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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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41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
分类号: D23
页数: 84
页码: 895-97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中国共产党、中共平罗县委、中共平罗县党员代表大会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中国共产党

内容

第一节中共平罗县委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0月21日,经中共宁夏省委批准,中共平罗县委正式成立。其成员由马俊杰、刘润田、梁明山、高光耀、王宪章、张连峰、贺锦秀、胡玉忠等8人组成,常务委员由马俊杰、刘润田、梁明山、王宪章、贺锦秀5人组成,马俊杰任县委书记。
  1949年12月,马俊杰调离,白国民任县委书记。
  1952年3月,白国民调离,信宁任县委书记。
  1952年8月19日,宁夏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平罗县委员会由信宁、张连峰、王治国、姬英秀、张秀、李枝源、李丰岭7人组成,信宁任县委书记。
  1953年1月,信宁调离,张连峰任县委书记。
  1954年3月后,历届县委均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959年1月,中共平罗县委设书记处,1963年12月书记处撤销。
  1967年2月,中共平罗县委被“造反派”夺权,县委遂瘫痪。
  1968年2月,平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一元化领导。县革委会下设政治处、生产处(生产指挥部)、保卫处、办公室。
  1969年12月30日,中共平罗县委员会恢复。
  第二节中共平罗县党员代表大会一、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1951年1月4~10日召开。到会代表27人。县委书记白国民作县委工作报告,常委、县长刘润田作《关于1951年生产计划的报告》,常委、组织部长王宪章作《关于一年来建党、干部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精神,着重检查县委领导工作中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居功自傲、命令主义、官僚主义及贪污腐化、违法乱纪等各种不良思想作风。
  二、第二次党员代表会议1952年8月10〜11日召开。到会代表25人,列席代表15人。县委书记信宁作工作报告。会议总结土地改革、“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经验,安排整党、建党、发展生产、组织农业生产互助组、合作社等工作。
  三、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1954年3月25〜30日召开。到会代表44人,列席、旁听32人。会议讨论批准县委《关于1953年工作总结和1954年工作任务的报告》,做出《加强领导,巩固提高的决定》。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选举产生县委委员11人、县委常委7人,县委书记张连峰。
  四、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1956年5月8~12日召开,出席代表8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县委工作报告,批判党内右倾保守思想,对今后十二年远景规划做说明,选举新的县委领导机构。选举产生13名委员、4名候补委员、7名常委,县委书记田英秀,副书记傅浚。选举出席中共甘肃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6人,增选县监委委员4人。大会表彰奖励24名共产党员。
  五、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1959年1月2~9日召开。出席代表100人,列席17人。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决议和宁夏工委扩大会议精神;审查县委两年来的工作报告;讨论审定1959年工作计划和五年规划;选举新的县委会和出席自治区首届党代会代表等事项。选举产生县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1人、候补委员5人、常委9人。县委第一书记马彦虎,县委书记处书记4人。县委监察委员会委员9人,监委书记傅浚(兼)。
  六、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1963年11月26日~12月5日召开。出席代表121人,列席25人。听取和通过陈静波所作的县委工作报告、焦思俊所作的《平罗县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等事项。选举产生县委委员20名、候补委员4名、常委8人,县委书记陈静波,副书记张俊贤、焦思俊、朱文志。选举县委监察委员会委员6人,书记云瑞龙。选举出席自治区第二次党代会代表16人。
  七、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1969年12月28日举行召开。出席代表210人。吴振亚作题为《高举“九大”团结胜利的旗帜,以战略为中心,认真搞好斗、批、改,为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而斗争》的报告。选举产生第五届委员会委员24人、候补委员4人,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县委书记吴振亚,副书记刘来运。
  八、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1978年2月1~5日召开,出席代表250名,列席15人。讨论通过王瑞刚所作题为《沿着党的十一大路线胜利前进》的报告。选举产生县委委员29人,选举常务委员10人。县委书记王瑞刚,副书记武思谋、梁永亭、张进祯。选举产生中共平罗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5人,书记梁永亭。
  九、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1985年3月15~17日召开。出席代表202人,列席36人。会议听取和通过李桂林所作的题为《锐意改革,开拓前进,进一步开创振兴平罗经济的新局面》的报告、李宏福所作的《纪律检查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七届委员会委员21名。选举产生常委7人。县委书记李桂林,副书记崔永庆、尤新华、徐学林。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4名,纪委书记李宏福。
  十、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1988年5月13~16日召开。出席代表195人,列席14人,特邀代表3人。审议和通过李桂林作的《县委工作报告》、李宏福作《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县委委员21人、候补委员3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人。选举产生县委常委9人。县委书记李桂林,副书记崔永庆、刘天贵、李宏福。选举纪委常委6人,书记简学礼。
