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418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组织
分类号: C936
页数: 20
页码: 917-936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组织、干部工作、基层组织建设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组织 情况

内容

一、干部工作(一)干部选拔任用1953年,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全县提拔科级以上骨干干部28名。1957年,提拔股长级干部7名,其中汉族6名、回族1名。1959年,按照大胆放手、严肃慎重和德才兼备的方针,提拔各级领导骨干73名。1960年,选拔科部长级干部12名,股级干部13名,从农村、厂矿选拔不脱产基层干部196名,充实加强县、公社、大队以及企业单位的干部力量。全县45个生产大队平均有国家干部1~2名,公社配备1名县级干部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其他各部门和单位也都有相应的充实和加强。1964年,提拔19名科级骨干,调整提拔13名股级干部,充实加强部门的力量。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领导干部大都被戴上“走资派”等帽子受到揪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遭到严重破坏,一批造反派和打砸抢分子把持各级领导岗位。
  粉碎“四人帮”,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相继平反和纠正一大批冤假错案,解放一大批干部,同时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标准,选拔一批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1983年底到1984年初,在建立乡政府和县级机构改革过程中,全县调整班子配备正副科级干部299名,平均年龄41.7岁,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1%。1988年,结合基层党委、总支换届选举,积极探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路子。在县城建科、工交局进行公开选任科级干部试点;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采取试用制,同年10月以后新提拔10名科级干部明确试用期为1年;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考察推荐8名科技副乡长,加强边远乡镇领导力量。1989年,全县新提拔任用干部中有38名实行试用制,1990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按程序办理任免手续。
  从1991年开始,在调整配备各部门领导干部过程中,从提高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入手,注重班子整体素质合理有机搭配,特别注重增加班子中懂经济、会管理干部比例,以提高班子领导经济工作能力。1991年,实施下派干部挂职锻炼,机关干部、乡镇干部交流到企业挂职、任职,在企业和乡镇选调有实际工作经验、懂经济工作、年富力强领导干部到县直机关任职等,改变过去干部任用单一模式。1993年后,注重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考察、培养和选拔任用干部,把经过锻炼优秀中青年干部及时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改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加大干部交流工作,建立制度,实行乡镇、部门之间横向、纵向交流,避籍、避亲交流,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干部岗位转换。通过考核,制定出领导干部任职条件、考察和奖惩规定,形成制度,推行干部能上能下。1995年4月,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下发后,在干部考察中发扬民主作风,扩大群众参与程度,注重公论,注重实绩,使所选拔任用干部有较好群众基础,有较高德才素质。1998年,教育、卫生和公检法等部门在选拔干部过程中,普遍采取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方法,把一批推荐票相对集中,群众公认为德才兼备、有能力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全年调整交流各级领导干部269人。1999年,“三讲”教育中,群众认为干部选任中存在着透明度不高和民主监督渠道不够畅通问题,制定出台《平罗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度的暂行办法》,分三批对拟提拔任用77名科级干部通过电视台进行任前公示。2000年,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演讲答辩,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选拔县城3所小学校长。
  在任免程序和权限上,新中国成立后,县党政领导分别通过党员代表选举和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需要,部分领导干部由上级党政部门委任。1950~1957年,县党群部门领导职务的任免由县委批准,县属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职务的任免由县委提出,县人民委员会审核后报省民政厅批准。1957年11月后,县党群部门领导职务的任免由县委决定,县属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政职务由县委提出,县人民政府任免。
  1982年12月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上级党委和县委提名,决定副县长个别任免;在县人民政府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副职领导成员中决定代理领导人选;决定县人民政府各委、办、科、局长任免;任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办事机构的负责人;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撤销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成员职务;决定撤销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和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县人民政府各科、局、委、办的副科长、副局长、副主任人员,由县委提名,县人民政府任免。县政协办公室、专委办领导由县政协常委会任免。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民公社社长、副社长,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副乡镇长,分别由公社社员代表大会和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乡镇党委正副书记,县委各部门领导干部由县委直接任免。1990年后,县党群部门领导、乡镇副书记、县委直属党委总支书记及副书记,部分科级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及司法部门政治工作领导职务,由县委任免。其他领导职务由县委提名,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等任免,在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乡镇副乡镇长由县委提名,乡人大主席团任免。其余程序仍沿用以前的做法。
  2004年,为促进平陶区划调整顺利进行,出台《行政区划调整组织人事工作实施方案》《平罗县驻陶乐工作人员“十要十不准”规定》《关于对原陶乐干部职工在行政区划调整交接工作中的十项规定》,对分流到平罗142名干部职工及时妥善安置,平等对待,一视同仁,有意识安排部分原陶乐干部担任部门、乡镇党政一把手,加强两地干部的交流、团结和融合。在选拔任用干部上,严把民主测评推荐关、考察关、任前公示关、集体讨论关,全年提拔和交流调整干部356名。通过公开选拔,选出县宾馆经理。全年有44名干部分赴区、市部门、企业、行政村挂职锻炼。在乡镇干部中,全部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制度。对全县各部门、乡镇截至2004年年底,年满50周岁正副科级领导干部,按规定免去现职,退居二线。全年有38名正副科级领导干部不再担任实职。有42名副科以上干部按规定提前退休,缓解区划调整带来的超编压力。
