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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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439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社会团体
分类号: C912.2
页数: 26
页码: 986-1011
摘要: 本章记述了平罗县社会团体、工人组织、平罗县总工会、青少年组织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社会团体 情况

内容

第一节 工人组织一、平罗县各业工人联合会民国18年(1929),平罗县各业工人联合会(简称工人联合会)成立。工人联合会组成人员由国民党县党部推荐,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马子良任常务理事,李玉山、陈凤山、车雨村、张占魁任理事,张仲友任常务监事,王万福、蔡文玉任监事。民国28年(1939)前,工人联合会能独立组织各业工人宣传抗日,举行集会演讲与游行等活动。民国29年(1940)后,国民党当局为清除共产党在平罗县的活动,强令工人联合会“除例会外,各项会议须得当地高级党部及政府之许方可召集”。摊派给各行业会员的杂税、差役不容怠慢,强行抓差与抽丁入伍更不得反抗。当局置工人疾苦不管不顾,无任何福利。
  二、平罗县总工会(一)机构1952年8月,平罗县工会成立,董振声任工会主席。同年12月,改为平罗县工会联合会。下设基层工会6个,会员257人。1958年11月24日,改为县总工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会停止活动。1968年8月28日,平罗县工代会成立。1973年9月,县总工会恢复。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平罗县工会工作开始步入正轨。2004年,区划调整,陶乐县工会并入平罗县总工会,增加基层工会组织26个,增加会员536人。到2010年底,全县基层工会633个,会员34454人。2011~2013年,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建会行动,重点加大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力度,全县基层工会组织达到845家,会员总数47133人。
  (二)工作平罗县总工会成立到1965年,主要领导职工开展增产节约、支援抗美援朝的劳动竞赛,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同时组织职工进行民主改革,保障职工的民主、自由、平等权利。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总工会按照党在新时期的方针和任务,带领全县职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参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努力发展生产。会同有关单位对职工进行爱国家、爱集体、爱社会主义和爱共产主义的“四爱”教育,通过各种短训班对职工进行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1983年,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单位职工人数达到9853人,有5个单位实行民主选举厂长、经理、车间主任等。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教育引导广大职工自觉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劳动竞赛和文体活动,增强职工群体的活力。
  1985年后,实施送温暖工程,每年在工会经费中以50%提取和划入送温暖基金账户,使更多的职工能够得到组织的照顾。
  1988年,在全县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当年有32个企业建立调解组织。到2005年,全县建立劳动调解组织340个,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246个。
  1989~1997年,县总工会组织全县职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加深对改革重大决策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参与除“六害”(扫除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的斗争;开展爱国主义、国情区情县情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争创“十佳职业道德标兵”活动,在职工中树立“爱国先爱县,爱县先爱岗,爱岗要敬业”的意识。
  1999年,在全县36家国有、股份合作制、集体企业和教育卫生系统等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厂务公开、校务公开、院务公开制度,向民主监督和企业民主化方面迈进。
  2001年,按照全国总工会十四大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思路,在县一建公司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组建工会吸收会员的试点工作,发展会员119人。2004年,开展治理企业欠薪工作,建立报告制度,设立欠薪举报电话,全年清欠工资84.41万元。
  2005年,实行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就工会的重点、难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同年,全县各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职代会制度,全县有275个企业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职工11751人。
  2008年,在全县356家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创优质服务、创优质产品”竞赛活动,举办技能培训班16期,培训农民工1069人。在陶乐镇西街社区、城关镇前西社区、太沙、崇岗园区4个工会建立职工书屋。平罗县级困难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成立,设立爱心超市、职工(农民工)技能培训学校、法律援助站、维权工作站、职业介绍和家政服务站,以及职工文体活动室、书画室。组织全县工会职工为地震灾区捐款10.38万元。
  2009~2010年,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体,在全县开展首届万名职工技能大赛,设电工、电焊工、计算机、医护技能、教师优质课评选五大类竞赛项目。在全县重点项目和工程中开展比工程质量、比工程进度、比技术创新、比节能降耗、比科学管理、比安全生产和创精品工程的“六比一创”劳动竞赛活动。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民主管理条例》,全县实行厂务公开的企业达到95%,实行职代会的单位达到92%,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达到83%。会同劳动行政部门深入企业检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劳动保护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为农民工追讨欠薪28万元。开展帮扶救助活动,两年共筹集资金94万元,对1900余户特困职工、环卫职工、困难企业职工进行送温暖活动,对全县困难和单亲女职工及重点工程现场一线职工进行慰问,对35名大病职工、农民工进行救助,对267名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高中生进行救助,为89名劳模发放生活津贴并免费体检。为全县463名下岗失业、特困职工建立救助档案,实行全年救助帮扶。开展为下岗职工、农民工“送技能、送法律、送文化、送健康”活动,两年举办培训班23期,培训下岗职工、农民工1300余人次,联合乡镇工会开展电焊工、电工、瓦工、机电工、汽车驾驶员、餐厅服务员等技能培训,举办培训班30多期,培训人员2000余人。举办创业带头人培训班4期156人,培养创业带头人100余名,带动200余名下岗职工、农民工就业。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办法、小额借款办法,扶持下岗困难职工、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新组建基层工会40家,发展会员3600余人,开展对基层工会按照职工之家建设标准进行全面规范提升工作。
  2011~2013年,以“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为主题,开展“创双优”(创优质产品、创优质服务)劳动竞赛活动。在全县重点工程、生产经营企业、服务行业分别开展“六比一创”(比工程质量、比工程进度、比安全生产、比技术创新、比节能降耗、比科学管理,创精品工程)、“六比六赛”(比质量,赛产品优良;比速度,赛工作效率;比管理,赛节本增效;比技术,赛科技创新;比安全,赛安全记录;比贡献,赛劳动业绩)和“六比一看”(比觉悟,看谁工作更主动;比语言,看谁用语更规范;比文明,看谁服务更热情;比业务,看谁成绩更突出;比作风,看谁爱岗更敬业;比卫生,看谁环境更优美)劳动竞赛,表彰奖励优秀施工企业、班组(科室)30个,技术创新能手10名。开展职工“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成果技术创新,成果获市级一等奖1项,二、三等奖5项。举办全县第三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在教育、卫生、农牧等系统开展职工技术大比武活动。在全县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组织企业开展大型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增强企业和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表彰创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学习型先进集体、学习型班组、知识型职工和职业道德标兵、创先争优先进集体。
