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志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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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66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志书
分类号: K294.34
页数: 3
页码: 1393-139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志书编纂历史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志书

内容

一、县志
  (一)清嘉庆《平罗县志》
  是清嘉庆年间平罗知县国兴编纂,手抄本存北京图书馆,甘肃图书馆文献部存胶卷本。1985年6月,由县志办公室放大抄写复印问世。全志1万余字,内容仅有县城、学校、户口等。
  (二)清道光《平罗记略》
  道光九年(1829),由平罗知县徐保字编纂。全志分上下两册,8卷,8万字。分设15个门类:象纬、舆地、古迹、建置、风俗、物产、水利、诗、赋、役、祠祭、耿官、武卫、选举、人物、艺文、志异等。
  (三)《续增平罗记略》
  道光二十四年(1843)由平罗知县张梯编纂,全志1册,5卷,1万余字。设7个门类:建置、赋役、耿官、选举、人物、艺文、志瑞等。
  (四)《平罗县志》
  1985年,平罗县县志编纂委员会成立,设县志办公室,聘请10名退休人员为编辑人员,奋战10个春秋,四易志稿,完成30篇112章345节约百万字的《平罗县志》。含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及建置、自然环境、人口、民族、宗教、农业、水利、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科技、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金融、财政、税务、审计、经济管理、党政、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教育、卫生、体育、文化艺术、人民生活、风俗、方言、人物等。是新中国成立后编修的石嘴山市第一部志书。1995年,第一轮县志编修完成,平罗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及所设县志办公室撤销。
  (五)重修《平罗县志》
  2004年,根据国家、区、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修志工作的通知》精神,2004年7月1日经平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平罗县档案局挂平罗县县志办公室牌子。2004年11月,平罗县委、政府研究,成立平罗县县志编纂委员会,主任由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常务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部长、政协党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县法检两院院长,公安局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四办’主任以及各局局长等36人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县档案局局长担任。2008年5月30日,将“平罗县县志编纂委员会”更名为“平罗县县志编审委员会”,主任由县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四办”主任、发改局局长、文旅局局长、统计局局长、宗教局局长、广电局局长、档案局局长、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共13人组成。
  2005年7月24日,平罗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平罗县志)续修工作方案》(平政发〔2005〕162号)的通知,正式启动平罗县二轮修志工作,聘请10名专业人士修编《平罗县志》。2013年末,150万字的《平罗县志(重修)》送审稿完成。
  二、专志
  清宣统元年(1909),平罗知县芦求古编辑的《平罗县地理调查表册》1册3000余字,记载全县(含今惠农县及石嘴山区)的屯、堡、户口、机关、学校、寺、庙等事类。
  1985年5月,平罗县委、政府联合下文,要求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编写本部门、单位专志。截至1990年,全县编纂完成部门、乡镇、单位专志60部,约500万字。
  2005年7月正式启动平罗县二轮修志工作,各部门、乡镇按照县委、政府要求,进行专志修编工作。至2013年年末,审核、编辑、公开出版《陶乐县志》《平罗县军事志》《平罗县教育志》《平罗县水利志》,内部出版《平罗县粮食志》《平罗县国土资源志》《平罗县农牧场志》《平罗县城关镇志》,各部门、乡镇、单位志打印成册63本。
  三、地名志
  1985年,《平罗县地名志》出版。主要内容为全县各乡镇、村地名的由来和变更以及部分乡镇简介。
  《平罗地名志》设前言、凡例、概述外,下设六章。平罗县概况,含地理位置、面积、人口、区属单位、历史沿革、地貌、自然资源、气象及国民经济;行政区划,主要记载从明、清、民国到新中国成立后,平罗的行政区划情况;企事业单位概况,主要记述县境内各厂(场)矿的具体位置、名称等;人工建筑物,主要记述道路、桥梁、渠系、名胜古迹等;自然地理实体,主要记载山、沟、河流、湖泊、沙漠等;最后一部分是“杂记”。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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