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篇 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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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708
颗粒名称: 第二十五篇 社会生活
分类号: D669.43
页数: 69
页码: 1469-1537
摘要: 本篇记述了平罗县1909年至2013年的社会生活历史等发展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社会生活

内容

在历史上,平罗是诸多少数民族游牧之地,自秦汉开荒筑渠,招民垦种,发展农牧生产,曾一度成为“牛马衔尾”年种年收的“鱼米羊群塞道之乡”。清代末年,外国列强入侵掠夺,加上官绅勾结的剥削和压迫,人口大量外逃和死亡,宣统元年(1909),人口由乾隆四年(1739)158360人锐减至48891人。造成良田荒芜,百业萧条,民不聊生。民国时期,由于封建压迫与剥削,抓兵暴政,战乱频繁,致使人民群众饥寒交迫,逃荒要饭,苦不堪言。到1949年末,全县人口由民国26年(1937)的121522人锐减至84547人。
  1949年9月25日,平罗县人民得到解放,脱离苦海,过上民主自由的新生活。贫雇农分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工商等各业得到恢复发展,市场繁荣,百业兴旺。平罗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半个世纪奋斗,经济社会得到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提高。如1949年,农民人均占有粮食247公斤,到1990年,人均占有粮食713公斤。人均手存现金579.33元,人均存款余额209元。到2013年,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为31966.5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538万元。农民住房由解放初的土坯房向砖木结构过渡。据1990年,对二闸东风二队农民住房典型调查,75户农民有55户新建砖木、砖混结构房屋。还据抽样调查,1990年,全县户均建新房0.53间,年末人均使用房屋1.25间,面积19.22平方米。农民的饮食结构由粗粮过渡到大米、白面。职工生活水平逐年提高。1949年,全县职工人均年工资256.55元。到1990年,人均年工资1839元。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573.8元。住房由私房过渡到住公房,购住楼房。为低收入群众建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高档家具进入千家万户,家用汽车进入城乡居民家庭。
  平罗回汉人民以农业为主兼以畜牧历史悠久。回族人民擅长经商特点得以充分发挥,汉族人民进入商贸领域。回汉人民在发展农牧业与经商中得到丰厚收益,过上温饱生活,正在奔小康道路上奋勇前进。
  第一章 民族
  第一节 民族渊源与分布
  一、民族渊源
  夏、商至春秋战国时期,县境曾是戎狄部落居地。戎狄,一般称北狄、西戎,即尧时的熏鬻、夏时的淳维、商代的鬼方、西周的猃狁。战国时期为戎,即西戎部落居地。秦汉时期为匈奴、羌、汉等民族所居。三国、西晋时期,鲜卑、匈奴、羯、氐等民族在境内活动。南北朝时期,有汉、羌、鲜卑、敕勒、柔然等民族聚居。隋唐时期,有吐蕃、突厥等民族进入境内活动。北宋、西夏时期,有汉、党项等民族定居。元代至民国年间,主要有汉、回、蒙古、满等民族繁衍生息。新中国建立后,工人、干部、科技等人员调入,平罗县境增加了少数民族成分。截至1990年,县境内有汉、回、满、蒙古、藏、维吾尔、苗、壮、布依、朝鲜、侗、土家、畲、东乡、土、锡伯等16个民族成分。2005年,县境内有汉、回、满、蒙古、藏、维吾尔、苗、壮、朝鲜、侗、土家、土、裕固、白、黎等16个民族成分。2010年,县境内有汉、回、满、蒙古、藏、苗、壮、朝鲜、侗、土家、东乡、土、裕固、白、黎、彝、傣等18个民族成分。2013年,县境内有汉、回、满、蒙古、藏、维吾尔、苗、壮、布依、朝鲜、侗、土家、东乡、土、锡伯、毛南、裕固、白、黎等19个民族成分。
  二、民族分布
  1949年底,全县总人口87547人,汉族62026人,占71%;回族25516人,占29%;其他少数民族5人。1990年,全县总人口245070人,汉族166123人,占67.79%;回族78645人,占32.09%;其他少数民族302人。回族在1万人以上的乡镇有灵沙、宝丰,5000人以上的乡镇有通伏、惠北、高庄、二闸,1000人以上的乡镇有五香、渠口、汝箕沟、西大滩、头闸、黄渠桥、城关。全县有纯回族村44个、纯回族村民小组336个。2013年,全县总人口 310556人,汉族195081人,占62.8%;回族114654人,占36.92%;其他少数民族819人,占0.28%。1990~2013年,全县回族人口净增36744人,主要来源于固原的海原、西吉移民吊庄迁人,主要在红崖子乡和陶乐镇,全县各乡镇均有分散安置移人的回族人口。2013年,回族在1.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有灵沙、高庄乡,1万~1.5万回族人口的有宝丰镇、城关镇、通伏乡、红崖子乡、黄渠桥镇,5000~10000回族人口的有渠口乡,1000~5000回族人口的有陶乐镇、头闸镇、崇岗
  镇、高仁乡、姚伏镇。
  第二节民族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平罗县委、政府加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关于民族地区的政策,开展民族团结活动,对回族聚居乡镇的经济建设给予大力帮助。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经济面貌发生巨大变化。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后,平罗县委、政府把发展民族地区经济,作为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进步的关键,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对回族聚居的宝丰、灵沙、高庄、通伏、惠北、渠口、二闸7个回族聚居乡镇,政策上给予优惠,经济上予以扶持。1985年,做出《关于帮助少数民族聚居边远乡镇发展经济、治穷致富、尽快改变面貌的若干规定》,1989年,制定实施《关于发展少数民族聚居乡镇经济的三年规划》,对民族乡镇实行倾斜政策。3年筹集资金300多万元,用于民族乡镇水利建设,安排小型水利配套建筑物2132个、大型水利设施建设11项,为通伏、灵沙建电排站3座。在国土开发项目中,对除二闸外的6个回族聚居乡镇投入开发资金占全县总投资32.6%,开发土地2160公顷,占全县总开发面积的58.3%。投入支农资金12.4万元,为通伏、渠口、灵沙乡建设高压线路8千米。全县3年动用扶贫资金12万元,大部分用于回族聚居乡镇扶贫中。1989~1991年,农业银行对7个回族聚居乡镇发放各项贷款4500多万元。采取财政收入倾斜的扶持政策,按二八分成,80%留乡镇,支持农业生产和民族经济的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517.60元,平均年递增6%,比1984年前翻一番。加快回族聚居乡镇的公路建设,建成黄宝公路17千米和姚通公路5千米的等级公路。
  1993~1997年,全县用于农业投入4759万元,其中投入回族聚居乡镇2109万元,占总投资的44%。向回族聚居乡镇发放各类贷款3.93亿元,占全县放款总量40%。争取自治区民委各项资金23万元,全部用于回族聚居乡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县上每年拨出1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用于解决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中重点问题。5年县上多渠道筹资3046.9万元,修建五通、头灵、礼宝、高惠、灵宝、沿黄等县级主干柏油路。
  1995年,为灵沙中学争取解决师生饮水打井资金2万元,为高庄乡高庄村办耐火砖厂争取资金1.5万元,为乡镇企业局外贸公司争取贴息资金2.7万元,为惠北乡西润村辣酱厂争取借款5万元。解决在发展民族经济和民族教育等方面所存在的困难。帮助回族聚居乡镇向自治区民委申办国家民委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促进回族聚居乡村企业的发展。
  1999年,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思想。
  2000年5月,为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20周年,县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县民族乡镇经济、文化、教育情况进行专题检查并召开座谈会,争取上海卢湾区民委为平罗县7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每学年捐助300~500元到高中毕业,
  2000~2006年,利用“民族团结月”座谈会,县委分管领导做专题电视讲话,广场文艺演出,举办培训班,组织宗教人士观摩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教育群众树立“只有民族团结,共同协作求进步,民族地区的经济才能有更大的发展”的思想。自治区民委投资15万元,建设灵沙乡先锋村道路。在回族的开斋节、古尔邦节,县领导分头到清真寺,向穆斯林群众贺节,看望部分伊斯兰教界人士,带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慰问。自2000年起,宝马化工集团公司每年拿出10万元资助20名少数民族大学新生步入大学。2005年,大地化工捐资10万元资助20名贫困大学新生,这些助学行为为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县委、政府把民族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当作县域经济的重点来抓,鼓励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发展畜牧养殖业,开发清真肉、禽、蛋、奶制品加工经营。投资3000万元为6个民族聚居乡镇扩建八大贸易市场,使经商做买卖的回族有用武之地,促进全县畜牧业和市场流通业旺盛的发展活力。争取民族项目11个,资金225万元,支持民族聚居乡镇新农村建设,争取国家财政、国家民委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品民贸”品牌企业5家,贴息近千万元,为少数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发展提供后劲。为通伏、渠口乡争取国家级农田示范项目和韩援投资项目1500万元,实现田成方、林成网、沟渠通、路平整,乡乡通柏油路和95%以上的村通油路的目标。
  全县少数民族聚居乡镇经济发展各具特色,比翼齐飞。宝丰镇形成商贸流通、牛羊养殖、屠宰、销售,高庄乡形成特色种植、加工、畜禽养殖、劳务输出,灵沙乡形成商贸流通、特色种植、牛羊养殖,通伏乡形成特色种植、水稻加工,渠口乡形成牛羊养殖、特色种植,黄渠桥镇形成清真爆炒羊羔肉、清真老豆腐、牛羊养殖等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链,推动民族乡镇经济快速发展。2006年末,全县6个民族聚居乡镇牛存栏3万头,占全县4.45万头的68.53%;羊只存栏19.57万只,占全县37万只的52.7%;粮食作物产量15.7万吨,占全县30万吨的52.19%;蔬菜种植面积5963公顷,占全县1万公顷的57.33%;枸杞种植面积27.87公顷,占全县55.33公顷的50.36%。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49787万元,占全县117002.4万元的42.55%。通伏、宝丰、高庄、黄渠桥、渠口、灵沙6个民族聚居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4087.3元、4028元、3885.5元、3849.1元、3801元和3783.4元。通伏、宝丰两个乡镇超过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957.08元的平均数,其余4个民族聚居乡镇接近全县平均数,均比1991年增加3000元以上。
  2008~2013年,平罗县委、政府重点对少数民族聚居乡镇进行扶持,发展商贸流通、牛羊养殖、屠宰、销售、特色种植、加工、畜禽养殖、劳务输出、水稻加工、清真爆炒羊羔肉、清真老豆腐等龙头和支柱产业,推动民族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2013年,在宗教界开展“知大局、守规矩、起作用”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确定15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采取“军警民共建文明清真寺”“回汉一家亲”“邻里要互助”“民情链接大走访”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乡镇、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寺院活动。
  第三节 回族
  一、回族的来源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13世纪初,随着蒙古军队的东归,一批批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细亚的各族人民及阿拉伯人、波斯人不断被签发或自发迁徙到中国来。元朝驻宁夏一带的蒙古军队中,有相当多的蒙古人、汉人信奉伊斯兰教,成为宁夏回族的族源之一。东来的回回男子与汉人女子结婚繁衍生息,一部分维吾尔人也逐渐融合进来,成为回回民族的组成部分。明代,回回民族形成。回回先民在其东迁初期,语言为阿拉伯语、波斯语和汉语同时使用。由于长期和汉族杂居,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习惯以汉语言作为本民族的共同语言,并保留一些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回族人民基本上信仰伊斯兰教,在平罗的回族人民以农牧业为主,兼以小手工业与商业为生。
  清康熙初年,陕西、甘肃平凉的杨、马、金、毕姓回族人民相继迁入平罗县宝丰一带定居,并建有清真寺。雍正四年(1926),开惠农渠、昌润渠招民垦种,固原、同心、灵武、吴忠等地的回族人民大批迁入平罗县,逐渐形成回族聚居的村庄。今灵沙乡有200多户回族何姓家族,其祖籍为吴忠何家巷道。道光年间(1821~1850),吴忠秦坝关的回族丁华迁入渠口定居,至今已传8代,人口500余人。同一时期迁入平罗县定居的回族人民,通伏有谢、郝姓,灵沙有王、田、张姓,高庄有刘、丁、杨、金、王姓,宝丰有马、陈、石、牛、吴、张姓。清乾隆至咸丰年间,朝廷招募山东、山西、河北、陕西、甘肃等地人民陆续迁入宁夏,兴修水利,开垦荒地,发展农林,其中有部分回族人民进入平罗。清同治年间,外迁的回族人民陆续归籍,如丁家桥(今高庄乡光华村)的丁姓回族人家,同治年间迁居内蒙古包头;光绪年间,其后代丁大海归回平罗,几经辗转,清末定居于北长渠(今黄渠桥镇永丰村),现已延续6代,人口200余人。民国时期,平罗回族人口稍有增加,到1949年底,全县回族人口25516人,占全县总人口87547人的29%;1982年,回族人口6995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0.51%;1990年,回族人口78645人,占全县总人口245070人的32.09%。