  十一、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1991年10月21~24日召开。出席代表195名,列席代表21人,特邀代表8人。刘昆致开幕词。郑小明作《团结进取,求实创新,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审议和通过中共平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九届委员会委员21人、候补委员3人。选举产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人。选举县委常委8人。县委书记郑小明,副书记刘昆、李宏福、简学礼。县纪检委书记郗长贵。
  十二、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1996年11月27~30日召开,出席代表211人,列席代表29人。李献忠作《真抓实干,加快发展,为实现农业大县、工业强县、财政富县、文明新县而奋斗》工作报告。选举县委委员23名、候补委员4名,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名。李献忠当选县委书记,副书记刘尚文、田生才、郗长贵。李友芳当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十三、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2001年12月5~7日召开,出席代表233人,列席代表24人,特邀代表25人。刘云作《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把平罗县建成全区经济强县而努力奋斗》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李友芳作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县委委员29名、候补委员4名,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名。刘云、李永庭、盖贵、李清、李友芳(女)、毛录、赵廷华、温福安、马绍华(回)、张绍军(回)、黄思明当选为常务委员,刘云当选为县委书记,李永庭、盖贵、李清、李友芳(女)当选为县委副书记。李友芳当选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十四、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2006年10月24~26日召开,张作理作《深入持久地实施“三大工程”,为建设“品牌型、环保型、和谐型”平罗努力奋斗》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王金程所作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县委委员34名和候补委员7名,选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9名。张作理、马文娟、桂福田、王金程、范仲虎、李志刚、孙云霞、马辉、刘学勇、薛忠宁、李德胜当选为常务委员,张作理当选为县委书记,马文娟、桂福田、王金程当选为县委副书记。王金程当选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十五、第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2011年10月24~26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蒋文龄代表中共平罗县第十二届委员会作题为《科学发展,跨越赶超,全面建设“产业突出,环境友好,民生幸福”的西部百强县》工作报告;袁芳代表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作题为《坚持执纪为民,深化反腐倡廉,全面提升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选举产生中共平罗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33名、候补委员8名;选举产生中共平罗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9名。选举产生两个委员会领导机构,蒋文龄、杜迁、童刚、张侠、杨志国、袁芳、薛志达、何怀生、李刚、闫新民、李斌当选为中共平罗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蒋文龄当选为县委书记,杜迁、童刚当选为县委副书记。袁芳当选为纪委书记。
  第三节机构一、县委工作机构中共平罗县委成立初期,共设立5个工作部门: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委。1954年3月,为适应农业合作化和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加强行政监督,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合作部、监委、工业交通部、文教卫生部、财贸部。1956年5月,将县委秘书室改为办公室。1959年1月,撤销合作部、工业交通部,增加农村工作部和党校。1968年2月,除保留办公室以外,其他各部门全部撤销,设政治处、生产处、保卫处和“五七”干校。1973年9月,撤销政治处、生产处、保卫处、“五七”干校,恢复组织部、宣传部、党校。1984年3月,恢复农村工作部、统战部,增加老干部管理局、政法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和信访办公室。后随着多次机构改革,县委工作机构亦有所变化。至2013年,县委工作机构有县委办公室(含机要局、保密局、档案局)、组织部(含老干部局)、宣传部(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法委员会(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社会工作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校。
  二、基层党组织1950年,中共平罗县委下设5个基层党委,15个党支部。1959年1月,全县有基层党委8个,党总支25个,党支部176个。1965年,全县有基层党委24个,党总支4个,党支部217个。“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966年5月~1969年2月,各级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1969年3~12月,开展党组织的恢复和建设工作,恢复中共平罗县委员会,建起基层党委19个,总支4个,党支部175个。
  1976年10月~1978年2月、1985年6~12月,全县开展整党整风运动和整党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得到较快发展,至1990年,全县有县级党组5个、基层党委28个、党总支28个、党支部514个。20世纪90年代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得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壮大。2005年,全县有县级党组4个、基层党委18个、党总支19个、党支部507个。2006年开始,开展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至2010年,全县有县级党组10个、基层党委16个、县委派出党工委4个、党总支22个、党支部538个。2013年,全县有县级党组10个,基层党委、直属总支33个,县委派出党工委5个、党支部694个。