  2006年,对13个乡镇领导班子进行调整配备,5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单设,其余8个乡镇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一肩挑”。减少副书记职数,每个乡镇配备副书记2名,乡镇党委副书记比上届减少55.2%,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上届增加47.7%。优化班子年龄和专业知识结构,注重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党委班子成员。通过换届选举,6名长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群众基础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业绩突出的村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激发全县村支部书记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加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有27名科级干部从乡镇调整到部门,7名科级干部从部门调整到乡镇任职。贯彻《平罗县村党支部组织生活日制度》和《平罗县村干部接待群众日制度》,对13个后进村党支部进行集中整顿建设,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改善干群关系。创新干部选任机制,鼓励民主测评署名,实行任职理由公告制,对330名干部考核考察,从群众推荐的优秀干部中提拔使用18名正科级干部、29名副科级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完成全县行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登记工作。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制定出台《平罗县村干部养老保险办法(试行)》,为212名符合条件卸任村干部统一发放就医优惠卡。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和完善民情日记、分级负责制和首问责任制等7项制度,乡镇、村干部以民情日记为载体,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密切干群关系。
  2008年,严格执行干部选拔工作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和完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交流回避、辞职免职、试用期等制度,加大对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重视一把手的选配。注重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制定《平罗县科级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用体现科学发展观指标体系评价考核干部工作能力和实绩。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疏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试行办法》,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情况详细真实地进行记录,发挥事前防范、事中纠错、事后监督作用。建立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程序。探索发挥退居“二线”干部作用新办法。完善和落实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基础性工作等制度。建立经常性干部考察工作机制,适时对新调整部门、乡镇领导班子跟踪回访考察,及时发现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2009~2010年,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精神,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改进干部考察方法,把参加民主推荐和测评主体向基层单位、村队以及服务对象延伸。坚持“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论”用人标准,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干部酝酿和票决制度,干部任用由“议决制”向“票决制”过渡,2009年调整任用干部175人次;2010年,县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决定干部任免202人次。
  2011~2013年,制定实施《平罗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暂行办法》。县处级领导干部、组织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干部群众均作为提名主体,重点以会议“海推”方式产生拟任人选。运用初始提名方式选拔任用科级干部176名,实现干部初始提名工作常态化。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调整交流干部116名,对公检法机关28名中层干部进行轮岗或提拔使用。落实公开竞争择优选人用人机制。公开选拔5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担任乡镇、部门副科级领导干部。指导11个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补选工作,对全县66所校(园)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考核,全面掌握校(园)班子运行、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履职情况。
  (二)干部监督管理新中国成立初期,结合干部审查和整党工作,根据党的政策规定,对犯错误干部做适当处理。1953年,全县处分犯错误干部51人,其中洗刷、撤职、开除、法办者19人。1955年8月~1956年8月,全县受理各种案件127件,处理结案120件。在处理过程中,开除党籍4名,留党察看3名,给予警告处分11名。
  1963年,全县有复查范围干部2033名,经过对182名干部审查,发现有问题14名,其中受党内警告2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2人,行政撤职处分2人。
  从1963年开始,县委决定对所属干部进行重新考察了解,恢复干部鉴定制度,全面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工作。1964年,在考察了解干部基础上,对存有各种问题184名干部逐个审查。经审查初步确定有问题97名,占干部总数的9.7%。年内处理40名,其中集训3人,劳动审查13人,停职检查6人,调整工作14人,撤职1人,精简1人,开除7人,法办5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大批干部被戴上各种“帽子”,揪斗批判交代问题,问题交代清楚后仍然是无休止揪斗,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摧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一系列拨乱反正政策措施实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正确轨道。
  1984年,全县机构改革和领导班子调整完成后,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普遍建立和实行岗位责任制,增强广大干部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每年年终结合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干部队伍履行工作职责状况,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
  1989年8~11月,对全县69个单位199名科级干部进行民主考核,考核中发放各种表格8651份,形成考核材料232份,统计各种数据33万多个,为年底县乡两级班子换届打下基础。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从复员军人和优秀村干部及回乡青年中吸收3批聘用制干部。1992年,县委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完善乡镇聘用制、选用制干部和各业务站使用业务专干的管理办法》,对这部分干部的待遇、职责任务、工作要求等方面做明确规定。
  1993年,制定下发《平罗县关于干部管理暂行规定》。
  1996年,制定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届中届满考核制度和干部政绩档案。当年分三批对拟提拔任用77名科级干部通过电视台进行任前公示,有3名干部因群众反映,经组织调查核实确有问题而被取消任命。公示制度的实施,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程度,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管理。
