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妇女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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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44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妇女组织
分类号: D412.5
页数: 8
页码: 997-1004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妇女组织、妇女运动委员会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妇女组织 情况

内容

一、妇女运动委员会民国27年(1938),平罗县妇女救国会成立,组成人员以女子学校为中心。民国30年(1941)三月,妇女救国会更名为妇女运动委员会。抗日战争时期,妇女运动委员会组织师生演话剧、唱抗日歌曲;组织师生和城乡妇女劝募寒衣、军鞋、织袜子等活动,组织妇女学习文化。县城成立补习班,吸收辍学妇女,每天学习1小时。到民国34年(1945),妇女运动委员会名存实亡。
  二、平罗县妇女联合会(一)机构1950年3月,平罗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是年8月,全县5个区36个乡妇女联合会成立。1956年,全县13个乡设立妇女工作委员会,1个镇设民主妇女联合会,31个高级农业社设妇代会。1958年6月,平罗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更名为平罗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是年11月,全县4个人民公社和45个生产大队,分别都设妇女联合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1961年,全县11个人民公社、1个镇设妇女联合会,105个大队、1个居委会设妇代会。1965年,全县15个人民公社设妇女联合会,168个大队设妇代会,1327个生产队设妇代小组。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县妇女组织停止活动。1968年2月,县革委会政治处群工组负责妇女工作。
  1973年6月,平罗县妇女联合会及全县基层妇女组织恢复。1982年,全县17个人民公社、1个镇设妇女联合会,123个大队设妇代会,改生产队妇代小组为代表联系制。全县有妇女代表3783名,代表小组1327个。截至2013年,全县有乡镇妇女联合会13个,基层妇代会141个。
  (二)工作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妇联与司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宣传,揭露批判封建婚姻,废除男尊女卑、一夫多妻、包办买卖婚姻,提倡婚姻自主、男女平等、简化婚礼,建立团结友爱的和睦家庭。
  1951年,全县有4782名妇女加入农会,有700余名妇女参加民兵,在土地改革中站岗放哨,监视地主、反革命分子行踪。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妇女主动捐献粮、钱、物,做鞋袜、慰问袋,写慰问信支援前线,慰问志愿军。
  1954年,有5051名妇女参加互助合作,占全县妇女劳动力总数的45%以上。
  1956年,全县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后,有1名女社主任、30名副主任、282名妇女队长,有1.2万名妇女参加夏收,有4060名妇女参加开荒劳动。
  1957年,县妇联动员4223名妇女开展春工挖渠工程,动员1.3万名妇女投入16933.33公顷小麦的除草工作。
  1959年人民公社化后,妇女投入农业生产的劳动日数占总劳动日数的55%~60%。
  1960年,全县组织各种妇女突击队(组)800多个,开展各项农业生产竞赛活动。有1569名城镇职工家属也回乡参加农业生产。
  1976年,全县有584名妇女参加科研队,涌现出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1487名,先进集体128个,分别受到市、县、社、队的奖励。
  1977年“三夏”,全县多数生产队组织妇女突击组、铁姑娘班,开展“五赛五比”活动。有273名女青年组织起30个“铁姑娘”班,活跃在“三夏”的各个方面。
  1979年,组织农村妇女种甜菜551.67公顷、葵花159.53公顷、蔬菜118公顷、油菜籽16.73公顷,夺得全县历史上第三个丰收年。1981年,结合“五好家庭”活动,在全县妇女中开展“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1984年,全县专业户、重点户发展到4600户,占农户总数的16%。农村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186户,覆盖种、养、加、服务、运输、建材、林业等各类经济领域。
  1985年,全县办起乡镇企业4519个,从业人员1.1万人,其中妇女380人;村以下企业从业人员6905人,其中妇女1570人。
  1988年,全县妇女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的达11518人,从事商品生产的妇女达8358人。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1570户,其中万元户68户,人均收入千元以上3152户。
