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平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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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45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平罗县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30.1
页数: 6
页码: 1039-104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人民政府1949年9月25日至2013年的改变和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行政机构 平罗县人民政府

内容

1949年9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九〇师进驻平罗,9月26日,平罗县人民
  政府成立,由军队干部刘宗泽兼任县长,设公安局。是年10月,由西北军政委员会任命刘润田为平罗县县长。
  1952年9月,县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平罗县人民政府委员,由15人组成,增设副县长。
  1955年3月,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改平罗县人民政府为平罗县人民委员会。
  1967年1月27日,因“文化大革命”所致,县人民委员会被群众组织夺取,政府组织机构未变。
  1968年2月22日,改平罗县人民委员会为平罗县革命委员会。县长改称革命委员会主任,副县长改称副主任,增为4人(其中军队干部3人,工人代表1人),时称革命干部代表、革命群众代表、军队代表“三结合”的领导班子,实行“一元化”领导,将原县委、政府直属科、局、部、委改为3处1室,即政治处、生产处、保卫处、办公室。
  1980年9月,将平罗县革命委员会复改为平罗县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改称县长、副县长。3处1室仍改为科、局、部、委。
  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自1949年10月建政至2013年,曾多次变更。
  1949年10月,平罗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税务局、公安局。
  1959年7月,平罗县人民公社联社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农林水牧部、工业交通部、文教卫生部、生活福利部、财贸粮食部、劳动工资部、政法公安部、人民武装部、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辖前进、黄河、姚伏、大武口4个人民公社。
  1966年,平罗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机构:办公室、民政科、财税局、工交科、文卫科、水电局、计划委员会、农业科、粮食局、商业局、公安局、手工业联社、物资局、邮电局、人民银行、供销社、广播站;辖灵沙、头闸、通伏、崇岗、五香、前进、姚伏、惠北、二闸、高庄、周城、宝丰、渠口、黄渠桥14个人民公社和城关镇。20世纪60年代平罗县政府办公场所
  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机构:办公室、政治处、生产处、保卫处,商业服务站革命委员会、广播站革命领导小组、工交局革命领导小组、农业服务站革命委员会、粮食局革命领导小组、水电局革命委员会、财税局革命委员会、手工业联社革命委员会;辖城关镇、火车站地区革命委员会和14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6年10月后,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在多次调整、改革中发生较大变动。1987年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办公室、商业局、供销社、工交局、农牧渔业局、邮电局、二轻局(手工业联社)、体委、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科、农行、建行、工商行、人行、粮食局、财政科、税务局、林业科、水电局、乡镇企业管理局、劳动人事科、城乡建设环保科、土地管理局、信访办公室、档案科、文化广播电视科、工商局、民政科、计经委、物价局、统计科、物资局、教育科、审计局;辖城关、前进、姚伏、通伏、头闸、五香、二闸、惠北、高庄、周城、灵沙、渠口、黄渠桥、下庙、六中、火车站、大水沟、西大滩、汝箕沟、崇岗21个乡镇。
  1988~2013年,随着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职能的转化和多次党政机构改革、部分职能部门及机构由自治区垂直管理、区划调整等因素,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亦随之多次调整变化。2013年,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有: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科学技术局、农牧局、民政局、审计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司法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卫生局、教育体育局、工业和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震局;辖城关镇、姚伏镇、崇岗镇、黄渠桥镇、头闸镇、宝丰镇、陶乐镇、高庄乡、通伏乡、渠口乡、红崖子乡、灵沙乡、高仁乡13个乡镇。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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