  第四节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3年底,全县有党员288名,其中新发展党员227名。1956年,有党员1375名。1959年,有党员3395名。1962年,全县有党员4035名。1963~1964年,对党员的社会成分、阶级立场、政治历史和思想品质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全县3533名党员中,有各种问题的党员534名。其中违法乱纪、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280名,隐瞒历史成分、社会关系的102名,丧失阶级立场、革命意识衰退、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起党员作用等155名。对有严重问题的不法分子和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分别给予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撤职、严重警告、警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等处理,对犯有一般性错误党员则给予批评教育。对教育仍不够党员条件的,进行劝退和不予登记。
  1965年,中共平罗县委扩大会提出《关于今后六年内发展新党员的意见》,确定农村、农业系统及国营农场、工交企业、财贸系统、教育卫生系统等发展新党员的任务。
  1966年5月~1968年10月,受“文革大革命”冲击,全县党组织一度处于瘫痪状态,党员发展工作停顿。1968年10月,县革委会整党领导小组成立后,开展“火线入党”“吐故纳新”,在整顿恢复党组织的同时,“吐故”党员85名,“纳新”党员117名。到1970年,党员数达到4493名。1977年,有党员6545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走上正确轨道。1979年开始,全县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重视在青年工人、农民中发展党员,重视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发展党员特别强调要注意知识学历层次,同时强调要经常打开党的“大门”,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到1984年底,全县有党员7649名,6年间平均每年净增党员160多名。
  1990年后,党员发展工作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点在生产一线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为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积极着眼在团员、青年中发展新党员。每年发展新党员中35岁以下的约占7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约占35%以上,文盲中不再发展党员。20世纪90年代,全县每年发展党员都在300~500名。2000年,全县党员达到11178人。平均年净增240多人。2005年,全县党员总数13411人。
  2010年,全县重点抓好在生产、工作一线、青年和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全县党员达到13957名。
  2011~2013年,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采取会议、集中培训和党员“一带一”等形式,通过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在急难险重任务中选拔等措施,把培养教育工作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之前。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实行推荐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和全程记实制,不断从改善党员队伍年龄结构、文化水平和调整各阶层、各行业比例入手,注重在基层组织、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和外流人员中发展党员,有领导、有计划地搞好党员发展工作,把有知识、有能力、有干劲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取得新成效。2013年,全县党员总数达到14932名,其中农村党员6684名,占党员总数的44.8%。
  第五节重要决策与中心工作1949~1952年。县委领导全县人民接收国民党平罗县政权,建立革命新秩序,维持社会原有生产水平,支援抗美援朝前线,建立人民政权,发动和帮助群众生产自救、安定民心,克服严重春荒造成生活困难。1950年10月,全县开展农村土地改革,翌年2月完成。把4666.67公顷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土地改革后,农村工作重点转向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组织农民建立农业生产互助组。1952年春,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和“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稳定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其间,县委始终以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1953年,县委开展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促进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形势下,县委制订和实施改造计划,全县97.6%的农户加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90%私营工商企业、96.3%手工企业和全部交通运输企业实行公私合营或加入手工业合作社、合作商店等合作组织。1957年5月,发动群众“大鸣大放”,帮助领导整风。10月后,把整风转为反右派斗争,错划一批“右派”分子,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
  1958年,县委宣传和贯彻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1959年春,县委贯彻中央郑州会议精神和《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1960~1962年,贯彻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纠正“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左”倾错误,恢复集市贸易,补足社员自留地,停办农民食堂,落实包产、包工、包成本和超产奖励“三包一奖”政策,确立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甄别1959年反“右倾”中错误处理的案件。
  1963年,贯彻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以“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小四清)试点。翌年,贯彻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在全县开展“小四清”运动。1965年6月,贯彻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在全县开展以“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大四清”)。运动对解决干部作风等问题起到一定作用,但错误打击和处理不少基层干部与群众。
