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卫生保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693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卫生保健
分类号: R161.43
页数: 8
页码: 1448-1455
摘要: 本章记述了平罗县各种卫生保健包括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妇幼保健、儿童保健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卫生 保健

内容

第一节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经济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党和政府着手解决严重威胁妇女和儿童生命、健康的生孩子问题。建立组织机构,培训技术人员,推广新法接生。1970年,公社卫生院、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相继建立,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方便农民群众就医、疾病预防。1980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网变为县、乡二级,承担全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1985年,乡卫生院选聘卫生保健员,村级卫生保健工作由乡镇卫生院管理。1988年,妇幼保健员、卫生防疫员合并为防保员,防保员实行聘用工资。2000年后,村级卫生室逐步恢复和建立,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逐步得到加强。2001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通过国家达标验收。2002年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逐步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范畴。2006年,农村卫生综合改革实施后,为村卫生室配备检查床、药柜、血压计、体重秤等“十小件”。为156名村医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00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定为8类12项。
  2008~2010年,以“和谐我生活,健康平罗人”为主题,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为主线,以“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健康素养与生活方式促进行动。在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成立健康素养工作站和咨询点,抽调县级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进行以测血压、称体重、量身高、测血糖、做B超及心电图等项目为主的预防性体检,建档4.4万户。对查出的4000多名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全部建立专档,进行综合防治,定期指导用药保健。在全县13个乡镇卫生院安装电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在全区率先推行农民健康体检电子档案管理。全民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100%,35岁以上居民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92%,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达到74%。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到10类(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保健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43项。
  2012~2013年,全面推进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卫生部对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全县对13所乡镇卫生院进行改扩建设,做到房屋建设达标;投资130万元为乡镇卫生院配备心电图机、血液细胞分析仪、中药柜、煎药机等必备的医疗器械,做到器械设施配套符合要求,功能科室设置齐全,人员调配培训到岗,实现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按照诊室、药房、治疗室、观察室“四室分开”要求,改造建设156所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配备1~2名具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设备配置“20小件”。坚持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推进乡村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在全县13所乡镇卫生院、156所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六统一”规范化管理工作。统一功能定位,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在乡镇卫生院增设慢病管理科、预防保健科、健康教育科、公共卫生检查科、新农合办公室、康复科6个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科室。选聘乡级助理卫生监督员28名,选聘村级卫生检查员48名,实行公共卫生服务专岗专人统一服务模式,转变服务方式。推行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指导、计划生育“六位一体”服务模式,使乡村医疗机构从职责、任务、管理等多方面向公共卫生倾斜。统一资格准入,规范执业行为。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乡村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档案222份,转岗分流非卫生技术人员和不符合执业要求人员18人。统一指导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依托县级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培训中心,对全县千余名卫生技术人员和卫生管理干部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专业技术全员大培训。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学术讲座30余期,培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00人次,推广农村卫生适宜技术17项。统一双向转诊,合理分流病人。13所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疗机构全部签订转诊协议,双向转诊病人500人次。统一管理责任,推行辖区医生责任制。聘任辖区责任医生235名,以行政村为单位,覆盖率达100%。实行“一建、二发、三访、四熟”(建健康档案,发联系卡、公共卫生服务票卡,平时访、重点访、及时访,熟悉基本情况、服务项目、服务技术、辖区干部)的工作方法,发放联系卡5万余张,筛查管理慢病患者1.3万余名,上门服务13万人次。坚持公共卫生服务效益优先,推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票卡管理。将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按公共卫生项目对等量化为服务票卡,发放到群众手中,群众持票卡享受计划免疫、妇幼保健、慢病防治3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二节 妇幼保健
