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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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48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926.3
页数: 1
页码: 1093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机构1952年6月至至2010年,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
关键词: 平罗县 机构 情况

内容

1952年6月,平罗县人民检察署成立,受同级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署双重领导。1955年1月,改为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实行垂直领导,独立行使职权。1959年7月,县人民公社联社委员会成立政法公安部,下设检察股。9月,恢复检察院。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检察工作中断。1968年2月,平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保卫处,负责公检法业务。1973年9月,撤保卫处,检察业务由公安局预审股(科)负责。1979年1月8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重新成立,受同级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双重领导。
  1979年7月,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成立,在检察长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重大问题。
  1980年6月14日,检察院下设4个业务组。第一组负责审查批捕、起诉和侦查监督工作,第二组负责法规、监所检查和劳改监督工作,第三组负责经济犯罪案件检察工作,第四组负责人事、行政、总务及文书档案工作。1982年12月18日,撤4个业务组,设5科1室,即刑事检察科、纪律检察科、监所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办公室。后检察院内设机构多次增减变化,至2010年,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科、反贪污贿赂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2013年,内设机构有: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工科、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案件管理办公室、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和法警大队。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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