  1966年6月上旬,县委根据中央指示,决定以“文化大革命”为中心进行“四清”运动补课。此后成立县文化革命小组,以学校为重点开展“文化大革命”。1967年初,各级党政组织受到冲击,县委权力被“造反派”篡夺,机构瘫痪,工作停顿,全县陷入混乱之中。1974~1976年10月,在县委领导下,在全县开展所谓“批林批孔”运动、评《水浒》活动和“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
  1976年10月,“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县委发动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罪行,清查与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并建立机构,开始复查纠正“文化大革命”、反右派斗争等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1977年11月,县委开门整风,调整领导成员,组织力量,在全县基层分批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为贯彻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
  1979年,县委以宣传、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工作重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动全县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全县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加速平罗县四个现代化建设。印发、组织宣讲《关于进行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宣传材料。集中时间,在全县干部、党员和群众中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学习讨论,端正思想路线,克服“左”的影响,全面拨乱反正。1980年,决定改变以前单一发展农业经济做法,农工商并举,发展全县经济。推行各种生产责任制,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农村经济。
  1981~1985年,以完善农村各种联产责任制为重点,深化改革,加速经济建设。1981年,1978年,农民劳动休息时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在总结生产责任制典型经验的基础上,县委强调实行生产责任制要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和社员民主权利,不搞一刀切。同年下半年,全县大部分生产队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1982年,社队工业企业完善和提高联产联利计酬责任制;要求在实行责任制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和务工、务农社员的关系;培训干部,提高管理水平。县委为实现农、副、工全面地、协调地、健康地发展,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鼓励发展承包户、专业户。1983年,将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向工业、商业、服务业、科技等领域扩展,从农村向城镇扩展;强调承包形式不搞一个模式,定产包干指标既要可靠又要留有余地,平衡各业社员的报酬,以利于促进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和农、工、商综合经营。县委于1984、1985年连续制定有关放宽农村经济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调动干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增强乡村企业的活力,全县工农业迅速发展。1981年起,县委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从1983年开始,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1985年6月~1987年4月,全县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和村进行整党工作。通过整党,纠正党内不正之风,统一思想,有95%的党员自愿申请登记。
  1986年5月,国家召开援助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工作会议,拨出200多万元支持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5月25日,县委在关于核查“三种人”(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工作总结报告中指出,自1984年4月以来,在区、市核查“三种人”小组指导帮助下,对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在平罗“八·二九”武斗等六个方面的重大问题已基本查清,对8名重点核查对象做组织处理。1987年3月4日,县委决定从当年开始对乡镇干部和有关主管部门实行“八突破二控制”(“八突破”:粮食和经济作物总产量、总产值有突破,乡镇企业产值、总收入和利润有突破,畜牧业总产值有突破,以经济林建设为主的林业生产有突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突破,扶贫优抚工作有突破,农民人均纯收入有突破,普及初等教育和农民教育扫盲工作有突破。“二控制”:控制刑事案件发案率,控制农村人口出生率)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1987年6月20日,县委、政府做出决定,授予奋不顾身拦惊马、身负重伤抢救小孩的姚伏镇小店子村七队女青年骆玉玲精神文明建设标兵称号;授予救出落水同学而英勇献身的崇岗小学14岁女少先队员李芳优秀少先队员称号,团县委追认李芳为共青团员。县、市人民政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追认李芳为革命烈士,号召向他们学习。1988年7月13日,县委发出《关于在职干部自学成才实行奖励的通知》,规定凡组织批准,参加专业对口的不脱产电大、夜大、函授、成人自考、业大等学习毕业的干部,可获得本科600元、大专500元、中专300元的奖学金。1988年8月15日,县委提出从当年起,从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学历层次较高、能力较强的人员,为每个乡镇配备1名科技副乡镇长,专门负责各乡镇的科技工作。1988年9月10日,在自治区成立30周年之际,县委做出决定,对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20个先进集体和84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1989年1月19日,县委做出决定,对工作满5年以上的村支书、村长按工作年限标准,分别给予300~7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1989年5月,县委制定下发有关党的建设工作方面的十项规章制度。1990年4月11日,县委提出意见,要求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滚动承包、招标承包、委任承包的方法,搞好县属企业的生产经营。