  1998年,制定《平罗县领导干部诫勉暂行规定》,开始对全县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实行离任审计,把干部的监督进一步扩展到经济责任方面。1999年后,结合“三讲”教育工作,制定下发《平罗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度的暂行办法》《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反馈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特邀监督员制度》等,聘请5名老干部为干部选拔任用特邀监督员,拓宽监督渠道。
  自2000年5月开始,全县443名科级干部投身“三讲”集中教育试点工作,经过4个阶段的学习教育,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批评意见,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帮助干部发现自身存在各种深层次问题和缺点。“三讲”教育成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新方法和途径。
  2006年,建立健全纪检、组织、人事、审计、信访5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凡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立项程序》中规定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及时委托审计机关审计。分别对33个单位35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科级干部本人及子女在修建住房、提干、婚丧事、出国考察时,按要求及时上报组织部和纪委备案。
  2008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制度的意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试行办法》等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向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印发《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摘要》汇编,普及干部监督管理知识,提高科级领导干部自律意识。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组织部长谈话制度,对工作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解决,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患病提拔”。加强与纪检、审计、信访等部门联系,整合监督工作力量,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教育和监督。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适度公开审计结果,发挥审计工作威慑力,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扩大任中审计工作覆盖面,对县林业局、人事劳动保障局、科技局、劳动就业局、妇幼保健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负责人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探索对拟调整干部离任审计方式方法,力求做到“先审后离、先审后任”。
  2009~2010年,对所有提拔、调整交流干部,由县委组织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上好上任第一课。坚持每半年召开1次由纪检、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参加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停职待命制和《平罗县机关效能问责办法》,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和领导干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规范领导干部履职行为。2年诫勉谈话20人,书面检查5人,通报批评7人,停职5人,免职7人。
  2011~2013年,制定实施《平罗县科级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科级领导干部责任追溯暂行办法》,建立干部德的量化、勤政建设和问责机制。在全区率先实行干部“干事档案”积分管理工作模式,把干部“干事档案”与干部选用、考核、奖惩直接挂钩。创新领导干部责任追溯工作模式,从事前和事后、任中和离任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问责。开展“改进思想作风、提高党性修养”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学习教育活动,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对年度考核末位单位主要领导,采取降职免职、媒体曝光、公开承诺等形式予以组织处理。有17个单位被通报批评,22名科级领导及工作人员因“庸懒散”问题被问责。落实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将年度“N+X·Y”考核排名末位的1名正科级干部调整到副职岗位,疏通干部下的渠道。
  (三)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新中国成立初期,县委有计划、有步骤地录用一批新人补充干部缺额,待成熟后提拔到领导位置。1955年开始,建立干部后备名单制,先由各单位摸底排队,经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名,县委审查确定,明确分工负责培养,将培养情况定期向县委汇报,县委定期对后备干部培养情况进行检查。
  1958年,制订选干计划,搞清后备干部全部情况,造册登记,以便分期分批提拔。1959年后,培养后备干部措施当中增加下放锻炼内容,当年抽调45名干部下放农村、厂矿进行劳动锻炼,其中有6名担任基层领导。1963年以后,将后备干部工作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结合起来,在运动中培养、考验后备干部。各科局和公社提出单位和所属基层单位新生力量名单,属于股级以上名单报组织部。培养后备干部方法除参加运动外,要求有关领导要以身作则,要像师傅带徒弟一样当好带班人;有意识地让后备干部担负某些领导工作,直接考察他们的组织领导能力;加强对后备干部的监督管理,不能任其自然生长;后备干部中不是共产党员的要吸收他们听党课,列席党的有些会议,接受党内生活的熏陶;后备干部提拔以后要抓得紧、管得严。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极“左”路线干扰破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基本处于停顿状态。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随着拨乱反正,大批干部被解放,重新走上领导岗位,此时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出现青黄不接现象,原有领导以五六十年代干部居多,年龄偏大,后备干部选拔困难。1979年后,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年轻干部,培养对象重点是年轻而有文化干部,也注重思想品质及实际工作能力。1985年,全县选拔71名中青年干部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对提拔的年轻干部进行跟踪考察。1985年后,后备干部队伍分为第二、第三两个梯队,第二梯队是即将提拔干部,第三梯队则是培养提高干部。进入第三梯队干部人选都要经过各单位推荐并经过组织部门严格考察筛选。随着各级各类大中专毕业生统一分配补充,以及各类成人教育开展,扩大后备干部的来源。县委批转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后备干部工作的意见》,对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原则、标准、方法、程序及有关要求做具体规定,规范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992年初,在县属企业中开展推荐优秀管理人才工作,建立企业管理人才的后备干部队伍。是年3月,全县选派33名青年科级后备干部到农村上挂职锻炼,3次对他们进行跟踪考察,选拔8名优秀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是年8月,选派部分后备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县委在提拔任用干部时,以后备干部队伍名单为主要考察依据,所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大部分是年轻后备干部。1997年开始,每年派出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到隆德县有关乡镇开展扶贫工作,在艰苦环境中锻炼干部,表现优秀的提拔担任各领导职务。建立年度后备干部名单,做到每年更新一次,最终达到备用结合,备一批,用一批。在培养方法上,采取各种途径进行培训,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放在艰苦环境锻炼,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磨炼意志;指派担任某项工作或某项任务,锻炼其组织领导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放在同一起跑线上互相竞争,共同提高。
