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救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611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救灾
分类号: D632.5
页数: 6
页码: 1263-126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平罗县救灾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社会救灾、生产自救、社会捐赠等。
关键词: 平罗县 救灾 自然灾害

内容

第一节 社会救灾
  据清代史料记载:自乾隆至道光年间,宁夏平罗地区多次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清政府以免征、缓征田赋代赈18次,借给灾民口粮、籽种、银两二次(后均豁免)。光绪三十年(1904)发银23万两,宣统元年(1909)发银6万两,均用于救济灾民。
  民国29年(1940)春节前,宁夏举办慈善放款,拨给平罗县2.1万元用于救灾。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救灾工作,1950年,平罗县各区小麦发生黄锈病,360公顷小麦绝收,造成翌年春荒缺吃粮,没籽种。县委、政府组织全县党政干部发动群众相互调剂口粮、籽种1.8万公斤,县粮食部门借贷籽种26.12万公斤,解决1566.2公顷小麦籽种问题;借贷口粮小麦85万斤、黄米20万斤;政府发放救灾炒面5000公斤、小麦7500公斤。1953年5月,黄河水位低,惠农渠和昌润渠水量不足,头闸一带的小麦严重受旱,县长王治国率领县、区干部160多人,组织群众用木制水车刮水灌溉,苦干30个日夜,使受旱麦苗全部灌足水,夺得好的收成。
  1964年7~8月,发生河洪,河滩庄稼三分之二被淹没;9月,崇岗公社36个生产队遭严重雹灾,县政府发放救灾款12.3万元,单、棉衣2.6万件,棉布14733米,购买大牲畜62头、大小胶车162辆、农机具56件,帮助群众进行生产自救。
  1970年8月,崇岗公社遭特大山洪,冲毁农田663.07公顷,淹没秋作物1623.87公顷,淹死大牲畜20头,有两个生产队水深1~1.3米,泡倒房屋505间,死亡2人,伤10人,5万余公斤粮食泡在水中,平罗县革命委员会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调驻军100余人和西北轴承厂、区建二公司职工200余人及干部、社员300余人,赶赴灾区苦战两天,抢捞泡在水中的粮食4万公斤,发动群众妥善安置灾民。1981年8月下旬至10月上旬,黄河涨水,沿岸19个生产大队53个生产队207户社员受灾,县人民政府拨款4万元,自治区拨款14万元救灾。1984年,灵沙乡统一村的544.27公顷耕地塌入河中,4个生产队的72户379人受灾,县人民政府拨款12.59万元,在该乡北沙头划拨可垦荒地53.33公顷,建房95间,建小学1所进行搬迁安置。是年,贺兰山发洪水,崇岗、下庙两乡277户受灾,县人民政府拨款1.28万元,拨救济粮4.44万公斤救济灾民。1985年,渠口及灵沙乡境内黄河塌方毁地1333.33多公顷,造成4个生产队100多户农民无地可种,县政府拨款5万元,县水电局捐款3万元,县民政局拨款2.59万元,为灾民搬迁修缮房屋216间,每间补助120元;县教育局拨款2万元为灾区修建教舍。
  1950~1985年,县人民政府为救灾拨款125.03万元;发救济粮53.15万公斤;发单、棉衣26292件,棉布38500米,棉花2580公斤,棉被2328条,席子320张;减免公粮180.22万公斤;防治山洪、河洪工程投资137.87万元。
  1986年,县粮食局给灵沙乡统一村灾民70户349人,每人每月供应口粮40斤,供给两个半月口粮1.05万公斤。县民政科拨救济款4579.59元,帮渠口、灵沙两乡沿河灾民169户885人购买口粮。
  1991年6月,冰雹袭击五香、六中两个乡,17个乡镇86个村640个村民小组10034户不同程度地受灾。在组织生产自救的同时,对灾情严重的五香、六中给以20吨化肥的支持,免去五香一、二、三队和新潮一、八队125户562人订购粮6.99万公斤;六中阮桥村8个村民小组82户368人订购粮7.09万公斤及周城乡大兴墩村五、六、七3个队议价粮任务3.65万公斤,油品836公斤均全部免去。对前进乡受灾队的议购粮油也适当进行减免。自治区给平罗灾民拨款3万元,给五香划拨2万元,六中划拨7000元,周城划拨2000元,前进划拨1000元。县政府半价销售给灾区碳氨130吨,并送货上门,给灾区解决18万元的贴息贷款。
  1998年5月25日,为受山洪灾的崇岗乡支援水泥50吨、资金3万元,修理被洪水冲坏的渠口和水利设施。11月,自治区民政厅支援73万元救灾款,县政府按受灾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拨给乡镇受灾农民,安定灾民的情绪。