  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全县95%的非公企业建立职代会和职工大会制度。在全县各企业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604家,涵盖单位969家,签订率94.3%,覆盖职工33328人,覆盖率95%。在非公企业开展工龄工资试点工作。在全县骨干企业推进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员和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企业达410家。会同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劳动保护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涉及职工8635人次;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642人,办理劳动争议案件30起,办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事故处理等劳动争议案件26件,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1100多万元,为农民工追讨欠款35万元;解决大地化工、沙湖纸业280余名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案件,将劳动关系双方引入有序协商的轨道,避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在已组建工会的非公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
  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带动就业活动。2011年,联合县就业局开展下岗职工、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就业招聘会4次,630人实现就业。举办家政服务、保健按摩、居家养老10期培训班,培训下岗职工、农民工574人。举办创办你的企业(SYB)创业带头人培训班4期120人,培养创业带头人46名,带动156名下岗职工、农民工实现就业。开展移民技能培训,就业信息服务、政策宣传、项目推荐工作,在移民村举办农民工架子工、钢筋工培训班2期,培训96人。2012年,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21期,培训945人,909人获得技能鉴定证书,培训后实现就业701人;发放“工字号”创业贷款85万元,为20家小企业、个体经营户提供创业资金扶持。2013年,开展“工字号”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扶持明利达、家和春天、海旭文化传媒公司3家小企业,扶持小额借款40万元,扶持个体小商铺12家,发放创业贷款108万元。
  开展爱心救助活动。2011年,在13个乡镇、9个社区成立帮扶工作站。在“两节”期间,筹集资金26万元,对1300余户特困职工、环卫职工、困难企业职工进行送温暖活动。“三八”节对全县30名困难和单亲困难女职工,五一、盛夏期间对重点工程建设现场一线职工和重点工程工地工人进行慰问,发放慰问物品价值6万元。对19名患大病的职工进行救助,救助资金3.4万元。发放爱心医疗卡300张,救助资金1.5万元。完成55名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70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高中生“金秋助学”活动,救助资金17.9万元。参与服务生态移民工作,投入帮扶资金3万元,结对帮扶10户移民群众。为108名丧失劳动能力劳模、特殊困难劳模、低收入劳模发放“三金”37.2万元。自筹1.8万元,对16户特困重病农民劳模进行慰问。争取县委、政府支持,对在档的困难职工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季度80元救助补助,救助资金列入2012年财政预算,提高困难救助的覆盖面和救助标准。全年帮扶救助6917人次,投入帮扶救助资金126.52万元。2012年,以帮扶为重点,实现送温暖工作经常化。定期救助困难职工1251人;冬春两节送温暖,慰问困难职工1664人,困难企业11家;夏送清凉,一线慰问16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830名职工;金秋助学,救助困难大学生72人、高中生100人。2013年,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完善帮扶档案,规范使用帮扶资金,通过五星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复验达标工作,成为全区6家县级五星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之一。争取中央及区市帮扶资金89万元,帮扶慰问困难职工4072人次,救助意外及大病困难职工28人。开展金秋助学工作,救助86名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大学,救助资金24.7万元。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工作,争取区、市资金39.5万元,为109名区级劳模发放“三金”,对17名患大病及特殊困难劳模进行帮扶救助,组织21名劳模参加区内外疗养。
  第二节 农民组织一、县农会民国17年(1928)十一月六日,平罗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成立,组织农民签名828人。民国18年(1929)冬,全县5个区37个乡农民协会成立。民国19年(1930)三月十九日,县首届农民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宣告县农民协会正式成立。大会推选委员若干人,周善述为常务委员。民国31年(1942)元月,第二次农民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委员若干人,周善述当选为会长。民国31年(1942)8月,县农民协会改称为县农会,会员1004人,征克非任理事长,周善述任常务理事。农会成立之初,宣传“三民主义”,号召农民起来打倒贪官污吏,打倒土豪劣绅。民国26年(1937)后,宣传抗战救国,劝导农民踊跃应征,努力生产。民国34年(1945)后,农会活动因受到国民党当局限制而名存实亡。
  二、农民协会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5月25日,平罗县成立由13人组成的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白国民任主任,贺锦秀任副主任,高耀先任秘书长。1950年6月5~8日,平罗县第一届农民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13人,选举产生由9人组成的农民协会,选举林生凤为主任,刘廷弼为副主任。1951年8月9~12日,平罗县第二届农民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12人。选举产生由11人组成的第二届农民协会,白国民当选为主任,袁耀先当选为副主任。
  三、贫下中农协会贫下中农协会是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组织起来的取代农民协会的贫下中农的阶级组织。1965年2月25日,平罗县贫下中农代表会议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356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36人,驻军代表,县、社、队干部165人列席会议。选举由19人组成的贫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选举陈静波为主任,焦思俊为副主任。1966年2月16~21日,平罗县第一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402人,积极分子15人,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代表80人。选举产生由25人组成的第一届贫下中农协会,由9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焦思俊当选为主席,郭恩山、丁连秀、郑梅花3人当选为副主席。1968年2月,县革命委员会组织召开农民代表大会,1973年1月22~26日,第三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518人,选举产生由23人组成的第三届贫下中农协会和由7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主任张铁,副主任张明、哈凤英、丁连秀。
  四、农民委员会1982年11月17日,由9人组成的平罗县农民委员会筹建小组成立,朱清文任组长,马振江、孔学礼任副组长。筹备小组下设办公室,高永年任主任。1983年2月5日,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41人。选举产生由22人组成的第一届农民委员会和由7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主席朱清文,副主席高永年。1983年12月,农民委员会撤销。
  第三节 青少年组织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共青团组织1949年11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平罗工作委员会成立。1950年,全县5个区成立工作委员会,建立团支部12个,有团员178人。
