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崇岗乡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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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岗乡志》
唯一号: 310332020220000078
事件名称: 1951年崇岗乡土地改革
文件路径: 3103/01/object/PDF/3103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11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发生地点: 崇岗乡

事件描述

一九五一年十月,土改工作队在队长杨迟的率领下进入崇岗地区(五区),土地改革开始。 与此同时,各村都成立了农会。土改中,农会权利很大,各家成份都由农会讨论决定。以解放前3年的经济状况为划分标准。每乡一个农会,冯天友当了四乡(崇岗)农会主席。 先划家庭成分,分雇农、贫农、中农、富裕中农、土地经营、富农、地主等,还有恶霸地主。崇岗没有恶霸地主。贫、雇农可以分到土地、房子、牲口、农具等。以乡为分配单位,物品不出乡(现在的自然村)。 中农、富裕中农土地、财物不动,维持原状。 富农、地主多余的土地、房屋、牲口等要拿出来分给贫、雇农。但要给他们留有一定的土地和财物,还相当于当时的中农水平。 元宝、现金不在没收分配之列。 羊只、纯畜牧业牲口也不没收。 当时没有下中农这一成份。下中农是四清运动的产物。 为造声势,还开了斗争诉苦大会。崇胜三队吴学德是地主中挨斗的代表。还有伪乡长张正南。 土改后有这样一句话:“贫农扬眉吐气,中农谢天谢地,地富垂头丧气”。 土改千年未有,使耕者有其田。彻底铲除了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使生产力快速发展有了可能。 土改政策偏左,有些不属地主的人被划为地主,打击面过宽。崇胜三队黄积善就属此例,划为地主后几乎没有什么财物可拿出分给穷人。兰丰大队李学义每年青黄不接缺口粮东转西借,竟然成了地主。 尽管如此,土改成绩是伟大的。

知识出处

崇岗乡志

《崇岗乡志》

《崇岗镇志》的内容涵盖了崇岗地区南起暖泉、兰丰,北到大武口,即历史上所谓“山八堡”的自然环境、地理、历史、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等各行各业、各种各样凡志书应包括的内容。既描述了己逝去的沧桑岁月、又记录和歌颂了今天的辉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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