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财税金融与商贸流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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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嘴山史纲 下卷》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955
颗粒名称: 第七节 财税金融与商贸流通
分类号: F812.42
页数: 11
页码: 538-5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嘴山市的财税金融与商贸流通,分别记述了财政、税务、金融等情况。
关键词: 财税金融 商贸流通 石嘴山

内容

财政
  财政收入
  1960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994万元,2000年达到3.4亿元。21世纪以来,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加强税收征管,改进非税收入管理,全市财政收支规模均创历史新高,地方财政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一是收入总量实现新突破。2009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3.21亿元,同比增长17.01%,其中市级收入完成16.79亿元,同比增长16.97%。全年征收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3.16亿元,超收1.16亿元。二是收入质量明显提高。2009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到了80.11%;税收收入中,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三项主体税种收入达6.96亿元,占到了67.25%,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持续性不断增强。三是支出规模大幅增长。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48.99亿元,增长35.71%,其中,市级完成33.92亿元,增长41.41%。全市财政基本实现了从“想办大事”到“能办大事”,从“被动买单”到“主动服务”,从“单一手段”到“综合调控”的三大转变,逐步开始由“保吃饭型”到“促发展型”的战略转型。
  财政支出
  1960年,全市财政支出1.36亿元,2000年增加到5.60亿元。进入21世纪以来,紧紧抓住财政收入逐年增长的大好局面,集中财力办成了一批大事、实事、好事。财政支出增幅逐年保持较快增长,2009年财政支出增加到41.8亿元。一是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全年本级财政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151万元,增长127%,预算安排3000万元用于城乡统筹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支农补贴2517万元。二是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安排2.32亿元支持企业技改扩和节能减排,安排3200万元重奖功勋企业,投入6000万元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兑现企业各项优惠政策1.12亿元,增强了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信心,确保了全市工业经济稳步回升。安排服务业发展基金1000万元,加快推进二、三产业分离,引导扶持服务业发展。三是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全年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支出增长均高于财政经常性增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高于自治区标准;安排拨付6095万元继续推进农村校舍改造和学校标准化操场建设;筹措4亿多元,大力支持市职教中心、市一中、市三中、光明中学等学校新建、改扩建工程。四是切实改善民生:大力支持就业培训,认真落实临时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其他人员多样化就业。足额及时拨付各类社保资金,预算安排3000万元,在西北地区率先推进全民养老保障制度,争取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2151万元,解决了全市20家困难企业2268名下岗职工工资拖欠、身份转换和社保费清缴等工作。全年共投入廉租住房建设资金2.23亿元,筹措2.7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为民的作用进一步彰显。五是确保重点项目支出需要:筹措资金17.98亿元用于全市道路、生态、环境和三馆一中心、惠农陆路口岸及职教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有力推动了城市化进程。
  税务
  税收收入
  1950年全市税收收入3.23万元,1960年达到505.5万元,1970年增加到1169万元,1980年达到3110万元。此后税收收入每年增加。1999~2009年间,全市国税系统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16.07亿元。分税种来看:增值税106.26亿元,企业所得税6.58亿元,个人所得税1.85亿元,车辆购置税2.5亿元,消费税0.46亿元。分预算级次来看:中央级收入85.91亿元,地方级收入30.16亿元。市地税系统在“九五”期间组织各项收入6.6亿元,“十五”期间,组织各项收入14.7亿元,“十一五”期间,2006~2009年全市累计组织各项收入53.7亿元。
  财税体制改革
  1980年自治区对石嘴山市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划分给石嘴山市的固定收入为市属企业收入、农牧业税、盐税、工商所得税和其他收入。调剂收入是工商税。同时,核定收支包干指标和收入分成比例。包干指标以1979年预算执行为基数;调剂分成比例为35.9%,后又调整为34.6%。1996年自治区对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了新的调整,将原属自治区固定收入增值税25%的部分全部划给石嘴山市(大武口电厂除外);将原属自治区固定收入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资源税调整为共享税,共享比例为5∶5;将原共享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比例由7∶3调整为3∶7,即自治区30%,石嘴山市70%;将原共享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划为石嘴山市的固定收入,同时对税收返还基数进行了调整。1997年,自治区将石嘴山电厂缴纳的增值税25%划为自治区级收入,并对税收返还基数进行了调整。2009年,石嘴山市在全区率先将预算外专户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提高了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和执行水平。在全区率先完成了市本级157个预算单位公务卡推行改革工作。全市累计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5475万元,实现采购金额13436万元,同比增长13.15%,节约资金203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3%。
