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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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46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政保
分类号: D631.5
页数: 8
页码: 1058-106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政保、剿匪、镇压反革命运动、肃反运动、打击反革命暴乱分子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政保 情况

内容

一、剿匪1949年9月27日,任平罗、贺兰、惠农3县保安司令的郭栓子(郭永胜)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投诚。1950年3月5日,郭永胜将45名亲信拉出,入山为匪。与贺兰县、惠农县、阿左旗、三段地等处的股匪纠合一起,有300余人,郭永胜为司令,张怀忠为副司令。以贺兰山为巢穴,在山前山后抢劫民财,杀害干部、群众,袭击驻军及生产部队营房,抢夺武器弹药,制造恐怖,作恶多端。
  1950年3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九兵团六十五军一九五师五八四团与平罗县人民政府建立联合剿匪建政委员会,开始全面进剿,至10月16日,全歼县境内土匪,生擒匪首郭永胜,击毙匪徒16人,击伤21人,俘获84人,另有43人先期投降。
  二、镇压反革命运动新中国成立初,土匪猖獗,一些反动党团骨干、特务、土匪、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互相勾结,制造谣言,抢劫民财,杀人放火,破坏生产,扰乱社会治安,甚至组织叛乱,银川审判郭栓子万人大会妄图颠覆人民政权,气焰甚为嚣张。1950~1953年12月,平罗县开展首次镇压反革命运动,集中打击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五方面的敌人,处理307人。其中土匪136人,特务5人,反动党团骨干分子6人,反动会道门头子10人,其他反革命分子150人。1955年7月~1956年6月,开展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集中打击破坏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反革命分子,处理各类罪犯182人。其中反革命分子51人,刑事犯罪分子131人。1957年7月1日~11月13日,开展第三次镇压反革命运动,处理各类犯罪分子55人。其中反革命分子50人,土匪2人,地主分子3人。
  三、肃反运动1957年12月~1958年12月,开展肃清反革命运动。经内查外调,清查出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事业的反革命分子110人。
  四、打击反革命暴乱分子(一)侦破阴谋暴动案1950年3月,曾任国民党马鸿逵的便衣侦探、自卫队长等职的田光复,伪装积极,在骗取县代表、农会副主任合法地位后,在平罗、惠农两县及其家中与匪首马金山、马彦章、郭继周(张廷芝匪部营长)等秘密计划,组织武装匪徒,随时策应贺兰山郭栓子匪部,袭击区、乡政府。
  地主分子、马鸿逵特务团士兵谢生虎,解放后私藏步枪5支、手枪2支、子弹160发。1950年2月和4月,谢生虎与谢生美、马维俊、马维汉及田光复等秘议,图谋杀害三区六乡(今通伏乡)区、乡干部后,聚集匪徒过河东投奔马鸿逵残部或上山投奔郭栓子。其阴谋均因故未得逞。
  1951年5月25日,此案侦察终结,案犯全部被依法逮捕。经平罗县法院同县清理案件委员会共同审理后,对案犯进行判决。
  (二)剿灭“二罗”叛乱罗治业(又名罗玉玉)、罗守业(又名罗山存),系叔伯兄弟,黄渠桥公社永胜大队罗家园子人。陈汉歧,解放前在马鸿逵部当兵,解放后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农业社副主任,因犯错误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心怀不满。1960年夏,陈汉歧煽动“二罗”串通数名牧工及简泉农场刑满就业人员郑立忠等人,密谋成立“中国解放军”,组织发展“对党心怀不满的人以及地、富、反、坏分子和郭栓子的残余土匪”,攻打石嘴山劳改队,夺取警卫人员枪支,放出犯人,再进攻兵役局、公安局,拿下石嘴山后再进攻惠农、简泉劳改农场,向平罗、潮湖劳改农场发展,一直攻下银川。
  1960年8月25日,“二罗”在其放牧的黑水沟羊圈里,开枪击中宁夏公安总队1名战士,抢长枪2支、短枪1支、子弹51发逃回家中,让其父给陈汉歧送信会合匪徒。
  其父连夜将此事报告大队后,陈汉歧被捕。
  1960年8月26日,中共石嘴山市委召开专门会议,成立围剿“二罗”指挥部,进山剿匪。1961年1月6日,在黑水沟一个山洞内,将“二罗”包围,“二罗”缴械投降。石嘴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罗守业、陈汉歧死刑,判处罗治业无期徒刑。
  (三)制止暴监、追捕逃犯1961年3月21日凌晨1时许,潮湖农场三站劳改犯人暴动,夺走步枪3支、子弹49发。武警当场击毙暴动犯人6人,击伤16人。11名犯人携铁锹、铁锨和武器向贺兰山逃窜。是日晨,平罗县委决定,抽调县武装部部长惠作恩、政法公安部审判员段笃生到三站,同宁夏公安总队刘副队长等组成指挥部,展开追剿工作。22~27日,在潮湖大队沙窝里捕获3人,大水沟羊圈里击毙1人,西峰沟击毙1人,生擒2人,小峰沟捕获4人。
