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待业人员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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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571
颗粒名称: 三、待业人员安置
分类号: F243.1
页数: 2
页码: 12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平罗县待业人员安置的基本情况。至2013年,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实现困难群体就业214人,城镇新增就业3175人,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3.47%。
关键词: 平罗县 下乡知青 待业人员

内容

1981年8月,平罗县劳动服务公司成立,对待业人员进行了登记管理,组织培训,创办集体企业和兴办服务性商业网点。经劳动部门和工商部门批准利用空地搭售货亭、小吃棚,免收地皮费。一些居民待业人员联合起来自办企业,或个体经商,经营场所采取破开围墙、房门开办商业网点。县劳动就业公司从资金、政策上扶持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街道办事处为解决职工待业子女就业而创办劳动服务企业,安置家属、子女、待业人员就业。截至1990年,全县成立基层劳动服务公司8个、劳动服务站(队)5个、经营网点20多个,连同企业共安置待业人员6663人。其中:国营企业1616人,集体企业1149人,劳服企业1162人,个体及计划内临时工2736人。
  1993年,职业介绍所成立。1997年,平罗县劳动力市场成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企业自主招工,大多数用人单位和求职者进入市场实行双向选择。1993~2005年,全县安置失业人员11212人,下岗人员3650人,2005年登记失业率4%。2008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158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3人、“4050”人员再就业15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失业保险参保1.27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587万元。为1190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234.55万元,失业保险滚存结余454.59万元。
  2009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49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16人,困难人员再就业20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
  2010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89人,困难人员再就业22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
  2013年,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实现困难群体就业214人,城镇新增就业3175人,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3.47%。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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