  1991年1月2日,县委制定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对召开民主生活会基本内容、日期、议题和具体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3月15日,县委、政府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县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改革基本原则是:租售并举、自由选择、购房优惠、提租促售。4月24日,县委决定在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行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7月23日,县委决定对开工和即将开工建设项目实行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县级领导责任制。11月1日,县委明确县委常委会的主要职权、工作制度、会议制度、文件审批制度、党内生活制度。1992年10月14日,加强对老干部工作领导,落实好政治待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照顾好生活,鼓励和支持老干部发挥作用。1993年5月4日,县委做出实施“科技兴平”战略的决定,提出要加快开发应用科技成果步伐,促使科技人员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1994年3月7日,县委决定从1994年开始分三期进行小康县建设,到2000年使全县145个村全部实现小康目标。7月28日,县委决定用3~5年,通过已有市场的改扩建,形成一个集蔬菜批发为龙头,轻工、建材,粮食、煤炭、皮毛为一体档次较高、功能齐全市场体系。9月28日,县委规定凡城乡居民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转变职能和优化组合后富余人员、离退休人员、辞职和停薪人员均可申请从事个体经营和开办私营企业,可享受各种优惠政策。1995年2月9日,县委制定规划,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位置,调整和优化农村结构,全面提高农村经济整体效益。1995年2月9日,县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海内外、国内外单位和个人到平罗投资建设。4月5日,按照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高质量、高起点、高标准原则,在全县145个行政村村庄实施规划建设,建立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功能齐全、各具特色的新村庄。8月19日,从8月中旬到11月中旬分四个阶段在全县开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快发展”大讨论。
  1996年2月2日,坚持对农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技术和法制教育,提高农村道德建设,发展繁荣农村文化。1997年1月10日,县委做出《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提出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平”战略。1997年6月20日,县委做出决定从6月开始到年底,对全县国有、集体所有制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物资、供销、乡镇企业等中小企业分三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组。1997年8月16日,县委制定平罗县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五年规划,提出到2001年,全县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1640户,50万元以上私营企业发展到360户,实现产值(营业额)7.86亿元,实现生产税收2500万元,各类经营大户发展到3848户的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高效益、开放式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新格局。1999年9月23日,县委决定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同年9月23日,县委做出《关于实行依法治县的决定》,提出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切实保障各项法律法规都能正确有效地实施。1999年12月27日,县委做出平罗县“富民工程”五年规划,提出2000~2002年全县要以市场为导向,整体优化结构,注重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扩大产业规模,使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平均递增8%以上。2000年4月26日,县委制订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党性党风“三讲”教育。6月27日,在全县实行乡镇政务公开,对公开内容及时间、公开程序及形式做明确规定。6月27日,县委决定2000~2002年对全县17个农村乡镇的村级干部进行政治理论、科学管理知识、实用技术、市场经济知识和学历教育轮训与培训。
  2001年1月8日,县委发出通知,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直属机关、乡镇、村级领导班子和基层党员中,开展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2月20日,全县农村税费改革动员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必须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出发,统一认识,精心组织,确保全县农村税费改革顺利进行。3月14日,县委、政府出台平罗县引进项目引进资金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打造平罗县招商引资的软环境。7月31日,县委在全县实施科级领导班子考核及领导干部末位淘汰办法,对年度综合考核处于末位的单位的干部给予免职、降职或由主要领导岗位调整到次要领导岗位的处理。8月3日,县委、政府决定在全县农业、畜牧、林业、科技、农机专业技术人员中实施工资报酬与贡献挂钩实施办法,每月预留10%,年终考核兑现。11月4~10日,为推动与繁荣平罗旅游文化,拓展旅游文化市场,广泛宣传平罗,加强民族团结,加快经济发展,县委、政府举办第二届文化旅游节。