  1995年,全县回族人口76440人,占全县总人口227412人的33.61%。2001年,全县回族人口85304人,占全县总人口263845人的32.33%。2005年,全县回族人口91414人,占全县总人口282072人的32.41%。2010年,全县回族人口97465人,占全县总人口292276人的33.35%。2013年,回族114654人,占全县总人口310556人的36.92%。
  二、回族经济
  新中国成立前,回族人民多数以农牧业生产为主,部分回族人民兼以制糖、酿醋、柳编、草编、粮油加工、拉船、拉骆驼、赶毛驴搞运输、贩卖粮油、皮毛和屠宰牛羊等工商业活动维持生活。新中国成立后,平罗县委、政府对回族聚居乡镇经济建设给予大力帮助,1980~1990年,回族聚居乡镇发展经济,治穷致富,尽快改变面貌,灵沙、通伏、高庄、二闸、惠北、宝丰、渠口乡镇办起大理石、珍珠岩、活性炭、蔬菜脱水、糠醛、洗煤、建材、造纸等厂。
  1991年底,全县7个民族聚居乡镇企业发展到3253个,总产值3389.2万元,占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26.95%。从事工业、建筑行业820多人,商业、饮食服务业6780多人。7个民族乡镇粮食总产65997.2吨,占全县粮食总产46.7%;农业总收入每年以8%速度递增,超过全县6%的速度。
  发挥贸易市场的优势,带动民族经济振兴繁荣发展。1997年10月,灵沙农贸市场建成,与宝丰、通伏农贸市场形成平罗县民族聚居乡镇三点一线流通网,灵沙乡、宝丰镇、城关镇、通伏乡、红崖子乡、黄渠桥镇等八大贸易市场,使经商做买卖的回族有用武之地,增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活力,促进全县畜牧业和市场流通业的发展。
  2013年,全县7个1万人以上的回族乡镇牛存栏数17740头,占全县牛存栏数29290头的60.57%,牛肉产量2445吨,占全县牛肉产量3983吨的61.39%;羊只存栏数220929只,占全县羊只存栏数403476只的54.76%,产量3457吨,占全县羊产量5860吨的58.99%;奶产量9692吨,占全县奶产量14674吨的66.05%;肉类总产量8348吨,占全县肉类总产量15385吨的54.26%。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5534公顷,占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3951公顷的47.33%,产量154240吨,占全县粮食总产量372152吨的41.45%;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5116公顷,占全县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9020公顷的56.72%,产量311777吨,占全县蔬菜及食用菌总产量545000吨的57.21%;枸杞种植面积2133公顷,占全县枸杞种植面积2962公顷的72.01%,产量3076吨,占全县枸杞总产量4110吨的74.84%。总产值15亿元,占全县农业总产值32.63亿元的45.97%。农民人均纯收入城关镇9992元,通伏乡9472元,黄渠桥镇9231元,红崖子乡9228元,宝丰镇8741元,高庄乡8636元,灵沙乡8439元,比2005年增加6385元、5983元、5882元、5694元、5210元、5108元、5259元。城关镇、通伏乡、黄渠桥镇、红崖子乡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宝丰镇、高庄乡、灵沙乡分别低于全县平均水平431元、733元、536元。
  三、回族教育
  清初,平罗回族大众教育,是以传承伊斯兰文化为特点的经堂教育。清末民国初,全县各大小清真寺是伊斯兰宗教活动的场所,也是穆斯林文化教育的中心,教育内容以阿拉伯初级语文及伊斯兰教义常识为主。回族青少年苦读几年,除学习初级阿拉伯语知识和宗教教义及修养准则外,别的知识很少。一部分学成者“穿衣”当阿訇,一部分辍学者当满拉,都成为回族宗教界的知识分子。截至新中国建立初,平罗造就不少在阿文及教理修养方面颇有造诣阿訇、哈吉。如黄渠桥镇永丰村的马奔子阿訇,在民国时期远游西宁、固原、同心等地开学、讲教。通伏乡的谢生林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成为宁夏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全国政协委员、银川中寺教长。
  民国7年(1918),在宁夏“蒙回教育督导所”的提倡督促之下,平罗县设宝丰、石嘴山两所清真高级小学,在黄渠桥、北长渠、南长渠、灵沙堡、外红岗堡、县城堡、惠威堡、渠口堡、通伏堡设清真初级小学。民国25年(1936),平罗县政府在北长渠大寺设三级回民小学,民国28年(1939),在石嘴山、通伏堡设回民小学。民国35年(1946),在丁少杨、丁连珍、谢天智、马英亭、李如檀等回族知识分子的倡导下,办起了渠口、通伏、宝丰、高庄4所中阿文并授的“云亭回民中心学校”。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特别重视少数民族教育。1950年,全县有回民完小2所,学生483人,回民教师9人。1952年,县人民政府拨款2112元,地方自筹850元,对通伏、渠口2所回民完小,二闸、内红岗、外红岗、马场、马家桥、惠威6所回族普小进行扶持。为鼓励回族儿童入学,各回民小学都开设阿文课,请当地阿訇任教。1955年有回民小学8所,民族学生514人,回民教师15人。
  1960年后,全县各回族聚居的生产大队都办起完全小学。1984年,黄渠桥中学改为回民中学,县上拨款41万元,翻建教室,更新教学设备。县民族宗教科每月给回族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5~7元。同年,通伏、宝丰初级中学改为回民中学。1979年,平罗县参照大中专(招工)招生,少数民族学生降1个分数段(10分)录取的办法,对初中、高中招生实行降1个分数段录取回族考生,提高回族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深造的比例。1984年,对回族聚居乡镇中小学的经费标准比其他乡镇每个学生多拨7元,免收回族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免收回族扶贫户学生的书本费。是年将黄渠桥中学更名为“平罗县回民中学”。1989年,县城建成完全回民中学1所,校址在县城西北角靠西环路处,占地4公顷,建筑面积5069平方米。1990年,该校有教职工34人,有班级8个,学生400余人,其中回族学生275人。是年,全县回族学龄儿童在校学生10774人,入学率为95.7%。
  1995年5月,平罗县人民政府做出《关于在全县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决定》,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到1998年,回族中小学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修建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学生宿舍和食堂,添置教学设备、图书等。1999年起,在大中专招生中对回族学生降低2个(20)分数段。
  2001年,平罗县城回民中学被自治区确定为“百所回民中学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学校。2002年9月,平罗县城关三小更名为平罗县城关回民小学,2003年,被自治区确定为“百所回民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学校。在经费投入上,对标准化建设学校进行倾斜,使其教学理念现代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化。
  2006年后,投资3612万元,为回族学校新建、扩建、改建校舍2.3万平方米;投资430万元,为回民高级中学、回民小学建造塑胶操场。平罗回民高级中学、回民小学、宝丰小学、灵沙九年制学校步入全区“百标”学校行列。2010年,全县回族在校小学生7904人,入学率100%;在校初中生3287人,入学率99.2%;在校高中生1105人;在校职业高中生625人;民族地区中小学专任教师任职资格率和学历达标率均为100%。2013年,全县回族在校小学生9720人,入学率100%;在校初、高中生5246人。
  四、回族干部
  新中国成立后,平罗县委对于选拔和培养回族干部极为重视。在历届中共平罗县委、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协委员会的领导班子里,均选配回族干部。任平罗县委、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区、乡镇、人民公社党政领导的回族干部,1949~1966年54人,1967~1978年65人,1979~1990年99人。全县回族聚居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干部均由回族人担任。全县各行各业均有回族干部。回族聚居的通伏、渠口、二闸、高庄、惠北、灵沙、宝丰7乡镇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均由回族干部担任。回族聚居地区学校的教师、校长多数为回族知识分子。
  1950年,全县干部405人中回族干部有27人,占干部总数的6.66%。经选拔、培养,提高回族干部比例。1977年,全县干部3510人,其中回族干部368人,占干部总数的10.48%。1978~1990年,除分配给平罗县回族大中专毕业生外,还招收部分复退回族军人和回族知识青年充实回族干部队伍。新招收的回族干部,部分送入自治区党校、石嘴山市党校和县党校进行培养。为提高回族妇女干部比例,1973~1990年招收28名回族女知识青年,经过培训充实干部队伍。1990年底,全县干部4762人,其中回族干部836人,占干部总数17.7%。至1997年底,全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干部总数5569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041人,占干部总数18.6%,机关干部中县级机关干部866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18人,占13.6%;乡镇机关干部467人,其中民族干部126人,占27%;事业单位干部386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762人,占19.7%;企业单位干部371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34人,占9%。
  2000~2013年,县委进一步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2007年底,全县少数民族干部1257人,占全县干部总数5296人的23.7%,少数民族副科以上干部117人,占全县副科以上干部总数715人的16.4%。2013年,少数民族副科以上干部132人,占全县副科以上干部总数701人的18.83%。
  1949~2013年,在历届中共平罗县委、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协委员会的领导班子里,均配备回族干部。任县委书记回族干部有王瑞刚、马文娟,任县委副书记的有王天义、郭恩山、米田、保国栋、李良学、王惠媛、尤新华、马维良、杨兴国、罗玉林、马忠林、张绍军、马莉方等,任县委常委的有何生藻、马振江、马金山、王生录、马明礼、海学文、杨占龙、马绍华、马辉、何怀生、杨志国、马学葆、周学斌等。任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的回族干部有马振江、张绍军,任副主任的有杨文秀、杨生茂、杨树连、王生录、海学文、王翠花、郭学文等。任政府县长、县革命委员会主任的回族干部有米田、王瑞刚、马维良、马文娟,任副县长、副主任的有杨文秀、王天义、王兆栋、满恒观、马振江、海学文、周清海、马明礼、丁玉龙、杨占龙、张绍军、谢海燕、马辉、杨志国、马学葆、周学斌、马瑞娟等。任县政协主席的回族干部有马占金,任县政协副主席的回族干部有王天义、杨文秀、马学良、王明贵、马金元、谢俊杰、杨安平等。
  第四节 汉族
  汉族是平罗县人口最多的民族。西汉时,对西北边境实行戍卒屯垦,大批汉族移民迁入。从东汉末至明初,汉族人民与各族人民杂居。明洪武九年(1376),“徙五方之民实之”。景泰六年(1455),平罗县境有“十百户军余居之”。嘉靖二十一年(1542),居民707户3486人。万历年间(1573~1620),居民1090户2287人。清初,平罗县先后招宁夏、宁朔、灵州、中卫、固原等地人,开垦查汗托护地方(今通伏东至宝丰沿黄河西岸处),汉族人口迅速增长。到道光九年(1829),总人口为169065人,其中多为汉族。到清末,由于天灾人祸,人口锐减,至宣统元年(1909),总人口仅有48792人。民国时期,人口增长缓慢,到1949年底,总人口为87547人,其中汉族62031人。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增加和干部职工的调入,河南、浙江、陕西、中宁等地移民迁入,人口逐渐增加。到1990年,全县总人口245070人,其中汉族166123人。1995年,全县总人口253029人,其中汉族171449人。2001年,全县总人口263845人,其中汉族178044人。2004年,原陶乐县撤并,3个乡镇划入平罗县,2005年,全县总人口282072人,其中汉族190002人。2010年,全县户籍总人口292276人,其中汉族194035人。2013年,全县户籍总人口310556人,其中汉族195081人,遍布全县城乡和厂矿。2010~2013年,人口增长主要是海原、西吉、隆德三县移民迁入。
  第五节 其他少数民族
  平罗县少数民族的来源主要是,新中国成立后,干部职工的调入,河南、浙江、陕西、中宁等地移民迁入,支宁青年的来到。1960年,有满族14人,蒙古族6人,其他民族22人。1970年,有满族44人,蒙古族13人,其他民族8人。1980年,有满族102人,蒙古族20人,其他民族2人。1990年,有满族185人,蒙古族86人,土家族10人,朝鲜族7人,其他民族13人。2010年,有满族432人,蒙古族233人,土家族13人,朝鲜族11人,藏族25人,苗族13人,壮族11人,其他民族37人。截至2013年底,平罗县除汉、回民族外,还有17个少数民族计81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26%。其中,满族432人,蒙古族242人,藏族33人,东乡族20人,苗族18人,土家族15人,壮族14人,侗族13人,黎族11人,朝鲜族4人,白族4人,维吾尔族3人,锡伯族2人,裕固族2人,布依族1人,土族1人,毛南族1人,其他民族3人。这些少数民族在当地与汉、回民族交往时用汉语,与本民族交往时亦有用本民族语言。其生活习俗,除维吾尔族、东乡族的生活习俗大致与回族相同外,其他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大致与汉族相同。同时,各民族也还保留有本民族的生活习俗。
  这些少数民族,在与汉、回民族交往中和睦相处,积极为平罗的经济社会发展勤奋工作、建言献策,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生活中享受与回族群众同等的待遇。
  第二章 宗教
  第一节 伊斯兰教
  一、伊斯兰教的传入与发展
  在历史上,回族基本上全民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传入宁夏的时间,是回回人入居宁夏之初。远在唐、宋、西夏时期,宁夏就有穆斯林的活动,自元代大批穆斯林定居宁夏后,伊斯兰教也就成为宁夏地区的主要宗教。在明代,伊斯兰教在宁夏有很大发展,出现规模宏大的清真寺。平罗宝丰清真寺始建于明天启三年(1623),是宁夏地区古老的大清真寺。经清代与民国时期穆斯林的迁入,平罗县境宝丰、灵沙、惠北、黄渠桥、高庄、头闸、二闸、五香、渠口、通伏等地区,形成回族聚居的村庄,建起清真寺。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平罗县有回族25516人,清真寺99座,其中,明代1座,清代17座,民国时期81座。在1958年宗教制度民主改革中,将全县的清真寺进行合并,全县保留清真寺10座,即渠口东清真寺、黄渠桥清真寺、灵沙清真寺、中闸子清真寺、南长渠清真大寺、北长渠清真大寺、通伏堡清真大寺、宝丰清真寺、红岗清真寺、老户清真寺。“文化大革命”初期,全县的清真寺均被拆除。截至1990年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全县建起清真寺和礼拜点(亭子)147座(坊)。全县有阿訇263人、满拉356人,2013年,全县有清真寺和礼拜点(亭子)203座(坊);有阿訇555人,其中任教阿訇203人、满拉60人。
