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维护社会治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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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52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维护社会治安
分类号: F324.1
页数: 2
页码: 1160-1161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维护社会治安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分队和执勤分队,严格训练,多次执行应急任务,为维护社会治安做出贡献。
关键词: 平罗县 维护社会 治安

内容

平罗县解放初期,民兵配合县人民政府收缴地主和马鸿逵散兵手中的武器弹药,计长枪、手枪、冲锋枪、土枪111支,子弹2562发,手榴弹100多枚。1950年,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剿灭土匪,维护社会稳定。在“镇压反革命”和“土地改革”中站岗放哨,监视反革命分子及地主行踪,确保运动的顺利进行。1961年3月1日,潮湖农场的劳改犯发生暴反,民兵配合公安部队进入贺兰山追捕逃犯,打死打伤逃犯22人,捕回13人。在农业生产合作社与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的民兵白天劳动,晚上轮流站岗放哨,护场、防火、防盗;厂(场)的民兵治安联防队,协助公安和交通部门执勤、巡逻、放哨;在商店、银行、货场、库房及机房重地,夜间有民兵值班。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分队和执勤分队,严格训练,多次执行应急任务,为维护社会治安做出贡献。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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