  1989年6月,在全县农村普遍开展争当“双千女能手万元女标兵户”和“巾帼杯”竞赛活动,联合县总工会在女职工中开展“巾帼杯”竞赛活动。11月30日,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奖励48名“巾帼杯”优胜者、22名“万元女标兵户”和114名“双千女能手”。是年,全县妇女开展“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同时在全县妇女中开展扫除文盲工作。
  1991年,全县科技示范户中以妇女为主的示范户达888户。自1991年开始,每年发动妇女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当年植树近3万株,参加植树的妇女有57380人。渠口乡46名女共产党员、女能人在河滩植树12.67公顷。
  1992年开始,组织妇女发展庭院经济,营造“三八”绿色工程活动。全县14372名妇女参加义务植树59610株,营造“三八”林带13条、防护林带4条、苗圃36个、果园205个。
  1994年,组织开展“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女职工提合理化建议150条,被采纳84条;做好人好事1200件,参加妇女1800人。1995年,在全县妇女中开展家禽养殖、庭院经济双开花竞赛等,参赛妇女达2万多人。在冬季基层组织建设中,选拔女经营大户、致富能手担任村妇女主任。全县历年评选的国家、自治区、市、县女能手160人,每人带1名妇女进入小康行列,全县有176名妇女走上富裕之路。
  1996年开始,在广大妇女中开展“手拉手,一帮一,团结互助共致富”活动,乡村妇女组织牵线搭桥,女能人和贫困妇女自愿结对,帮贫致富,拉手结对314对。县乡成立18个女能人联谊会,吸收会员530人。在全县妇女中开展“妇字号”丰产方、吨粮田、双千田、高效田建设和4个专业规模竞赛,以及“十、百、千”(十个专业女状元、一百个以妇女为主体的科技致富带头户、一千名致富女能人)创评活动。
  1997年开始,开展“千万农家女百项新技术”推广活动和4个专业的提高竞赛活动,全县28506名农村妇女参加。争取到加拿大基金项目蘑菇种植技术培训费5万元,对偏远回族聚居乡镇妇女培训;争取到全国妇联妇女发展基金会10万元循环贷款,投入高庄乡建立高庄乡妇女发展基金会,重点扶持该乡贫困妇女发展经济。
  1998年,在城镇开展“爱岗敬业、岗位成才、岗位练功”竞赛活动,在县城建立4个“巾帼建功”示范单位、5个“巾帼示范岗”,女职工中开展帮困扶贫活动,帮扶200多名女职工。
  1999年,全县妇女捐款8000元,帮助贫困女职工解决生活困难。在宝丰、灵沙、头闸分别成立市场流通妇女联谊会,使300名妇女走出家门,投入市场。
  2000~2003年,组织妇女进行内外观摩学习,交流经验;营造“三八”绿色工程,开展“二对一”“一对一”结对扶贫帮困,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和示范单位,开展“三抓”活动(抓典型、抓创新、抓落实)。向全县妇女发出“保护生态环境,驱除白色垃圾”的倡议。开展“温暖工程”,为弱势群体捐款捐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创业和下岗女工再就业工作。
  2005年,举办乡镇妇女干部《信访条例》、“巾帼致富工程”骨干培训班和下岗再就业妇女培训班5期,参训妇女700余人。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班140期,参训妇女6538人。组织344名人员外出务工,组织转移劳动力667名。为下岗妇女发放小额贷款10万元,181人受益。全县巾帼志愿者队伍扩大到930人。
  2006年,乡镇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讲座,受训家长810多人。通过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进乡村”活动,帮助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成才观和教育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联合县教育局邀请市家庭教育讲师团举办家庭教育专题讲座,400多名家长参加学习讲座。开展“家家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利用集日、会议、报告会、演讲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乡村、社区发放宣传材料800份。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举办家庭教育讲座30多场,听众4000多人次。发放“亲子共创节约型家庭”倡议书200份。推荐上报全区“示范家长学校”2个、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优秀家长5名、“小公民标兵”5名。县妇联被评为全区“双合格”家庭教育先进集体。结合“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美德在农家”和“六百工程”活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加大创评力度。通过群众推荐,基层党支部评选,乡镇党委审批,2006年,评选“五好文明家庭”1054户、“十星级文明户”1180户。评选出96名孝子和88名好媳妇候选人。在13个乡镇以村为单位开展“百名孝子、百名好媳妇”事迹宣传报告会112场,参加听讲18008人。在全县“美德在农家”示范点举办1期妇女病预防保健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讲座,200多人参加。在城关镇小兴墩七队组织开展“美德在农家”活动体育运动会,来自城关镇16个村队干部及群众200余人参加活动。
