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劳动争议仲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585
颗粒名称: 三、劳动争议仲裁
分类号: D922.5
页数: 2
页码: 1216-121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平罗县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仲裁机构、争议仲裁。
关键词: 平罗县 劳动执法 劳动仲裁

内容

(一)仲裁机构
  1988年,平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县国有企业相继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培训劳动争议调解人员49名。
  (二)争议仲裁
  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后,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开展劳动争议工作。1993年7月,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受理各类性质企业与其职工因开除、辞退职工和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参照条例受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本单位职工发生的劳动争议。采取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人或授权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劳动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办案,调解裁决劳动争议。是年,平罗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件,涉及职工26人,结案15件。其中仲裁调解5件,仲裁裁决8件,其他方式处理2件;裁决的案件中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2件。
  1994~2005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77件,涉及职工460余人,结案170件,其中:调解88件,仲裁裁决72件,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12件。为劳动者索赔经济损失290万元,清欠养老金5.4万元。化解矛盾,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2008~2010年,接到劳动争议申诉案件366件,经审查,受理符合条件的171件,为劳动者索赔经济损失200多万元。2010年,受理工伤认定26件,认定23件,协商处理6件,积极办理3件。2011年,受理劳动争议申诉案件49件,办结47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50万元。2013年,坚持“快立、快调、快率、快结”工作原则,优先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工伤待遇仲裁案件,立案处理109件,为1937名农民工清欠工资2378.42万元。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平罗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