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鸿逵抓兵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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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岗乡志》
唯一号: 310332020220000099
事件名称: 马鸿逵抓兵
文件路径: 3103/01/object/PDF/3103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139.pdf
事件类型: 军事事件
起始时间: 1933年2月
发生地点: 崇岗

事件描述

一九三三年二月(民国二十二年),马鸿逵因在蒋、冯、阎中原大战中卖主求荣,背叛了主人冯玉祥,投靠了蒋介石。又奉蒋介石之命,带队攻下了山东省军事重镇泰安城,立下了大功。受蒋介石册封,从河南省移军宁夏。身份是十五路军总指挥兼宁夏省主席,主政宁夏,开始了对宁夏长达十六年的独裁统治。 马鸿逵为扩大军事实力,抗衡中央,不断扩大兵员编制。 按规定,十五路军只有两师人马的编制,马鸿逵以建立保安大队为名,将兵员扩大到四个师的建制还有余。 宁夏人口稀少,名义上属宁夏省管辖的阿拉善盟,在行政上直属中央蒙藏委员会,由蒙古西王爷达里扎亚统治,马鸿逵不得染指阿拉善财政、征兵等项事宜,宁夏兵源几近枯竭。 马鸿逵不顾实际情况,不管民间疾苦,只管抓兵,兵役政策一变再变。 一九三七年(民国二十六年),以抗战为名,大量扩大兵员,将服兵役年龄从十八岁至四十五岁扩大到十六岁至五十岁。 先是三丁抽一(丁为男性公民),后变为两丁抽一,再变为父子合格。不管儿子有多小,只要有了儿子,父亲就得去当兵。 宁夏省总共八十万人口,养了八万兵,负担沉重可想而知。每年有百分之二十的壮丁被抽走。只见抓兵,不见复原,田地荒芜,民不聊生。当兵成了灾难,人们千方百计逃避当兵,不惜以自残为手段。 中卫县下河沿乡刘寡妇,为能做到儿子不当兵,竟将儿子的一只眼睛用手指戳瞎。 崇岗八队李冠一家两个儿子,大儿子李天珍,老二李天庆。先是三丁抽一,大儿子李天珍被抓兵。第二年政策有变,叫父子合格,小儿子李天庆又该出兵。为躲兵役,李天庆手持菜刀将右手食指剁断,疼痛难忍。但这一下却免了当兵。 崇岗十一队徐增祥婚后三天便被抓了兵,其妻忧愤成疾而死。民谣“养女不嫁当兵男”。很多女子故意嫁给残疾男人以避兵役。 当了兵就更惨了。其一是吃不饱。每月定量45斤,不算少,由于层层克扣,吃到嘴里的也就只有30来斤,油水更少,士兵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 其二是穿不暖。破衣烂鞋,像乞丐一样,经常捎信向家里要穿的。每人一身新军装,只供集合检阅穿,散队之后,立即脱掉上交。 因为两师军费要养四师人马,士兵不可能有很好的衣服穿。据亲历者说,按规定每人一双牛皮鞋,但马鸿逵把军队扩大了好几倍,皮鞋只够发给军官。 其三是营房内的恶性传染病的蔓延,病死者多。崇岗八队吴家大院只有六户人家,死在军营的就有三人;吴浴只生了两个儿子,双双当兵,又都死在军营,他们一个叫吴根柱,一个叫吴拴柱。还有一个侄子叫吴天寿,也死在军营里。都是得了伤寒病。 其四是一经入伍,老死军营。少时习兵练武,中年挑水做饭,老年种菜喂马。崇岗还没听说哪一个被抓了兵退役回家的。 也有有钱人出钱买别人顶兵了差的,但按政策规定,这种人必须年年买兵,没完没了,没有人能负担得起,最后还得自己当兵才算了事。 穷苦人儿子多的家专门卖兵。长大一个卖一个,即完了自己兵役又得了银钱,一举两得,比抓了兵好,反正得当兵。 崇岗当时两大祸患,一是匪患,二是当兵。后者更胜于前者。因为土匪不抢穷人,而抓丁却无人幸免。

知识出处

崇岗乡志

《崇岗乡志》

《崇岗镇志》的内容涵盖了崇岗地区南起暖泉、兰丰,北到大武口,即历史上所谓“山八堡”的自然环境、地理、历史、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等各行各业、各种各样凡志书应包括的内容。既描述了己逝去的沧桑岁月、又记录和歌颂了今天的辉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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