  五、登记国民党党、团、军政骨干分子1949年9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六十五军一九三师进驻平罗县城后,即抽调40名干部组成接管工作队,刘宗泽任队长,对国民党县党部、县政府以及所属机关单位予以接管登记。接管登记工作历时25天,于10月20日初步结束。
  接管登记国民党县党部1个、区党部9个、区分部90个(其中包括县政府、法院、学校、军粮局、工会、回协会、警察局等城内的11个分部)、各保甲中的党小组151个、国民党员1581人。
  接管登记国民党县政府及所属机关单位:秘书室、田粮处、民政科、军事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地证科、地方法院、军粮局、税务局、警察局12个机关;县自卫队1个,又称“地方武装”;乡公所9个,下设41保650甲。
  在全面接管登记国民党县党部、县政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对国民党党、团、军政骨干分子的登记工作,开展政治攻势,动员号召国民党党、团、军政人员主动向人民政府坦白登记。通过宣传动员,主动向人民政府坦白登记的国民党党、团、军政人员95人。对极少数企图隐瞒罪恶历史和外地潜逃来的国民党党、团、军政骨干分子进行立案侦查和重点调查的17人。到1951年6月5日,主动坦白和调查登记国民党党、团、军政人员112人,其中区党部书记9人,委员12人,区分部书记14人,委员49人;三青团主任1人,区队长2人;军统特务4人,中统特务4人,马鸿逵便衣特务17人。1956年7月23日~11月11日,结合清理国民党档案,又重新复核登记,全县登记国民党党员2111人,党干591人;三青团员606人,团干283人;特工情报人员35人;行政科长以上20人;军队团长以上7人;警长巡官以上26人;尉级以上宪兵1人。
  通过上述复核登记,为肃反、审干提供可靠历史资料,为建设新型干部队伍和保卫新生的民主政权做出贡献。
  六、清理国民党县党部、县政府档案1955年9月,根据公安部、国家档案局《关于清理敌伪政治档案的办法修正草案》及9月13日的中共银川地委通字第13号通知精神,报请县委批准,从县级机关抽调5名干部,组成清理国民党档案小组,负责清档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
  清理后的档案,装订38卷。其中国民党县党部档案35卷、三青团部档案3卷。通过清档掌握在县级机关工作的国民党党、团、军政人员170名,在农村互助合作社中担任职务的也为数甚多。还掌握一些尚未坦白交代历史问题的国民党党、团、军政人员。
  1956年7月23日~12月底,根据银川公安处清理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及甘肃省公安厅有关清档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两次清档工作,清理出1935~1949年的国民党县党部、县政府政治档案59卷。
  七、取缔反动会道门及预防打击邪教组织(一)取缔反动会道门自1887年“三宝会”传入平罗县后,相继传入一贯道、同善社、哥老会、伏羲道、西天大道、佛教青年会、瑶池道、理门公所、圣母军等10种会道门组织,至取缔时,有各种会道徒1600余人。1950年9月,开展取缔“一贯道”工作,将道首吴金林、王小英、米良凯、高登狱4人依法捕办,公开取缔、摧毁其组织体系。
  1955年11月~1956年2月,取缔瑶池道、圣母军两个会道门组织。1958年,取缔同善社、理门公所、哥老会、三宝会、佛教青年会、西天大道、伏羲道7种会道门组织。1959年1月30日,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顺利结束。
  1980~1989年,王小英进行“一贯道”复辟活动,自制经书32本、佛像2座,发展道徒1人。1990年4月,经过侦查,在高庄乡远景村五队召开群众大会,公开揭露处理。因王小英年事已高,对其做当众训诫具结悔过处理,对其发展的1名道徒予以收容审查处理,打击反动会道门复辟活动。
  (二)预防打击邪教组织1984~2010年,有6种邪教组织先后传入平罗县,分别为“呼喊派”“全范围教会”“门徒会”“东方闪电”“三班仆人派”“法轮功”。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坚决查禁取缔邪教组织的意见》,于1996年、1997年、1999年、2003年,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取缔邪教组织专项斗争。按照“全面排查,弄清组织体系,搜集证据,重点打击首恶”的侦查工作方针,依法打击处理“全范围教会”“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成员近200人,其中判刑2人,劳教32人,治安处罚153人,捣毁邪教组织窝点20余处,收缴各类非法宣传品1000份。针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法轮功”习练人员的教育转化和监控工作,将对象控制在视线以内,防止进京赴银聚集滋事事件发生。对全县所有网吧、旅社、出租房进行统一清查,防止“法轮功”顽固分子藏匿、隐蔽搞破坏活动。对县城主要街道、重点单位和场所加强巡逻,防止“法轮功”顽固分子张贴、散发、传播“法轮功”非法宣传品,有效地防止“法轮功”顽固分子的干扰破坏活动。2008年后,积极稳妥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国家安全工作,加大情报信息收报力度。及时掌握一些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信息,依法打击非法聚会事件和非法传教活动,及时打击处理散发“法轮功”宣传单等活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控制”。
