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食品卫生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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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68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食品卫生监督
分类号: R155.43
页数: 3
页码: 1439-1441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1952年至2013年食品卫生监督发展历史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食品卫生监督

内容

1952年,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要求“大小饭馆、零食摊贩都必须遵守县防疫委员会制定的防疫卫生办法,不准出售腐败、霉烂及不熟的饭菜,要求摊贩有防蝇、防尘设备。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从业人员禁止营业。”1953年,卫生部颁发《清凉饮食物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县防疫委员会举办行业卫生知识培训班。1954年,农业部等四部委颁发《屠宰禽畜兽医卫生检验规程》,举办全县炊事人员培训班。1956年开始,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1960年,国务院下发《食用合成染料管理办法》。20世纪70年代,主要针对食品卫生某一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管理方法,如冷饮食品引起胃肠道疾病问题进行管理。1979年,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得到较快发展。1981年,县人民政府颁发《平罗县冰棍、冷饮、冷食卫生管理办法》《平罗县食堂、饭馆卫生管理办法》《平罗县瓜果蔬菜管理办法》《平罗县肉食禽蛋管理办法》。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发,平罗县及时进行宣传,每年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1次。1984年,县人民政府任命首批4名食品卫生监督员,从事全县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在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巡回监督检查;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进行医学监督;审查和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对违反食品卫生的单位和人员执行行政处罚;建立食品卫生监督档案,对每次现场巡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对产品经常监测检查结果以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结果、接受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等,均记录在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档案,实行档案化管理。2006年7月,平罗县卫生监督所成立,明确《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责任,对全县5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餐饮单位243家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定级235家,量化定级率为96.71%;学校、托幼机构食堂26家,定级14家,其中:被评为A级的单位2家,B级的2家,C级的8家,D级的2家,其余实行档案化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率100%。2007年,开展“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专项工作,实施县城西花苑食品卫生示范一条街、沙湖旅游区食品卫生示范一条街创建活动。平罗县食品卫生管理协会成立。2008年,在餐饮单位中开展新的表情公示制度,健全完善经营场所硬件卫生设施和“一栏、两账、三册”的软件要求,在全县乡镇卫生院聘任助理卫生监督员和村级卫生检查员,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体系。2009年,实施“卫监I号”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重点区域和重点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对38家使用食品添加剂单位备案,备案率100%。2010年,对中阿经贸论坛接待点、石嘴山市建市50周年大庆主会场沙湖假日酒店、全区经济观摩会、平罗县物资商品展销会、陶乐庙庙湖文化旅游节等5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2008~2010年,依据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07版),对2000多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开展节日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对大中型餐饮和旅游区内餐饮单位(包括农家乐)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企业职工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卫生监督专项整治活动,确保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预防群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结合县人民政府实施的“放心碗”工程,在全县80平方米以上大中型餐厅中推行统一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污染物监测及风险性评估工作。对全县餐饮业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对餐具监测不合格餐饮单位立案处罚。加强乡村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和农村自备宴席监管。制订《平罗县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管网络,狠抓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10年12月,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县工作通过自治区达标验收。
  2011~2013年,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提升药品各环节质量保障和监管能力,规范药品市场。以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和职业危害监督为重点,强化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量化分级管理等工作。2013年,开展食品、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专项检查16次。监督检查各类经营单位2500余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4起,罚款4.8万元,列入“黑名单”处罚38家,责令整改150家。取缔无证行医7家。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403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41个。对227家医疗单位进行两轮不良执业积分工作,打击非法行医立案6起,没收医疗器械4种38件。药品监督检查523家次,查办违法案件38起(一般程序26起,简易程序12起),罚没款21.05万元。药品抽验47批次(基本药物16批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92例。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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