  2003年,县城关镇及通伏乡马场村、崇岗镇兰丰村、姚伏镇沙渠村、头闸镇邵家桥村、黄渠桥镇侯家梁子村等遭受旱灾,自治区民政厅给平罗县救灾款50万元,县民政局按照灾情给城关划拨23.38万元,姚伏划拨9.19万元,通伏划拨2万元,渠口乡划拨2.3万元,崇岗划拨1万元,头闸划拨1.6万元,宝丰镇划拨1.65万元,高庄划拨1.62万元,黄渠桥划拨1.06万元,灵沙划拨6.21万元,均发到受灾村民手中。
  2004年5月3日,全县部分农作物遭受霜冻,经济作物中大豆、西红柿、西瓜等全部冻死,受灾面积达4.11万公顷,经济损失达2883.1万元。县人民政府拨款100万元,全县干部职工捐资35万元,全部用于救灾。县上派出100多名干部下灾区指导帮助群众生产自救渡过难关。
  2008年,对因发生冰冻雨雪而受灾严重的930户群众进行救助,发放救灾资金118万元,帮助城乡困难群众安全过冬过节。
  2010年,县民政部门制定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避灾转移安置应急预案,投入20万元资金,购买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提高抗灾救助能力。
  2011年,自然灾害受灾人口13.56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540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535万元,救灾支出304万元,比上年增长21.12%。平罗县救灾物资储备库被自治区民政厅列入“十二五”项目库。
  2012年,投入救灾资金350万元。2013年,贯彻执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建立县、乡、村(居)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开展“5·12”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和大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抗灾救灾能力。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新世纪社区被评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投入救灾资金200万元,新储备价值20万元救灾物资,妥善处置“4·17”大风沙尘暴及火灾等自然灾害。
  第二节 生产自救
  1950年,平罗地区小麦发生黄锈病,夏季收成减半,县人民政府除拨适量粮款救济外,主要组织群众广泛开展生产自救,为战胜翌年春荒早打基础,开展抢种二秋作物以秋补夏,组织劳力抓发菜3.5万公斤,挖甘草6万余公斤,组织1123人到内蒙古黄羊闸做工挣钱,以副补农,顺利完成翌年春播,安全度过春荒。除此还组织群众开垦生荒地592.53公顷,开熟荒地126.2公顷。
  1954年,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区、乡干部发动群众相互调剂籽种15150公斤、杂粮30775公斤、人民币322元、饲草1385公斤;建粮仓36个,收存各种杂粮12.65万公斤。对困难户实行无息贷款,扶持农户拉炭、运粮、运盐、碾米加工,挖甘草4.5万公斤,赚人民币8370万元(旧币),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动员民工3800多人修河堤31千米,修官渠坝19千米,作为防河洪的第二道防线,保证河滩地的正常收益。1958年6月下旬,因沿河通伏、五香等5个公社遭水灾,县防汛指挥部除组织民工抢修河堤外,还组织全县各公社劳力到外地打工,上述5个公社组织313人挣回8700元,全县打工副业收入133.73万元。1959年,平罗县救灾委员会成立,县长任主任。9月,前进和二闸两地发生严重雹灾,农作物受灾严重,县救灾委员会立即组织两地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各生产队开展养殖业、米面加工、运输业和组织劳力出外打工等副业收入补救灾情。1961年,夏粮严重减产,各公社提出“自力更生,生产自救,战胜灾荒”的口号,各生产队积极抢种二秋作物以秋补夏,组织劳力挖甘草850公斤,打登粟(代食品)777公斤、饲草24万斤缓解灾情。1984年,灵沙乡组织河岸被河水冲塌土地后少地的村民开荒26.27公顷,开挖渠、修路140条,总长27097米。1984年,灵沙乡又以谁开垦1亩荒地给谁补助100元的奖励,鼓励社员开荒地53.33公顷。1997年3月12日,县境内降雨持续3天,低洼地普遍积水,部分地种子泡臭,有的板结,盐碱泛滥。县委、政府组织群众排水破除板结进行补种、改种,开展有计划的生产自救工作,挽回损失。