  1952年10月3~5日,全县首届青年团代表大会召开,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平罗县委员会成立,全县建立团支部38个,团员513人。
  1957年4月9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称为共产主义青年团,当年有团员2162人。
  1958年9月,全县4个人民公社团委成立,各大队成立团支部35个。
  1965年,全县共有基层团委22个,团总支4个,团支部219个,团员5840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团组织瘫痪。
  1968年,共青团工作由县革委会政治处群工组管理。是年底,全县恢复和建立基层团委19个,团总支6个,团支部215个,团员发展到7023人。
  1980年1月,共产主义青年团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90年,全县建立基层团委27个,团支部539个。
  1998年,有团员10162人。
  2001年,建立基层团委35个,团总支27个,团支部416个。2003年后,在民营企业建团支部5个。
  2006年,有基层团委31个,团总支29个,团支部471个,团员10840人。
  2010年,有基层团委31个,团总支29个,团支部471个,直属团委21个,总支3个,支部38个,有团员12695人。
  2013年,有基层团委31个,团总支29个,团支部471个,直属团委21个,总支3个,支部38个,有团员13738个。
  (二)工作1962年,举办团员培训班2期,培训团干部105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工作中力争上游的问题。
  1962~2006年,举办团员、青年培训班346期,培训13800人。推荐优秀团员入党2317人。举办政治夜校70余所,建立农村图书馆63处,组建青年业余文化艺术宣传队162个、业余体育运动队96个。
  1980~2007年,组织团员青年和学生40余万人次,营造黄河护岸林带120条,植树44.3万多株,开挖青年志愿沟、渠40条。
  2003年后,采取村企、村校联合,与县马铃薯协会联合,在城关、陶乐建青年中心7个,吸收会员720人。组织开展植树造林美化家园活动,共植树12.5万株。资助贫困大中小学生215人。组织270人参加青年就业再就业培训;组织6000余名团员青年开展“我为团旗添光彩”实践活动45场次;开展法律进校园、进社区和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身说教等活动20场次;创建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服务窗口474个。
  2005~2008年,组织青年志愿者2500人,进行科普宣传、医疗咨询、法律援助、卫生整治服务活动107次,给困难群众捐款4万余元、衣物1.2万多件。引导11名青年自主创业,为13名创业青年提供低息贷款80万元,扶持青年创业典型10名。自筹资金38.83万元,联合教育、民政部门资助贫困学生115名。组织全县部分团干部、团员青年为四川灾区捐款5.3万元,捐赠衣服7000件,争取到40万元建设国家电网渠口希望小学1所。
  2008年,组织全县广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五四红旗团组织,开展“迎大庆、树形象、做贡献、促发展”活动;开展“和谐平罗·责任青春”“志愿中国·人文奥运”等十大“青少年和谐创建”专题行动;组织15名青年参加自治区、市团委组织的青工技能培训、技能比武、岗位练兵、“五小”成果展示等活动;开展第十一届青工技术比武大赛和青年安全监督示范岗创建活动;引导11名青年自主创业;在城关镇举办青年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培训班,培训下岗失业青年100名,开发创业就业服务岗位20个;争取石嘴山市城市信用社和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的支持,为13名创业青年提供低息贷款80万元,扶持青年创业典型10名;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在县城主要街道、社区宣传栏发布劳务信息58条,帮助26名城镇未就业青年找寻就业岗位;联合人劳局开展青年创业经济介绍活动;将陶乐、姚伏、城关、崇岗、汝箕沟青年中心真正建成城乡青年和外来务工青年求知、交友、娱乐、维权的中心;在卫生系统开展“青春在岗位上闪光”的竞赛活动;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在全县中小学开展“节约型社会我先行”活动;年内创建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1个、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2个,命名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9个。在3个非公企业中建立团组织。
  2009~2010年,在全区率先推行“1+3+X”乡镇和村级团干部配备模式,推动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青年能人等以多种方式参与基层团的工作。开展基层团建大调研活动,探索“两新”组织建团、流动团支部建设新途径,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团组织39个,建立流动团支部5个。争取团中央青少年宫建设项目。实施团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团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实现团组织教育引导全体团干部、服务带动全体团员、覆盖影响全体青年、服务和贡献全社会的目标。开展“讲政治、重品行、干实事、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创新工作举措,深化“服务青年成才、构建和谐社会”系列活动;实施“青春建功、岗位奉献”主题实践活动;大胆实践,推进团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提升工程;打造品牌,开展“迎大庆、树形象、比贡献”主题实践等一系列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以改善城乡面貌,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有1000余名志愿者参加的环境综合整治统一行动。在企业青工中开展以“迎大庆、树形象、比贡献、展青工风采”为主题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技能比武、“五小”成果展示等活动。在全县14个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开展“不同的窗口、同样的微笑、我为大庆做贡献”服务活动。实施青年创业行动和创业技能培训及青年创业扶持贷款项目,鼓励青年创业。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道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健全青少年稳权机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机制,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发挥青年中心、社区警务室、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阵地的优势和导向作用。
  2011~2013年,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实施基层团建基础工程,探索区域化建团模式,开展基层团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共青团凝聚力建设。加强青企协、少工委、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及各类青年社团等团的外围组织建设,引导和促进青年社团规范健康发展。推进城乡青年中心建设,发挥联系、服务、引导青年的组织和阵地作用。制订下发《平罗县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把基层团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格局中统筹谋划,做到党组织建到哪里,团组织或青年工作机构就跟进到哪里。在农村,把支部建在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和特色产业链上,全县13个乡镇新建改建直属团组织275家;在“两新”(新经济组织、合作组织)组织特别是非公企业中,采取独立建团或村企联建、产业链联建等方式,把支部建在生产和营销网络间,非公组织新建团103个;在学校,把支部建在活动小组、宿舍楼层中;在社区,把支部建在青年之家、青年活动中心上。在非公企业团组织中开展达标创优活动,达标率85%。在全县13个乡镇135个村、21个社区成立“青年之家”,实现党团阵地共建共享,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宁夏同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服务青年成才、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活动,实施“青春建功、岗位奉献”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团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提升”工程、“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主题实践活动、“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等主题教育活动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一系列创先争优活动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青年健康成长,增强团组织活力和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