  2005年,面向全市公开从35岁以下后备干部中选拔7名,从部门、乡镇考核推荐优秀干部中选拔12名,1980年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和1976年以后出生一次性学历大学本科考察优秀人员中选拔4名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党委班子中。
  2007年,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从历届毕业的大学生中,选拔13名充实到村级领导岗位上,担任村长助理或村党支部副书记,增强村级班子的活力和战斗力。2008年,研究制订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计划,建立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补充。选派干部到乡镇、企业、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挂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适时提请县委重用。
  2009~2010年,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对在重点、难点工作中敢打硬仗、攻坚克难、能力突出干部大胆使用或推荐提拔使用。完善干部交流制度,注重干部培养锻炼,2010年,调整交流乡镇、部门、事业单位干部16名。
  2011~2013年,调整科级后备干部库,注重干部实践培养锻炼,提升干部队伍接续能力。安置71名新录用公务员、148名事业人员到机关、乡镇工作,选聘19名大学生村官、14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到乡镇、村及基层事业单位实践锻炼。选派干部到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一线锻炼,对2011年选派企业54名挂职干部考核,提拔使用3名优秀挂职干部。选派20名机关事业单位年轻后备干部参与移民扶贫开发工作,安排2012年度选派企业干部,选派52名干部到重点招商企业挂职锻炼。2013年,选派66名乡镇、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到47家企业挂职锻炼。
  (四)妇女、少数民族和党外干部队伍建设1949年10月,安排开明人士冒良臣任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副主席,安排进步知识分子高尚信、阎廷栋分别任平罗师范校长、教导主任。1953年3月,在771名干部中,有妇女干部37名,占4.7%;回族干部78名,占回族人口0.75%,绝对数和相对数都比较低。1956年5月,在《关于组织工作十年规划》中提出,选拔干部时应注意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当年每个乡均配备1名暂不脱产女副乡长,翌年上半年各农业初级社配齐1名女副社长。1958~1962年,在选拔干部时特别注意对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技术干部提拔。1959年,选拔128名干部中有妇女33名,回族15名,均系本地干部。在选拔73名领导骨干中,妇女干部和回族干部各5名。1965年12月,县委提出关于培养提拔新生力量意见,在全县各级组织和部门中领导骨干中回族干部占同级干部13%,妇女干部占同级干部4%。“文化大革命”十年间,干部队伍建设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少数民族、妇女和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也随之搁浅。1973年,全县吸收27名少数民族干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一系列干部政策的深入贯彻执行,妇女、少数民族、党外干部队伍建设重新走上正确轨道。1980年11月,经过文化考试、政审等程序,全县吸收录用16名少数民族干部,县委、政府在历次招收录用干部过程中,都采取优惠政策,尽可能多地吸收少数民族进入干部队伍。在主要部门规定必须有1名少数民族干部进入领导班子,各少数民族地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中至少有1名是少数民族干部。1987年11月,县委组织有关乡镇主管教育领导和5所回民学校校长12人赴同心、海原、吴忠等市县学习考察民族教育经验,提高干部管理民族教育工作的能力。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中原则上配备1名妇女领导。在所有适合妇女工作部门,原则上由妇女干部担任领导职务。1991年,县委组织部和县妇联等部门对全县妇女人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妇女人才名册,为选拔任用妇女领导干部提供后备人选。1993年后,在每年提拔的干部中,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都占相当比例。到2007年,全县少数民族干部达到1257名,占全县干部总数23.7%,其中少数民族领导干部117名,占领导干部总数16.5%;妇女干部2670名,占全县干部总数42.1%,妇女领导干部71名,占领导干部总数11.3%;县人大女代表37人,占人大代表总数19.2%;县政协女委员25人,占政协委员总数22.1%。2006年,全县13个乡镇党委班子配备14名女领导干部,12个乡镇党委班子配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26名,4个少数民族乡镇党委班子中的少数民族干部比例均在50%以上。2010年,全县13个乡镇党委班子配备14名女领导干部,每个乡镇配备一定比例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党委、政府班子。
  2011~2013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对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外干部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全县党外干部基本情况,建立党外干部数据库,抓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有10名党外干部被提拔使用。
  (五)人才工作2008年,实施人才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加强对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与自治区专家服务团对接,争取高层次人才到平罗县开展服务;实施“项目(课题)对接育才”计划,申报全国及区、市、县项目,培养带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评选出20名享受县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建立全县人才信息库;选派科技特派员到乡镇、示范园区开展科技承包服务。2009~2013年,制定《平罗县“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关于稳定现有人才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意见》,开展人才培训、人才服务、人才引进工作,开展自治区“313”人才工程、石嘴山市“351”人才工程、市政府特殊津贴和第二批享受县政府特殊津贴等人才选派推荐工作。建立完善用才聚才各项制度,设立平罗县有突出贡献人才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全县有85名优秀人才获得国家、区、市各级各类人才荣誉称号。成立全区首家县级人才协会,会员集中县内区、市级专家,县级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乡土拔尖人才,优秀企业管理人才456人。以校企合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行“1+N”产学研合作模式,企业与40多所大专院校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实施项目推进工程,通过项目管理模式培养名医名师名家。建立柔性引进人才机制的经验做法被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广。开展“人才宣传月”活动,宣传和普及科学人才观,宣传人才工作和各类人才先进典型。做好自治区专家服务团和“基层之光”等人才培养工作。在全区率先开展青年英才关爱行动和百名“星级人才”评选等工作,创新人才项目积分管理模式,落实33项重点人才工作项目和16项“星光人才工程”,推行四套班子处级领导干部人才工作联系点制度,28名县领导每人联系1个人才工作点和2名高层次人才,以点带面推进人才工作。建立“特设岗位”职称聘任激励制度,解决中级以上专业人才职称“评而未聘”问题。