  2001年12月19日晚7点30分左右,平罗地区刮起6~9级大风,姚伏、前进等乡镇蔬菜温棚的膜被大风刮起损坏,棚内蔬菜大部分冻死,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县委、政府领导和县级机关负责人及乡镇干部,组织农户开展生产自救,整修温棚,补种,变卖尚能食用的蔬菜,减少损失。
  第三节 社会捐赠
  新中国成立初,1951年,全县开展抗美援朝捐献活动,到1952年底,全县捐献各种实物折合人民币3.5万元,给中国人民志愿军做慰问袋1万余件。1979年,平罗县社会捐赠接收站成立,为社会捐助在救灾扶贫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1991年6月,全县17个乡镇86个村640个村民小组10034户村民的庄稼遭冰雹袭击,全县机关及企事业共35个单位的12298名干部职工踊跃为灾民捐款2.14亿元、粮票8095.5公斤、国库券20元,县粮种繁殖厂捐赠粮食1000公斤,农机公司、百货公司、前进铁合金厂捐款5000元,城关信用社捐款1万元。
  2001年8月4日,重新调整平罗县救灾捐赠接收站,设在县民政局,各乡镇成立救助捐赠站。至2004年各乡镇、村及各社区社会捐赠服务网络全部健全。全县干部职工及社会团体为贫困大学生捐款92.5万元,资助584名考入大学的困难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社会各界还为全县大病患者捐款10.2万元,使其按时就医。2004年11月,全县举行“冬衣暖人心”捐助活动,捐助衣物1.29万件、学习用品3万个。接收浙江省人民政府捐赠衣物13.5万件,送往对口帮扶的隆德县1.29万件,发放平罗县13个乡镇12.45万件,全部用于特困户过冬保暖。2004年12月3日,即“世界残疾人日”,全县开展为残疾人捐款活动,共捐款7.36万元,慰问残疾人251户。31日,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资活动,全县47个单位2606人捐款5.94万元。县级各机关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共为贫困群众捐款46.2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期间慰问农村特困灾民及五保户、残疾人等。
  2005年,接收由石嘴山市民政局转来中国红十字会捐赠物品327箱(米、糖、被、衣服、年画等及127件棉大衣),县民政局购面粉200袋,慰问13个乡镇的11个敬老院集中居住的327位五保老人。三喜科技有限公司捐赠1万元,对老年服务中心老年人进行春节慰问。宁夏光辉事业集团捐赠燃煤130吨,每吨400元,计5.2万元。县民政局为城关、姚伏、通伏、头闸、灵沙、宝丰、黄渠桥、高庄、渠口、崇岗、陶乐等11个乡镇敬老院各送10吨燃煤,县老年服务中心20吨。平罗众诚煤炭有限公司捐赠3000元,用于改善平罗县老年服务中心的设施条件。全县有139个单位6150人,捐款13.12万元(其中含沙湖纸业捐1万元和陈桥建筑有限公司老板私人捐2000元),全部支援印度尼西亚受灾群众。
  2006年春节前夕,为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开展为农村无电视机的特困户送彩色电视机活动,县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区、市民政部门也伸出援助之手,共捐款134万元,为全县650户无电视机的群众每家赠送1台21英寸彩色电视机,安装MMDS电视接收天线。
  2008年,在“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积极组织、接收社会各界捐款290万元,各类衣物、作业本等4852件,帐篷20顶,并及时上交自治区民政厅救灾处。10月下旬开展全县干部职工为灾区群众捐赠过冬衣物活动,为灾区群众再献一份爱心。
  2010年,争取慈善助学资金34万元,资助贫困高中生426名。实施中国红十字会“幸福天使”奶粉捐助项目,共为173名贫困儿童捐赠价值28万元奶粉。
  2011年,接受社会捐款1万元,捐赠物资折款10万元,接收捐赠衣被0.73万件,使3412人次困难群众受益。2013年,成立平罗县慈善会,开展爱心捐助活动,接收捐款22.7万元;开展爱心助困、助学、助医等慈善救助活动,支付善款8万余元。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平罗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