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先进事迹报告团莅临石嘴山市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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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唯一号: 310332020210007388
事件名称: 2008年3月1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先进事迹报告团莅临石嘴山市
文件路径: 3103/01/object/PDF/310310020210000010/001
起始页: 078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8年3月19日
发生地点: 石嘴山市

事件描述

2008年3月1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先进事迹报告团莅临石嘴山市,向市、县区两级法院干警报告了赵启哲、曾保国两位同志的先进事迹。赵启哲是西吉县人民法院新营法庭庭长,参加工作23年来,他扎根基层,审(执)结各类案件2800余件,接待近万名当事人,先后荣获“宁夏首届十大法制新闻人物”“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国基层法庭优秀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曾保国生前系中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1969年参加工作,2007年12月4日接待当事人时突感身体不适,同事劝他检查,他坚持继续接待,当事人满意离开后,曾保国不良反应加剧,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将迅速在全市两级法院掀起学习先进的热潮,树立榜样,弘扬正气,激励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队伍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工作,不断进取,为全市两级法院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当代石嘴山日史》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全面地记载了1949年九月下旬石嘴山解放至2008年4月30日石嘴山市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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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赵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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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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