  深化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青”字号品牌工作,开展“青春在岗位上闪光”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团员青年为县域经济建设做贡献。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招募26名大学生志愿者在全县开展专项志愿服务。开展“爱心助成长”志愿服务计划、“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等活动,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平罗县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建立志愿服务制度推进、服务对接、社会宣传、督察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建设,组织青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主题活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组织开展“学雷锋争当志愿者、讲奉献共创文明城”志愿服务活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和“三关爱”集中志愿服务活动月,突出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及其子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活动。
  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扶持贷款项目,编制印发《青年创业项目推介手册》《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手册》,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扶持贷款项目及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营造鼓励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发放贷款759万元,扶持农村创业青年104人。通过创新担保模式、风险防范和信用评价机制,为青年提供资金支持,全年有260名示范户授信金额达到4600万元。开展青年创业行动月活动,举办青年创业论坛,成立青年创业导师团,寻求党政资源和全民创业体系支持,为创业青年提供导师帮带、资金扶持、项目孵化等服务,提高青年创业成功率。联合相关部门举办青年就业现场招聘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及全民创业成果展示会,提供就业岗位1800个,有600余人与用工单位初步达成意向性协议。举办青年创业意识、订单式培训班6期,培训各类青年320人次,扶持青年创业典型9名,开发(创业)就业岗位70个。
  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开展助学、助困、助残、助孤、助业工作。开展“城乡青年手拉手,共建美好新农村”主题活动,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与130余名农村小学生结成助学对子,送去学习用品、资金3.2万元;实施“青春建功生态移民行动”,争取自治区团委和青基会支持,实现生态移民村二本以上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全覆盖。实施“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募集助学金40.1万元,资助122名贫困大学新生圆梦大学。争取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国家电力助学金、黄河银行助学金、石嘴山银行助学金等项目助学金82.5万元,资助学生210人。
  二、中国少年先锋队1950年,在全县36所小学和1所中学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组织。
  1953年6月,中国少年儿童队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同年,队员发展至2000余人。
  1966年,建立少先队大队68个、中队408个、小队1026个,队员发展到13350人。
  1978年,建大队161个、中队1210个、小队3053个,队员39700人。
  2006年,全县有少先队员23883人。少先队在平罗县建立初期,无辅导员,由学校老师负责工作。20世纪60年代,开始配备辅导员。2010年,全县配备大队辅导员117名、中队辅导员849名。每星期坚持过队日1次,“文化大革命”期间队日活动中断。每年六一国际儿童节举行庆祝活动,进行歌咏、朗诵、跳舞等比赛。开展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和爱国主义、“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开展爱祖国、学英模、做好事、争先进,以及植树、积肥、远足、野炊、夏令营、知识竞赛等教育活动。
  1990年,全县少先队开展学赖宁活动,有2名辅导员和7名少先队员获赖宁奖章。
  1999年10月13日,举行少先队建队50周年庆祝活动,在少先队员中开展“手拉手”“一助一”互助互学、团结友爱、交友联谊等活动。全县手拉手学校结对15对,辅导员结对127对,少先队员结对2010对。各结对学校互赠价值1万余元的教学用具、器材、图书等。结对学校开展教学联谊活动,互相交流教学经验,同步进步。在此次活动中,城关一小教师冯梅兰被评为全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黄渠桥小学少先大队、城关一小少先大队荣获全区红旗少先大队称号。
  2008年,开展深化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以及“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加强社区闲散青少年教育管理,开展青少年文明上网活动。开设“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加强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健康教育,在城关一小配置心理健康辅导员;组建法律志愿者服务队,通过开展帮孩子成为赢家、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身说教、少年法庭模拟活动、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和青春红丝带行动等,推进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工作。发挥青年中心、社区警务室、优秀维权岗等阵地优势和导向作用,开展针对闲散青少年、释解教青少年等的教育、帮扶和行为矫治工作。2010年,规范少先队队务工作,加强基层少先队建设,在青少年群体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召开少委一届三次全会,建立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及尊老爱老教育基地,组织青少年开展道德建设主体教育活动。
  2011~2013年,以规范少先队队务工作建设为抓手,加强基层少先队建设。开展少先队“启明星”、中学生“智多星”科技活动,利用科普宣传月、科技活动周、冬季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向中小学生进行科普宣传教育。以实践教育为途径,推进少先队“雏鹰行动”“新世纪我能行”“四好少年”(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争当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争当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教育,有3000多名中小学生参加科技节活动,获自治区级奖项2人、市级奖11人次、县级奖15人次。第四节妇女组织一、妇女运动委员会民国27年(1938),平罗县妇女救国会成立,组成人员以女子学校为中心。民国30年(1941)三月,妇女救国会更名为妇女运动委员会。抗日战争时期,妇女运动委员会组织师生演话剧、唱抗日歌曲;组织师生和城乡妇女劝募寒衣、军鞋、织袜子等活动,组织妇女学习文化。县城成立补习班,吸收辍学妇女,每天学习1小时。到民国34年(1945),妇女运动委员会名存实亡。
  二、平罗县妇女联合会(一)机构1950年3月,平罗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是年8月,全县5个区36个乡妇女联合会成立。1956年,全县13个乡设立妇女工作委员会,1个镇设民主妇女联合会,31个高级农业社设妇代会。1958年6月,平罗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更名为平罗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是年11月,全县4个人民公社和45个生产大队,分别都设妇女联合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1961年,全县11个人民公社、1个镇设妇女联合会,105个大队、1个居委会设妇代会。1965年,全县15个人民公社设妇女联合会,168个大队设妇代会,1327个生产队设妇代小组。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县妇女组织停止活动。1968年2月,县革委会政治处群工组负责妇女工作。
