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8月27日~1961年1月石嘴山市开展“反坏人坏事”的“双反”运动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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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唯一号: 310332020210000545
事件名称: 1960年8月27日~1961年1月石嘴山市开展“反坏人坏事”的“双反”运动
文件路径: 3103/01/object/PDF/310310020210000010/001
起始页: 0126.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60年8月27日
结束时间: 1961年1月
发生地点: 石嘴山市

事件描述

1960年8月27日~1961年1月石嘴山市开展“反坏人坏事”的“双反”运动。运动的起因是:当时伴随石嘴山的工业建设,职工队伍不断扩大。这些职工来自全国各地,其中有一部分自流(盲流)人员进入了一些厂矿企业单位。职工队伍存在着人员情况复杂、底子不清等问题。中共石嘴山工委决定结合“肃反”运动,对职工队伍进行清查摸底。在此期间,石嘴山钢铁厂开始筹建,于1960年初步投产。由于生产设备不配套,技术力量不足,缺乏管理经验等原因,生产一直不正常。自治区党委对石嘴山钢厂的情况极为关注,于1960年7月派出工作组进驻钢厂检查生产情况。随后,自治区党委指派汪锋到钢厂视察,听取工作组汇报后汪锋指出:“宁夏的民主革命不彻底,暗藏的坏分子很多。石钢是全区最坏的一个企业。过去都说是技术问题,现在要转过来,一切从政治破坏出发,要捕办坏人。”根据汪锋这个讲话精神,工作组对钢厂在筹建当中的一些技术问题、生产管理问题以及发生的事故等,归结为“领导干部思想右倾,职工队伍严重不纯,敌人破坏,坏人当道”,并对全厂职工进行政治排队,提出14%的干部、13%的职工有政治历史问题,遂于同年8月22日,以《关于石嘴山钢铁厂当前的问题和我们的意见》为题,向自治区党委作了报告。30日,自治区党委在上报中共中央并向全区转发的《宁夏党委报送汪锋同志<关于石嘴山钢铁厂当前问题的调查报告>》中指出:“在我们宁夏地区,像石钢这样的领导干部严重右倾、官僚主义,职工队伍严重不纯,内部十分混乱,以致生产长时间没有起色的厂矿企业是很多的。”“必须下决心加以整顿”。为此,必须“在全区的所有厂矿企业中(包括社办的)都要来一次彻底清查”。于是,在宁夏全区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反对坏人坏事”的“双反”运动。不仅如此,9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文件,向全国批转宁夏区党委报送的汪锋《关于石嘴山钢铁厂当前问题的检查报告》。中共中央指出,“报告中所反映的这些严重情况和问题,在各地的落后企业单位中,特别是大量吸收‘盲流’的企业中也都可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在一个企业里,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严重不纯,怎么能把生产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做好呢?中央希望你们按照中央于八月十七日批转中央工业工作部关于改造落后企业问题的报告中所提的意见,参考宁夏的办法,注意抓一下这方面的问题”。根据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8月26日,中共石嘴山工委发出了《关于全面开展反对坏人坏事斗争的意见》,确定全市的“双反”斗争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从8月27日至9月5日,为宣传动员、摸底排队、开展检举揭发阶段;第二步:从9月6日至10日,为审查材料,进行批斗、捕办,做好定案处理阶段。同时还规定了一些具体政策,其中有“对五类分子子弟、隐瞒家庭成分、有贪污行为和现行破坏活动的,依法予以惩处”;“对装病号、长期不上班、有二流子行为、破坏劳动纪律、扰乱社会秩序的集中劳动”。经过“摸底排队”,全市参加“双反”的干部职工147365人,其中一类116016人,占职工总数的33.85%;二类20877人,占职工总数的44.5%;三类8009人,占职工总数的16.93%;四类2463人(其中五类分子876人),占职工总数的5.11%。9月6日晚,全市统一行动,集中力量进行捕办。到9月8日,仅两天时间就抓了1776人(其中捕办643人,劳动教养254人,集中劳动879人)。针对一些单位“双反”不积极,行动不力等情况,市工委指出,对待“双反”斗争的态度是“要不要革命、敢不敢革命”的问题。对行动迟缓的单位和领导进行了批评,有的领导被撤职。并进一步提出“坚决把坏分子清除干净,有多少算多少,决不姑息养奸”的要求,随后在全市掀起“双反”高潮。