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2月10日石嘴山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批转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石嘴山市计划生育工作五年规划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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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唯一号: 310332020210001263
事件名称: 1976年2月10日石嘴山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批转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石嘴山市计划生育工作五年规划意见》
文件路径: 3103/01/object/PDF/310310020210000010/001
起始页: 019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6年2月10日
发生地点: 石嘴山市

事件描述

1976年2月10日石嘴山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批转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石嘴山市计划生育工作五年规划意见》。《意见》指出: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计划1980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5‰以下,其中3个区下降到10‰,石嘴山市直属6个公社下降到20‰,平罗县下降到15‰,陶乐县下降到20‰。在晚婚方面,城市提倡男25周岁,女23周岁;农村男24周岁,女22周岁为宜。生育胎次城市以2胎、农村以2至3胎为宜,间隔3年以上。

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当代石嘴山日史》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全面地记载了1949年九月下旬石嘴山解放至2008年4月30日石嘴山市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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