  1973年6月,平罗县妇女联合会及全县基层妇女组织恢复。1982年,全县17个人民公社、1个镇设妇女联合会,123个大队设妇代会,改生产队妇代小组为代表联系制。全县有妇女代表3783名,代表小组1327个。截至2013年,全县有乡镇妇女联合会13个,基层妇代会141个。
  (二)工作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妇联与司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宣传,揭露批判封建婚姻,废除男尊女卑、一夫多妻、包办买卖婚姻,提倡婚姻自主、男女平等、简化婚礼,建立团结友爱的和睦家庭。
  1951年,全县有4782名妇女加入农会,有700余名妇女参加民兵,在土地改革中站岗放哨,监视地主、反革命分子行踪。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妇女主动捐献粮、钱、物,做鞋袜、慰问袋,写慰问信支援前线,慰问志愿军。
  1954年,有5051名妇女参加互助合作,占全县妇女劳动力总数的45%以上。
  1956年,全县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后,有1名女社主任、30名副主任、282名妇女队长,有1.2万名妇女参加夏收,有4060名妇女参加开荒劳动。
  1957年,县妇联动员4223名妇女开展春工挖渠工程,动员1.3万名妇女投入16933.33公顷小麦的除草工作。
  1959年人民公社化后,妇女投入农业生产的劳动日数占总劳动日数的55%~60%。
  1960年,全县组织各种妇女突击队(组)800多个,开展各项农业生产竞赛活动。有1569名城镇职工家属也回乡参加农业生产。
  1976年,全县有584名妇女参加科研队,涌现出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1487名,先进集体128个,分别受到市、县、社、队的奖励。
  1977年“三夏”,全县多数生产队组织妇女突击组、铁姑娘班,开展“五赛五比”活动。有273名女青年组织起30个“铁姑娘”班,活跃在“三夏”的各个方面。
  1979年,组织农村妇女种甜菜551.67公顷、葵花159.53公顷、蔬菜118公顷、油菜籽16.73公顷,夺得全县历史上第三个丰收年。1981年,结合“五好家庭”活动,在全县妇女中开展“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1984年,全县专业户、重点户发展到4600户,占农户总数的16%。农村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186户,覆盖种、养、加、服务、运输、建材、林业等各类经济领域。
  1985年,全县办起乡镇企业4519个,从业人员1.1万人,其中妇女380人;村以下企业从业人员6905人,其中妇女1570人。
  1988年,全县妇女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的达11518人,从事商品生产的妇女达8358人。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1570户,其中万元户68户,人均收入千元以上3152户。
  1989年6月,在全县农村普遍开展争当“双千女能手万元女标兵户”和“巾帼杯”竞赛活动,联合县总工会在女职工中开展“巾帼杯”竞赛活动。11月30日,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奖励48名“巾帼杯”优胜者、22名“万元女标兵户”和114名“双千女能手”。是年,全县妇女开展“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同时在全县妇女中开展扫除文盲工作。
  1991年,全县科技示范户中以妇女为主的示范户达888户。自1991年开始,每年发动妇女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当年植树近3万株,参加植树的妇女有57380人。渠口乡46名女共产党员、女能人在河滩植树12.67公顷。
  1992年开始,组织妇女发展庭院经济,营造“三八”绿色工程活动。全县14372名妇女参加义务植树59610株,营造“三八”林带13条、防护林带4条、苗圃36个、果园205个。
  1994年,组织开展“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女职工提合理化建议150条,被采纳84条;做好人好事1200件,参加妇女1800人。1995年,在全县妇女中开展家禽养殖、庭院经济双开花竞赛等,参赛妇女达2万多人。在冬季基层组织建设中,选拔女经营大户、致富能手担任村妇女主任。全县历年评选的国家、自治区、市、县女能手160人,每人带1名妇女进入小康行列,全县有176名妇女走上富裕之路。
  1996年开始,在广大妇女中开展“手拉手,一帮一,团结互助共致富”活动,乡村妇女组织牵线搭桥,女能人和贫困妇女自愿结对,帮贫致富,拉手结对314对。县乡成立18个女能人联谊会,吸收会员530人。在全县妇女中开展“妇字号”丰产方、吨粮田、双千田、高效田建设和4个专业规模竞赛,以及“十、百、千”(十个专业女状元、一百个以妇女为主体的科技致富带头户、一千名致富女能人)创评活动。
  1997年开始,开展“千万农家女百项新技术”推广活动和4个专业的提高竞赛活动,全县28506名农村妇女参加。争取到加拿大基金项目蘑菇种植技术培训费5万元,对偏远回族聚居乡镇妇女培训;争取到全国妇联妇女发展基金会10万元循环贷款,投入高庄乡建立高庄乡妇女发展基金会,重点扶持该乡贫困妇女发展经济。
  1998年,在城镇开展“爱岗敬业、岗位成才、岗位练功”竞赛活动,在县城建立4个“巾帼建功”示范单位、5个“巾帼示范岗”,女职工中开展帮困扶贫活动,帮扶200多名女职工。
  1999年,全县妇女捐款8000元,帮助贫困女职工解决生活困难。在宝丰、灵沙、头闸分别成立市场流通妇女联谊会,使300名妇女走出家门,投入市场。
  2000~2003年,组织妇女进行内外观摩学习,交流经验;营造“三八”绿色工程,开展“二对一”“一对一”结对扶贫帮困,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和示范单位,开展“三抓”活动(抓典型、抓创新、抓落实)。向全县妇女发出“保护生态环境,驱除白色垃圾”的倡议。开展“温暖工程”,为弱势群体捐款捐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创业和下岗女工再就业工作。
  2005年,举办乡镇妇女干部《信访条例》、“巾帼致富工程”骨干培训班和下岗再就业妇女培训班5期,参训妇女700余人。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班140期,参训妇女6538人。组织344名人员外出务工,组织转移劳动力667名。为下岗妇女发放小额贷款10万元,181人受益。全县巾帼志愿者队伍扩大到930人。
  2006年,乡镇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讲座,受训家长810多人。通过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进乡村”活动,帮助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成才观和教育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联合县教育局邀请市家庭教育讲师团举办家庭教育专题讲座,400多名家长参加学习讲座。开展“家家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利用集日、会议、报告会、演讲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乡村、社区发放宣传材料800份。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举办家庭教育讲座30多场,听众4000多人次。发放“亲子共创节约型家庭”倡议书200份。推荐上报全区“示范家长学校”2个、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优秀家长5名、“小公民标兵”5名。县妇联被评为全区“双合格”家庭教育先进集体。结合“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美德在农家”和“六百工程”活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加大创评力度。通过群众推荐,基层党支部评选,乡镇党委审批,2006年,评选“五好文明家庭”1054户、“十星级文明户”1180户。评选出96名孝子和88名好媳妇候选人。在13个乡镇以村为单位开展“百名孝子、百名好媳妇”事迹宣传报告会112场,参加听讲18008人。在全县“美德在农家”示范点举办1期妇女病预防保健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讲座,200多人参加。在城关镇小兴墩七队组织开展“美德在农家”活动体育运动会,来自城关镇16个村队干部及群众200余人参加活动。
  2007年,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专题讲座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宣传“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共享蓝天”思想道德教育、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艾滋病、婚姻法等知识,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利用家庭教育基地等各种资源,组织100场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报告会、座谈会、知识讲座、亲子园等为内容“母亲课堂”活动。结合“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开展“十佳诚信家庭”评选活动,推荐“十佳诚信家庭”候选人15名。平罗县被确定为“十五”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县。在全县13个乡镇开展向优秀母亲马会萍学习宣传活动,参加听讲4000余人。利用新闻媒体开辟“巾帼风采”电视系列专题报道,对全县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妇女创业人才和巾帼先进典型人物事迹进行大力宣传。组织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500余名妇女参加市妇联举办全市“巾帼风采”巡回事迹报告会。在黄渠桥镇黄渠桥村和城关镇小兴墩村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打造“巾帼示范村”工作品牌。开展“岗村互助”活动,以城带乡,城乡互动,推动“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对广大家庭成员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现代生活方式,深化“美德在农家”活动。在各乡镇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女能手”等活动,评选命名“五好文明家庭”834户。