  二、基本教义与主要功课
  伊斯兰教包括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理论部分简括为“六信”,即信真主、信天使、信经典、信圣人、信前定、信后世。
  实践部分简括为“五功”,即念、礼、斋、课、朝。
  念念清真言,其意为“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其次是常念《古兰经》,按《古兰经》要求的去做。
  礼阿拉伯语为“索俩提”,译作“礼拜”。穆斯林礼拜主要有日礼:每日五番(次),俗称五番乃玛孜(意为礼拜),顺序是:邦布达(意为晨礼),时在日出之前;撇什尼(意为晌礼),时在正午过后;底盖尔(意为晡礼),时在下午4~5时;沙目(意为昏礼),时在日落之后;虎夫坦(意为宵礼),夜晚进行。聚礼(阿拉伯语“主麻”),穆斯林每星期五正午过后(与撇什尼同时),在清真寺举行集体礼拜,成年男子参加,仪式较为隆重。礼拜前念《古兰经》,阿訇宣讲教义。会礼,每年两次,在开斋节(俗称“小尔德”)和古尔邦节(俗称“大尔德”,也叫宰牲节)举行。平罗穆斯林中流传的教事谚语云:“一棵树,两股杈,三百六十叶,四十八朵花。”分别喻为一年两个“尔德”,教历一年三百六十日之日礼及四十八个“主麻”。
  斋 即斋戒,俗称“封斋”。伊斯兰教历每年9月为斋月,阿拉伯语称“莱麦丹”月。穆斯林封斋一月,每日日出之前进食为封斋,日落之后进食为开斋。斋月每日自黎明前至日落,不食不饮。病人和旅客可暂缓,但须日后补斋或以施舍补赎。封斋旨在自觉忍耐、知足、节制嗜欲,体验饥渴之苦,养成坚毅、诚实、廉洁、节省及乐善好施等美德。
  课 即“天课”(则卡特)。是伊斯兰教法定施舍,被视为“奉主命而定”的宗教赋税,主要用于济贫。因为穷人也是真主的“眷属”,把资财施舍给穷人,就等于事主,纳入真主之库,故曰“天课”。平罗穆斯林富有者按规定舍散其财产积蓄部分的2.5%,给孤寡赤贫穆斯林或穷苦阿訇,谓之“清则卡特”。此举旨在洗涤心灵,洁净财帛,克制吝啬、自私,抑富扶贫,安定社会。每年于开斋节前,按人口以小麦1.25公斤值交付人丁税,称“菲图尔钱”,每年以舍散粮食(可折价)为主要形式。另外,根据家境和自愿,向清真寺提供经常费用,名为“供养”。
  朝 是穆斯林一年一届朝觐麦加克尔白(天房)的宗教仪礼,也叫朝“罕志”。朝觐回来的人称为“哈吉”。伊斯兰教要求,凡身体健康、备有路费和旅途方便安全的穆斯林,不分性别,一生中在教历12月内赴朝觐麦加一次。一般人只能做到“心朝”,在家诚信宗教、敬主事主、孝顺父母。
  三、教派(门宦)与清真寺
  平罗县伊斯兰教有格底目、伊赫瓦尼两大教派和哲合忍耶、虎夫耶两大门宦。这些教派和门宦属于伊斯兰教的逊尼派,在教法教律上同属于逊尼派的哈乃斐学派。
  格底目教派 格底目意为“古老”。格底目派又是最早传入的教派,故称“老教”或“老派”。受哈乃斐的宽容影响,是一个虔守正统、顾全大局、重视安定团结的教派。
  伊赫瓦尼教派 伊赫瓦尼意为“兄弟”。伊赫瓦尼派是伊斯兰教的“革新者”,故称“革新派”或“新兴派”。伊赫瓦尼派“中阿并重”,举办中阿学校,用汉语宣传伊斯兰教等主张,适应革新潮流,故曾在一段时间内得到传播和发展。
  哲赫忍耶门宦 哲赫忍耶语意为“公开”“高扬”。主张高声念诵记主赞圣的各种“则克尔”词是明扬正道。
  虎夫耶门宦 虎夫耶,阿拉伯语意为“隐藏”或“低念”,故称“低念派”。主张念记主“则尔克”词时,以低念为最贵。每年正月十三(创始人马金贵亡日)前往通贵“道堂”过乜贴。
  新中国成立前,平罗县伊斯兰教各教派(门宦)基本教义一致而遵行略有不同。各自组坊建寺,也有两派合坊建寺的。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两派或三派合坊建寺者增多。
  清真寺,又称“礼拜寺”,是阿拉伯语“麦斯志德”的意译。清真寺是穆斯林进行宗教活动的中心。是供穆斯林礼拜、讲经宣教和从事经堂教育、培养教职人员、办理宗教事务的场所。平罗在民国以前的清真寺,一般都具有中国宫殿式古典建筑的特征——对称、协调、朴实、大方,有主体,有陪衬,自成系统。1979年以后建起的清真寺具有现代和阿拉伯建筑的色彩。清真寺建筑的组成,主要有礼拜大殿(上殿)、宣礼塔(“米宰奈”,也称“邦克楼”)、沐浴室(水房子或浴堂)、教长室、经房及满拉住房。清真寺的规模,一般有百户以下建一寺者,百户以上建一寺者,最大的寺有千户人家。清真寺的建造、维修大都由穆斯林捐资。清真寺的组成人员,历史上一般一寺住教长(称伊玛目或阿訇)1人,主持教务。驻寺满拉一般一寺1~3人。也有几十人的,有公推管理寺务的治坊(学董、乡老),还有寺师傅1人。1978年以后,清真寺均设有民主管理委员会,推选为人正派、办事公道、虔诚于宗教的穆斯林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管理寺务。各坊民主选聘阿訇(称教长)主持教务。清真寺的全部经费,均由全坊教民自愿捐散,即“供养”或“钱粮”。至2013年底,全县清真寺简况如下表。
  四、节日
  开斋节称“小尔德”。伊斯兰教规定教历9月斋戒一月,十月初一或初二见新月,次日为开斋节,上寺会礼,隆重庆祝。
  古尔邦节又称“宰牲节”,称“大尔德”。上寺会礼,有条件的家庭还宰牲(羊或牛、驼),以示牺牲。
  圣纪节伊斯兰教历3月12日,为穆罕默德诞辰日,又是归真日。早期穆斯林家家过圣纪节,请阿匍讲经。设宴待客,以示崇功报德。每年以教坊为单位,举行纪念活动,宣传宗教,讲“卧尔兹”,诵经祈祷,集体宰牲(多为牛或骆驼)过乜贴。
  法图麦节 在斋月14日,是穆罕默德女儿法图麦的忌日。这一天穆斯林妇女收敛钱粮、油香,宰牲请阿訇念经,到清真寺听阿訇讲“卧尔兹”,赞颂法图麦的美德。
  登宵节 伊斯兰教历7月27日,是为更少数人礼拜、祈祷纪念穆罕默德宗教活动的节日。
  第二节 佛教
  一、佛教的传入与发展
  田州古塔的修建,说明西夏时期佛教已在平罗广为流传。相传平罗县城念佛堂始建于明正德年间,禅宗派的临济宗第十代僧人法本住持该堂。明万历十八年(1590)念佛堂重修后,禅宗派的临济宗第十五代僧人海林住持。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重修天台寺(创建年代不详,址在今周城村)。《平罗记略》记载:“四月望,男妇乘骑烧香武当山,曰朝山。七月望,九月九皆然,蒙古人多。”由此可知,平罗县北武当山寿佛寺始建于清代,清乾隆年间(1765~1774)佛教僧人理义(法号省仁)驻武当庙。唐末宋初,佛教已传入宁夏各地,尤其是西夏王朝奠基人李元昊,少年即晓佛图学。西夏历代君主都笃信佛教,广建寺庙。且藏传佛教,即喇嘛教亦传入平罗县。清乾隆三年(1738),大地震时田州塔倒塌,维秀和尚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主持重建起田州塔与皇祗寺。乾隆四十一年(1776),重建平罗城北门掩骨寺(创建年代不详,也称净土寺),该寺因位于县城,故常年香火不断。乾隆四十五年至五十五年(1780~1790),理义主持修建北武当山寿佛寺大佛殿。道光十六年至二十三年(1836~1843),禅宗派临济宗第十九代僧人通柏(法号文香)主持修建北武当山寿佛寺钟楼、鼓楼、前山前楼、多宝塔。光绪年间,禅宗派临济宗第二十一代僧人心喜、第二十二代僧人光煜住持北武当山寿佛寺,该寺时住禅、密、净土宗僧人达200余人,成为汉、蒙古、藏各族共朝的佛教圣地。
  清光绪九年(1883),佛教的一派“大乘理会”,尊崇罗蔚群撰写的《五部六册》为主要经典。光绪二十三年(1897),“大乘理会”主持人林性通以贺兰圆光寺为基地,在平罗等地发展信众。民国初,林性通与苏州报国寺印光法师联系,提议改信释迦牟尼。民国16年(1927),冯圆光(法主)主持该会,将“大乘理会”改称“弥陀会”,仍尊崇《五部六册》。民国22年(1933),冯圆光皈依印光法师。民国23年(1934),九世班禅赴宁夏时,冯圆光接受其“摸顶”,被承认为佛教徒。冯在平罗讲经说法,吸收信众。民国24年(1935)十月十五日,经宁夏省政府批准,宁夏佛教居士林成立。民国35年(1946),宁夏居士林提出废除《五部六册》,吸收经典教义,改信佛教净土宗。民国36年(1947),宁夏佛教居士林平罗分林成立,张光普任分林林长,杨生业、冯习净、安振邦、袁金山任理事。分林下设古台寺、会觉寺、净土寺、圆通寺4个堂口。新中国成立后,平罗县居士分林与堂口自动停止活动,信众皈依三宝而为佛教徒。民国一代,佛教活动达到鼎盛,全县有佛寺20余处、尼姑庵3处(址在县城,有东、南、北三庵)。有出家僧人40余人,在家居士5000余人。
  新中国成立后,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同时由于进行了无神论的宣传,有少数佛教信众还俗。“文化大革命”初期,全县除田州古塔、北武当山寿佛寺外,其余佛寺均被拆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宗教政策得以恢复,佛教宗教活动逐渐活跃。1980年,田州古塔被列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拨款4万元进行维修,派法师住持该寺。1982年后,国家拨款15万元,将寺修葺一新。该寺自筹5万元,重塑佛像39尊。每年农历二月二、三月三、七月十五小型庙会,四月初八、七月七、八月十五和九月九过大型庙会。庙会尤以九月九为最,由乌海、阿盟、伊盟、巴盟与宁夏各县前来赶庙会的善男信女、游客、生意人多达万人,盛况空前。至1990年,全县共有佛寺19座,其中新建17座。出家和尚27人,尼姑5人,居士2000余人,在1996年宗教活动场所登记中,予以登记的佛教活动场所36处。
  二、教规与功课
  平罗县佛教在历史上有禅宗,亦称佛心宗;净土宗,亦称莲宗,或称庐山宗;真言宗,亦名密宗,或称开元宗;天台宗,也称法华宗;还有“大乘理会”,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停止活动。平罗县佛教信众有出家住寺修行的僧、尼和在家修行的居士两种。皈依佛门的弟子均受五戒:戒杀、戒盗、戒淫、戒妄语、戒烟酒。出家修行的僧、尼必须皈依佛、法、僧。改俗姓为“释”,按排定的字辈取法名。在家修行的居士皈依佛、法,不皈依僧,不改姓,只按排定的字辈取名。
  佛教的基本教义:诸行无常(万物变化无常),诸法无我(万物没有质的规定性或主宰性),涅槃寂静(神秘的宗教精神境界)。修行方法:熄灭“贪、瞋、痴”,谨修“戒、定、慧”。要求信众“诸恶莫做,众善奉行,自净其意”。平罗县流行的经典主要有:《阿弥陀
  经》《无量寿经》《观经》《普是贤行愿品》《梵网经》《大忏悔文》《华严经》《妙法莲华经》《金刚经》《地藏经》《大悲经》《观音经》《大乘金刚经论》《因果经》楞严经》等。
  第三节 道教
  据《嘉靖宁夏新志》记载:“城隍庙,在旧城中。”可知明永乐之前平罗县有道教活动。明正统年间,县城建真武堂。明嘉靖年间县城内建三官庙。清乾隆七年(1742),县城南门外建三皇庙。乾隆十六年(1751),建三清坛。光绪元年(1875),建平罗玉皇阁。清代,在城乡修建的道观有数十处,但道士、道姑很少,道观多为佛教活动场所。民国年间,平罗县有道教“正一派”阴阳万钟礼等30余人,这些阴阳在乡间看风水、埋人、做道场,亦收一定报酬。新中国成立后,道教衰落,到20世纪80年代,全县有全真派道士4人,其中孙宝善于1983年北京道教班毕业后,驻中卫老君台全真观;孙宝录于1985年出家,在崂山修道,后驻青海道教寺观。到1990年,县境有平罗玉皇阁、周城玉皇阁、黄渠桥老君庙3处道观,有全真派道士2人。到2007年底,全县依法登记道教活动场所3处,即平罗玉皇阁、周城玉皇阁、黄渠桥老君庙。2011年6月,孙崇善道长当选为石嘴山市道教协会会长,主持平罗玉皇阁城隍殿教务活动。全县道教活动场所24处,主要宗教活动场所有平罗玉皇阁、周城玉皇阁、黄渠桥老君庙等。全县现有道教信教群众4000余人,主要教职人员3人。
  平罗县道教宗教活动场所
  场所 地址 负责人 登记序号
  城隍殿 玉皇阁内 冒志文 宁B-3008
  老君庙 黄渠桥村六队 王兆平 宁B-3045
  周城玉皇阁 姚伏周城五队 王登明 宁B-3102
  第四节 基督教
  清末,瑞典教士钮士达夫妇来平罗传教,教堂设在县城内,租李柏年房12间。民国21年(1932)秋,英国牧师饶丕华偕妻饶大贞来平罗传教,创建基督教内地会平罗分会,在县城租房23间,设会堂2处,即“平罗基督教安息会”(址在今城关一完小南边)、“平罗诵经堂”(址在今广播电视台处),时有信众20余人。1939年秋,平罗县基督教执事会成立,吴君廉任长老,时有信众36人。吴任长老期间在县城建教堂1处,房3间,后设布道所2处:姚伏布道所,执事伏龙洁,信众6人,听友6人;黄渠桥布道所,执事魏佐林、殷世洪,信众15人,听友15人。东通平、崇岗各设辅导所1处,各有信众1户。
  新中国成立后,牧师饶丕华夫妇回国,长老由王福成充任。1959年,有信众94人,李恒、党蒙恩、姚万银、陈洪恩、党立国、强伏和任执事会执事。“文化大革命”开始,基督教活动终止。1979年自治区批准开放平罗基督教堂,时有信众75人。1981年平罗基督教堂移到县城东,新建教堂1所,由全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委员、全国基督教协会委员、燕京神学院董事强伏和任长老。建立由7人组成的民主管理委员会、由5人组成的平罗县基督教执事会。1984年,平罗县基督教兴办学习班40天,由南京、兰州、天津请来牧师讲授神学知识,培养学员33人,强伏和为长老,李仁忠、徐邦彦、王银山、杨春秀为执事。1985年,全县有信众300余人。1988年,县人民政府批准恢复黄渠桥、姚伏教堂。1990年全县有信众480人。
  平罗基督教为基督教新教,又称耶稣教。奉《旧约全书》《新约全书》为经典。圣事活动为礼拜、祈祷、饭前祷告,礼拜天和节日聚会教堂,共同礼拜、祈祷、唱圣歌,听神职人员讲经。主要节日有复活节和圣诞节。在1996年宗教活动场所登记中,有基督教活动场所4处。到2007年底,依法登记仍为4处。全县有信众1200人。
  第五节 天主教
  清光绪五年(1879),比利时圣母心会传教士桑桂仁到平罗传教。光绪十七年(1891),比利时传教士梅布桂、荷兰传教士彭寿年在平罗传教,在时属平罗的下营子购置田地1000余亩,建起天主教堂,发展信众。民国初年,比利时传教士闵玉清、陈关弟、鲍恩波相继来平罗传教。民国18年(1929),鲍恩波在今东风村建天主教堂,时称“洋堂”,发展信众40余人。民国22年(1933)五月,鲍在县城(今鼓楼北100米处)设立天主教堂,有房子82间,修女3人,伙夫1人,发展信众100余人。教堂内设西医门诊所1处,为群众治病。民国28年(1939),办教友子弟学校1所,收男女学生20余人,翌年停办。至1949年全县有信众500余人。
  1950年外国神父回国,平罗天主教堂由本籍神父谢久敬管理。“文化大革命”初,教堂拆除,宗教活动停止。1987年自治区批准恢复平罗天主教堂,县民族宗教科主持成立了由7人组成的平罗县天主教堂民主管理筹备小组,曹尚伏任组长。1988年8月,平罗县天主教堂竣工(址在县城东北龚家桥村),是年9月25日举行了落成典礼,前来祝贺的区内信众有300余人。至1990年,全县有信众145人,宗教事务由银川市天主教会主持。在1996年宗教活动场所登记中,登记天主教活动场所1处。到2007年,全县依法登记天主教活动场所2处,有信众600人。2012年,平罗天主教堂移到玉皇阁东1000米处。全县现有天主教信教群众800余人,主要分布在城关、高庄、高仁等乡镇,依法登记备案场所2处,主要教职人员1人。
  第三章 人民生活
  第一节 农村居民生活
  一、收入水平
  明代,实行军屯制度。每人种田3.33公顷,所产粮食全部供应军需。当时宁夏禁止粮食买卖,屯军既无余粮又无经济收入。宣德年间(1426~1435),豪横军官开始霸占屯田和水利,私役屯军。万历年间(1573~1620),大半土地被文武官员所霸占,还因战争频繁,屯军中年富力强者又被军官隐匿私用,老弱屯军及其子弟耕种着少量瘠薄的土地,加上沉重的赋税和差役,屯军处境困苦。明末,县境内呈现“户口流亡,生齿凋耗”“市井萧条,村落荒芜”的景象。
  清代,解除困扰平罗近三百年的“边患”,实行“化兵为民”的政策,大批军人变为农民。他们与移民共同开凿和疏浚渠道,开垦黄河西岸大片滩地,经济得到较快发展。乾隆四年(1739),平罗县有屯田50776.91公顷,其中新开垦的土地27133.33公顷,人口增长到158360人,比明万历年间2287人增长68.24倍。清末,外国资本家侵入,并与封建官绅相勾结,人民承受着双重的剥削和压迫。地租剥削量高达五至七成,还有各种苛捐杂税、徭役和高利贷盘剥。同治年间(1862~1874),清政府镇压回民起义时,挑动回汉人民械斗持续10年之久,致使百业萧条,人民困苦不堪。战乱和贫困造成人口大量死亡和外逃,到宣统元年(1909),全县人口只有48891人,比乾隆四年减少109469人。