  二、基层组织建设(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1953年9月,全县36个乡普遍选配支部书记,结合党员队伍状况重点检查新党员质量,除6名不够标准外,合格149名,在生产和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
  1957年,全县建立18个党总支75个党支部,达到乡乡有总支,社社有支部。1959年,对全县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整顿,从领导核心入手,对犯错误党员严肃慎重处理,纯洁基层核心力量。各基层组织建立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党课教育制度,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同时开展“五好支部”“六好党员”评比竞赛,促进先进更加先进,落后追赶先进。
  1965年8月,选派14名组织员下农村掌握情况,培养树立典型,力争在全县培养出1~2个大寨式党支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县党的基层组织相继被非法夺权,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直至1968年10月,县革委会整党领导小组成立后,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得以恢复。当年年底,全县有基层党委16个,总支2个,支部156个。
  1984年10月,全县党政群、政法部门及乡镇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进行调整改革后,对全县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基层干部和党员在“四化”建设中作用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结果表明组织健全,战斗力较强,坚持“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制度,党内生活比较正常的支部居于多数。但还有一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思想不够解放、缺乏改革创新精神、班子不够协调、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需进一步解决。
  1985年4月~1987年4月,全县23个基层党委5个党组15个总支391个党支部及所属党员全面进行整党,通过这次整党,纯洁党的组织,统一思想,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
  1988年10月,在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后发现,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各项制度完善党支部197个,占总数的45.5%;一般196个,占45.26%;差的40个,占9.24%。是年,为加强对党员及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全县绝大部分乡镇都建立起党校,全年培训党员4186人,占农村党员的75%。与此同时,在二闸乡、城关镇进行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并在全县推广。
  1989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在“止乱平暴”斗争中及时组织干部学习中央领导的讲话和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党员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稳定全县安定团结形势。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全县各基层党组织普遍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切合实际的创先争优活动。活动中各基层党委总支和县委每年都评选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促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开展。
  1991年,制定《支部分类标准》,坚持一年2次党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配合农村乡镇抓村党员活动室建设工作,全年有70个村支部建起党员活动室,占农村支部总数近一半。指导农村党组织结合冬季党员轮训工作,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993~1994年,制定下发《关于继续加强后进村党支部班子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后进村建设的具体措施:把加强后进村班子建设列入考核乡镇领导班子的内容。1994年,抽调470名干部,利用40天时间,整顿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重点是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其间,县、乡下派干部担任村支书38名,调整村支书65人,充实和加强村支部领导班子。
  1995年开始,为期3年第一轮农村基层组织建设。1995~1997年底,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是:组织实施以外增吸引力、内增凝聚力、提高向心力、增强战斗力、促进生产力为重要内容的“五个力”工程。乡镇班子以“六好”为目标,配强配齐班子成员,改善结构,增强整体合力,使乡镇党委真正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龙头作用。村级党组织以“五好”为目标,配强班子,带好队伍,选好路子,制定好制度,完善好经营机制。
  1998~2000年,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创”。即创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六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支部。到2000年底,全县达到“六好”目标乡镇党委16个,达到“五好”目标村党支部115个,全县各乡镇党校和126个村配备电教设备,绝大部分村都有党员活动室,“三会一课”能正常坚持,党员队伍作用能正常发挥,基层组织建设有进展。2004年,对全县23个处于后进状态支部进行集中整顿。从县、乡机关选派93名干部成立驻村工作组,加强对后进村整顿建设。调整村干部29名,配齐配强后进村领导班子。督促指导乡镇党委筹措资金32万元,新建5个村部。加强标准化电教站(点)的建设,对全县13个乡镇160个村618名村干部全面、系统的培训。将村干部月工资补助平均提高100元。制定《平罗县卸任村干部一次性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筹措资金14.25万元,对102名卸任村干部给予补助,增强村干部提升素质内在动力。
  2006~2007年,通过公开招考,从历届毕业的大学生中,选拔13名充实到村级领导岗位,担任村长助理或村党支部副书记,增强村级班子的活力和战斗力;实施城乡党组织“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有72个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和69个县直部门参与,实现优势互补,互助互动;新建18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2008年,开展农村“两个教育”活动,转变农村党员创业观念,开展技能培训,发展致富项目,增强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推行“支部+协会”的党组织运行模式,打破单一的行政村党支部设置模式,探索和完善“村企联建”“分村联治”、支部建在产业链上、改编产业型党小组等党组织设置形式,在有条件的行业协会、科技示范基地成立党组织。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4个,改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9个,完善建成38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配套建设。培育一批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紧密结合的示范点,通过典型带动,使各项工作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2009~2010年,推进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创业行动,两年发放农村党员致富基金192万元。建立村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村干部“基础达标”和“星级创优”考核,为全县461名村干部建立规范化档案。对13个后进村集中整顿建设。全面推行农村党群民主议事活动。落实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全县村干部月平均补助1370元;为卸任村干部补助养老保险费、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转移岗位安置,解决卸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推行村“两委”换届指导、竞职、任期、辞职承诺,建立“分村联治”和“村居联建”型党组织。2010年,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后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2.9岁,高中以上学历37%,妇女干部占23%,35岁以下干部占17%,少数民族干部占36%,村书记、主任“一肩挑”达到56%。