  2008年,举办家庭教育专题讲座7期,聆听家长2840人。在全县13个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举办妇女法律知识、健康教育、廉政文化和家庭教育讲座14场次,3000余人参加。建立家庭教育网校5个,创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构建学校和家庭联系平台。抓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第二届“好孝子、好媳妇、诚信家庭、和谐家庭”评选活动。通过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单位推荐的方式,经过基层组织层层评选、公示,确定“好孝子”候选人50名、“好媳妇“候选人50名、“诚信家庭”候选人10户、“和谐家庭”候选人30户。平罗县有21户“爱心、孝心、德美”家庭受到市妇联表彰。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培植“五好文明家庭”800户。在“巾帼示范村”和共建社区开展“和谐家庭创评会”“廉政文化家庭”“双合格”家庭教育、精神文明“共建社区”结对子等系列活动,向社区群众发放绿色环保袋200多个;以家庭和谐促进社区和谐,推动社会和谐。发动全县广大妇女干部职工向特困母亲及孤残、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捐衣物2835件,捐款600元;为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扶资金500元;平罗县11名儿童接受北京光彩明天医院为期45天的免费弱视矫正治疗,每位贫困弱势儿童资助500元交通费和7500元的治疗费。全县各级妇联为四川汶川灾区同胞捐款2.83万元,其中交纳“特殊党费”6605元,捐米面239袋,献血400毫升。在全县招募家庭志愿者15户,捐衣物40多件。举办全县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参加的“女性修养、社交礼仪”专题知识讲座,有50多名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参加。举办迎奥运庆“三八”“移动杯”妇女健身运动会,共有45个代表队近2000名运动员参加。承办石嘴山市女经纪人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组织10名女农民经纪人到区内外参加培训及观摩学习,增长见识。培植以妇女为主的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妇字号”基地7个,抓好“巾帼示范村”巩固创建工作,推行“协会+基地+农户”妇女专业技术合作组织模式,积极营造“三八”林带26条,参与妇女11563人次。当年县妇联荣获全国“双学双比”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至2010年,全县培育树立国家级“巾帼示范村”1个、自治区级2个、市级7个、县级5个;培育树立国家级“巾帼文明岗”1个、自治区级级6个、市级6个、县级10个。在巾帼创业行动中,开展送温暖、送知识、送培训、送健康、送服务活动,举办“妇女创业促进行动”农村妇女致富能力培训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各类下岗失业妇女技能培训,争取支持城镇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基金项目资金,创立妇女创业一条街和女性创业园,扶持40多名城镇妇女自主创业,带动安置下岗失业妇女190多人就业。在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开展“好孝子、好媳妇、诚信家庭、和谐家庭”、星级“十佳和谐家庭”“十佳学习型家庭”“十佳好婆婆”“十佳好媳妇”“十佳好女婿”评选活动及“平安家庭”和“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倡扬以德治家、平安保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的良好风尚。开展“三走进三服务”和“爱心助困,情系妇女儿童”“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慰问特困、单亲困难家庭、残疾贫困妇女、卸任村级妇代会主任、部分离退休女干部、全国妇女先进工作者、区级以上“三八”红旗手、致富女能手和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开展“新生活、新女性”“关民生、送健康”公益服务活动,联系部分医院为全县6190名妇女免费送医送药。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募捐和“爱心包裹”活动,救助特困家庭高中生。对全县80岁以上中老年妇女生活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将1300多名老年妇女纳入低保救助范围。争取各类发展资金296.3万元,助推女性创业项目、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香港厦门联谊总会扶贫项目、农村妇女科学养羊项目、巾帼示范村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妇女代会创收基地建设项目、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基金项目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11~2013年,结合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和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县162个村(社区)基层妇代会建立妇女之家,覆盖面100%;在教体系统和卫生系统组建妇女之家31家。按照“党政所急、群众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全面发展,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服务妇女、教育妇女、维护妇女权益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素质提升、创业创新、权益保障、固本强基四大工程,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双合格家庭教育”等四大主体活动,实施“巾帼创业、巾帼扶贫、巾帼成才”3项行动和“女性素质”“科技致富”“社区服务”“家庭文明”四大工程,搭建“四个平台”、搞好“四个服务”(搭建创业平台,搞好经济发展服务;搭建学习平台,搞好精神文明创建服务;搭建维权平台,搞好社会稳定服务;搭建爱心平台,搞好弱势群体服务),引导广大妇女树立“创新、跨越、争一”意识,发挥广大妇女在建设经济强县、巾帼再创新业中的半边天作用。自2012年3月实施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至2013年年末,发放2358户1.19亿元,自治区财政下达贴息资金172万元。
  开展第三届“六百工程”“孝子、好媳妇、和谐家庭”评选活动,推进“和谐家庭”“廉政家庭”“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特色家庭创评工作。在《石嘴山日报》、平罗电视台开展《巾帼风采》系列报道,宣传报道妇女之家示范点城关镇小兴墩村妇代会,全国“巾帼文明岗”县人民医院女工组织,全国、自治区“三八”红旗手、妇女创先争优典范通伏乡日月新米业公司经理杨金萍等受全国、区、市妇联表彰的5个先进集体和6县妇联开展”巧手拼绘幸福人生“水果拼盘大赛县妇联在红翔新村开展亲子活动名先进个人事迹。
  加强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发挥妇联信访维权窗口和“12338”维权热线、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等维权机构作用,为不同层面妇女儿童提供多元维权服务,共接待来信来访进行调处案件91件。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加大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宁夏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升妇女法律法规理论素养及保健意识。实施关爱贫困妇女儿童行动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及关爱单亲母亲等活动,争取扶贫项目和社会捐助资金130多万元,对贫困、单亲妇女、留守儿童、“孤老、孤残、孤儿”、卸任妇代会主任、贫困党员、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困难农民工和移民及拥军优属家属等进行救助、慰问。第五节残疾人联合会1990年3月27~28日,平罗县第一届残疾人代表会议召开,民主选举产生第一届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并经第一次主席团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及执行理事会组成人员。审议并通过《中国残疾人联合章程》平罗县实施细则。会议提出今后几年内开展的工作任务。