运动开始时,尚能依法办事,按照审批手续抓人,但随着大揭发、大批判的发展势头,很快出现了“快捕、快办”等乱抓人的情况,形成了“群众斗、群众捕、群众押、群众管”的群众运动。一些单位为了“凑数”完成“双反”任务“指标”,就把“看着像坏人”的人先抓起来,然后再整材料上报,最终演变成“抓人越多,成果越大”的局面,严重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有一个农工,因偷吃了一盘向日葵,办案人员即用这盘向日葵种地能结多少向日葵,这些向日葵再种向日葵的“蛋孵鸡,鸡生蛋”的逻辑,最终计算出了800多斤向日葵,于是给予这名农工劳教1年的处理。到9月11日,全市抓人增加到2098人。由于捕人太多,监狱、看守所到处人满为患。如平罗县看守所关满后,又把两个电影院和剧院作为临时关押犯人的场所。为了加快定案处理,市工委成立“5人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工作,同时决定在有关单位成立14个“临时法庭”,并将对违法乱纪和轻微犯罪的进行劳动教养或判处5年以下徒刑的权限,下放给临时法庭。在斗争高潮中,由于抓人过多,一些单位成立了“集训队”,把人集中起来看管审查。抓来被集训的人员,一般是不够捕办或劳教的,故称之为“集中劳动”。在抓人过程中,出现了捆绑、吊打甚至打死的情况。大批被抓人员,分散安排在几个临时地方,关押期间的吃、住、就医等得不到妥善解决。当时正值国家“三年困难时期”,粮食定量实行“低标准”,大部分人吃不饱,加之强制劳动,浮肿、病倒及死亡现象时有发生。对这场运动,当时就受到一些干部的抵制。市公安局一名科长提出捕人不符合规定手续,即被批判为“右倾”,并不准参加“双反”斗争。一单位党支部书记迫于市上强令抓“坏人”的高压,精神压力过大,病倒在床,因在睡梦中说了“怕死了,急死了”的话,结果被扣上“思想严重右倾,怕死,不敢斗争”的大帽子,被撤职。全市“双反”运动,从8月27日开始,到9月份进入高潮,10月份转入审查定案和处理阶段。整个运动到1961年1月份基本结束。全市在“双反”中,共集中审查逮捕3877人,占职工总数的8.63%,其中,各单位原报逮捕法办的1344人,劳动教养的592人,集中劳动和集中审查的1826人,管制的115人。经过审查定案处理的3482人,其中逮捕法办的812人,劳动教养878人,集中劳动和集中审查的1662人,管制的116人,戴坏分子帽子的14人。1961年,根据自治区党委的通知精神,石嘴山市对“双反”运动进行了甄别工作。市工委成立甄别领导小组,从1961年6月开始到1963年7月,甄别工作进行了两年多。但由于当时仍然强调“双反总体上是正确的,成绩是巨大的,但产生了一些缺点错误,有的甚至是相当严重的”等基本指导思想,因此,甄别工作只是将原来法办、劳教中的少数人的问题作了一些纠正,大多数人的问题未能得到处理。在此期间,受迫害的各类人员不断上访、申诉,强烈要求早日洗清“莫须有”的罪名。1967年,中共中央下达了[1967]67号、[1967]407号文件,其中指出:“双反”是一次政治陷害案件,应根据毛主席提出的“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指示,彻底进行复查平反。自治区党委召开会议,认为:“1960年9月在全区开展‘双反’运动,由于当时对阶级斗争形势和职工队伍的状况作了错误的估计,抛开了正常的法律程序,采取了大捕、大抓的错误做法,严重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造成一大错案”,决定由各级党组织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对“双反”进行全面复查平反。根据自治区的部署,石嘴山市分别成立了“双反”复查办公室,落实政策办公室。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从1968年开始,到1978年9月底,按照党的有关政策,基本上得到了妥善处理。全市“双反”运动中,共涉及7335人(包括平罗、陶乐县),其中除2县及各单位已处理的1089人外,经市复查办公室进行复查的实际人数为6246人,其中,受到刑事处理的870人、劳教的807人、开除公职的337人、其他各种处分的4232人。经过复查,已结案的6116人,占复查人数97.9%,其中政治上平反的5636人、内部纠正的92人、维持原处理意见的388人。已平反的人员中,恢复和安排工作的420人,补办退职、退休手续的629人。经过复查,按当时的定性处理的只有388人,仅占原来参加运动职工总数147365人的0.26%(未包括平罗、陶乐县的职工人数)。复查情况表明,“双反”运动中提出的所谓“职工队伍严重不纯,混进了坏分子”的估计,是完全不符合实际的。

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当代石嘴山日史》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全面地记载了1949年九月下旬石嘴山解放至2008年4月30日石嘴山市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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