  2007年,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专题讲座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宣传“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共享蓝天”思想道德教育、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艾滋病、婚姻法等知识,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利用家庭教育基地等各种资源,组织100场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报告会、座谈会、知识讲座、亲子园等为内容“母亲课堂”活动。结合“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开展“十佳诚信家庭”评选活动,推荐“十佳诚信家庭”候选人15名。平罗县被确定为“十五”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县。在全县13个乡镇开展向优秀母亲马会萍学习宣传活动,参加听讲4000余人。利用新闻媒体开辟“巾帼风采”电视系列专题报道,对全县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妇女创业人才和巾帼先进典型人物事迹进行大力宣传。组织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500余名妇女参加市妇联举办全市“巾帼风采”巡回事迹报告会。在黄渠桥镇黄渠桥村和城关镇小兴墩村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打造“巾帼示范村”工作品牌。开展“岗村互助”活动,以城带乡,城乡互动,推动“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对广大家庭成员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现代生活方式,深化“美德在农家”活动。在各乡镇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女能手”等活动,评选命名“五好文明家庭”834户。
  2008年,举办家庭教育专题讲座7期,聆听家长2840人。在全县13个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举办妇女法律知识、健康教育、廉政文化和家庭教育讲座14场次,3000余人参加。建立家庭教育网校5个,创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构建学校和家庭联系平台。抓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第二届“好孝子、好媳妇、诚信家庭、和谐家庭”评选活动。通过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单位推荐的方式,经过基层组织层层评选、公示,确定“好孝子”候选人50名、“好媳妇“候选人50名、“诚信家庭”候选人10户、“和谐家庭”候选人30户。平罗县有21户“爱心、孝心、德美”家庭受到市妇联表彰。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培植“五好文明家庭”800户。在“巾帼示范村”和共建社区开展“和谐家庭创评会”“廉政文化家庭”“双合格”家庭教育、精神文明“共建社区”结对子等系列活动,向社区群众发放绿色环保袋200多个;以家庭和谐促进社区和谐,推动社会和谐。发动全县广大妇女干部职工向特困母亲及孤残、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捐衣物2835件,捐款600元;为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扶资金500元;平罗县11名儿童接受北京光彩明天医院为期45天的免费弱视矫正治疗,每位贫困弱势儿童资助500元交通费和7500元的治疗费。全县各级妇联为四川汶川灾区同胞捐款2.83万元,其中交纳“特殊党费”6605元,捐米面239袋,献血400毫升。在全县招募家庭志愿者15户,捐衣物40多件。举办全县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参加的“女性修养、社交礼仪”专题知识讲座,有50多名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参加。举办迎奥运庆“三八”“移动杯”妇女健身运动会,共有45个代表队近2000名运动员参加。承办石嘴山市女经纪人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组织10名女农民经纪人到区内外参加培训及观摩学习,增长见识。培植以妇女为主的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妇字号”基地7个,抓好“巾帼示范村”巩固创建工作,推行“协会+基地+农户”妇女专业技术合作组织模式,积极营造“三八”林带26条,参与妇女11563人次。当年县妇联荣获全国“双学双比”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至2010年,全县培育树立国家级“巾帼示范村”1个、自治区级2个、市级7个、县级5个;培育树立国家级“巾帼文明岗”1个、自治区级级6个、市级6个、县级10个。在巾帼创业行动中,开展送温暖、送知识、送培训、送健康、送服务活动,举办“妇女创业促进行动”农村妇女致富能力培训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各类下岗失业妇女技能培训,争取支持城镇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基金项目资金,创立妇女创业一条街和女性创业园,扶持40多名城镇妇女自主创业,带动安置下岗失业妇女190多人就业。