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2月3日陶乐县一乡发现一块自然林圃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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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唯一号: 310332020210000247
事件名称: 1955年12月3日陶乐县一乡发现一块自然林圃
文件路径: 3103/01/object/PDF/310310020210000010/001
起始页: 0097.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5年12月3日
发生地点: 陶乐县

事件描述

1955年12月3日陶乐县一乡发现一块自然林圃,为宽1公里、长5公里的河柳、红柳和沙柳混合林圃,由于黄河冲刷、移位而形成,面积达1000多亩。林圃幼林生长很好,最高的2米,一般的60多厘米高,株距一般为70厘米左右。中共陶乐县委下令禁止附近农民在林带内打草、放牧,并准备与平罗、贺兰2县联系,共同保护好这条自然林带。

知识出处

当代石嘴山日史

《当代石嘴山日史》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全面地记载了1949年九月下旬石嘴山解放至2008年4月30日石嘴山市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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