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劳动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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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584
颗粒名称: 二、劳动监察
分类号: D922.5
页数: 2
页码: 1215-12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平罗县劳动监察的基本情况。2011~2013年,强化劳动监察体系建设,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围绕“机构标准化、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目标,加强执法工作目标管理,健全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
关键词: 平罗县 劳动执法 劳动监察

内容

1994年,平罗县劳动人事局劳动监察大队成立,配备专职监察员4名。抽调12名干部参加区劳人厅举办的3期劳动监察员培训班,经考试取得监察员合格证件。劳动监察组织成立后,采取定期监察、随时抽查、专案查处、年度审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劳动监察工作。是年,对10多家企业进行检查,调解3起劳动工资、福利争议事件。1998年,对全县198家国有、集体、乡镇企业及私有企业进行全面监察,促进企业劳动合同制的落实。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对两家企业使用童工的不法行为进行处罚。2000年,对全县各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检查165家企业,职工22792人。检查雇用外来劳动力49家企业,补办就业证399人,补签劳动合同150份,续签到期合同3500份,纠正内容不完善、不规范劳动合同120份,依法解除合同340份,下达整改措施通知书12份,变更劳动合同1350份,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关系,查处非法职业介绍机构1处。2001年,检查用人单位183家,涉及劳动者10450人,补办劳动合同1100份。返回拖欠、克扣工人工资6.5万元。清理非法职业介绍机构2处,补办外来劳动用工就业证2480份。是年,收到投诉案件27份,立案22份,结案20份,为66名职工追回社会保险费8.1万元,追回拖欠、克扣工资20.1万元,清理非法中介机构1家,处罚使用童工1起,限期返送回原籍童工9人。2003~2005年,监察举报案件154起,立案140起,追回克扣工资、押金和补偿金337.24万元(其中讨回农民工工资124万元),责令补缴社会保险金32.4万元。
  2008年,专项检查6次,检查用人单位489户次,涉及职工2.02万人。为1267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及经济补偿金486.67万元、押金4900元;遣退童工3人;督促68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321.76万元;督促49户用人单位进行社保登记;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50余条;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1372人次;受理工伤认定48起,认定45件,协商处理3件;受理劳动能力鉴定23件;受理伤残登记评定42起,接到劳动争议申诉案52件,经审查,不予受理18件,立案34件,结案28件,积极调查处理6件,为劳动者索赔经济损失92万多元。
  2010年,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资源市场、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检查活动8次,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42份、劳动保障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4份,对120家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涉及9463人。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建立健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全年农民工工资清欠率98.3%;受理工伤认定26件;加大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备案劳动合同2685件,劳动合同签订率95%。
  2011~2013年,强化劳动监察体系建设,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围绕“机构标准化、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目标,加强执法工作目标管理,健全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以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强对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及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力度,维护劳动者权益。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专用账户,发挥周转金的保障作用。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管理工作。2013年,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222.8万元,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领取。加大信访仲裁案件审理力度,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工作原则,优先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工伤待遇的仲裁案件,提高办案实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2011~2013年,协调处理拖欠各类农民工工资讨薪案件,涉及农民工6300多人次,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5800余万元。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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