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处理广孚行与德记行土地纠纷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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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默斋拾遗》
唯一号: 310332020210000003
事件名称: 参与处理广孚行与德记行土地纠纷案
文件路径: 3103/01/object/PDF/3103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0088.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事件描述

同治四年(1865年)正月,广孚行凌嘉与德记行巴某某发生了一起土地纠纷案。实际上这是中国人郭阿伦与陈玉嘉土地之争。这一块土地同时被王吉合⑩和李亚盘⑪卖给不同的买主。“陈玉嘉在同治四年(1865年)正月三十日,状告砂尾乡李阿盘⑫等图占其填坪。七月二十一日呈请给照之后,又控广孚行雇员郭阿伦强筑混占。”这起复杂的土地纠纷案涉及当地村民及英、美、德等国,同时更牵动了下至澄海县从九品委员赵某,上至两广总督瑞麟。“督办潮州新关税务司委员俞思益和潮州通判童彬也加入到了这个案子的审理中。”“同治五年(1866年)四月二十一日,在一件俞思益给惠潮嘉兵备道张铣的禀稿中写道:‘议照德记旧契所填成之地,另给新契,其不满旧契丈数者,公议就德记码头相接之海坪多十余丈,补还德记,阔与码头等,至此十丈之外,他人不得再行填筑。’”有英国人撑腰的德国广孚行当然也不会吃亏,“勘得凌嘉买受李清合之地,长十五丈,核与契所载数四至相符,应即另换实名印契,给交管业”。至于李亚盘和德记的纠纷,处理结果:“惟两造均有印契为据,现在若将该地断归陈玉嘉管业,则李亚盘心固不服,则陈玉嘉情亦不甘,应将该地酌量均分,方为公允……李亚盘填筑该地,用过工本不少,现若统归陈玉嘉管业,则其所用工本全无归著,似涉偏枯,但温领事总以契载丈数为词,纷纷争辩,难以理投,不得不于持平之中兼寓融之法,拟即谕饬该处附近行商从中调处,劝令陈玉嘉酌补银两,给还李亚盘作为津贴工本之费,将该地让归陈玉嘉管业,应可永息争端。”对此,美国领事温若瑟也无异说,当即“按照实名丈尺,另换新契,给交陈玉嘉收执,以清案牍”。后来,英国人绕开潮州官员直通两广总督瑞麟,向两广总督提出照会,两广总督责成张铣和冯镇饬查严究。最终结果如何,没资料显示。 据周修东先生在《争地案与各方利益在外交上的折冲——光绪年间德国鲁麟洋行汕头海坪争地案略考》一文注释[20]中评价:“俞思益,为潮州新关首任委员。两广总督劳崇光认为俞思益老成练达,才守兼优,曾任粤盈库大使,关务熟悉,堪以委令前往,特钦加同知衔、陵水县正堂督办潮州等处新关税务。其任职新关委员从1860年1月1日至1865年12月11日,有五年之久,于新关创设筚路蓝缕,劳苦功高,在海关取得五十亩海坪关地上确实功不可没。也由于俞思益出任潮州新关委员职务,才使他在汕头开埠史上留下了光彩一笔。”又案:《汕头海关志》之《1860-1939年海关委员(监督)任期表》称俞思益任海关委员时间为“1860.1.1-1865.12.11”;孙修福编译《中国近代海关高级职员年表》10.《海关监督一览表·潮海关(1860-1942)》780页称:俞思益任职海关委员时间为“1860.3.3-1868.2.15”,其起任时间显误,而1867年郭溶已在委员任上,故孙《年表》离任时间亦误,采《汕头海关志》之说。根据俞思益所撰《宁夏俞氏族谱·集生年谱》记载:“同治六年(1867年)……三月,益销差回省。”编著者认为俞思益任海关委员的时间应为1860年1月1日-1867年3月,任职七年。以上三种说法均有误。

知识出处

默斋拾遗

《默斋拾遗》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从乾隆九年有明确记载开始,上溯至事件肇发年代,下限至213年12月31日对俞德渊研究的史料和所撰稿件,书中对文言文进行了标点、断句、分段,全部采用简化字,并对原稿跌生僻字、古地名以及有重要影响历史人物等作了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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