  民国时期,由于封建压迫与剥削、征兵拉夫、战乱频繁等原因,农民生活极端痛苦。当时,地主人均占地8.14亩,年人均有粮610公斤,而贫农人均占地2.67亩,年人均产粮200.25公斤,雇农人均占地仅1.38亩,年人均产粮103.5公斤。贫雇农一年收获的粮食,交完赋税后所剩无几,到春季既缺口粮又无种子。贫困家庭过着糠菜半年、粮半年的日子。
  1949年,平罗县解放,1951年10月,实行土地改革,贫雇农在土地改革中分到土地,解放生产力,农业生产得到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农业总值:1949年313万元,1957年1454万元,1961年1207万元,1966年2093万元,1970年1782万元,1977年2480万元,1985年9193万元,1990年18721万元。40年平均年递增10.77%。
  农民收入情况:农业初级合作社时期,实行劳力、土地、牲畜和大中型农具为股份的分红原则,高级社和人民公社时期,实行按工分分配的原则。高级社分配以社为核算单位,人民公社分配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粮食和现金除交农业税、留公共积累和种子、饲料外,大部分作为分配。1961年,对口粮分配实行基本口粮和劳动工分粮相结合的原则,一般基本口粮占70%,工分粮占30%。1966年,规定人均口粮标准最高不超过207公斤,最低140公斤,达不到最低标准的生产队可不缴纳公购粮。由于各社、队生产发展水平的差异,农民的收入也有高有低。1949年,人均占有粮食247公斤,1957年338.5公斤,1961年200公斤,1965年394公斤。1971年,农民人均分得粮食214.5公斤,1976年156.5公斤,1979年207公斤。1980年,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所产粮食除上交农业税和定购粮外,余粮由农民自由出售。到1990年,全县粮食总产量139354吨,每人平均占有粮食713公斤,分别比1949年总产量的21640吨与每人平均生产粮食247公斤增长5.44倍、1.89倍。
  农民经济收入变化:按国民人均收入计算,1949年50.4元,1960年173.7元,1970年185.6元。按人均纯收入计算,1971年91.4元,1976年48.76元,1980年199.7元,1985年339元。1990年,对60户农民抽样调查,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791.85元,其中从集体统一经营得到11.78元,从经济联合体得到4.86元,家庭经营收入735.16元,其他非生产性收入40.05元。年末人均结存粮食488.36公斤,人均存现金579.33元,人均存款余额209元。1990年,全县农民居民储蓄款18233万元。1995年,全县农民年均纯收入1484元,2000年达到2601元,2001年2741元,2002年2815元,2003年3003元,2004年3440元,2005年3640元,年均增长7%,农民收入趋于多样化。
  2005年,国家全面取消延续2000多年的农业税,提出“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开始对种粮农民的粮食、化肥、种子、农机、机耕进行补贴,农民的收入大幅度提高。2008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达到5005元,比2005年增加1364.6元,年均增加455元,年均增长11.2%。2010年,全年现金纯收入5115.55万元,人均纯收入6186元。
  2013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9172元,比上年增加1005元,增幅12.3%。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工资性收入2705.54元,家庭经营纯收入5509.45元(第一产业纯收入4848.29元,第二产业纯收入70.78元,第三产业纯收入590.38元),财产性纯收入267.66元,转移性纯收入689.35元。是年现金纯收入9078.89元,实物纯收入93.12元。
  二、生活消费
  新中国成立前,农民的生活消费品除粮、菜、油、肉自产自用外,其他生活消费品,靠出售农副产品或出卖劳动力的收入购买,无钱买盐、醋的农户比比皆是,无衣穿的儿童村村可见。新中国成立后,农民的生活消费水平逐年上升,1980年,农民人均消费178元,1985年324元,1990年656元,1995年1391元,2000年2027元,2005年3126元;2009年4462元,2010年4941元。吃的方面:20世纪50~70年代,农民由吃粗粮逐渐向吃粗细粮结合和吃饱过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由以吃大米、白面为主,逐渐向讲究营养发展。1980年,农民人均用于吃的开支69.12元,1985年176.76元,1990年274.22元,10年人均年递增14.78%。根据农民家庭收支抽样调查,1990年,农民人均年消费粮食256.67公斤,蔬菜114.28公斤,油类8.43公斤,肉类8.41公斤,蛋类1.29公斤,食糖4.97公斤,香烟30.17盒,酒1.26公斤,茶0.51公斤,糖果0.22公斤,糕点0.57公斤,水果(不含瓜类)4.58公斤。1995年,人均消费支出773元,2008年,人均消费支出870元,2005年,人均消费支出795元,2010年,人均消费支出1925.4元。穿的方面:新中国成立前,农民的穿着以颜色单调的粗老布为主,穷人一般身无二件衣。新中国成立后,农民穿着变化较大,由穿新穿暖向新颖美观过渡,由一般布料向化纤、呢绒、毛制品、绸缎发展。每年农民人均用于穿着的开支,1980年29.19元,1985年39.08元,1990年81元,10年人均年递增10.7%。1995年,人均用于吃的开支122元,2000年150元,2005年242元,2010年372元,20年人均增速7.92%。新中国成立前,农民住着用坷垃砌墙、柳木麦草搭顶的土木结构的低矮房屋。不少穷家三代人同住一间破房屋。1949~1978年,农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新建房屋墙基砌砖石,顶搭松木墙抹石灰,窗安玻璃,房屋坚固、宽敞、明亮。1979年后,农民用于住房的开支逐年增长。1990年,人均用于住房开支101.32元,比1985年的27.22元增加74.1元,5年人均年递增30.06%。新建房屋向砖木结构过渡,一般每间造价600~800元。1990年,对二闸乡东胜村二队农民住房典型调查,75户农民有55户新建砖木、砖混结构房屋。根据农村抽样调查,1990年,全县户均新建房屋0.53间,年末人均使用房屋1.25间,面积19.22平方米。1995年,人均住房开支163.55元,2000年390元,2005年486.3元,2010年,农民人均拥有住房30.4平方米,砖木占90%以上,家用自来水达到62%,住房开支953.6元。家用器具从实用到耐用,由低档向中高档发展。1990年,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是:自行车190辆,缝纫机83.33台,收音机48.33台,收录机35台,钟表10只,手表240只,洗衣机21.67台,电视机83.33台
  (其中彩色电视机31.67台),大型家具383.33件(其中沙发76.67个)。2010年,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是:洗衣机76台,电冰箱51台,自行车192辆,摩托车88辆,电话机50部,移动电话191部,彩色电视112台,家用计算机接人互联网4部。
  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879.62元。其中:食品类支出2099.76元,衣着类支出576.55元,居住类支出2283.35元,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支出326元,医疗
  健类支出730.37元,交通和通信类支出1138.12元,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类支出
  93.1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206.80元。
  第二节 城镇居民生活
  一、收入水平
  清代,平罗公职人员年收入情况:知县年俸银45两,养廉银600两;县丞40两,养廉银200两;典史31.52两,养廉银60两;训导40两。廪生年饩粮银3.1两,贡生花红旗匾银2.228两。马快年银12.8两,遇闰年加1.4两。斋夫年工食银12两,遇闰年加1两。膳夫年工食银6.7两,遇闰年加0.56两。门子、皂隶、库子、斗级、民壮、禁卒、伞扇轿夫、马夫等年工食银均为6两,遇闰年人均加0.5两。
  民国初年,县知事月支俸洋260元,科员月支俸洋50元。雇员月俸无定数。民国10年,县知事月支俸洋150.3元,科员31.5元。民国30年(1941),因币值不稳,公职人员改货币薪俸为供实物,一般每人每月小米75公斤。1949年,小学校长、教员月薪250~270元。
  新中国成立后,平罗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大部分实行供给制,少部分实行薪金制。实行供给制工作人员,吃、穿、用全部由国家供给,发给少量的津贴费;实行薪金制的工作人员,按级别所得工资分标准发货币工资。供给制每人每月伙食标准:大灶57份,中灶87份,小灶114份。每人每月的津贴标准:县级以上干部16份,区级以下干部11份,勤杂人员7份。其工资分的值是以实物含量,按当月物价指数计算出的单位价值,故工作人员的收入各月不等。1955年6月,全县职工全部实行货币工资制。1949年,全县职工人均年工资256.55元,1955年人均年工资439.66元,比1949年增加183.11元。1963年,给全县30%的职工升级后,人均年工资584.12元,比1955年增加144.46元。1970年,人均年工资592元,比1963年增加7.79元。1977年,全县40%的职工调资后,人均年工资674元,比1970年增加82元。1985年,人均年工资1116元,比1977年增加442元。到1990年,人均年工资1839元,比1985年增加723元。40年人均年工资递增5%。全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1957年276元,1978年427元,1990年1108.8元,33年人均生活费收入年递增4.3%。1990年,城镇居民储蓄存款13778.2万元。1995年,生活费收入2983元;2000年,人均年可支配收入4598.6元;2005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121元。
  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22元,比上年增加1126元,增长9.2%。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转移性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2.6%、3.7%和9.9%。2013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48.3万元。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20507.8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3573.74元,经营净收入2617.42元,财产性收入140.39元,转移性收入4176.25元。
  二、生活消费
  清代与民国时期,城镇居民的食粮、油品、肉类以及其他生活用品均到市面上购买,物价瞬息变化,消费水平很低。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安宁,工农业生产得到发展,职工收入逐年增加,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1952~1990年,城镇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情况:1952年160.5元,1957年222.4元,1962年74.78元,1965年242.1元,1970年256.9元,1975年339元,1980年355元,1985年580元,1990年765.4元。38年人均年递增4.2%。1995年,消费支出2547元,2000年3521元,2005年5299元,2010年9266元,20年人均年递增13.27%。
  1953年11月底以前,居民的食粮到县粮库或市场上购买,数量不限。是年12月,粮食实行计划供应。月口粮供应标准:干部、教员、城镇居民16公斤,不满7周岁者9公斤,中学生19公斤,轻体力劳动者20公斤,重体力劳动者24公斤。城镇居民的口粮供应标准在37年中几经变化,至1990年,供应标准:不满1周岁至10周岁者其标准分别是4公斤、5公斤、6公斤、7.5公斤、8.5公斤、11公斤、11.5公斤、12公斤、12.5公斤、13公斤、13.5公斤。中学生15公斤,机关干部14公斤,轻体力劳动者16.5公斤、15.5公斤,重体力劳动者18公斤、20公斤、21公斤,特重体力劳动者22.5公斤。1993年7月1日,取消城镇居民粮食定量供应,实行市场购销。
  1990年,对50户城镇住户抽样调查,人均月支出比重是:购买食品45.49元(包括粮、肉、油、蛋、糖、烟、酒、瓜、果等),购买衣着商品12.908元(包括棉、呢、绸缎、化纤等料子,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等),购买日用品11.033元,购买娱乐用品4.504元,购买书报杂志、医药、燃料等18.616元。
  1995年,人均食品支出1192元,衣着支出501元,娱乐支出155.64元,家庭设备及服务支出158.76元,医疗保健支出131元,交通通讯支出170元,居住支出120元。2000年,人均食品支出1208元,衣着支出517元,家庭设备及服务239元,医疗保健336.5元,交通通讯支出272元,娱乐支出479元,居住支出282元。2010年,人均食品支出3107元,衣着支出1372元,家庭设备及服务支出486元,交通通讯支出1205元,医疗保健737元,人均购房支出2248元。
  城镇居民住宅情况:1949年,全县城镇居民1463人,有土木结构的平房1500间2.25万平方米,人均住房15.38平方米,房产权均为私有。1958年10月,私房改造完成后,城镇居民均住公房。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居民不断增多,住宅投资逐年增加。1992年,实行房屋改革,分配的住房出售给个人,实行房屋私有化。1990年,人均住房面积7.8平方米。2000年,人均住房面积13.22平方米。2010年,人均住房面积27.64平方米,自有住房比例达到90%。2010年,政府扩大内需,培育和扩大消费热点,提升消费信心,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促使消费倾向提升,消费档次逐步升级,消费热点频现,提高生活水平,消费支出持续增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266元,同比增加338元,增长3.8%。特别是食品、购买家用汽车、旅游、教育、衣着支出增长明显。
  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167.76元。其中:食品类支出3885.6元,衣着类支出1540.3元,居住类支出1416.7元,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支出1039.03元,医疗保健类支出1159.5元,交通和通信类支出2050.43元,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类支出1554.4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521.7元。
