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6月15日石嘴山市革命委员会作出《关于工矿企事业单位大办农业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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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唯一号: 310332020210001011
事件名称: 1970年6月15日石嘴山市革命委员会作出《关于工矿企事业单位大办农业的决定》
文件路径: 3103/01/object/PDF/310310020210000010/001
起始页: 017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0年6月15日
发生地点: 石嘴山市

事件描述

1970年6月15日石嘴山市革命委员会作出《关于工矿企事业单位大办农业的决定》。《决定》指出,全市工矿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开展一个大办农业、大办养猪业的群众运动。奋战10个月,实现第一个飞跃。实行大规模开荒种地,使播种面积达到5万亩,全市实现园田化;养猪2.5万头,按全部人口每人每月1.5公斤计算达到自给半年;大种蔬菜,达到蔬菜基本自给。决定成立市工矿企事业单位大办农业生产指挥部,董滋全任总指挥,徐芊、孙希泽任副总指挥。

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当代石嘴山日史》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全面地记载了1949年九月下旬石嘴山解放至2008年4月30日石嘴山市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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