还爬在奶头上。 再确定作案工具,经查,作案菜刀是从邻家杨白林老婆手里借来的。 处理结果:杨白林老婆徐氏提供作案工具,有罪,判刑劳改三年。 高货郎子负谣言传播联带责任,不够刑事,但要负担买棺盛敛死者尸体的民事责任,舍了财。乱点鸳鸯谱,一场人命官司就这样了结了。 死者丈夫余金后来终身未娶,独自养大了一双儿女,女儿嫁到崇岗四队,儿子余秉成长大当了工人。高货郎子后来成为平罗火车站商店职工。

知识出处

崇岗乡志

《崇岗乡志》

《崇岗镇志》的内容涵盖了崇岗地区南起暖泉、兰丰,北到大武口,即历史上所谓“山八堡”的自然环境、地理、历史、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等各行各业、各种各样凡志书应包括的内容。既描述了己逝去的沧桑岁月、又记录和歌颂了今天的辉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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