  第四章 风俗
  第一节 民族特征
  一、汉族民族特征
  民国《朔方道志·风俗》记载:平罗“本杂羌戎之俗,后周迁江左人于此,崇礼好学,习俗相化”。明万历《朔方新志·风俗》记载:“夏俗淳厚驯雅。”明初“尽徙其民于关中,实以齐晋燕赵周楚之民,而吴越居多,故彬彬然,有江左之风”。平罗县居民融南北方人民为一体,汉族人民的习俗与北方各省区汉族人民的习俗大同小异。
  平罗人历来刚毅勇锐,习性善良,勤劳淳朴,崇尚礼仪,尊老爱幼,热情好客,邻里相处,睦如亲人,婚丧大事,主动相帮。重情面,互礼让,不排外,好接济。重农牧,轻工商。乡土观念浓厚,不习惯出远门。
  清道光《平罗记略·习尚》记载:“地接边荒,多尚武节”“地广人稀,兵马为务”“笃信神鬼,尚诅祝”“强干尚气,敢战斗”“土人性勇税,尚释重巫”“重耕牧,闲礼仪”“人以技艺趋利,畜牧为资”“昔也,荆榛之地;今也,乐利之乡”。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平罗汉族的习俗经数百年之潜移默化,优良的传统习俗继承并发扬光大,旧的不健康的习俗自行淘汰,新的社会风尚逐步形成。
  二、回族民族特征
  回族人民体格强健,勤劳勇敢,能适应艰苦环境。《朔方道志》记载,宁夏回族“有尚武精神”。回族人民质朴、诚实,民族性格比较含蓄。男子刚毅,妇女贤淑。回族人民崇尚尊老爱幼,团结互助,热情好客,仁义礼貌,周济贫寒,解讼息纷。回族人民富于智慧,善于汲取兄弟民族先进的文化科技知识;重农牧,善经商,勇于改革创新。回族人民禁赌、戒烟酒、讲洁净等习俗是受伊斯兰文化传统的影响。
  第二节 生产 商贸习俗
  一、生产习俗
  平罗县的回、汉族人民,以农业为主兼以畜牧历史悠久。农作物有小麦、水稻、大麦、高粱、玉米、糜子、谷子、荞麦、豆类、胡麻等,其中以小麦、水稻为主。小麦、大麦茬复种糜子、谷子、荞麦、白菜、萝卜、菠菜、香菜、蔓菁等,变一年一熟为一年两熟。小麦茬套种玉米、豆类、甜菜,胡麻茬套种豆类、甜菜等,变单种为两种两收或三种三收。水稻由撒播、插秧、旱条播。大西瓜、大白菜为特产。地膜西瓜套种秋菜、城郊菜农冬棚(火棚)、春棚(日光棚)种菜技术普遍应用。
  回族农民善种辣椒,且套紫皮大蒜,惠北乡被誉为“辣椒之乡”。
  汉族农民善种大白菜与大西瓜。回、汉族人民有种植红黑打瓜的丰富经验。蔬菜、玉米育种已成为农民的重要产业。
  回、汉族人民均饲养牛、马、骡、驴、驼、羊、兔等家畜,以及鸡、鸭、鹅、鸽子等家禽。回族人民善养牛、羊,一般人家养羊3~5只到几十只,新中国成立前,富有者与专业户有扎场群养百只乃至数百只者。汉族普遍养猪,一般人家养1~2头,也有养数十头的专业户。新中国成立后,鼓励人民小群多户养殖,特别是1980年后,鼓励个体经济的发展,出现养殖专业户。有机专业户养殖千万只,形成规模养殖。
  回、汉族人民善植树造林。各乡镇均有成片的果园。家庭院落多栽种果树,昔以沙果、杏、桃较多,现多栽培苹果、梨、葡萄。房前屋后多栽沙枣、杨树。路、渠、沟旁多栽白蜡、柳树、榆树、槐树等。
  二、商贸习俗
  回族人民有擅长经商的特点。历史上有开糖、油、粉、豆腐坊的,有做凉粉、粽糕、油香、馓子、水煎包子、羊杂碎、手抓羊肉等饮食生意者,有宰羊、牛、驼卖肉和贩卖牲畜、贩卖皮毛者。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解放生产力,加之市场的开放,拓宽经商路子,回族人民擅长经商的特点得以充分发挥。汉族人民也纷纷走向市场,从事商贸的路子,经营行业有商业、饮食、旅店、运输、修理、理发、镶牙、浴池等。经营品种有日杂、百货、五金、布匹、服装、鞋帽、烟酒糖茶、文化用品、报纸杂志、中西药品、粮油肉蛋、瓜菜水果、家禽家畜、家具、建材、农业生产资料等,应有尽有。经营方式有开设店铺、摆摊设点、流动赶集、走乡串村、长途贩运等,有批发、零售、批零兼营、转手倒卖等。实行市场经济,买卖自由、商品自选、价格面议。
  第三节 生活习俗
  一、服饰
  清代和民国年间,县官吏与富裕者穿官服、礼服、长袍、马褂等服装。用绸缎等细软、质高的面料制作。
  汉族百姓一般穿粗布衣服。平时穿旧衣服,补丁摞补丁,俗有“新三年,旧三年,补补纳纳又三年”之谚。过年过节办喜庆之事,媳妇走娘家,才穿新衣服。男子穿对襟袄、衫,老年男子多穿大襟袄、衫,老少皆穿大裆裤。女子老少皆穿大襟袄、衫与大裆裤。冬季棉衣装填羊、驼毛。还有毡袄、毡裤、白板羊皮袄、皮裤。鞋多为妇女手工做的圆口、方口、单脸、双脸、骆驼峰式的布鞋。鞋底用麻绳遍纳,鞋帮用棉线遍纳或纳成“云”“转”等图案。少年布鞋头用碎布条栽上“包头”,还有毛线编织的鞋。布鞋穿破后用牛皮在鞋帮上锥前后包头,底子上锥前后掌,冬季还穿毡鞋(也叫毡窝窝)。女子穿绣花布鞋。袜子有手工做的白、蓝、青棉布袜子,有毛线织的袜子。男子夏天一般戴瓜壳帽、草帽,春秋箍布“包巾”或箍毛巾,冬季戴毡帽、“火车头”式的棉帽或皮帽。老年妇女头搭手帕或搭粗布头巾。年轻妇女只是在夏天劳动时戴草帽。
  清代,男子留辫子,民国初年革除,老百姓剃光头,官吏、知识界有留分头的。未婚女子留独辫子或双辫子;已婚女子将发拢在脑后绾成髻,戴丝线络络子或用簪子别住。有条件的妇女喜头上冠花,扎红绸带,坠耳环、戴手镯、戴戒指,搽粉抹胭脂,佩戴绣花荷包或绣花针线包。
  新中国成立后,传统服饰逐渐减少,手工制作变为机制。20世纪50年代,干部、工人、学生及城乡青年普遍穿中山服、列宁服、学生服。城乡男青年时兴灯笼裤,城镇女子喜穿长、短裙。“文化大革命”时期,男女青年时兴绿色军装,曰“不爱红装爱武装”。改革开放后,男女青年时兴喇叭裤、牛仔裤、西装、夹克衫、滑雪衫、风衣、羽绒服,各式长、短皮大衣、呢子大衣,各式机制、针织的衬衫和外套,美观大方。女子夏季喜穿轻质薄衣,以穿长筒袜、各式长、短裙、短裤为主。男女青年冬季很少穿棉衣,以衬衣、毛衣、线衣外套和毛呢子大衣或皮大衣御寒。衣料除少数棉布外,多数为国产或进口的化纤、毛呢等中高档料子。鞋有单、棉机制布鞋。有各种样式的运动鞋、旅游鞋,有单、棉、凉皮鞋,有塑料凉鞋和各式拖鞋。女子多穿高跟鞋。总之,服饰颜色鲜艳,款式新颖,走向西装革履化、品牌化。帽子,夏季有各种样式与各种颜色的凉帽;春秋有前遮檐帽、鸭舌帽、礼帽等;冬季除老年人或野外劳动者戴棉帽外,青年男女一般围毛围巾或戴毛线织的轻质帽子御寒。青年男女都讲究方式,男子留平头、背头、分头、燕尾头、长发等。女子梳单双辫、扎马尾松、留披肩发、绾各式发髻,烫各种发型,上发油,打摩丝,扎各色绸带,别发卡、插头花。青年女子还喜化妆、描眉、涂口红。男女有戴项链、戒指的。女子喜戴手镯、耳环,首饰由金、银、翡翠、玛瑙、玉石、塑料、铜、铝等材料制成。
  回族人民衣着追求经久耐用、美观大方、朴素、整洁。新中国成立前,回族成年男女多着中式青、蓝布衣裤,与汉族大同小异。特点是成年男人戴白帽,外出或参加宗教活动时,穿长袍、长衫;妇女戴盖头或头巾。新中国成立后,青年穿着与汉族更趋一致。盖头只有少数老年人戴,青年妇女从结婚起,有的戴白色帽,有的农村妇女还加戴各色彩巾。男子多穿各色衬衫、坎肩,有的戴白帽。城镇青年妇女也留新发式,结婚后戴首饰、化妆,穿各式长短裙、短裤,基本与汉族妇女相同。
  二、饮食
  回族人民,惯用清真饮食。清真的含义是:除用水和食品制作过程合乎回族洁净要求外,最重要的是禁忌猪和一切非反刍类的畜、兽,食肉类的禽鸟,动物血;凡宰杀的动物,须由阿訇或专业人员诵经杀之;禁烟酒。新中国成立前,主食以黄米为主,谚曰“要饱吃糜子,要暖穿皮子”。其次,还有大米、面粉、荞麦、高粱、玉米等。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产的发展,生活水平提高,20世纪70年代后,主食演变为大米、白面,杂粮次之,黄米很少食用。回族吃肉以牛、羊、鸡、鸭、鱼为主,蔬菜以当地产的白菜、菠菜、莲花白、香菜(芫荽)、茄子、辣椒、黄瓜、南瓜、萝卜、西红柿、梅豆、茭瓜等为主。一般每日三餐,农民在忙时每日进餐四次,农闲时穷人一日二餐。面食有馒头、花卷、烙饼、油饼、麻花、馓子、糖糕、羊盘肠、糖麻丫(凉粉)、水煎包子、饺子、蒸包子、摊馍、锅盔、凉皮子、擀面条、揪面片、拉面、刀削面。面条和面片又分汤面、干捞面、臊子面、烩面、炒面,还有拌汤、拨鱼子、搅团等。米食主要有黏饭(也称稠粥)、米汤(也叫稀粥)、干饭(也叫米饭)等。还有调和饭(米、面、菜一锅煮),有肉叫肉调和,无肉叫素调和。副食由肉菜一锅熬演变成肉菜另炒且多样。黄渠桥的羊羔肉、老豆腐、糖麻丫(凉粉)声名远扬。平时下饭的小菜有自己腌制的酸、咸菜,酸苦苦菜、香油拌鲜苦苦菜为一美味。羊杂碎、手抓羊肉为回族人民的佳肴。成年男女多嗜茶。老年人一般饮茶讲究佐料,如黑、白糖,干鲜果片,红枣,柿饼等,富裕人家还有芝麻、冰糖、龙眼。回族家庭的盖碗茶最为普遍,且经久不衰。
  汉族人民的饮食结构,饭菜的烹调方法及花样与回族人民大同小异。汉族吃的肉类主要是猪肉,也吃牛、羊、骆驼、马、驴和鸡、鸭、鱼等肉,还有吃狗肉者。新中国成立前,汉族人民不喜欢吃鱼,尤其不喜欢吃小鱼,有“吃鱼四两剐膘半斤”之说。20世纪80年代后,各类大小鱼均吃,且宴席必有鱼,形成“无鱼不成席”的习惯。当地产的黄河鲤鱼、鲫鱼、草鱼、鲢鱼等能烹饪成红烧、黄焖、糖醋、清炖、清蒸、干炸等多道佳肴。海参、鱿鱼、海蜇、螃蟹、带鱼、墨鱼、黄鱼等海味也走进一般家庭的饭桌。20世纪60年代前,汉族人民一般喜欢吃红烧肉、卤猪肉、大块坛子肉,尤喜吃肥猪肉,大块炖猪肉最能解馋。80年代后,喜欢吃瘦猪肉,更喜欢吃牛、羊、鸡、鱼肉,主要以炒菜为主,兼有烩、蒸、煮、凉拌等做法。80年代后,兴起火锅、麻辣烫等。汉族人民动烟酒。烟有水烟、旱烟、卷烟、雪茄。80年代后,主要吸卷烟、雪茄。烟的档次由低向中、高发展。酒有烈性白酒,低、中、高档次的白酒,品种繁多,还有啤酒、葡萄酒等。待客必上酒,形成“无酒不成宴”的习俗。平时在家庭进餐,下饭馆进餐也多上酒。汉族人民在历史上饮茶的习惯不浓,过去只是较富裕者冬季熬喝砖茶,夏天喝花茶。80年代后,男女老少普遍喝茶,也有如回族用盖碗子且加佐料饮茶的,城镇人还喝饮料解渴。
  三、宅居
  明代,军屯士兵和军余集中居住于城、堡、屯内。城堡墙用土筑成,墙上有女墙、垛口等军事设施。城堡内有街道、巷子,设公署、仓廪、商号、作坊、住宅等。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较大的城堡有平虏城、洪广营堡、镇北堡、李纲堡、镇朔堡、高荣堡、姚福堡、崇口堡、五香堡、金贵堡、威镇堡、徐合堡、桂文堡、张亮堡、丁义堡等24座。还有屯子若干座。清代,在明代的基础上新增筑部分营子、寨子、庄子,如哨马营、万家营子、北营子、田家营子,集中大寨子、罗家寨子、何家寨子、梁家寨子,王家大庄子、团庄、大武口庄子、李家大庄子等。还出现无高墙的居民院落。民国年间,除少数有钱人打庄子外,穷人均迁出堡寨居住明宅。回、汉族人民的宅居喜向阳近路,垫高台基。到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安宁,“土围子”逐渐被拆除。农民的住房多数为明房,也有少数院落。
  20世纪50~60年代,住房均为土木结构的平顶房屋。贫穷人家多为土坯墙,柳木、杨木做梁、檩、椽,上铺苇柴、麦草,上覆一层10~20厘米的泥。房顶平坦,能晒辣椒、粮食,能堆柴草。房门多为双扇,窗户一般为长方形,木框木棂方格或长条格,糊白纸。房屋一般为明两大间套一间做伙房。富裕人家建筑堂屋、厢房、耳房相对称的纯松木的土木结构住宅,门双扇且有门头窗。
  20世纪70年代开始,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将分散的居民房屋规划,逐步形成以生产队为单位的居民点。窗户格子有多种图形,糊白纸或装玻璃。
  80年代后,住所变化较大。开始由土木结构向砖木结构过渡。房顶多数仍平坦,部分用松木搭顶,部分用水泥板搭顶。住房内墙搪白灰的较为普遍,还有少数刷涂料或贴壁纸的,也有少数贴上瓷砖。地为砖铺或水泥地,还有水磨石的。窗户均大方格式,全装玻璃,有些窗穿有钢筋。一般住宅都有小院子,安木制或铁制街门,有极少数先富起来的人家,建起砖混结构的小楼。城镇大多住进了居民单元楼。2000年后,农村青年到城里做工、做买卖,到城里买楼房,农村结婚大多在城里买楼房。
  回族居宅与汉族不同之处主要是,面向南的屋子里炕打在西边、套间在东边,在炕上礼拜时不受来人的干扰,来人可进套间。屋门后修水窖子,屋顶挂一吊罐,用于淋浴(即大净)。
  四、用器
  回、汉人民的家庭用器,一般有高桌、躺柜、木椅、木凳、炕桌、木箱子、木柜等。20世纪70年代,室内摆设改为大立柜、高低柜、一头沉、写字台、木制靠背椅等。1990年后,茶几、沙发、席梦思床、组合家具等摆设也进入农民家庭。新中国成立前,炊具多使用生铁锅、砂锅,粗瓷黑白碗碟。现在多用铝锅、钢精锅、细瓷碗碟。居室取暖打通间炕一盘,分为两种,一种为炭火做热源叫扯炕,一种为柴火做热源叫烧炕。伙房内砌泥土火炉一个,烧煤炭,用以做饭烧水热炕,炉壁镶有陶罐一个,热水以供洗涮。80年代后,做饭开始用电器、煤气、天然气。一般不烧炕,睡炕的很少,砖房墙壁夹有火墙,有些家庭还安装土暖器。睡床者铺电热毯。泥土火炉被铸铁炉、铁皮炉代替,前配有白铁皮烟筒。夏天用扇子扇凉,现在部分家庭有电风扇、空调。新中国成立前,富人行路坐轿车、大马车,骑骡马。穷人行路骑毛驴,多数人步行。长途运输靠骆驼负重翻山越岭穿沙漠。新中国成立后,行路发展为骑自行车,坐大卡车、大轿子车、小面包车、摩托车。90年代后,普遍骑电动车、摩托车,小轿车开始进入家庭,骑牲口已不复见。照明由香油、煤油灯演变为电灯。
  五、卫生
  回、汉族人民有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尤其是回族人民更重清洁卫生,饮食起居样样求洁净。对水的卫生颇多讲究,不得丝毫“染龌”。水井必须远离厕所、畜圈,砌沿加盖。打水者须洗手,水桶涮净,扁担桶钩不能放在地上,打水桶更不能着地,用毕高悬于小孩够不着的地方或吊在井内。20世纪80年代后,大都用上小机井自来水,但洗手、涮桶的习惯照旧。炊餐具及时洗涮,洗毕,须以清水冲涮三遍方为净。室内庭院常打扫,每家里间门后砌有淋浴用的水窖子,有管道排脏水于外,上悬吊罐供淋浴用,有的用自来水淋浴,成人逢“主麻”聚礼、婚丧节日、房事后都要大净(洗澡)。
  汤瓶是回族讲卫生的标志,每日洗脸、洗菜,以及饭前便后洗手,小净淋洗。回族人民有衣服勤换、保持干净的习惯。
  第四节 人生礼仪
  一、婚嫁
  新中国成立前,汉族男女婚姻无自由,全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联姻大体经过议婚、订婚、嫁娶等过程。议婚,也叫提亲。男龄16~17岁,女龄15~16岁,父母开始考虑子女的婚事。男方家托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如女方家长同意,即开庚帖(生辰八字)送至男方家。请阴阳“合八字”,如两人的庚辰有冲犯,婚事便作罢,如两人庚辰无冲犯算“合婚”,便确定联姻。订婚,双方择定吉日,男方家请媒人与陪伴人,将事先说好的彩礼和衣料装进红盒子,包在红包袱里拿到女方家,女方家设酒宴招待来客。结婚之前,选定吉日“抬礼”,即送未拿完的彩礼或衣料。结婚的良辰吉日由双方择定,一般为农历“三、六、九”日为佳。结婚的前一天,女方家设宴待客,曰“待添箱”。是晚,女子住在亲友家,曰“躲灰”。女子出嫁时,除穿着打扮化妆外还用线将脸上的汗毛勒净,曰“开脸”。把发辫绾髻盘在脑后,曰“冠戴”或“上头”。别簪戴花后,头脸蒙红巾,曰“盖头”。女方陪的嫁妆有衣服、化妆品、箱、柜等,必陪之瓷盆,曰“子孙盆”,实则为尿盆。娶亲时新郎不到女方家,只去一男,曰“催妆人”,一女曰“娶亲人”。女方送亲者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称之为喜客。娶亲时,男方必带之物有20个白馍馍,曰“离娘莲花馍馍”,红包袱内裹内衣和棉裤,棉裤有“金银满库”之意,猪、羊肉各1方(每方约两公斤),酒2瓶,妆奁等。有钱人家娶亲用轿子抬或乘轿车,一般人家坐马、牛、驴车,车厢搭成棚子,上面用红色毯子遮起来。穷人骑马、驴,只在马、驴头上挂红彩子。新娘起程时,由同辈哥抱上车或马。如有娶亲相遇,双方新娘交换红裤带。新娘到来之时,男方亲朋与新郎上前迎接,并放鞭炮。男方家的水井、碾、磨、大石头、大树上均贴红纸条,以免冲喜,新娘下车忌脚沾土,由铺在地上的红毡步入洞房。洗尘、吃下马饭后拜天地,即行婚礼。婚礼场所设在庭院,八仙桌上摆一装满粮食用红纸封口的斗,曰“宝斗”,设一烧香炉。新郎与新娘在司仪主持下行跪拜礼,一拜天地,二拜祖先,三拜高堂(父母),夫妻对拜。入洞房时用五色粮食撒新娘并撒向四方。进洞房后新娘坐帐,即炕上撒满核桃、枣子,上面苫被子,新娘默坐一会儿,新郎挑去新娘的盖头,男女始见面容。挑去盖头后,夫妻行合卺礼,即一杯酒各喝一半。新娘婚后前3天少吃喝,不出门。有钱人设酒宴待客3天,一般人家待客1天,穷人家只用便宴招待喜客。贺喜亲朋好友赴宴时均送礼,其钱数不等,重礼尚往来。送亲的喜客第二天摆早饭,将带来的油果子、糖茶摆上桌子以示答谢。第三天新娘认大小,跪拜长辈。第四天新娘回门,新郎同行,新郎烧香跪拜岳丈祖先灵位、跪拜长辈,也叫认大小。当天返回,有一月不空房之风俗。