  2010~2013年,加强国家安全防范和妥善处理邪教问题,制订平罗县各年度国家安全工作计划,开展无邪教乡镇、村、社区、校园创建活动,在全县13个乡镇建立反邪教工作室,在全区率先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承诺卡签名活动,签订承诺卡5万余份,动员群众自觉抵制邪教。在县职教中心开展“崇尚科学,远离邪教,构建和谐校园”师生签名活动,在校园内构筑抵制邪教“防火墙”。依法开展打击非法聚会、非法传教活动及宣传“法轮功”等活动。2011年,侦破“1·29”“2·02”门徒会非法聚会案、“2·27”达洼宣教情报案,打击邪教势力蔓延,遏制达洼非法宣教活动。2013年,查处非法聚会及邪教组织传教活动3次,打击处理相关人员25人。全县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滋事、闹事事件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发生。
  八、出入境管理平罗县是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发牌的县区之一。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公民出国、出境和境外人员来平罗县旅游、经商的数量逐年增长,入境人数也不断增加。在出入境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出入境管理法和实施细则办事。在加大受理和审核力度,维护正常出入境秩序的同时,防范和打击境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渗透的破坏活动,严防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骨干分子出境逃避打击处理,加大报备力度。查处3起外国人非法自带工具旅游和捕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事件。在每年穆斯林朝觐期间,主动会同有关部门上门服务,做好有组织的朝觐审核工作,维护平罗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严格执行公安部出台30条、公安厅出台29项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手续,为公民出国(境)提供便利,为改革开放和西部大开发及全县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服务。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对出入境人员情况、入境人员住宿登记、不准出境人员报备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提高管理水平。
  2008年,按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文明窗口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文明窗口建设“六不准”》有关要求,对接待窗口硬件建设、服务规范、岗位职责、队伍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梳理,查找窗口建设中存在问题和不足,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增加投放,改善硬件,推进文明窗口达标建设。2009年,办理各类出国(境)申请977人次,2010年,受理核查公民因私出国(境)1351人次,其中出国旅游探亲、商务等609人次,赴港澳台522人次。
  2011~2013年,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维护国家安全及正常出入境管理秩序,加强出入境管理工作,提高涉外管理工作水平和控制能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办理出入境证件1780份。2012年,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证1610件。2013年,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3168件。
  九、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改革开放后,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为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县公安局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报警预警处置机制。
  2000年后,对重大活动和各种矛盾纠纷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制订维护稳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对排查出群体性上访苗头和个体性上访苗头实行捆绑结账、责任追究、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情报信息网络作用,提前获取信息,及时反馈给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稳妥化解不安定因素。成功处置2005年“6·16”汝箕沟煤矿与内蒙古阿左旗古拉本小煤窑因越界开采纠纷发生的群体性事件;2006年4月,红崖子乡村民与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村民因地界纠纷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2008年后,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县乡两级维稳四级责任捆绑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和情报信息预警机制,坚持法制引导,做好协调沟通、矛盾化解工作。