  1990~2008年,县残联组织和引导广大残疾人开展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开拓就业渠道,安置残疾人就业;搞好残疾人3项康复工作,提高残疾人生理素质;开展文艺、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精神生活;加强残疾人及基层残疾人协会的自身建设,努力实现残疾人事业的总体目标。特别是2008年,通过建立扶贫基地重点扶持和结队帮扶等形式,使更多的残疾人得到扶持,鼓励他们自强、自立、脱贫致富。培植扶持各类残疾人农业示范户100户,其中种植业示范户55户、养殖业38户、加工业手工业7户。建立蔬菜种子繁育基地,向扶持残疾户送种子、送化肥物资、送技术、送信息、送订单,通过公司+农户的形式,逐步转变残疾人的农业增长方式。实施“助残扶贫投母还羔”工程,使200多名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元旦、春节、助残日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残疾人自强模范、特困残疾人户等活动,慰问贫困残疾人320多户次,发放慰问金、慰问品达13.3万元。实施“爱心永恒”系列助残活动,根据困难残疾群众的不同需求,使残疾人享受“十免十补”特殊优惠政策。让受助残疾人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增强奋进拼搏、自强自立脱贫致富的信心。实施危房改造120户,建房120户304间8512平方米,受益总人数464人,133名残疾人受益,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实施“爱心永恒·启明行动”,实施免费白内障手术305例,对12名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与服务,为29名肢残人安装假肢,向肢残人捐赠轮椅车150辆,为70名精神病患者免费送药,安排7名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治疗。分期分批举办种植、养殖、电焊修理等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班46期,参加培训2700多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189人,其中按比例就业49人,集中就业78人,个体就业62人。举办1期残疾人创业就业培训班,聘请全区残疾人自强创业明星王结现身说法,鼓舞残疾人士气。利用电视专栏《残疾人在线》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典型,给予每人500元的物质奖励;对45名农村残疾党员每人发放1000元的创业补助金,帮助他们树立创业信心,增强创业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实施“扶残助学”工程,积极争取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将50名在校中小学残疾学生列入项目救助范围,每人每年补助350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残疾人的法律观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坚持信访接待制度,切实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努力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2009~2010年,开展以增加残疾人收入为中心,以扶助项目、集中扶持为抓手,在资金、项目、政策上给予倾斜的扶贫解困。将扶持残疾人脱贫纳入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开展扶贫救助活动。坚持重大节假日组织慰问、看望贫困残疾人、残疾人自强模范等。两年慰问430多户次,发放慰问金、慰问品17.2万元。扶持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在农村残疾人中集中实施蔬菜种子繁育项目,扶持资金近20万元;开展“助残扶贫投母还羔”工程,投放基础母羊1400只,转变残疾人的农业增长方式,实现残疾人增收。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对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实行扶持就业贴(低)息贷款政策、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补贴等政策,协调工商、税务、城管等有关部门,为残疾人减免各种税费20多万元。
  做好社会助残工作,开展“爱心永恒”系列助残活动,投入资金238万元,全县3715名残疾人从中受益。两年实施残疾人白内障复明手术585例,其中免费手术375例;向肢体残疾人捐赠轮椅330辆;到各乡镇为220人次精神病患者免费送医送药,安排16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治疗;免费为18名肢体残疾人安装假肢;为138名特困残疾人免费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5万多元;将全县1046名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全部列入新农保补贴范围,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按照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金额代缴养老保险费;为1046名重度残疾人代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每人每年补助30元;对45名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给予50%的养老保险补贴;将所有符合条件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施最低生活救助;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对全县1485名重度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人居家抚养实行每人600~800元补贴;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每户补助1万元,改造残疾人危房180户;加大扶残助学力度,将在校残疾中小学生列入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救助范围、石嘴山市爱心助学项目和交通银行助学项目中,救助贫困残疾家庭及残疾大中专学生31名,发放扶残助学补助资金10.9万元。
  2011~2013年,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对全县白内障患者进行筛查,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538例;为23名残疾儿童装配矫形器;为肢体残疾人安装假肢78例;培训6周岁以下智力残疾儿童13名,培训14周岁以下脑瘫儿童10人;精神病服药20人,每例补助2000元;住院7人,每例补助1200元。实施“七彩梦行动计划”(中国残联为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使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康复而实施的一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国家福彩项目、自治区贫困残疾人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对69名残疾儿童开展康复培训。争取中残联将平罗县确定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全覆盖试点县,为全县残疾人免费发放8039件辅助器具,其中肢体7103件,视力445件,听力491件,无障碍设施类759件。发放轮椅、坐便器、助行器、拐杖、助听器、盲杖、电子助视器等56种。投入资金44.1万元,为111户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庭及盲人家庭进行坡道、扶手、防滑垫、音乐门铃等无障碍设施改造。在全县10个乡镇实施辅助器具全覆盖发放,涉及辅助器具29种5753件,惠及残疾人3027名。
  实施重度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和居家托养服务,为全县2005名居家托养重度残疾人发放补助费135.68万元。将所有符合条件的1000名二级以上重度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进行最低生活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在巩固提高东苑社区(人东社区)阳光家园和北苑社区基础上,新创建阳光家园社区2个(金顺社区、和平社区)。为2个社区、2个卫生院配发康复训练器材,创建4个社区标准化康复室。
  实施“扶残助学”项目。对15名学前教育残疾儿童补助1.5万元,对中小学残疾学生454人次补助17.35万元,残疾高中学生52人次补助4.16万元,大中专残疾家庭或残疾学生81人次补助20.7万元。
