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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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嘴山史纲 下卷》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3018
颗粒名称: 行政区划
分类号: K927.43
页数: 5
页码: 672-676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清雍正二年(1724年)到2009年年底平罗县共7个镇、6个乡、141个村委员会、1053个村民小组、21个居民委员会、87个居民小组。
关键词: 平罗县 行政区划 社会发展

内容

清雍正二年(1724年)平罗改置县时,辖李刚、威镇等13堡(城)。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辖通义、双渠等62屯堡。嘉庆十一年(1806年)后,今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地区划归平罗县辖。道光九年(1829年)前,平罗县辖打硙口(今大武口)、贺兰口等66屯堡。宣统元年(1909年)前,全县共辖石嘴山镇、本城堡、内河西堡、外河西堡等67堡(镇)。
  民国初年沿袭清制。民国18年(1929年),县下设4个区。后磴口地区分置磴口县(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民国20年(1931年),将原属平罗县的丁义、洪广等9堡及高荣堡西部(西甲)划归宁夏县(今贺兰县)。是年,平罗县进行区、乡归划,全县设4个区57个乡,即:一区平罗、二区黄渠桥、三区宝丰、四区姚伏。民国23年(1934年)十一月,实行保甲制度,全县共编4个区123保1391甲(10户为1甲,10甲为1保)。民国25年(1936年),实行联保制度,全县共编联保40个。民国29年(1940年),推行“新县制”,撤销闾和联保。民国30年(1941年),全县共设16个乡94保1321甲(15户为1甲,15甲为1保),同年4月,将县城以北的8个乡划归惠农县。在县以下共设8乡47保682甲。民国38年(1949年)八月,全县辖8乡1镇41保651甲。
  新中国成立初期,将原8个乡改8个区;1950年改设5个区36个乡148个行政村。1955年撤区并乡,到1956年,全县设1镇16乡,下辖高级农业合作社31个。1958年,全县成立前进、姚伏、黄河、大武口4个人民公社及城关镇,共计35个生产大队。1959年2月,将原惠农县的高庄、惠北、灵沙3个人民公社划归平罗县。1963年7月,石嘴山市的黄渠桥、宝丰两个人民公社划归平罗县;同时将平罗县大武口人民公社的新联、简泉两个大队及石炭井地区、大武口镇全部划归石嘴山市。1965~1982年间,人民公社规模几经调整,全县共16个人民公社、1个镇、123个大队、1310个生产队。1983年5月~1984年4月,将人民公社改为乡人民政府,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全县共计16个乡、2个镇、145个村民委员会、1008个村民小组。1985~1990年,先后成立西大滩、平罗火车站、汝箕沟3个镇,将姚伏、头闸、黄渠桥3个乡改为镇。
  1994年4月,平罗火车站镇改名为太西镇。2001年,大水沟镇撤销。2002年10月19日,石嘴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将平罗县隆湖吊庄乡及崇岗乡的长胜、九泉、潮湖3个村划归大武口区管辖。2003年2月18日,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将平罗县12个乡、8个镇调整为4个乡、6个镇;将14个居民委员会调整为19个居民委员会。2004年3月25日,崇岗镇成立,撤销汝箕沟镇,设崇岗镇驻汝箕沟办事处,辖南街、北街、矿部3个社区居委会。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石嘴山市陶乐县,将原陶乐县的红崖子乡、高仁乡、马太沟镇划归平罗县管辖。马太沟镇改为陶乐镇,将高仁镇(乡)改为高仁乡。截至2009年年底,全县共7个镇、6个乡、141个村委员会、1053个村民小组、21个居民委员会、87个居民小组。

知识出处

石嘴山史纲 下卷

《石嘴山史纲 下卷》

出版者: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石嘴山市的历史与现状、自然与社会,从先秦南北朝始,至2009年底,反映了它的变迁历程,市建设发展的社会全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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