  2011~2013年,规范乡镇党委抓工作的方式方法,深化乡镇党员干部“两管三评一推优”管理考核机制,与推行干部“干事档案”有效对接、有机结合。抓好村干部任职承诺和评议环节,执行村干部“基础达标、星级创优”管理考核机制,在提高村干部任职补贴、落实待遇留人的基础上,加强村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创业行动,以农村土地改革试验试点为契机,采取村企合作、村社联建、股份制农场、家庭农场等形式,创新党组织创业模式,建立发展集体经济激励机制,评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十强村”和“十佳村”。加强大学生村官教育管理和培养,选拔2名具有大学生村官经历的公务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加大后进村整顿转化力度,选派22名机关事业单位后备干部担任后进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促其全面转化提升。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利用远程教育站点、网络教育学院、电教光盘等教育资源培训党员。加强村级活动场建设,结合各乡镇实际,新建、维修改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26个。
  (二)城市基层组织建设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干部,发展新党员,整顿党的组织,扩大党的基层组织覆盖面,提高党的战斗力。1952年8月,对全县机关、工矿、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整顿建设。从1954年开始,工矿、机关、企业、学校采取巩固地向前发展方针,经常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壮大党员队伍。
  1957年11月~1958年8月,在全县整党工作。城市整党结合全民性整风“双反”及各项中心工作,贯彻“严肃慎重,区别对待”方针和“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原则,提高广大党员社会主义思想,纯洁党组织,发挥党在各条战线上的核心堡垒作用,促进生产和工作发展。1959年,对全县基层党组织两次整顿,开展反右倾、鼓干劲,批判少数党员中“少慢差费”,甘居中游,强迫命令,违法乱纪以及无组织无纪律,贪图安逸享受,退坡个人主义思想和党性不纯表现,提高党员政治觉悟和阶级观点。
  到1962年,全县城市党员队伍明显壮大,机关、学校、厂矿等方面党的力量已经比较普遍,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推动工作,管理各项事业方面起到核心堡垒作用。1963~1966年,对全县基层党组织重新整顿建设,整顿中各级党组织除加强支部生活和党课教育外,主要以阶级教育为主,组织广大党员参加城乡社会主义运动,学习毛主席著作、党的方针、政策。通过一系列教育,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和阶级觉悟。1966年初,全县城市基层党委5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77个。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年5月~1968年10月,各级党组织基本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10月,县革委会整党小组成立后,全县党的基层组织才逐步得以恢复。党组织恢复后,主要组织党员参加“文化大革命”,进行“斗、批、改”和“一打三反”“抓革命,促生产”、学大庆、学解放军开展“批林批孔”等整风运动,在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中提高觉悟。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时,全县有城市基层党组织205个,比“文化大革命”初期增加120个。
  1985年4月~1987年4月,根据中央关于整党的统一部署,城市和农村党组织进行全面整党。1988年开始,城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主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基本路线《党章》《宪法》《准则》为内容,严格加强教育。基层党委着重执行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过好党内生活,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所属支部和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基层支部重点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教育和管理好所属党员,按要求搞好党员发展工作。企业党组织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建立健全党组织,明确职责,促进各项生产和改革任务的完成。
  1989年7~8月,在县碳素厂、食品公司、工商银行3个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党员试点工作。1990年后,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城市基层党组织全面行实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凡在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的党员,在七一或年终总结时表彰奖励,凡被评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党员,在支部会上批评帮助,指出问题根源和努力方向。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全县城市和农村基层党组织普遍实行党建目标责任制,县委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党建考核得分计入各单位“两个文明”考核总分,根据得分情况,奖优罚劣,促进全县城市党建工作。
  1990年开始,在各基层党组织中普遍开展不同形式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推动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1995~2000年,城市基层党组织以创建“六好”(领导班子建设好、党员队伍发挥作用好、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好、制度建设好、教育教学质量好、精神文明建设好)“四有”(有组织、有计划、有阵地、有活动)企业党组织为目标。企业党组织立足于提高经济效益,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实现“两个根本转变”为目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培养“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职工队伍;街道党组织重点从新形势下城市工作的特点出发,围绕搞好城市管理、社会服务、保持社会稳定和发展街道经济进行,以提高干部素质为重点,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学校党组织主要围绕教书育人,从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社会主义新人为重点搞好党的建设;其他基层党组织围绕全县经济建设,改进和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到2000年,全县城市基层党组织达到395个。其中达到“六好”目标机关、学校、社区及其他事业单位党组织64个,“四有”企业党组织64个。
  2000年后,城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加强社区党建、企业党建、机关党建工作。