  开展帮扶残疾人活动。建立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发放康复扶贫贷款800万元,扶持基地4个(兴隆种子有限公司、盛夏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冉冉肉羊繁育合作社、绿农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扶持到户72户,发放扶贫贷款236万元,加强残疾人种植业扶贫基地建设。以项目带动扶贫,扶持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连续4年实施“助残扶贫投母还羔”工程,投放基础母羊2300多只,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通过循环扶持模式,扩大帮扶面,帮助更多的残疾人脱贫致富。对红翔移民新村10户残疾人庭院经济补助,建造小拱棚日光温室,种植小甜瓜,实施红提葡萄、长枣种植项目。为陶乐镇、高仁乡、红崖子乡217户贫困残疾人种植户发放油葵原种和化肥。通过“公司+残联+残疾人”模式,调整残疾人的农业种植结构,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残疾人收入稳步增长。发放创业补助金,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免费为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举办残疾人电脑、刺绣、手工制作、电动车维修、面点师等培训班;组织残疾人参加全区春风行动就业洽谈会和石嘴山市残疾人就业洽谈会,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
  2013年,开展全县残疾人基本情况核实登记工作,核实登记残疾人户12183户(符合办证8777户,疑似3406户)、残疾人数13001名(符合办证残疾人9510人,疑似残疾人3491人),其中持证8701人,未持证809人,残疾人户数占全县总户数11%,残疾人数(包括符合办证的残疾人和疑似残疾人)占全县总人口数4.43%。
  第六节 侨联1987年4月15~16日,平罗县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2人,列席会议代表7人。大会选举产生平罗县第一届侨联委员会由7人组成,曾清厚当选为主席,朱正凡当选为副主席兼秘书长。大会通过《平罗县归侨、侨眷联合会章程》,做出“实现祖国的统一、大团结,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是侨联的三大任务的决议。
  平罗县侨联第二届委员会(1999~2004年12月),组成人员有:主席朱经武,副主席徐又康、王香,秘书长徐又康(兼)。第三届委员会(2004年12月~2011年),组成人员有:主席朱经武,副主席徐又康、曾敏、何兆芳,秘书长徐又康(兼)。
  平罗县侨联依据法律和本会章程,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与政府侨务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在为广大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和支持侨资企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对外交往中注重招商引资工作,搭桥牵线,吸引侨眷在平罗县投资办企业;为城关一小争取侨心小学资金20万元,发展教育事业;为困难归侨、侨眷子女上大学争取到徐建华泰奖学金;结合平罗县城市建设、经济工作、农村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提案,参加县人大、政协组织的专题视察和提案追踪办理活动,履行参政议政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为侨眷解决工作、生活上的问题和困难,送去侨联大家庭的温暖。县侨联先后被石嘴山市人民政府侨办、市侨联评为“为侨服务”先进集体,多人次被评为侨界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奖励。
  2011年11月17日,选举产生平罗县侨联第四届委员会,主席余凤强,副主席宋代珩、张志平,秘书长马利华,名誉主席朱经武。全县有归侨侨眷80多户,亲属近400人。
  第七节 其他群众组织一、平罗县教育会民国31年(1942)二月,平罗县教育会成立。会员80人。常务干事高尚智,干事李馨山,副常务干事谈学文、党尚仁、吴思忠、潘寓龙,干事员执中,候补干事陆崇岚。
  二、抗美援朝委员会1950年4月10日,平罗县抗美援朝委员会成立。李芝萌任主席,冯佩兰、董振声、杨文秀(回)、王静吾任副主席。高尚信、冒良辰(蒙古族)、贾建儒、吴珍、李怀智、王治国、刘元庆、呼占明、谈学彦、韩国荣、邵良臣、沈自兴、全登云等13人为委员。各区都成立7~9人的抗美援朝分会。经抗美援朝委员会积极宣传,全县上下订立爱国公约,自觉捐钱捐物支援前线,给志愿军战士写慰问信,为军、烈属耕种土地。全县参加抗美援朝的志愿军战士有95人分别荣立二等功和三等功。
  三、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52年6月,平罗县防疫委员会成立。全县区、乡、村均成立卫生委员会和卫生小组。1953年,县防疫委员会改称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爱卫会是政治工作与卫生工作相统一的组合机构,主要由卫生、商业、城建、公安等部门组成,日常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爱卫会主任最初由县委主要领导兼任,后由县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兼任。1978年爱卫会下设办公室,1980年定为常设机构,1985年列为副科级单位。
  四、平罗县回族教育促进会1985年6月29日,县政协原副主席杨文秀和杨秉成、谢天成、马学良、罗洪儒、王明贵、吴景春、马成华、郭占贵、杨生明等伊斯兰教宗教界人士发起倡议,1986年4月28日,组织成立回族教育促进会。平罗县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区、市、县、乡有关单位负责人共200余人出席大会。会议选举郭占贵阿訇为会长,丁一波为秘书长,聘请杨文秀、谢天玺为回族教育促进会名誉会长。大会通过《平罗县回族教育促进会章程》。当年发展会员150人,集资9000余元。
  五、黄埔军校同学会平罗县联络组平罗县有黄埔军校同学15人,多数年过古稀。为便于联络、组织学习、开展工作,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为祖国统一、振兴中华做贡献,经自治区黄埔同学会同意,在中共平罗县委主持下,1989年8月17日,黄埔军校平罗县联络组成立。大会推选阎登科为组长,欧阳和初、郑禹为副组长。
  为加强黄埔同学会的自身建设,及时了解掌握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时事,联络组规定每月15日为集中学习日,为每人订阅1份《宁夏政协报》,订阅其他报纸杂志供会员阅览。为加强联谊,组织本组会员参加自治区同学会举办的各种研讨会,以及黄埔军校70周年校庆等活动。由于黄埔同学均年过花甲,部分随家迁往外县市,部分去世,2008年,平罗县仅有1人。截至2010年4月,该小组成员已全部病逝。
  六、平罗县伊斯兰教协会平罗县伊斯兰教协会(简称“伊协”),于1984年3月成立。伊协第一届委员会(1984年3月~1987年3月)组成人员有:会长杨文秀,副会长罗洪儒、王明贵,秘书长马学良。伊协第二届委员会(1987年4月~1990年9月)组成人员有:会长谢天成,副会长罗洪儒,秘书长王建林。伊协第三届委员会(1990年10月~1994年6月),组成人员有:会长罗洪儒,副会长王明贵、王建林,秘书长王建林。伊协第四届委员会(1994年6月~2004年10月)组成人员有:会长杨秉成,副会长马成荣、马洪宝、郭金良,秘书长马成荣。伊协第五届委员会(2004年10月到2011年2月)组成人员有:会长谢俊杰,副会长李绍惠、马英超、郭占贵、罗宝山、马赞军,秘书长李绍惠、吴忠明。县伊协成立以来,协助县人民政府贯彻民族宗教政策,团结伊斯兰教界人士,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教育,搞好计划生育工作起到桥梁作用。2011年2月,平罗县伊斯兰教第六届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第六届县伊斯兰教协会。新一届伊协委员59人,常委19人。会长谢俊杰,副会长吴忠明(兼秘书长)、罗宝山、马宝荣、王洪军,副秘书长杨树华。依法登记宗教活动场所185处,备案登记教职人员420人,信教群众9.8万人。
  七、平罗县佛教协会1988年12月,平罗县佛教协会筹备小组成立,组长释妙洁,副组长徐建业、刘天元。1989年5月,平罗县佛教协会成立。出席代表26人,其中僧人代表4人,居士代表22人。会议决定每年农历四月二十六日和十月初一,组织各佛寺负责人学习2次,获准开放的武当山寿佛寺、城关接引寺、周城古台寺、五香净土寺、头闸观音寺、黄渠桥圆善寺,每年组织信众学习4次,以党的宗教政策、爱国爱教、保护文物古迹为主要内容。会长释妙洁,副会长刘天元、徐建业、薛峰,秘书长刘天元(兼)。2011年9月,召开平罗县佛教协会第二届理事会,选举产生第二届平罗县佛教协会。会长:释宽文;副会长:徐新荣、陈义、释心慧、释如晟、释宽净、释湛林;秘书长:徐新荣(兼);副秘书长:释如晟(兼)。现平罗县佛教协会会长暂缺,副会长徐建业,秘书长闫树明(兼)。推举徐建业为名誉会长。依法登记佛教活动场所63处,主要有接引寺、田州塔黄禅寺、灵泉寺、营光寺、法华寺、古台寺等。备案登记教职人员22人,信教群众1万余人。
  八、台湾同胞联谊会平罗县小组1996年4月15日,召开平罗县台湾同胞联谊小组成立大会,石嘴山市政协副主席、市台联会长刘安邦,县政协主席朱承基,县委副书记罗玉林,县政协副主席孔鲁到会祝贺。会议选举由5人组成的平罗县台联小组,组长林红,副组长王香、周韶兰,时有会员22人。后林大校、彭小华任组长。2013年有在台人员17人,台属19户34人。
  九、平罗县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2011年12月成立,李宁娣当选为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骆玉琴、顾月娟、张洪侠、马文燕、王金立、郭学龙、马少青、孔占喜、徐玉莲、赵建勋。会员代表59名,涉及行政、教育、卫生、科技、非公经济等多个领域。会员代表中有科级干部10人,高级职称28人,中级职称20人,有4人享受县人民政府特殊津贴。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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