2009年,开展8次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成功化解94起群体、个体事件,在组织开展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中,搜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不稳定因素200余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59件,成功调解703件。2010年,结合公安机关“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以上海世博会、中阿经贸论坛和石嘴山市建市5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为主线,以排查化解矛盾为突破口,全年开展12次不稳定因素大排查,摸排不稳定因素96条,化解矛盾纠纷1600余起,分析研判上报预警信息86条,最大限度地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联合乡镇、信访、宗教等部门成功化解百余起不稳定因素和各类矛盾纠纷;妥善解决上访缠诉案件,有效维护全县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2011~2013年,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健全完善四级维稳捆绑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组织治安民警深入涉爆单位、行业场所、重点单位、企业单位和居民家中,针对劳资纠纷、征地拆迁、民间借贷、涉法涉诉等问题,会同辖区派出所、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2012年成功处置“7.04”孙凤明、包艳玲因交通事故死亡,后续工作未能及时妥善处置造成的抬棺到县政府上访事件;平息“9.03”大地化工安装公司100名农民工到县政府上访事件,立案侦办彭益波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案件。开展国保信息分析研判,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及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进行拉网式摸排查处,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分析研判各类情报信息,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化解个体和群访事件。2013年,化解个体访7件18人:群访4件200余人,调解矛盾纠纷312起;处置崇岗煤炭市场业主群体性上访16次。实现中央、区、市、县“两会”,中阿博览会,重大节假日等敏感时期零上访工作目标,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十、宗教事务管理按照“保持合法,制止非法,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及时发现,严密控制,妥善处置,防止危害”的工作要求,抓好阵地,控制重点对象,及时查处取缔非法组织,抵制境外渗透。坚持打教并举的方针,团结、教育、争取信教群众,孤立、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和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2007年,依法制止4起非法传教事件。2010年,成功处置宗教方面的纠纷5起。2011~2013年,开辟绿色通道,集中为朝觐人员办理出境手续。
  十一、安全保卫和警卫根据警卫工作职责要求,制订严密的警卫工作方案,协调专门警力,保卫警卫对象安全。圆满完成中央领导和中央部委,外省、市、区及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来平视察警卫任务。完成1995年8月,自治区九运会平罗赛区;1997年9月8日,北京—巴黎汽车拉力赛109国道平罗段;1998年9月27日,中央“心连心”艺术团来平大型慰问演出活动;2000年6月6日,伦敦—北京老爷车马拉松赛109国道平罗段;2002年8月9~11日,“嘉陵杯”全国越野摩托车锦标赛在平罗县大水沟赛场举行的“爱卿杯”石嘴山赛事活动;2002年9月26~28日,世界旅游日中国主会场沙湖生态游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完成亚运会、奥运会、全国“两会”期间、重大节假日以及县委、政府召开重要会议、举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2011~2013年,遵循“警卫工作无小事”和“确保安全,万无一失”原则,完成党和国家领导人来平调研、大型群星演唱会现场安保任务以及全区县域经济观摩、自治区主要领导来平调研及中阿经贸论坛、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安保警卫任务。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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