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政法、社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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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424
颗粒名称: 第十二节 政法、社会管理
分类号: D922.104
页数: 4
页码: 952-95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政法、社会管理、机构、社会治安管理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政法 社会管理

内容

一、机构1981年7月,平罗县政法委员会成立。1991年,成立平罗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5年,成立县社会稳定专项办公室。2011年9月,平罗县社会工作部成立,各委办合署办公。
  二、社会治安管理1950~1953年12月,平罗县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集中打击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处理各方面敌人307人。1956~1958年,为保卫工农业生产发展,逮捕反革命分子、各种犯罪分子和不法地主分子308人。1958年,开展取缔10种会道门工作,有124名反动会道门头子受到惩处。1967~1981年,全县判处刑事案件952起,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1981年7月3日,平罗县政法委成立。1982年,3次对各单位的夜间值班和安全保卫进行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985年,县和各乡镇以及有下属事业单位的主管局均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规划、制度和措施,建立治保和调解组织。1986年后,采取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对重点地区包片、政法部门包重点的办法,深入打击刑事犯罪。1991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召开政法工作表彰会,增加公安警力,给各乡镇和县水电局配备公安助理员。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乡镇“八突破、两控制”和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1992年3月,全县政法暨表彰会议上,兑现199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签订199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县治安联防指挥部成立,全县形成以公安机关为龙头,以专业治安联防队为骨干,控制特行特业和社会面,以治保、调委会、义务治安员、治安信息员等群防群治组织的单位专兼职治保人员及帮教组织为依托,控制城乡居民区、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人口的治安防范工作新体系。
  1993~1996年,以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抓手,政法各部门采取预防、调解、专项整治多项措施并举,保证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1997年开始,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县两个文明责任书进行考核,贯彻一票否决制。1998年,在全国“两会”及宁夏40大庆期间,县委和政府领导实行值班制和包片负责乡镇、部门,化解矛盾,处置突发事件,消除治安隐患。
  1999~2001年,县委和政府把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的一项治本之策,纳入全县“双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安排,目标分解,半年和年终进行检查,狠抓落实。分别对上年完成责任制好的部门、乡镇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个别乡镇和部门则兑现一票否决。
  2002年,重大节日、重大会议期间,对全县20个乡镇、80多个机关单位进行值班和治安防范工作的全面检查。坚决执行对重大案(事)件责任查究制,县供水公司内发生杀人案件,对单位领导进行免职处理。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制订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全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66起,处置突发和群体性上访事件53起。
  2003年,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履行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考察监督,与奖惩挂钩,促进全县综合治理的顺利开展。2004年,在全县实行领导包片、分级负责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是年3月,县委和政府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政法、综治工作,提高综合治理奖励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2005年,县社会稳定专项办公室成立,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各方面工作,处置影响全县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投资6万元设立信访接待大厅,从全县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全县各类调解组织179个,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56起,调解556起,调解成功率96%,预防和制止群体性械斗事件4起、群体性上访事件2起。
  2008~2010年,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形成健全完善的政法综治组织体系、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大调处体系、科学严谨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安定有序的社会管理体系,为改革发展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建立以县综治委为核心,以乡镇为重点,行政村、社区为基础的三级综治组织网络,将“平安平罗”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开展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妥善解决社会矛盾,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健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在农村派出所实行联勤联巡联防工作模式,在县城实行3+X巡防工作模式,在各工业园区实行警企联防工作模式,在县域范围公共重点区域、复杂场所及重要路段安装治安监控探头,在交通干道安装电子违章警察和高清卡口监测系统,在341家重点单位、1000余个部位安装电子监控设施,通过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实现治安防控全覆盖。
  开展“严打”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等违法犯罪活动,遏制侵财性案件高发势头,连续5年实现“命案必破”的工作目标。依法打击邪教组织和传销活动。加强对监管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管控,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对暂住人口的动态管理,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强化特种行业管控,加强涉枪涉爆单位监管。
  2011~2013年,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县城和崇岗镇建立集宣传、服务、防控、联动为一体的“四型”治安岗亭,划定巡点(段),对城市区实行24小时巡逻,推行“有警处警、无警巡逻”工作模式,构建路面防控网络。投资1000余万元,实施天网工程建设。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顿,在中小学建立校园警务室,配齐人员、设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与110联网,遏制校园伤害事故发生。整合公安、消防、交通资源,实行三警合一,提升派出所治安、交通、消防综合管控效能。建立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将110、119、122三个报警指挥调度系统合一,统一受理全县各类突发事件和应急求助报警。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依托公安机关“两实”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对全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建立完备的人口信息库。采取“以房管人、以证管人”方式,建立流动人口“虚拟宾馆”管理模式,实现“信息灵、轨迹清,人来登记、人走注销,不漏管、不失控”。建立健全“四官五员一志愿”监管机制(“四官”即法官、检察官、警官、村官,“五员”即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人民陪审员、民政助理员、家庭成员,一个社会志愿者队伍),通过搭建网站、微博、飞信等服务信息平台,对矫正对象进行教育。成立人民调解联合委员会,设立医患、劳动争议、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土地、房产和涉诉纠纷等调解室,负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实现调解部门职能融合、力量汇合、资源整合。建立穆斯林说和室、阿訇说和室、穆斯林老人维权中心,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在普法宣传、反映民意、化解矛盾、维护团结方面的作用。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人员监管服务,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2011年9月,中共平罗县委社会工作部成立。县委印发《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全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全县重点工作,县人民政府将物业服务中心建设、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老旧小区改造、“数字平罗”建设等一批社会管理项目纳入全县十大民生实事,每年安排配套资金386.5万元,将社会管理列入全县N+X·Y目标管理考核。加强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治理中心建设,统筹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推行前台受理、后台办理机制。全面梳理民生服务事项,明确服务办事流程,建立县、乡、村三级电子政务系统,为村(居)民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民生服务下移延伸至村民家门口,建立便民服务站,为村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将全县13个乡镇143个行政村、28个社区整合划分为1161个网格,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开发建设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基础信息、服务办事、民情日志、短信互动、报表统计和系统管理六大模块,将城乡居民基础信息全部录入系统,通过系统办理群众诉求。开通“96110”热线电话和短信服务平台,收集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实现服务办事“网格—村(居)—乡镇—部门—县”五级联动,推进社会管理工作信息化进程。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活动,抽调1586名干部深入1036个农村网格、125个社区网格开展民情大调研,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领导干部包案接访制,加大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调处力度,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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