  社区党建2004年,县委下发《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共建和在职党员的“双向管理”,开展以文化、法律、科技、文明新风“四进社区”为内容的系列活动,强化社区服务,丰富活跃社区群众文化生活。为城关镇北郊居委会争取阵地建设专项资金5万元,为2个居委会配置2台电脑,为3个居委会配置15节档案柜。2006~2007年,对城关镇北郊等7个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社区干部队伍更趋年轻化、知识化。城关镇、陶乐镇实行每月15日党员组织生活日制度,其他乡镇坚持每月26日党员组织生活日制度,保证社区党员教育的制度化和经常化。巩固和提升特色社区创建活动,对4个社区集中进行整顿规范,对准备创建的10个社区,抓好创建活动工作,对已被命名的前东等7个特色社区,狠抓巩固提高。全县有6个社区被市委组织部命名为特色社区,全县特色社区达到13个。2008年,新建社区党员活动阵地3个,改造社区党员活动阵地2个,实施6个社区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60%以上的社区党员活动阵地达到面积适用、标识统一、设施齐全、制度健全、功能完善的规范化建设标准。调整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实行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对社区党建工作的归口管理。开展特色社区和星级社区创建活动,推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完善和坚持社区共建单位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党建共建、事务共管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2009~2010年,开展特色社区和星级社区创建活动,全县三、四、五星级社区分别达到6个、7个、4个。推行“社区共建日”活动和社区党组织“延时服务”,提升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巩固和提高特色社区、星级社区建设。22个社区完成“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部实现公推直选。
  2011~2013年,按照“打基础、抓载体、提服务、上水平、促和谐”的工作思路,以开展特色社区和星级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全力构建和谐社区。创新社区党建工作载体,开展村居联建党组织,推行社区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开展“社区共建日”活动,形成社区与共建单位“党建共商、资源共享、文明共创、活动共办、难题共解”的社区共建机制,与612家驻社区单位结成共建单位,开展各类共建活动。以提升便民服务质量为目标,建立社区党员服务站,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推行社区党组织延时服务,简化办事程序,为社区居民解决实际困难。开展社区文艺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成立普法宣传队、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等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全县13个社区分别被石嘴山市委命名为“文化型、平安型、服务型、未成年人零犯罪型”特色社区,16个社区被命名为三星级以上社区(五星级社区4个,四星级社区6个,三星级社区6个)。各社区围绕“强化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创先争优活动主题,开展“民情链接”活动,畅通群众意愿表达渠道,增强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本领,实现“听民意、知民情、解民忧、惠民生”工作目标。结合社区“两委”换届,首次公开选聘37名社区工作者,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改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年龄、知识结构。换届后全县28个社区中,书记、主任“一肩挑”的19名(有2个社区组建为1个联合党支部),“两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36.7岁,较上届降低1.2岁,大专以上学历占46%,较上届明显提高。对城关镇12个社区实行第一书记工作机制,对新社区进行帮带联建;对换届后社区干部集中进行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培训;将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城市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和城市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重点解决城关镇社区调整后办公阵地问题,新增6个社区阵地全部落实,实现有场所议事。完善驻社区单位协调联系会议、社区党支部会议、社区居委会会议制度等,形成共驻社区、共建社区、共享社区资源的良好态势。将城市社区办公经费提高到每年5万元,农村社区经费提高到每年3万元。按照不低于本县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核定社区工作者报酬,2012年由每人月均950元增加到1640元,2013年增加到2040元。财政补贴将社区工作者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企业党建2004年,制定下发《平罗县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平罗县关于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意见》;建立完善非公企业党建情况季报制度,全年全县建立非公企业党支部9家,新成立2个非公企业流动党员服务站;向非公企业选派7名党建工作指导员,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逐步趋于规范。2006~2007年,选派25名熟悉企业管理、热心党务工作的退居二线的干部,到非公企业担任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组建南方冶金、凌云化工、昊越冶金、天福活性炭、众诚碳化硅、天源焦化6家非公企业党支部,全县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达到26家。下发《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促工建、工建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在兴平冶金等326家非公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2008年,采取部门帮扶企业的办法,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跨企业指导党建工作。抓好52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巩固、规范和提升,使党的组织进一步向50人以下非公企业延伸。以创建“诚信、文明、生态、活力”企业为目标,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加强党的建设,推动企业发展”和“五个好”非公企业党组织创建活动,搭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融洽企业内部关系,创造友好外部环境,使企业发展与促进社会和谐良性互动。2009~2010年,推进“组织覆盖推进年活动”,开展“组织联建,党员结对活动”和“党工共建”活动,通过“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指导企业抓好党的建设,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33%和73.3%。2011年,按照“拓展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增强有效性,推进规范化”的总体部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扩大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独立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115个(单独建立89个,联合建立26个),其中新组建党组织7个,覆盖企业193家。建立行业主管部门党(工)委委员联系点,从退二线领导干部、企业挂职干部、各主管单位党员干部中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106人,实现党建指导员工作全覆盖。开展“组织联建、党员结对”活动,确定52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与非公企业党组织结成“1+1”或“1+N”帮扶对子,帮助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各种设施,促使企业党建工作走向规范化,60%以上的非公企业有设置规范、功能完善的党员活动室。加强对软弱涣散企业党组织整顿,调整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18名、委员52名,理顺党员组织关系92名,培训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骨干224人次,整顿软弱涣散企业党组织18个。