  金融
  1949年9月石嘴山解放后,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于次年1月7日在黄渠桥设立了“中国人民银行营业所”,随后迁到平罗县城,在营业所的基础上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平罗支行。新中国的金融机构一成立,就把制止恶性通货膨胀、支持恢复生产作为首要任务。
  1960年石嘴山建市后,在市人民银行的基础上,先后又成立了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城市信用社、财产和人寿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统一货币发行、开展结算业务、加强先进管理等方面日益发挥作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市金融机构不断扩大商业网点和业务范围,形成以人民银行为中心,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保险公司为主体,城乡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邮政储蓄等其他金融机构辅助的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社会金融体系。2001年,全市共有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267家,是1960年建市前的30倍;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8.07亿元,同比增加9.9亿元。2003年,银川商业银行(宁夏银行)在石嘴山设立分支机构。2004年2月18日,石嘴山银监分局成立,依据中国银监会赋予的监管职责和行政许可法规,对市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依法监管工作。2008年12月26日,石嘴山市首家村镇商业银行——平罗沙湖村镇银行挂牌成立。2009年3月21日,石嘴山银行成立。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保持健康平稳发展态势。
  金融改革步伐加快
  截至2009年末,完成了原石嘴山市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石嘴山银行)工作,审慎推进了石嘴山银行异地投资设立村镇银行和跨市设立分支机构工作;批设了宁夏银行大武口和惠农区支行,全市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迈上了新台阶;完成了3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统一法人社改制工作,完成了平罗沙湖村镇银行的设立工作。
  资产总量迅猛扩张
  2009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361.39亿元,较年初增加82.97亿元,同比增长29.80%,较2004年末增加265.96亿元,增长278.7%;负债总额348.45亿元,较年初增加79.23亿元,同比增长29.43%,较2004年末增加了254.65亿元,增长了271.48%。
  存款大幅增长,创历史新高
  2009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92.31亿元,比年初增加72.70亿元,增长31.53%,较2004年末增加了173.82亿元,增长了146.7%。其中,储蓄存款余额175.26亿元,比年初增加27.58亿元,增长18.87%,占各项存款的59.96%,较2004年末增加了99.55亿元,增长了131.49%。
  贷款高速增长,投向合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2009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28.52亿元,比年初增加70.85亿元,增长44.94%,贷款增长速度高于全市GDP增幅31.74个百分点。贷款余额较2004年末增加了134.83亿元,增长了143.91%。其中,农业贷款余额达19.44亿元,比年初增加9.5亿元,增长96.14%,占各项贷款的8.5%。农业贷款较2004年末增加了22.87亿元,增长了169.41%;中小企业贷款余额42.82亿元,比年初增加29.81亿元,同比增长229.13%,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184个百分点,占各项贷款余额的18.47%,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公共设施业贷款余额16.75亿元,比年初增加7.99亿元,同比增长91.25%;个人消费贷款余额37.60亿元,比年初增加18.75亿元,同比增长99.49%。
  资产质量高,风险拨备充足,抵御风险能力增强
  2009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继续保持低位“双降”的良好成绩,贷款损失准备4.83亿元,比年初增加1.75亿元,比2004年增加3.9亿元,增长了419.35%;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56.61%,比年初增加了63.4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12.17%,比年初提高42.79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4.3亿元,比年初减少0.13亿元,比2004年末减少了7.83亿元,下降了64.55%。不良贷款占比1.88%,比年初下降0.93个百分点,比2004年末下降了11.06个百分点。贷款损失准备和拨备保持高位增长的良好态势,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经营效益大幅提升
  2009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净利润7.26亿元,同比多增1.49亿元,增长25.82%,比2004年末增加了6.91亿元,增长了240%。
  商贸
