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控告申诉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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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487
颗粒名称: 第八节 控告申诉检察
分类号: D926.34
页数: 2
页码: 1102-1103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控告申诉检察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控告、举报的范围。
关键词: 平罗县 控告申诉 检察

内容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控告、举报的范围是: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受理申诉案件的范围包括:不服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而做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被害人和被不起诉人不服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决定的申诉、不服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不服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1979~1985年,收到公民有关刑事案件控告、申诉来信566件次,接待来访437人次。对受理来信来访转有关部门处理560件,本院处理120件。自办查处340件,其中立案侦查2案4人。
  1987年,对“文化大革命”前检察机关办理的3000多册历史卷宗进行复查,对曾免诉的21件22人的问题进行纠正,补办法律手续,并对因此造成错误关押、生活困难的14人给予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4800元。
  1988年9月,设立平罗县人民检察院经济、法纪罪案举报站,至年底受理举报案件18件,其中贪污5件,受贿2件,挪用公款1件,玩忽职守1件,其他6件。涉及科级干部3人、公安干警1人、其他国家工作人员10人。
  1989年,在原火车站镇设派出检察室,在全县各乡镇聘请检察联络员,全年为县人民检察院提供有价值各类案件线索12件,其中立案侦查1件。
  2002年,受理控告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5件7人。对涉及公安干警4件6人违法违纪事实查处后,在公安干警中引起震动,促进依法办案、文明办案。
  2008~2010年,把控告申诉、接待列入全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中,贯彻“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协助政府化解矛盾。3年受理来信来访137件194人,妥善处理重信重访案件和集体访案件,将越级访和集体访苗头化解在基层,消除不稳定因素。
  2011~2013年,推行上访预警评估机制,应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对涉检上访案件实行部门排查、领导包案,把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将越级访和集体访苗头化解在基层。依托乡镇检务工作室、检察联络员,深入基层巡访下访,为群众排忧解难。
  设立检务公开栏和宣传栏,将两长手机号码、12309服务热线、检察职能、受案范围及检察人员纪律等全面公开。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工作机制,邀请法律援助律师参与接访,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开展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对排查出涉检信访积案实行检察长包案,加大督办和协调力度。3年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和群众来信来访186件。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坚持严格公正执法,注重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诉
  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对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做好教育疏导和息诉服判工作。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兑现奖金3万多元,提高群众举报热情,拓展职务犯罪案源。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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