  联姻讲门当户对,富人一般不与穷人结亲。家穷的男子无钱娶妻而打光棍。穷人家无力抚养的小女孩,送给有养活能力的家庭当童养媳。有两家互换女儿给儿子做媳妇的,有女无儿招男子为婿的。有妇女丧夫守寡不再改嫁的习俗,即便再嫁,也不正大光明的操办,而是偷娶或夜间刁抢。还有一夫多妻的习俗。
  新中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婚姻法》颁布,旧的婚姻制度与习俗逐步革除。男女婚姻自主,婚礼习俗日渐走向简化和健康。到20世纪80年代后,男女自由恋爱成熟后,经介绍人牵线,男方到女方家相亲,女方到男方家看家,举行订婚等礼仪。结婚日期一般是阴历的“三、六、九”日,逢年过节或双休日的时候也可结婚,还有旅行结婚的习俗。婚事花费超前,衣料要中、高档,摆设要组合家具、沙发、席梦思床、录音机、电视机;生活条件较好的还有金项链、金戒指、录像机、冰箱、洗衣机、电风扇、摩托车等。2000年后,农民进城渐成趋势,娶媳妇须在城里买楼房,甚至还有购买小轿车的。娶亲工具也经历牛马车—自行车—手扶拖拉机—大卡车—大轿子车—面包车—小轿车—高级小轿车。待客宴席的规格越来越高,由10大碗变为12齐、“八大八小”(凉盘、热菜各八),更有20道菜者,由素菜、猪羊肉为主的宴席,变为猪、羊、牛肉加双鸡、双鱼,城镇待客席必上海参、鱿鱼等。烟酒一般为中档。亲朋贺喜送礼无定数,一般20元、30元、50元、100元、200元不等,嫡亲、挚友有送数百元至千元以上者,有“人情不是债,提起锅来卖”的情分观念。到2010年,礼金在100~200元。
  回族婚事,须经提亲、相亲、看家、订婚、登记、娶亲、送亲、闹洞房等过程,与汉族婚俗大同小异,其不同在于:订婚,谓之“提盒子”,是日男家款客,或结合过“乜贴“请阿訇和长辈同媒人携彩礼、衣物、首饰、包裹、茶糖、肉方等一应物品至女家,称“送盒子”。女家亦于同日借过“乜贴”请阿訇和长辈迎候,称“接盒子”。仪式是先由送盒子的阿訇简要讲述订婚意义,当众宣布肯定婚姻关系,祝愿双方恪守婚约,率先向女家道“色俩目”,表示祝贺。接盒子的阿訇或长者,以大致相同的内容“回话”,并表示热烈欢迎,最后互道“色俩目”,礼成,入席。
  结婚前一日,男女都要洗大净。新娘洗浴称“离娘水”,同时请能手为之“开脸”,即用线绞去面部、颈部的汗毛,使之眉清目秀。
  念“尼卡哈”(证婚词)是回族婚礼的主要特点,在《婚姻法》实施前,只要请阿訇念“尼卡哈”即成合法夫妻。现在是阿訇首先验看或宣读结婚证,无证者不予证婚。看证后,分别向男女双方讯问是否自愿,得到肯定答复后,令新人念“清真言”一遍,如不会,可教念。然后提出要求与祝愿:常洗“乌苏里”(大净)保持身心洁净,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夫妻互敬,搞好工作,注重礼节,努力上进等。最后念“尼卡哈”。主要仪式告成。
  新婚次日,晨起沐浴,新娘认大小。新郎新娘回门,到岳父家拜见女方叔伯长辈,各家招待,并赠以少量钱物,谓之“封头”。一般两个“主麻”(半月)新娘归宁,一周返回,谓之“转对月”。回族婚礼,不贴对联,不放炮,不吹奏鼓乐。婚宴不动烟酒。个别必需烟酒者,另席招待。亲朋贺喜送礼,礼金与汉族相同。
  二、丧葬
  汉族旧的丧葬礼仪,也叫“白事”。亡人在咽气前,都要给洗手、脸、脚,男的剃头,女的梳头,穿未沾过身的新衣服。忌穿皮衣和装毛的棉衣。咽气时嘴里含一枚硬币,曰“口含钱”。咽气后整形,让口眼闭合,然后头向门停在铺谷草的高床上,脸蒙白纸身盖白纸。头前设一小桌,摆一碗米饭,上插一双筷子,曰“倒头饭”。摆馍馍、水果、菜等供品,摆5个小面饼,曰“打鬼饼”。还设烧纸圈、烧香炉、点长命水灯等。孝子守灵,即尸体边铺麦草,孝子昼夜爬跪之上,一则陪尸体,二则向吊唁者叩头。亡人抬下地后派人到亲戚家报丧,并请阴阳或和尚批秧,即讣告类的文书,张贴在门外,孝男孝女披麻戴孝。未出五服的晚辈人都戴孝。一般停尸3~5天入殓。还扎寿纸、童男童女、驴、车、花、鹤等纸货。请阴阳、和尚或居士设坛做道场,诵经超度。出殡前,女婿、外甥致祭,亲戚点纸,宣读祭文,览挽联、挽幛、花圈、纸货。起灵时放鞭炮,鼓乐奏哀曲前行,纸货随之,由8人抬灵柩,孝子扛引魂幡扯纤,手持丧棒而行。一路撒纸钱,过桥、穿马路、歇缓时烧纸钱。以家族立茔地,由阴阳划墓穴,结发夫妻合葬,坟墓成圆锥形。送葬这天设素席待客。头七内天天烧纸,之后每七天烧一次纸,至“七七”止。春夏秋冬入季前18天不葬埋亡人,曰“土旺”,先在地面厝起来,土满后择吉日葬埋。
  回族人亡称“无常”或“口唤”“归真”,忌说死,称人死断气为“咽气”。尸体谓之“埋体”。咽气后,由亲人或阿訇替亡人轻轻整形,使其肢体平躺,手指伸展,口眼闭合,然后停于地上或木板上,头朝北,面向西,由亲人或阿訇守护。凡出幼(男12岁,女9岁为“出幼”)埋体一律隆重对待;未出幼者,葬礼较简。实行土葬,不用棺木,如在外,宜就地安葬,不披麻戴孝。禁号啕痛哭。主张速葬,最好当日入土,情况特殊者,也不得超过三天。回族视送埋体为“行好”,乐为任何亡人义务建坟或提供有关劳务,谓之“散苦”。通过探望埋体,嗟叹人生之短促,死亡对每个人并非遥远,要及早检讨过失,端正品行,多行善事。一般埋体,自动前来送葬者不下几十人,专请阿訇、亲属数人至数十人。
  送埋体,众亲友动手造坟,先挖南北向长坑,用土坷垃或炕面子围砌内壁,上为拱券顶,内空以人体能躺下跪起为度,外抹以泥巴,暂留南门洞备用。
  坟备好后,亲友、阿訇到齐,即行“着水”(洗埋体)、“穿卡凡”(裹尸),男埋体请阿訇及至亲3~4人着水,女埋体则由年长而清廉的妇女为之。不论生前贫富贵贱,一律以白布裹尸。
  站“者那则”(行安葬礼),在场院、寺院或坟地,先以《古兰经》或钱为亡者赎罪,叫“转费达”,继之置埋体于前,头北面西,送葬者脱鞋排班立于其后,由教长在前率领,为亡者做简短祈祷。
  阿訇将埋体头向北放入坟坑,面向西露出卡凡,叫“下埋体”,最后速封坟门,同时诵经。丧主根据自愿和量力原则散乜贴。
  着水、站“者那则”、下埋体的人选如亡人有遗嘱,则必遵行。
  送过埋体,根据各家所遵从的不同教派和家境穷富以及亡者的身份等,进行略有差异的纪念活动。宵夜,送葬当日晚间的悼念,念“早亥提”,次日晨念《古兰经》有关部分,这两项都简单。走坟,直系亲属(或偕同阿訇),每日早晚在坟前和家里念经,至四十日止。五日、十日、头七、二七、三七,月头、四十日、百日、年头,均有纪念活动,唯三七较隆重。一为记念亡者,宰牛羊为牲,诵经款客(舍散),二为慰问生者,亲友齐集“做七”吃席,兼有转悲为喜之意。百日后,视情况逢月头、年头,常过“乜贴”,以示“纪念”。
  三、喜庆
  回、汉族妇女生孩子,称“坐月子”。产房门上挂红布条,一月内忌外人进入。生育第三天亲邻送汤,满月时请亲邻吃长面,谓之做满月。贺喜者送衣服、鞋、帽、玩具之类礼品。有吃长面或设酒宴待人之风。
  汉族老人年满60岁,子女给老人祝寿。老人穿新衣坐寿堂,接受子女、宾客的祝寿,设酒宴待客。祝寿的朋友送寿桃、寿幛、现金等以示祝贺。
  建房与乔迁,盖房动工择吉日,梁上挂红布,上房泥亲朋帮忙后吃油饼,竣工设酒席宴亲朋,谓之“洗泥”。进入新居择吉日,在居屋内外放鞭炮,设宴招待前来祝贺乔迁的亲朋。回族只有在乔迁时设宴招待前来祝贺的亲朋的习俗。
  四、人际交往
  回、汉族人民崇尚礼仪,相同之处甚多。儿女独立生活后常探望老人,同堂生活者每日首次见老人必问安。老人出门或归来,儿女必迎。儿女出门或办重要事必和老人商量。行路时长辈在前晚辈在后。路遇亲友或熟人,骑马、坐车者必下来,互相握手问好。回族男女老少见阿訇与老者均道“色俩目”。见亲戚按辈分称谓称呼;与老者交往,即使互不相识,也按性别年龄称老大爷、老奶奶、老姨妈、老姨爹、老叔、大哥、大姐、老师傅、同志、先生等。与人言谈不直呼其名,不打断别人谈话(即不接下句)。对孤独、老幼、残疾病患者,常带礼物看望。客人到,笑迎入室。汉族人民敬茶点烟,进餐时客人或长辈坐首席,客人先动筷子,从上到下依次敬酒。回族人民将客人迎进屋,客人入座,主人相陪,设盖碗茶、油捞饼、油香或馓子招待。客人离家时,举家送出门,目送远去。回族人民善与兄弟民族共事,交往甚密,世代团结。各族人民共同礼貌语言有“请,您好,多谢,对不起,别多心,麻烦你了,请慢走,请家里来”等。
  五、称谓
  平罗县回、汉族人民的称谓基本相同。本宗祖前四辈人,即高祖、曾祖、祖父、父亲,称祖太爷爷、太爷爷、爷爷、爹;高祖母、曾祖母、祖母、母亲,称祖太奶奶、太奶奶、奶奶、妈。
  父辈同胞兄弟的称谓,按序称大爹(也称亲爹)、二爹(也称小爹)、三爹、四爹,如五爹是最末一个,也称“老爹”,回族称“老爸爸”。
  父辈同胞姐妹的称谓,未出嫁者按序称娘娘,出嫁者按序称“姑妈”,城镇有称姑或姑姑。
  父辈的堂叔兄弟,按年龄排行,按序称爹,唯有大爹称老大爹,最小的称老爹,且前面加名字。回族称“老爸爸”。
  外祖父、外祖母,称外爷爷、外奶奶,城镇也称外公、外婆或姥姥。
  父母的姑父母、姨父母、舅父母,称姑爷爷、姑奶奶,姨爷爷、姨奶奶,舅爷爷、舅奶奶。
  舅父、舅母,称舅舅、舅妈;姨父、姨母,称姨爹、姨妈(未出嫁称娘娘,城镇有称姨姨的)。
  岳父、岳母,当面称爹、妈,不当面称外父、外母(也称岳父、岳母)。
  父亲的表兄弟、姨兄弟,称表叔、姨叔;表姐妹、姨姐妹均称姑妈。
  母亲的表兄弟、姨兄弟,匀称舅舅;表姐妹,姨姐妹,均称姨妈。
  哥哥、嫂嫂仍之,弟弟直呼其名或比照子女叫“他几爹”。
  夫妻之间,旧时当面以子女之名代替,也呼之为“他妈”“他爹”。不当面时,称妻子为老婆、婆姨、屋里的,称丈夫为汉子、男人、掌柜的、当家的。80年代后,除沿用旧称谓外,年轻夫妇互相直呼其名或称爱人。也有越来越多的小媳妇称丈夫为“老公”。
  对妻子的亲戚皆随妻子称呼。妻子的哥哥称大舅子,弟弟称小舅子。妻子的姐妹的丈夫称挑担。回族称“姨老”。
  兄和弟的妻子合称妯娌。妯娌之间相互称嫂或“他婶婶”“他几妈”。
  邻里称谓,按辈分年龄称爷爷、奶奶,老姨爹、老姨妈,老大叔、老叔,大哥、大嫂、老弟、老大姐、老妹子等。
  教师称老师,医生称先生或大夫,工匠前冠姓后称师傅。20世纪50年代后,工人、干部、农民相互称同志,到80年代相互多称师傅。
  公职人员称为干部,称领导干部姓后冠以职衔。称领袖人物,在不同的环境里有不同的称谓,一种是姓后冠以职衔,一种是姓名冠以职衔。
  六、禁忌
  汉族,起名字避长辈名讳,忌晚辈直呼长辈名字。
  忌姑妈的女儿嫁舅舅的儿子,姑表、姨表亲禁忌联姻。
  禁亡夫之妻在百日内改嫁,亡妻之夫在百日内再娶。祖先去世百日内子孙不穿红戴花,不取乐。亡人家庭一年内不办喜事,三年内不贴红对联。忌人亡在外尸体进住宅。
  忌一年内为两次喜事。妇女坐月子门上挂红布条,忌外人进入。忌出嫁女子在娘家过年和生育。洞房忌孕妇进入。
  过年期间,忌讨账、吵闹生气及说不吉庆的话。忌农历初五、十四、二十三出远门。青年人已无此忌讳。
  忌客人未走扫地,忌对人泼水。
  回族,起名、联姻等禁忌与汉族相同。回族禁猪,包括饲养、贩卖、食用。自然死的家禽,严禁食用、出卖或易物。忌食非清真食品。禁拿离婚当戏言。禁揭人短。禁诽谤、损人名誉。忌“行亏”,反对占便宜。
  第五节 岁时节日
  一、汉族传统节日
  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俗称“过老年”。是日凌晨,在诸神龛与祖先灵牌前上香叩头。祭祀完毕,按照先家中、再本族、后邻里的顺序拜年,对长者行跪拜礼,同辈互相问候。长辈给孩子压岁钱。各家都备烟、酒、糖、果等招待。是日,吃饺子。从初二开始携带礼物去岳父、姑妈、舅舅、姨母家拜年。邻里亲朋互相宴请。初三夜里放鞭炮“送神”。初五为“五穷日”,天不亮将清扫的尘土倒在十字路口,谓“送穷土”。早上吃饺子,谓“填穷坑”。初七为“人七日”,吃长面拉魂回身。新中国成立后,祭祀与跪拜习俗自然消失。送神、送穷土等习俗也逐渐消失。
  元宵节 正月十五为上元节,又称元宵节。平罗县历来有吃元宵、挂彩灯、燃花炮、耍社火、火烧秦桧、打铁花等习俗。20世纪80年代后,元宵节增添彩灯笼、灯谜会、放焰火等新的内容。
  清明节 清明节是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清明节前一日为“寒食节”。清明节前扫墓,即到祖先坟前摆供品,烧纸上香祭祀,给坟墓添新土,还有郊游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利用清明节组织学生、青年给烈士扫墓,以示祭奠。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日为端午节,也叫端阳节。传说是为祭祀屈原。这天吃粽子或粳糕。门上插柳条、艾叶、沙枣花,喝雄黄酒。20世纪80年代后,端午节除不插柳、艾叶等外,仍有吃糕、饮酒之习俗。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为中秋节。这一天家家烙大“月饼”,即直径约40厘米、厚10厘米的大锅盔。晚上在庭院摆月饼、西瓜、水果等供品,谓“献月”。新中国成立后,献月习俗已消失。现时过中秋节只是自做或买月饼、瓜果,甚至设酒宴团圆受用。
  腊八 农历腊月初八,是佛教节日。相传为释迦牟尼成道日。是日吃用米、豆子等杂粮煮成的腊八粥,还给猫、狗、牛、驴等吃点,碾、磨、水井上也贴一点。20世纪80年代后,吃腊八饭仍之。但喂猪、牛,在磨、碾贴的习俗基本消失。
  过“小年” 农历腊月二十三,俗称过“小年”,传说是灶神上天的日子。是日敬灶神、供麦芽糖,有甜嘴、粘嘴之意。祈求灶神“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平罗县居民是日扫尘,进行卫生大扫除。
  除夕 农历腊月三十,称“除夕”。是日打扫卫生,穿新衣、剃头;家家贴对联、门神、“福”字、年画;吃团圆饭。晚上烧纸祭祖先,放鞭炮接神敬神,通宵点灯熬夜守岁。现在除夕不接神敬神。腊月三十日夜零点,为辞旧迎新之时,城乡花炮齐鸣,夜空五彩缤纷,营造喜庆气氛。
  平罗县除上述传统节日外,还有一些传统的纪行:正月二十三“燎骚干”。二月二,为龙抬头的日子,汉族有剃头、炒豆子、吃猪头肉拌凉菜的习俗。清明节出城隍,东岳庙、玉皇阁过庙会,即将城隍抬出供在玉皇阁让人烧香膜拜,唱戏6天。三月十八,东岳庙烧香、唱戏敬阎王。四月初八,娘娘庙过会,烧香敬神。七月十五,寿佛寺过会,群众普遍烧纸祭祖先。九月九为重阳节,有少数人登高的习惯。是日,武当寿佛寺过盛大庙会,有蒙、藏人骑马、骆驼来朝山者。十月初一,包小扁食,烧纸祭祖先。冬至烧纸祭祖先。
  二、回族传统节日
  开斋节 也叫“小尔德”。回族大多数在伊斯兰历九月内斋戒(俗称封斋)满一月后,见新月结束,次日即为开斋节。按照教法规定,男子12岁以上均沐浴,着节日盛装,上寺举行会礼(做尔德),听阿訇宣讲教义。回族穆斯林响应阿訇的劝谏,爱教爱国,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会礼前,散“菲图尔”乜贴,以全家人口每人一天的生活费、3.5市斤小麦的折价,散给寺上或穷人。会礼结束,即游坟诵经。家家户户炸油香、馓子,表示庆祝,走亲访友,探望长辈。
  古尔邦节 也叫“大尔德”。伊斯兰历十二月十日(开斋后第70天)举行,比“小尔德”更为隆重,沐浴盛装,12岁以上男子上寺会礼:听阿訇讲“卧尔兹”,主要为节日意义,劝人行好,止人干歹等内容。自愿给清真寺或穷人散乜贴,下寺游坟诵经,各家设宴待客,有条件者须宰杀牛羊,相互走亲访友。
  三、各民族共有节日
  元旦(1月1日) 各机关、学校、厂矿挂彩旗,贴横幅、对联庆贺,放假1天,县领导慰问当地驻军、军烈属和离休老干部等。还组织文娱晚会、体育竞赛。
  国际劳动妇女节(3月8日) 全县妇女放假半天,县、乡召开座谈会表彰先进妇女。
  植树节(3月12日) 全县工人、干部、学生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清明节(4月5日) 全县干部职工、学生放假1天。扫墓祭祖。
  国际劳动节(5月1日) 机关、厂矿、学校放假1天,张灯结彩,开座谈会,表彰先进,举办晚会、体育竞赛。
  端午节 每年的农历五月初五,全县干部职工、学生放假1天。
  中国青年节(5月4日) 共青团组织庆祝活动。
  国际儿童节(6月1日) 共青团、妇联、学校组织少年儿童开庆祝会,少先队组织吸收少先队员。
  中国共产党建党纪念日(7月1日) 全县各级党组织召开庆祝会、表彰模范党员和先进党支部、新党员宣誓等活动。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8月1日) 地方政府对驻军、复转退伍军人进行慰问。县人武部与民政部组织军民联欢。
  教师节(9月10日) 表彰模范教师,开展尊师重教活动。
  中秋节 每年的农历八月十五,干部职工、学生放假1天。
  国庆节(10月1日) 机关、学校放假3天,各机关、学校升国旗、贴标语、张灯结彩,出国庆专刊,组织体育竞赛和晚会等庆祝活动。
  第五章方言
  ―、天文地理
  黄风 大风
  黑风 狂风
  戗风 逆风。崇岗、下庙一带叫“顶头风”
  雷抓了
  雷劈了 雷殛的迷信说法
  白雨 雷阵雨或雷阵雨夹冰雹
  大雨 崇岗、下庙一带叫“紧雨”
  普雨 面积广而时间持久的雨
  毛毛雨 细雨。崇岗、下庙一带叫“牛毛沙沙雨”
  扫帚星 彗星
  贼星 流星
  山堡 山区
  〓 河渠拦水的土坝
  