  1952年市境平罗县、惠农县共有私营商业网点656家,资本总额5.45亿元,年营业额12434万元。1955年全市基本完成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市境内无私营商业。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坚持以公有经济为主体,积极发展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同时,鼓励扶持个体私营商业的发展。到2000年,市区共有私营商业944家,从业人员19192人,注册资金66375万元。到2009年,私营商业遍布城乡各地。
  1949~1951年,市境有国营商业门市部3家。1960年市区有国营商业企业47个,1979年有国营商业网点205个。1990年全市国营商业网点发展到587个。进入21世纪,商品市场建设步伐明显加快,重点建设项目成效显著,市场流通功能不断完善。截至2009年年底,完成全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步伐,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农资配送中心5个、农资农家店932个;宁夏中南工贸有限公司和平罗县富乐民综合批发市场改扩建项目被列入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项目;大力推进绿色市场建设,市人民商场、大武口区百花超市、中野商厦3家企业获得了自治区级绿色市场认证。
  商业体制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商业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对商业企业放开经营,变集权为分权,给企业下放权力,真正使责、权、利结合;变统负盈亏为自负盈亏;变国营为各种形式的承包和租赁经营;变铁饭碗、死工资为联产、联销、联利计酬。此后,进一步改革了商品流通体制,开放了城乡市场,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和多渠道的流通体制,国营商业不再单独垄断市场,新的集体和个体商业猛增,形成了多家经商互相竞争的新局面。1990年开始实行“第三轮经济承包”和“经营、价格、用人、分配四开放”的方针政策,国有商业开始从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过渡。1997年以来,实行“股份合作制”和“公司制”改革。1999年实行了减员增效。
  在计划经济时期,石嘴山市供销合作商业充分发挥了服务城乡、搞活流通的职能作用,为石嘴山的农资和农副产品流通及农业生产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到1996年,全系统亏损额1200万元,濒临倒闭边缘。同年,确定了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明确责权,转、改、租、卖并举,集体、私营、个体一起上,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实施多元化战略的路子。将系统内9家企业、21处网点、楼层、仓储面向社会广泛招商,实施租赁、联营、出售,大胆进行经营方式的创新,使存量资产有效或高效运营起来。当年年底,全系统初步实现扭亏局面。到2003年,全市供销系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走在了全国、自治区前列。全年实现赢利144万元,占宁夏全区供销社行业赢利总额的68.3%,荣获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颁发的“经济效益特别奖”。
  粮食购销
  1953~1954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由国家直接控制粮食市场,严禁私商经营粮食。1963年开展粮食议价收购。从1953年起,城镇市民按人口、年龄、工种实行按月定量供应。供应标准:特重体力劳动者27公斤,重体力劳动者22公斤,轻体力劳动者17.5公斤,机关团体干部、学校教师、医务人员等脑力劳动者15.5公斤。大、中学生17公斤,10周岁以上儿童及居民13.5公斤,6~10周岁儿童11公斤,3~6周岁儿童4公斤。1993年7月1日,粮油价格开放经营,个体、私营粮店进入市场,国有粮店只占其1/4。1993~1994年推行国有民营改革,以粮站为核算单位。确定粮店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国有资产不变。1996年推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翌年8月,改制工作全部结束。1997年6月底,对城镇居民供应粮油不再实行计划供应,完全放开粮油购销价格。
  对外经济贸易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石嘴山市出口商品种类由“五五”计划期间的三四个品种增加到15个。“六五”期间,出口产品增加到24个。“太西煤”成为市境出口创汇的大宗产品,仅1984年就有19.5万吨太西煤远销芬兰、丹麦、联邦德国、英国、法国、比利时等欧洲诸国和日本、东南亚地区,创外汇1559万美元,占自治区创汇总额的49.7%。1991~2003年间,前10年石嘴山市外贸出口供货值每年增长13%~20%,个别年份增长率高达110%。“八五”期间供货总值18亿元,“九五”期间达到66.8亿元,增长3倍多。2001年有全市外贸产品生产企业70余家。2005年以来,全市拥有自营进出口资质的企业发展到320家,全市进出口总额达到20亿美元,实现年均增长13%的速度,其中出口创汇达15亿美元,年均增长了13%以上;2009年宁夏惠农陆路口岸与天津港实现无缝对接,有力地推动全市对外贸易和现代物流的快发展、大发展。是年全市实现出口创汇2.5亿元,占全区出口总值的33%。
  保险
  1951年9月,在惠农县黄渠桥镇成立保险代理处,石嘴山镇成立保险营业所,首次在石嘴山地区开办农村牲畜保险和黄河木船运输保险业务。1952年11月,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惠农县支公司。1953年11月农村保险业务停办。1959年12月市境内保险业务停办,机构撤销。1980年12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石嘴山市支公司成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1951~1957年间,财产保险每年承保的黄河运木100多艘,船舶运输保费2.06万元,承保农民的牲畜5237头,保费6042元。1996年实现保费740.1万元,赔款369.8万元。1996年,人寿保险收入保费580万元,1998年实现保费1050万元。2008年全市保费收入2.24亿元,赔偿金额3460万元。市境主要保险机构有中国人寿保险、中国平安人寿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等。

知识出处

石嘴山史纲 下卷

《石嘴山史纲 下卷》

出版者: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石嘴山市的历史与现状、自然与社会,从先秦南北朝始,至2009年底,反映了它的变迁历程,市建设发展的社会全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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