在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开展“好孝子、好媳妇、诚信家庭、和谐家庭”、星级“十佳和谐家庭”“十佳学习型家庭”“十佳好婆婆”“十佳好媳妇”“十佳好女婿”评选活动及“平安家庭”和“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倡扬以德治家、平安保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的良好风尚。开展“三走进三服务”和“爱心助困,情系妇女儿童”“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慰问特困、单亲困难家庭、残疾贫困妇女、卸任村级妇代会主任、部分离退休女干部、全国妇女先进工作者、区级以上“三八”红旗手、致富女能手和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开展“新生活、新女性”“关民生、送健康”公益服务活动,联系部分医院为全县6190名妇女免费送医送药。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募捐和“爱心包裹”活动,救助特困家庭高中生。对全县80岁以上中老年妇女生活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将1300多名老年妇女纳入低保救助范围。争取各类发展资金296.3万元,助推女性创业项目、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香港厦门联谊总会扶贫项目、农村妇女科学养羊项目、巾帼示范村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妇女代会创收基地建设项目、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基金项目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11~2013年,结合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和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县162个村(社区)基层妇代会建立妇女之家,覆盖面100%;在教体系统和卫生系统组建妇女之家31家。按照“党政所急、群众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全面发展,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服务妇女、教育妇女、维护妇女权益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素质提升、创业创新、权益保障、固本强基四大工程,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双合格家庭教育”等四大主体活动,实施“巾帼创业、巾帼扶贫、巾帼成才”3项行动和“女性素质”“科技致富”“社区服务”“家庭文明”四大工程,搭建“四个平台”、搞好“四个服务”(搭建创业平台,搞好经济发展服务;搭建学习平台,搞好精神文明创建服务;搭建维权平台,搞好社会稳定服务;搭建爱心平台,搞好弱势群体服务),引导广大妇女树立“创新、跨越、争一”意识,发挥广大妇女在建设经济强县、巾帼再创新业中的半边天作用。自2012年3月实施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至2013年年末,发放2358户1.19亿元,自治区财政下达贴息资金172万元。
  开展第三届“六百工程”“孝子、好媳妇、和谐家庭”评选活动,推进“和谐家庭”“廉政家庭”“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特色家庭创评工作。在《石嘴山日报》、平罗电视台开展《巾帼风采》系列报道,宣传报道妇女之家示范点城关镇小兴墩村妇代会,全国“巾帼文明岗”县人民医院女工组织,全国、自治区“三八”红旗手、妇女创先争优典范通伏乡日月新米业公司经理杨金萍等受全国、区、市妇联表彰的5个先进集体和6县妇联开展”巧手拼绘幸福人生“水果拼盘大赛县妇联在红翔新村开展亲子活动名先进个人事迹。
  加强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发挥妇联信访维权窗口和“12338”维权热线、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等维权机构作用,为不同层面妇女儿童提供多元维权服务,共接待来信来访进行调处案件91件。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加大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宁夏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升妇女法律法规理论素养及保健意识。实施关爱贫困妇女儿童行动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及关爱单亲母亲等活动,争取扶贫项目和社会捐助资金130多万元,对贫困、单亲妇女、留守儿童、“孤老、孤残、孤儿”、卸任妇代会主任、贫困党员、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困难农民工和移民及拥军优属家属等进行救助、慰问。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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