开展职工关爱行动,通过建立职工互助基金,送温暖、献爱心等形式,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330多个。开展回馈社会行动,组织21家企业与农村党组织开展“手拉手”活动,为新农村建设帮扶资金350多万元。开展“五个好”党组织、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提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有27家非公企业党组织被县委授予“五个好”党组织,4家非公企业党组织被评为县级基层党建示范点,2家被评为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2012年,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活动,在全面摸底、准确掌握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现状的基础上,采取“1+2”或“1+3”模式,确定48个机关事业单位与114家企业开展“结对联建”活动,选派63名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选派593名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69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抓组建、抓提升,力促“两个覆盖”扩面提标。新建非公企业党组织110个,覆盖企业338家,党组织覆盖率提高到63.1%;新建社会组织党组织1个,覆盖社会组织16个,党组织覆盖率提高到58.8%。举办非公有制企业新组建党组织集中挂牌仪式,为8家新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集中授牌并分别发放阵地建设补助经费2000元,为2家企业各发放1万元党建示范点补助经费,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双强十好”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建活动,从强化组织、建设阵地、规范活动、完善机制入手,扩大企业党组织的影响力。2013年,确定48个机关事业单位与114家企业开展“结对联建”活动,选派64名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选派595名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和69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截至年末,单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133个,联建119个,覆盖企业610家,党组织覆盖率提高到72.5%。社会组织单建党组织16个,联建14个,覆盖社会组织58个,党组织覆盖率提高到68.9%。面向62家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以“建立一个党组织、建成一个标准化党员活动阵地、建立一套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带共建、团建、妇建;赠送党旗、党徽、党组织牌匾、党建工作展板、党建图书和电教设备”为内容“三建三带六送”活动,形成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持续推力。开展“双强六好”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建活动,从强化组织、建设阵地、规范活动、完善机制入手,扩大企业党组织的影响力。兴平化工、恒大水泥和宁平碳素3家非公企业党组织被命名为全区非公企业“双强六好”党组织。
  机关党建2004年,在机关支部中开展“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举办机关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2006~2007年,开展全县学习贯彻党章知识竞赛、迎五一“唱响石嘴山·平罗”大型歌咏比赛和“学党章、知荣辱、树新风、促发展”演讲比赛等一系列活动。在全县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集中党课教育。各单位党组织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创新经济发展环境等活动,弘扬“敢于负责、乐于奉献、勇于牺牲”职业道德和培养“实、细、快”的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2008年,开展“学习型、规范型、效能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创建活动,强化机关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60%以上的机关党员活动阵地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主要内容“三服务一推进”主题实践活动,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以加强教师党员队伍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为重点,创新学校党建工作的载体,促使党组织和党员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导向、示范、协调、整合作用,营造健康向上的现代教育氛围。2009~2010年,围绕“五型机关”创建目标,以“机关党的建设年”为抓手,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提升效能行动,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行目标管理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三误”(延误、失误、错误)问责制、AB岗工作制、督察督办等制度;开展岗位建功行动,在窗口服务单位和行业党组织设立党员先锋岗,组织开展技能比拼、优质服务竞赛和业务之星评选等活动;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探索网上公开途径,规范党务公开;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完善党内鼓励关怀帮扶机制。2011~2013年,全县各级机关党组织以“五型”机关创建为目标,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开设科学发展大讲堂,定期邀请区、市党校专家、教授,部门领导就党性修养、区位优势及发展规划等知识进行辅导,提升干部理论水平。确定每年4月份为全县机关读书月,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品读好书、爱心赠阅、演讲比赛等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学习效果。举办全县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讲党课大赛、精品党课评选;依托业务网站开设机关党建园地、党建QQ群、党员博客等,整合利用IPTV、短信、飞信等信息化资源,增强学习效果。推行机关党组织承诺、党员领导干部承诺、普通党员承诺。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推行一站式、窗口式服务,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和群众满意窗口评比活动,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等优质服务措施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高效服务工作制度,改进干部工作作风。举办“学党史、知党情、颂党恩、强党性、跟党走”系列纪念活动。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劳动竞赛、青春建功生态移民行动、巾帼建功等主题活动。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和“五个好”党组织创建活动,直属支部“五个好”达标率74%,党委“五个好”达标率95%,创建市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示范点)12个。结合开展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在机关党组织中开展以“强基础、强效能、强服务、树形象”为主要内容“三强一树”活动,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和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与农村、社区党组织结对联建活动,87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与98个行政村和28个社区结对共建、服务基层,共为农村、社区投入帮扶资金989.83万元,解决一批农村、社区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平罗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