  山水 洪水
  鹅卵石 多指顽石。崇岗一带叫“鹅卵”,泛指各种石头。
  
  坷垃 ①指土块;②指砌墙用的土墼,又叫垡拉
  
  干炭 汝箕沟出产的无烟煤,今叫“太西煤”。
  蓝炭 经过烧炼的无烟煤
  第一节 常用词语
  石炭 石嘴山出产的无烟煤
  淄泥 烂泥
  
  磷黄 硫黄
  滚水 开水
  兀笃子水 烧而未开的水,或指不新鲜的水
  街上 城镇
  集上 集市
  庄子上 农村
  岔路子 小路
  捷路子 近路
  渡口 又叫“步口”
  卡子 又叫“关口”
  坟堰 崇岗、下庙一带叫“坟墓”
  二、时令 时间
  朝每年
  往年 崇岗、下庙一带只说“往年”,不说“朝每年”
  年时 去年
  宪书 日历
  
  今 今天
  明 明天
  后 后天
  
  前 前天
  头天 第一天
  □天 第二天。是“第二”的合音
  素日 平时,往常
  
  见天 每天
  
  成天 整天
  
  麻麻亮 拂晓
  早起 早晨。崇岗、下庙一带叫“赶早”或“清赶早”
  晌午 中午
  后晌 下午
  擦黑黑子 傍晚
  晚夕 晚上
  多会子 什么时候
  明多会 以后什么时候
  那两 那几天
  □子 再过一会
  三、 农事
  上粪 施肥
  耖田 翻地
  耱田 用耙将地整平
  薅田 田间除草
  淌水 灌水
  剐草 割草
  刨田 锄地
  拉料 粉碎饲料
  麦堆 崇岗、下庙一带叫“麦垛”
  车沿 车辕
  帮索子 车扼
  钗子 牲口嚼子
  兜嘴 笼嘴
  杈丫 木杈
  扎豆子 在田埂地边用铲子下豆种
  揎树 去掉树木的旁枝
  跌年馑 遇到荒年
  四、 植物
  秫秫 高梁
  黍黍 玉米。也有的地方叫“玉茭子”。
  野谷子 谷莠
  山药蛋 马铃薯
  芫荽 香菜。崇岗、下庙一带叫
  辣角子 辣椒
  独独扫 打帚菜
  洋淀 向日葵
  灰条 灰藜
  猪耳朵 车前草
  苍叶蛋 苍耳
  蓖麻子 一种油料作物。崇岗、下庙一带叫“沟垴垴”。
  苇柴 芦苇
  碱蒿 碱滩上长的蒿草
  沙蒿 沙滩上长的蒿草
  黄瓜狼锁阳
  五、动物
  牲口 回民及崇岗、下庙一带叫“头口”
  牛巴浪子 牛犊
  乳牛 母牛
  臊胡 公羊
  郎猫 公猫
  女猫 母猫
  花鸨 老鹰
  性虎 鸱鸮,像猫头鹰一类的鸟。
  喜鹊 崇岗、下庙一带叫“喜呷呼”
  老母□□ 老麻雀
  咕咕等 斑鸠
  捞鱼鹳 鹭鸶。回民叫“干侧老”,崇岗、下庙一带叫
  “干侧里”
  青桩 苍鹭
  土虫 地老虎
  水虫 蚯蚓
  天狗狗 蝴蛛,崇岗、下庙一带叫“喜口口”
  普狗子 蝼蛄。崇岗、下庙一带叫
  粪巴浪子 銳螂
  张果老 蜻蜓
  麦赞赞 蚂蚱的一种,学名叫中华稻煌
  虱子
  跳子 跳蚤
  臭臭 臭虫
  牛虻叮叮 牛虻
  叮子 马蜂的一种
  叮叮窝 蜂窝
  癞呱呱 蟾蜍
  田亩鸡鸡 青蛙
  皮条虫 水蛭
  黑面豆豆 蝌料
  青羊 岩羊
  大头羊 盘羊
  狐子 狐狸
  松鸡 蓝马鸡,喜欢生活在高山寒冷地区,栖息于海拔2000~〜3000米的丛密
  云杉、橡胶林内。(贺兰山内有之)
  山鸡 野雉、野鸡,善于奔走而不善于飞行。(贺兰山内有之)
  皂鹰 鹰的一种,食野兔等
  清石子 一种花色山雀
  王刚 一种鸟,又叫“王刚鸟”。
  布谷鸟 崇岗、下庙一带叫
  夜猫子 猫头鹰。崇岗、下庙一带叫
  六、 房屋器具
  影墙子 影壁
  堂屋 正房
  厢房 分东、西厢房。
  耳房子 又叫偏房
  街门 院门
  门销板子 门闩
  墙旮旯 墙角
  坑脚头 炕里面
  仰纸 顶棚
  香铲 锅铲
  笼扇子 笼屉
  胰子 香皂
  手巾子 毛巾;手絹
  火焌子 火柴
  戳子 印章
  恶水桶 污水桶
  落碎堆 垃圾堆。也有人叫“恶索”
  七、 亲属人品
  亲爹 大爹
  亲妈 大妈
  娘娘 姑姑
  汉子 丈夫
  婆姨 妻子
  老庄户 农村人
  老山户 山里人
  党家子 同宗同姓的人
  底里人 可靠的人
  二八 外行
  伙夫 炊事员
  待招 理发员
  后腿子 妇女改嫁带来的儿子
  老娘婆 接生婆
  讨吃 乞丐。崇岗、下庙一带叫
  阴谋氏 性格孤僻古怪,有话放在心里不说的人
  生牛皮 脾气倔强、做事武断的人
  顽子头 顽固不化的人
  下三揽
  下作子 低贱不知自尊的人
  二杆子 鲁莽、没有头脑的人
  日囊□ 没本事、不中用的人
  主梗子 不求上进、不争气的人
  □子 傻子
  翻眼猴 不接受批评而易发火之人
  小气毛 吝啬,不大方的人
  谎溜子 好说谎话的人
  贼大龟 言而无信、不诚实的人
  仄楞子 不讲理的人
  丧门神 给他人带来晦气的人
  八、身体
  奔楼 前额突出
  讫楼 后脑勺突出
  争嘴窝 后脑窝子
  髽〓子 盘在脑后的发辫
  辫角子 辫子
  马鬃鬃〔mahsuag44 • tsuag〕妇女额前的垂发
  鼻子〔Pd • tsl〕也指鼻涕
  腔子〔tQiati44 • ts*)〕胸脯
  沟子 屁股
  
  □ 男性生殖器
  鸡巴
  卵蛋睾丸
  □女性生殖器
  槌头 拳头
  
  胪纠 外伤留下的斑痕
  膊拉盖 膝盖
  下巴子
  毛胡子 连鬓胡子
  圪老叉 腋窝
  胛子 肩膀
  胳肘子 肘
  九、疾病 医疗
  
  害病 生病
  不清干
  着凉 感冒
  痨病 肺结核
  吃着了 伤食
  种花 种痘
  臭股子 腋臭
  背老锅 驼背
  豁老嘴 豁唇
  近觑眼 近视眼
  绞肠瘀 肠梗阻
  打摆子 发疟
  痄腮 腮腺炎
  
