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时期民众武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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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51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国时期民众武装
分类号: E296.2
页数: 2
页码: 1151-115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民国时期民众武装、保卫团、商团、保安大队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民国时期 民众武装

内容

一、保卫团、商团
  民国17年(1928),宁夏闹荒灾,土匪成患。为维护社会秩序,平罗县成立保卫团,也叫民团,有团丁300人,高尚智任团长,团部驻财神庙。民国18年(1929),平罗县成立商团,有团丁50余人,丁富润任团总。是年,马仲英攻打平罗城时,县政府给保卫团、商团团丁配发汉阳造、水连珠、老毛瑟等快枪300余支,配合苏雨生部参加守城战斗。民国22年(1933),全县56个乡都组织保卫团,每个乡有团丁10~15人不等;团丁均配有武器,长官称团总,统归县保安团建制。民团24年(1935),保安团、商团解散。
  二、保安大队
  民国24年(1935),盘踞在银北地区的匪首郭栓子(郭永胜),统匪100余人,被马鸿逵收编后成立保安大队,郭栓子任司令,驻平罗县城,后改为保安司令部,移驻黄渠桥。
  三、保安常备大队
  民国26年(1937)四月一日,宁夏全省设保安司令部,全省划分为3个区,平罗县为第一区,区设保安常备大队。同年七月,平罗县保安常备大队成立,壮丁560人,县长任大队长,担负宁夏、宁朔、平罗、磴口4县的保安事宜。
  四、防护团
  民国28年(1939)十二月二十三日,根据国民党中央防消蓉已字132号训令精神,平罗县防护团成立,团员142人,主要担负防空事宜。
  五、自卫总队
  民国30年(1941)八月,宁夏省实施国民兵团训练,将民国29年(1940)以前担任过保、甲长的人员,组成平罗县自卫队,由马鸿逵部驻平罗三十一师师长马宝琳任总队长。按照“国民兵团的教育计划”灌输“国民军事常识”。翌年,该队解放。
  六、国民兵团
  民国35年(1946),平(罗)惠国民兵团成立,司令部驻平罗城,由现役军官马赞英任司令。民国36年(1947),平罗县单独成立国民兵团,由现役军官周奠邦担任司令,平罗县绅士冒良辰、谈美(谈化成)任副司令,至1949年平罗县解放前,国民兵团有1200余人,编为3个大队9个分队21个小队81个班,配发长枪600余支。凡受训的国民兵一般年龄为18~45岁,统一抽签,分四期进行训练,每期半年,供给粮食,集中食宿,每人发一套灰色军装。并将受过训的国民兵按区、乡、保、甲编成大队、分队、小队及班,轮流执行把守交通要道,盘查过往行人,充当类似警察之职。1949年7月,国民兵团自行解放。
  七、骑兵自卫队
  民国37年(1948),平罗县骑兵自卫队成立,队员80余人。大队长李风岐,副大队长马飞雄。1949年9月自动解散。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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