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节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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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427
颗粒名称: 第十五节 信访
分类号: D648.3
页数: 3
页码: 966-96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档案、机构、工作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信访 情况

内容

一、机构
  新中国成立初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处理全县来信来访。1975年,平罗县革命委员会接待室成立,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同年,县革委会接待室更名为革命委员会信访接待室。1984年,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信访领导小组成立。1986年,县信访接待办公室更名为“平罗县信访办公室”,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受县委、政府双重领导。2003年3月,平罗县信访办公室更名为平罗县信访局。
  二、工作
  1978年,制定加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几点意见,明确县革委会接待室及相关部门的职责。1979年,全县文秘、档案、信访工作会议召开,制定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把群众的事情办好。1987年,明确县信访办公室的职权范围和责任。9月中旬,召开“五大机关”和公检法司、劳动人事、民政、教育、政法办公室、落实政策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全县上访对象进行分类排队,为预防国庆节和十三大期间进京上访现象做安排。1991年6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改制的意见》,明确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职责,强调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其作为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门的作用,切实搞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1994年10月,实行逐级上访制度,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1995年2月,实行县委、政府领导预约接待来访群众的办法。2003年8月,确定县委书记和县长分别为县委、县政府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副县长为直接责任人,实行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维护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2004年9月,针对全县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处理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1976~1982年,全县来信来访工作问题的重点是落实政策、工资福利、生活困难、干部工作作风等问题。1978~1980年,为全县信访高潮期,其中1979年受理来信来访4562件,为历年信访量最高。1983~2000年,全县信访量稳中有降,趋于正常。主要为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问题,“四清”“文化大革命”查抄没收问题、各种民事纠纷问题、工资福利及“农转非”问题等。2003~2008年,随着改革的深入,全县信访量又趋于回升,每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00人次左右,主要为土地纠纷、淌水、企业改制等方面的问题。
  信访办案主要采取登记、立案、转办、催办、上报、反馈、答复、督察、结案、归档等程序进行办理。办案方式上,对一些问题单纯的案件,由信访部门单独办理;对问题复杂、难度较大的案件,由信访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问题牵涉面广、难以处理的案件,由县领导亲自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解决。20世纪90年代前,全县信访案件主要由信访部门接待处理。90年代后,实行县领导接访日制度、县级领导包案处理重点信访问题制度和县四大机关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为群众解决大量实际问题。
  2008~2010年,信访工作围绕社会稳定大局,按照“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的信访工作思路,以解决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为突破口,以化解信访积案为抓手,强化“责任、排查、化解、稳控”几个工作环节,立足基层,抓本治源,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拓宽思路,化解积案,抓早、抓小、防大,确保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全县的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
  实行县级领导在信访局每周二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解决突出信访事项。按照“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定期筛选一批重点信访问题,按照县级领导分管工作和分包乡镇,落实包案责任制。制定《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加强信访、综治部门、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沟通与协调,提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能力和调处能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调处工作新机制。全县领导干部进乡入村全面了解掌握村情民意和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现场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方式解决信访积案,妥善解决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消除群体性事件隐患。2009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32件人次,同比下降39.4%。
  2010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32件人次,较上年同期2032人次下降39.4%,其中集体访70批1080人,较上年同期98批1861人,批次下降28.6%、人次下降42%;个体访205人,较上年同期318人下降35.5%。受理来信40件,较上年同期46件下降13%;县领导批转群众来信31件,较上年同期60件下降48.33%,区、市信访部门转交信件60件,较上年同期66件下降9.1%,受理市民投诉中心交办投诉信访事项22件。进京上访情况:全年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14件19人次,其中人事户均在本县4件6人次,三跨三分离10件13人次;赴区上访情况:个体访36件70人次(人事户三分离3件5人次),集体访13件210人次(人事户三分离4件68人);到市上访情况:集体访15件230人次,已解决10件186人次,通过司法机关解决的4件34人次,无政策依据无法解决的1件8人次。
  2011~2013年,围绕社会稳定大局,按照“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的信访工作思路,妥善处理和解决大量信访问题与社会矛盾。全国、全区“两会”“一会三节”、中阿经贸论坛等重点时期,未发生一起进京、赴银非正常上访,确保重大节会活动期间信访维稳零目标。2013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45件次,受理群众投诉电话66件,办结率为98.5%,满意率为98.6%。接待群众来访167批1398人次,其中:集体访77批1266人次,个体访90批132人次。受理县级党政领导批示信访件192件,全部按期结案并上报和回复信访当事人,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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