  羊角疯 癫痫
  鸡暮眼 夜盲症
  眊病 看病
  十、衣服 穿戴
  大氅 大衣
  布衫子 褂子
  坎坎子 背心
  汗褂子 汗衫
  荷包子 口袋
  纽襻子 纽扣
  卡子 发卡
  耳坠子 耳环
  金溜子 金戒指
  香包包 旧时妇女佩戴的香袋
  二饼子 眼镜
  羊棒子 旱烟袋
  拐拐 拐杖
  血骤子 月经带
  十一、饮食
  干饭 米饭
  粘饭 黏稠状的米饭
  调和 米和面条加上菜放上作料的稠饭
  揪面 手工揪的面片
  削面 刀削面
  拌疙瘩 面拌成疙瘩
  饸饹面 荞麦面条,用杠子压成
  呲牙子 荞麦面用手搓成圈儿
  搅团 荞麦稠粥
  摊面 煎饼,将面刷成糊状煎成饼
  饽饽 锅巴
  扁食 饺子
  油烙饼子 将面粉用开水和成面团放上作料烙成的饼
  鸡蛋泡子 用鸡蛋和面和成糊炸成的丸
  面筋
  杂碎 猪、牛、羊的内脏
  烧酒 白酒
  醪酒 江米酒
  便粉 宽粉条
  锅盔 烙的大厚饼。回民叫“锅块”
  十二、风俗 游戏
  开婚 订婚
  抬礼 订婚时男方给女方送彩礼
  尺头 订婚时男方送给女方的丝绸布料
  绞脸 女子出嫁时用线将脸上寒毛绞去
  过门 女子出嫁
  催妆 男方请人到女方家催促新娘梳妆起轿
  送亲 女方请人陪伴女儿到男方家
  害娃娃 妊娠反应
  坐月子 生孩子
  双脖子 双胞胎
  咽气 死了
  老材 棺材
  人殓 把尸体装人棺材
  戴孝 穿丧服
  吊孝 亲朋来吊唁死者
  下葬 埋葬
  社火 民间文艺活动的统称
  踩高跷 社火的一种
  耍狮子 社火的一种
  跑旱船 社火的一种
  扭秧歌 社火的一种
  耍灯影子 唱皮影戏
  耍把戏 魔术的玩法
  打铁花 社火的一种,类似于放礼花
  绊跤 摔跤
  藏蒙蒙 捉迷藏
  踢毽子 一种体育活动
  打秋 打秋千
  抓子子 一种儿童游戏
  下方 一种游戏
  弹核核 一种游戏
  耍水 游戏
  鳬水 水性
  □猛子 扎猛子
  十三、动作 行为
  眊 看
  〓 细看
  咥 吃(贬义)
  嚎 大声哭
  〓 用手托着向上
  㨄 用手举起
  □ ;糊
  摞
  〓扔
  搁 放置
  掮 把东西放在肩上搬运
  
  抻 伸展、拉直
  撑 使张开
  掰 用手使分开
  挼 搓揉使蔫或绉
  捼使弯曲
  搡 推
  㧅 用筷子夹
  
  □ 用刀划开
  
  □ 用力捣面团
  
  □ 往下掼,向后向里退缩
  擩 塞给,填进
  
  铰 剪
  圈 把家禽、家畜关起来的地方
  〓 用碾子脱去粮食皮壳
  颠 跑
  
  趔 有意避开
  
  撵 赶走,追赶
  〓 追赶,追随
  崴 扭伤
  招 惹
  □ 大便
  尿 小便
  
  缓 休息,歇歇
  卯 遗漏
  圪 干、搞、做等
  闹 弄
  刺 批评,训斥
  言传 说话
  闲谝 闲聊天
  谝闲传
  插嘴 插话
  顶嘴 用言语顶撞
  抬杠 双方争吵互不相让
  打槌 打架
  骂仗 吵架
  郎塞 不指名的骂人
  扯呼 打呼噜
  栽盹 打盹儿
  辱刺 讽刺、挖苦
  思谋 心里暗想
  扯磨 拉家常
  理视 理睬
  □视 注意
  什翻 乱翻
  耍笑 捉弄
  拾笑 讥笑,可笑
  撵钳 欺侮人,偷摸东西
  默算 暗中盘算
  噎心 挂念
  绕毛 耍小脾气
  夯使 训斥
  煞服 镇住,说服
  愁怅 发愁
  小量 看不起
  揭挑 揭他人短处
  呆拐 注意力不集中
  惯道 娇惯孩子
  十四、性质状态
  歪 不正,厉害,力气大,本事大
  囊 软弱,低能,力气小
  寡 单调乏味;缺油水
  绵 表面光滑柔软;性格温柔
  笑 颗粒粗大
  猾 狡猾,不诚实
  禳 破旧,不结实
  膀 浮肿状
  玄 离奇,脱离实际
  烧 骄傲
  精 精明;裸露,光着
  □ 疏松暄和
  乖 好看,小孩没病
  拐 调皮,怪戾
  暄 松软而有弹性
  □ 阴森可怖
  厚道 宽厚
  亲厚 待人亲切
  实诚 实在,诚实
  精灵 聪明
  勤灵 勤快
  机敏 明白,严密
  麻溜 麻利,做事干脆利索。
  吉溜 吉利,老人健康无恙
  出趟 有胆识;敢于说话办事
  猥獕 沮丧,精神不振
  垐实 结实耐用
  实落 踏实,稳当
  心疼 讨人喜爱
  轻省 轻便省力
  熟惯 熟悉
  利撒 利索
  四至 方正、整齐
  张狂 声张;不稳重
  消停 妥当,有空闲
  安生 安静,僻静,无干扰
  整奘 整齐
  剜掀 多指孩子调皮好动
  山气 色泽过艳反显得粗俗
  焞气 运气不佳,不顺心,寒酸
  寒碜 穷酸,窘困,肮脏
  孽障 可怜
  气道 味道难闻
  丑气 丑陋
  烂葬 质量差,人品差
  烂杆 不景气,无所作为
  疵毛 差劲
  受应 依仗他人而求得舒适
  无巴里 无依靠,可怜
  罢了 不怎么样,将就。又说“罢得子”十五、方位人称指代
  高头 上面
  底 下面
  里首 靠近人的一面,车辕左边
  外首 跟里首相对
  个己 自己
  别 人家
  嘈 呼唤人时不尊重的称谓
  这坨坨 这个地方
  那坨坨 那个地方
  那 又读,又读,又读,均表远指
  啥 什么
  咋 怎么,怎样
  十六、副词 介词 连词
  罢 表否定,相当于“别”、“不要”;~去
  
  可 表程度,相当于“非常”:~好了,~多了
  好 表程度,相当于“太”“最”:~坏了
  将才 刚才
  才将
  将末 将要,正准备
  先头 前不久
  第头 一开始
  莫必 表反诘,相当于“难道”
  早是 表情势,相当于“本来就”
  回咋 表祈使语气,相当于“无论如何”
  怪道 难怪,怪不得
  可到 表时态,相当于“已经”
  迭故子 故意
  一搭里 一起,一块儿
  帮肩 差不离
  〓乎 差点儿
  差乎
  满共 总共
  些许 稍微
  些薄
  一老 一向,经常
  搁,又读表方向,相当于“从”“由”
  照 仍旧
  赶 表比较
  朝 表方向
  连 和、跟、同、与
  第二节回族使用的借词及选择性用语
  回族由于信奉伊斯兰教,在经常用语和日常生活用语中使用一定数量的阿拉伯语和波斯语音译词语,小孩的乳名也多用经名。这些外来词语已成为回族所操汉语方言的组成部分。举例如下:
  都陕潘 星期一
  歇陕潘 星期二
  头潘陕潘 星期三
  正潘陕潘 星期四
  主麻 星期五,聚礼日
  陕潘 星期六
  耶克陕潘 星期日
  邦布达 晨礼
  撇什尼 晌礼
  低盖尔 晡礼
  沙目 昏礼
  虎夫坦 宵礼
  阿布代斯 小净
  务苏里 大净
  班克 宣礼
  安拉 真主
  法勒作 主命
  逊乃提 圣行
  伊玛目 领拜人
  瓦志布 当然的,应当的
  台斯壁哈 赞珠
  尔麦里 善功
  伊玛尼 信仰
  乃玛孜 礼拜
  罗孜 封斋
  尔德 节日,也指开斋节
  古尔邦 宰牲节
  罕吉 朝觐
  哈吉 朝觐过圣地麦加的穆民的一种荣誉称号
  
  筛海 伊斯兰教对有名望的宗教学者的尊称
  阿匍 对主持清真寺宗教事务人员的称呼,波斯语意为老师或学者
  满拉 清真寺经堂学校的学生
  穆民 指诚心信仰伊斯兰教,并按教法规定,念诵清真言和作证言,虔诚信仰,内心诚信,口舌承认并履行五功的信士
  乜贴 心愿,举意
  乃碎布 福气
  白勒克提 沾福;吉祥
  得斯塔勒 穆民礼拜时戴的缠头巾
  阿斯麦 宇宙,天空
  高目 寺坊的教民
  亚勒 同伴;同学
  多斯提 朋友
  兀斯塔得 〕师傅
  杜什蛮 仇人
  卡非勒 异教徒
  尼尔买提 (真主恩施的)食品
  哈俩里 合法的
  哈拉木 违禁的
  麦合勒 聘金
  尼卡哈 证婚词
  罗哈尔 灵魂
  伊布里斯 魔鬼
  白俩 灾难
  别玛勒 疾病
  埋体 尸体
  者那则 殡礼
  卡凡 裹尸布
  拱北 教主的坟墓
  多灾海 地狱
  海瓦尼 畜牲
  狠则勒 猪
  法依代 好处,利益
  杜尔 祈祷
  塞瓦布 回赐
  耶提目 孤儿
  海里发 代理者;后继者
  色俩目 穆民见面时的问候语
  安色俩目阿来孔目 您好
  优素福 以下为男孩经名
  萨里哈
  安优布
  达乌德
  优努斯
  努哈
  法图麦 以下为女孩经名
  哈里麦
  色里麦
  和里哈
  阿以舍
  回族由于风俗习惯、心理素质与汉族不同,在使用汉语某些词语时有选择性的倾
  向,甚至词义与汉族不同,其中有些是禁忌语。举例如下:
  开学 清真寺对聘请阿訇上任的专称
  穿衣 经学学员完成学业,举行毕业仪式
  慈悯 真主所给的恩典、恩赐
  举意 入拜前向真主表明礼拜的名目、拜数等;做某件事的动机、打算
  封斋 又称“闭斋”,即斋月内每日早餐在日出前用膳,晚餐在日落后用膳;也指斋月开头和全月封斋活动
  开斋 指斋月结束
  宰牲 过节时宰杀牛羊
  壮 肉肥(回族忌用“肥”字)
  口到 请吃
  油香 油饼子
  馓子 细条状油炸面食
  羊盘缠 曲形油炸面食
  盖碗茶
  八宝茶 用茶叶、红糖、芝麻、枸杞、红枣、核桃仁、桂圆肉、葡萄干泡成的盖碗茶
  刮碗子 喝盖碗茶
  口唤 允许;答应宽恕他人的过失
  平常 过失,过错,失误
  似之 行迹,残迹。也叫“似之子”
  叹向 赞叹,向往
  归真 宗教上有地位的人去世
  无常 去世、亡故,或曰“殁咧”(回族忌说“死”)
  着水 洗浴埋体
  拿过子 快快儿地
  催管子 由他去,随他便
  得道 不知道。汉族说“也不子”或“知不道”
  使得 可以做
  使不得 不可以做
  盖头 已婚妇女的头巾
  吊罐 大净用具
  汤瓶 小净用具
  第三节 语法特点举例
  一、附加式构词法
  (一) 词头“圪”
  “圪”做词头,可构成动词,形容词,也可构成少量名词。分别举例如下:
  圪晃:那个鸡成天~着蹲窝呢,就是不下蛋。
  圪擞:你罢~了,该给多少你就给拿上多少。
  圪偎:这个娃娃~来~去的,一阵阵子也不安生。
  圪厌:苍蝇不叮人,~人呢!
  吃搂:你不说,我就~你。
  圪乍乍: ~地响了几声雷,白雨就下来了。
  圪抖抖:那个人,一见狗就吓得~的。
  圪啪啪:眼看着那棵树~地叫给刮折了。
  圪能能:小脚脚子女人人走路~的。
  圪纠:把脱掉了,落后了个~。
  (二) 词头“日”
  词头“日”可构成动词和形容词,动词多为不正当的行为,形容词多有贬义色彩,如:
  日鬼:胡管(不管)你咱~,我都不信。
  日哄:你罢~了。
  日嗟:他~你,你也~他嘛。
  日赖:那个人~完了,不能跟他打交道。
  日怪:那个人~得很,不敢信他。
  日能:把你嘿~得不行,看我咋收拾你!
  (三)词尾“子”
  平罗话中的“子”尾,能够构成大量名词。有的跟普通话相同,有的相当于普通话的儿尾。如:“馅子、树枝子、相片子”。“子”尾名词的词根部分大都可以重叠,但属于人品的词根无重叠形式,如褂褂子、面面子、罩罩子,但不能说疯疯子、瞎瞎子。不能带“子”尾的单音节名词一经重叠也可带“子”尾,如风风子、街街子、水水子、鞋鞋子、油油子。
  单音节动词一经重叠也可带“子”尾,表示动作行为短暂,如走走子、看看子、吹吹子、抠抠子。
  表示状态和不定数量的单音节形容词重叠后可以带“子”尾,且须前加“这么”,“那么”,表示适中或减少,如这么高高子,那么大大子,这么多多子,那么少少子。
  二、程度补语
  平罗话表示动作、性状的程度加深,常常在动词、形容词后加程度补语。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动(形)+砸了:骂砸了,哭砸了,看砸了,饿砸了。
  2.动(形)+灵干了:冻灵干了,打灵干了,脏灵干了,臭灵干了。
  3.动(形)+死了:笑死了,呛死了,日眼死了,舒坦死了。
  4.形+嘻乎了(歹乎了):甜嘻乎了,丑歹乎了,美嘻乎了,热歹乎了。
  三、几种句型
  (一)疑问句
  平罗话的疑问句是在句末加疑问语气词“是”表示的。如:
  ①你搁哪里来的是?
  ②你们开会了没有?
  ③你去呢嘛还是我去呢是?
  ④你走不走是?
  例①是特指问,例②是是非问,例③是选择问,例④是反复问。
  对话中,如果听话人对说话人发生怀疑时,听话人用“好是”“想是”提出疑问。如:
  说话人:我种了二亩西瓜,卖了三千块钱。
  听话人:好是?
  说话人:昨我去你们家找过你。
  听话人:想是?昨我在家里,咋没见你来是。
  (二)比较式
  普通话的比较式用“比”表示,其格式是:……比……,平罗话的比较句用“赶”表示,其格式是:……赶……如:
  ①这个赶那个好。
  ②今年的收成赶年时好。
  ③他赶我大两岁,我赶他高一头。
  四、回、汉族语法的差异
  平罗回、汉民语法方面的差异最小,明显的有两项:
  第一,音译外来词原则上受汉语语法规律的支配,构成词组或句子,而汉语动词跟音译外来名词构成的动宾词组较多,往往已成为固定词组。如散乜贴,做乃玛孜,念尼卡哈,穿卡帆,送埋体,站者那则,干尔麦里,有伊玛尼。
  第二,语气语“咧”〔·lia〕(又读〔·liə〕),相当于汉民的“啦”或“了”。比如吃咧饭,喝咧水,来咧,去咧,无常咧,归真咧。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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