  一、孕产妇系统管理
  1952年,平罗县妇幼保健站成立以后,即在全县范围内大规模推广新法接生工作。“新法接生”与“旧法接生”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带菌操作。1956年,给接生员配备蒸锅、弯盘、剪刀、镊子、产包等一套简单器具。县保健所人员划区分片,包干负责,开展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1984年,对接生员队伍进行整顿,选任73名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接生员,进行业务培训。1986年3月,举办妊娠图的使用、高危孕妇的诊断、新生儿的评分、血色素及尿蛋白的化验、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填写的学习班。是年开展新婚随访工作,提高早孕建册率。1990年,自治区卫生厅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条例》,系统管理的条件:一是孕产妇按规定进行全程管理,二是产妇是新法接生。孕产妇系统管理的程序:早孕建卡—产前检查—高危筛选—科学分娩—产后访视—健康体检。1994年,在13个乡镇卫生院设立产房,为孕产妇住院分娩提供条件。2000年,全面开展城市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在县城9个居委会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工作,建卡181人。对孕妇进行B超、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血糖等6项指标的监测工作。2004年,实行“乡级管理,县级分娩”的孕产妇管理办法,即孕妇分娩以前的健康保健工作由卫生院一级负责进行,分娩时到相对卫生条件较好、技术水平较高的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以确保产妇和婴儿的健康安全。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对防保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采取人员包乡责任制的办法,防保员一家一户上门为孕产妇进行保健工作。
  2008~2010年,实施“母婴阳光”工程和农村“母婴平安”工程,实行孕产妇“一对一”保健管理,做到孕期有人管、高危能筛查、分娩到医院、产后按时访,减少孕产妇死亡。建立健全县、乡两级产科急救绿色通道,提高产科急救水平。推行孕产妇票式管理工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降消”项目资金捆绑使用,解决孕产妇检查、住院分娩、产后访视等费用。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落实产前、产中、产后保健检查制度,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全面推行“分级管理、县级分娩”的妇幼保健服务模式,住院分娩率99.92%,孕产妇死亡率37.57/10万。新法接生率100%,旧法接生全部杜绝。
  2011~2013年,按照“一法两纲”要求,以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为重点,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免费增补口服叶酸项目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及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13年,筛查艾滋病梅毒孕妇2450人、产妇2937人,孕妇梅毒感染4例;筛查乙肝产妇150人,接种150人,接种率100%;服用叶酸2050人,服用率97.95%,依从率86%;产妇住院分娩补助2287人,农村产妇2359人,补助率96.9%。全年出生活产儿2788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8.11%,住院分娩率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6.8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01‰;新生儿死亡率3.69‰,婴儿死亡率5.91‰,孕产妇死亡率为零。
  二、妇女病普查
  1957年,对城关镇644名育龄妇女进行经期卫生及健康状况调查。调查表明,经期使用不洁物做经垫比较普遍,644名妇女中有210人患病,患病率达32.6%。其中妇科疾病74人,患病率11.5%;肺心病32人,患病率5%。
  1976~1979年,对全县妇女病普查与治疗工作,普查分4期进行,普查19857人,普查率约80%,查出各种妇女病26种13581例,患病率75%,普查中对部分患者进行治疗。
  2002年,对县城4家企事业单位及6个乡镇的610名已婚妇女进行检查,查出生殖道疾病和乳腺疾病12种。2003年,对城市276名已婚妇女进行检查。
  2005年,对787名已婚妇女进行检查,其中555名妇女患有各种妇女病,患病率70.5%。妇女病的发病主要是子宫脱垂、子宫肌瘤、宫颈糜烂、阴道炎等。2007年,为300多名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检查出生殖道疾病、乳腺疾病13种。2009年,全县实施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政策,项目包括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普查、农村妇女免费口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免费婚前检查和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2010年,对宫颈癌项目普查13020人次,乳腺癌3600人次,筛出早期乳腺癌4例;妇科疾病3004人,阴道镜检查500人,阴道脱落细胞ⅡB以上950人,病检异常4人,其中1例进行子宫切除术。
  2011~2013年,实施宫颈癌项目普查4.5万人,其中阴道镜检查1721人,组织病理学检查317人,确诊患者13人。实施乳腺癌项目普查0.9万人,确诊患者9人。
  三、妇女“四期”保健
  1990年前,妇女“四期”(妇女的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保健主要有村、队妇女主任观察提醒,妇幼保健部门进行技术指导。1990年以后,妇女“四期”保健工作分别归入孕产妇系统管理和计划生育管理。
  第三节 儿童保健
  一、儿童健康检查
  1954年,六一儿童节前,对县城、姚伏、前进、崇岗等地区的470名儿童进行健康检查。查出患病缺碘儿童265名,占受检儿童的56.38%,其中:患沙眼儿童99人,占患病缺碘儿童的37.4%。1955年,六一儿童节前,对县城及附近地区的970名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儿童患沙眼和扁桃体肿大者较多。1957年,全县对7岁以下2002名儿童进行健康调查,其中城关镇745名中有188人患有疾病,患病率25.2%。
  1960年,六一儿童节前,对5986名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其中城关镇1087名中有917人患有疾病,发生率84.4%。
  1978年,对城关三小100名少年儿童全面健康检查,查出患有蛔虫病33名、近视8名、沙眼16名、龋齿36名。
  1982年6~7月,对县城、前进农场儿童健康检查。前进农场查出患病儿童463名,其中:患沙眼231人,龋齿103人,佝偻病及后遗症68人,扁桃腺炎45人,中耳炎46人。
  1989年,加强对幼儿园、托儿所的保健管理。明确规定没有保健所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不得入园。建立0~7岁儿童保健手册和预防接种登记本。
  1996年,开展“三项监测”工作,主要监测围产儿出生缺陷、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造成婴儿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肺炎、出生窒息、早产。出生缺陷种类达41种,发生率≥1/万的有22种;单一缺陷占68.4%,神经管、总唇裂、脑积水、马蹄内翻足、外耳畸形居多。
  1999年,开展儿童生长发育评价。对县城第一、二幼儿园的977名儿童进行健康检查。按照儿童体重六级发育标准评价,上等27人,占2.8%;中上等92人,占9.4%;中高等426人,占43.6%;中低等324人,占33.2%;中下等107人,占10.9%;下等1人,占0.1%。查出各种缺碘907人,查出率92.8%,其中:沙眼442人,占45.2%;龋齿461人,占47.2%;其他4人,占0.4%。
  2001年,对1110名散居儿童进行健康检查,按照儿童体重六级发育标准评价,上等168人,占15.1%;中上等272人,占24.5%;中高等376人,占33.9%;中低等214人,占19.3%;中下等74人,占6.7%;下等6人,占0.5%。按照儿童身高六级发育标准评价,上等61人,占5.5%;中上等274人,占24.7%;中高等408人,占36.7%;中低等243人,占21.9%;中下等112人,占10.1%;下等12人,占1.1%。按照儿童营养状况标准评价,营养状况良好者395人,占35.6%;营养状况处于中等水平者707人,占63.7%;营养不良的8人,占0.7%。根据儿童体型分类,匀称型974人,占87.8%;纤细型39人,占3.5%;粗壮型97人,占8.7%。查出儿童各种疾病缺碘399人,发生率35.9%,其中:沙眼79人,占7.1%;龋齿75人,占6.8%;佝偻病及后遗症107人,占9.6%;肥胖72人,占6.5%;其他66人,占5.9%。
  2005年,启动实施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出生缺陷3项监测工作,当年出生590人,0~3岁儿童系统管理数2868人,系统管理率97.8%,死亡婴儿7人,死亡率4.05‰。
  2006年,对县城4所幼儿园体检2668人,散居儿童体检870人,对查出疾病及存在问题给予建议及时治疗。全县0~3岁儿童系统管理数7949人,系统管理率91.8%。
  2007年,县医院被定为国家级出生缺陷监测医院,监测出生缺陷23例,11月,“三项监测”质量控制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妇幼卫生办公室达标验收。全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8人,死亡率6.89‰。
  2008年,对1500名入园儿童、6家幼儿园1864名在园儿童健康体检,对筛查出疾病及时治疗。儿科门诊增加对42天复查婴儿丹佛发育筛查项目,宣教早期智力开发和喂养指导。
  2009年,全县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3.0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2.7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03‰,婴儿死亡率11.96‰,新生儿死亡率11.14%。
  2010年,对7所幼儿园(集体2所,私立5所)卫生保健指导和儿童体检检查及营养评价。入园体检2610人,在园体检2680名。全县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6.28%,婴儿死亡率5.6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15‰;新生儿死亡率5.26‰,低体重新生儿率2.25%。
  2011~2013年,对平罗中学等13所中小学8000余名学生预防性健康检查。县妇幼保健所设专人负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监督指导工作,每季度到幼儿园对卫生保健工作督察和指导。加强入托体检和在园儿童的健康体检工作,2013年春季,对762名入园儿童和4066名在园儿童健康体检。全县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6%左右,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7‰,新生儿死亡率2.6‰~3.6%,婴儿死亡率3.8‰~5.8‰。
  二、儿童疾病防治
  1984年,对患有蛔虫病儿童进行驱虫工作。1986年,对县城0~7岁1219名儿童健康检查,治疗患病儿童550名。对县城0~7岁儿童智商筛查,对119名3岁以内试点儿童口服维生素D。2001年,对体重为中低等以下儿童,建议家长提高早餐质量、增加午间餐、纠正偏食。2007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县级3家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筛查工作,3家医院筛查1522人,筛查率63%。2008年,新生疾病筛查工作走向规范。当年筛查2692人,筛查率81%。2010年,新生儿疾病筛查2832人,筛查率达91.5%。2011~2013年,新生儿3种疾病免费筛查8100多人,筛查率98%左右。
  第四节 婚前医学检查
  婚前检查是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前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必查项目主要有法定传染病、严重精神病、生殖系统畸形、先天性遗传疾病、血尿常规。1995年,平罗县实行强制性婚前医学检查,县妇幼保健所为法定婚检单位,设男女两个婚检室,安排专职婚检医师2名,按规定收取婚检
  费用。自实行强制婚检,提升全县婚检率。2003年,国家取消强制婚检,改为自愿婚
  检,全县婚检率大幅下降。2006年,仅15人婚检,婚检率仅为0.44%。2007年,仅82
  人婚检,婚检率1.57%。2009年1月,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全年为1310对新婚男
  女婚检,检出梅毒4例、乙肝大三阳24例、乙肝小三阳36例、乙肝病毒携带者15例、
  尿糖异常6例、尿蛋白异常7例、贫血12例、泌尿系统感染者50例、霉菌性阴道炎
  30例、滴虫性阴道炎6例、细菌性阴道病20例、淋球菌感染2例。2010年,婚前检查
  登记1711对,婚检率92%。2011~2013年,婚前医学检查率逐年提升,婚检人数、婚
  检率分别达到2018对、95.2%,3998对、93.7%,1974对、98.22%。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平罗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