  2002年1月,县委、政府提出平罗县乡村债权、债务偿还实施意见。召开全县乡村债权债务清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商谈协调偿还办法,依法行政、先易后难,科学合理解决。4月29日,县委、政府决定在全县政法部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试行“触电管理办法”,对公检法司正副职领导及科级领导干部没有完成相应工作任务、指标,触犯纪律条款之一者,采取引咎辞职或免职的管理方法。5月下旬,将全县145个行政村1141个村民小组,调整合并减少到130个村915个村民小组,减少村组干部917人。农民人均减负3.75元,亩均减负2元。6月7~8日,全县连遭暴雨袭击,县委、政府立即紧急部署,组织干部群众昼夜奋战,抢救人民生命财产,进行生产自救。6月中旬,县委、政府决定,对县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沿街商业用房,实行公开竞卖。缴回资金100多万元用于县城改造。7月13日,实施平罗县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全县党政群行政人员编制由在职448名减到349名,精简22%。8月15日,做出《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鼓励支持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支持县直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科技人员离岗留职领办、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3年内保留原身份等。8月16日,县委出台《平罗县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暂行规定》。
  2003年1月13日,对19名副科级干部予以调整,对8名不称职干部免职。1月28日,提出加强新时期老干部工作意见,按照离休干部“政治待遇基本不变,生活待遇要略为从优,注意充分发挥作用”原则,落实好老干部两项待遇。从2003年起将老干部工作列入目标考核。2月22日,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试点工作实施动员会议举行。同日,在全县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试点工作,将原有8个镇、12个乡调整为6个镇、4个乡。3月8日,县委提出平罗县卸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一次性补助办法,补助资金由县财政核拨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兑现。3月14日,提出进一步加强县委常委、政府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联系点工作的意见。4月1日,县委、政府提出加强城市化进程实施意见,强调科学规划、梯度推进、突出特色、持续发展原则;到2010年,全县综合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城市化水平达到48.3%,城镇人口达14.5万人,城镇居民收入9900元。4月17日,县委、政府发出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落实关键关节,明确工作责任,确保防治“非典”工作的顺利开展。5月9日,县委做出《平罗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暂行规定》。同日,提出关于在全县农村实施“双向培养”工程的安排意见,要求乡镇党委要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每年确定进行培养的农村中青年党员数不低于当年本乡镇党员总数的20%,通过“双向培养”工程的深入,3年内使60%农村党员成为致富能手。5月12日,县委、政府提出关于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的意见,要求县、乡镇党政要把转移农村劳动力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一大产业来抓,拓宽农民就业空间。5月29日,县委决定选派30名年轻干部到区、市机关或县属企业挂职培训锻炼,时限半年或一年。挂职期满可择优提拔使用。6月27日,县委、政府决定对城镇规划范围内土地实行统一征用(收回)、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制度。8月26日,县委、政府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制定27项完善措施,促进全县全民健身活动。9月26日,县委、政府印发《平罗县人民代表接待群众暂行办法》,规定每周六为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日。
  2004年,县委组织实施“双十”工程(十项工程和十件实事),狠抓企业技改扩建,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和重点民营骨干企业,促进工业提速增效。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扩大粮食生产,发放粮补和化肥补贴485万元,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种植面积、产量实现双增。实施韩援、日援生态建设项目和石中高速公路两侧综合整治等生态林业工程,新建庭院基础建设示范点23个。发挥城市投融资公司和土地收储中心作用,激活土地市场,盘活城市资产,经营土地收益达2600万元。吸引县内外开发商参与城市建设,加大商住房开发力度,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开展行风评议和效能监察,健全完善一站式办公、首问责任制等服务措施,精心打造招商、安商、亲商、富商工作机制。以平稳过渡、长治久安、繁荣经济、稳定社会为目标,稳妥地开展平罗、陶乐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成功举办八次互动宣传体第一次联席会议及经贸洽谈会、建县280周年县庆活动,创办《他山之石》,加大政府信息网建设,利用各种方式,提高平罗知名度和对外影响力。
  2005年,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县320个单位6500名党员分三批参加为期半年的教育活动。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推行优惠政策、优越服务、优美环境。成立招商引资专项办公室,招聘52名招商专员,选拔25名优秀干部到北京、山东等省、市挂职招商。完善《平罗县循环经济发展意见》,积极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改造。优化修编平罗县城总体规划,将县城规划面积由11平方千米调整为20平方千米,城市人口规模由10万人调整为16万人。县城新区道路、标志性建筑等重点项目详细规划,突出路网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快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县城新增绿地面积12万平方米。调整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流通、加工、生产一体化建设。开展评选百名孝子、百名好青年、百名好学生、百名守法户、百名好媳妇、百名能人的“六百工程”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2006年,深入开展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平罗县被评为全区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从部门和乡镇选派200余名干部到发达地区轮岗挂职招商,招商引资投资14.5亿元,全县新建、扩建、技改项目67个。在平罗工业园区推广“大地公司循环经济模式”,加快建设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大力推进城市建设,开工建设12条25.52千米新区主干道路,建设行政中心等12座40.14万平方米主要建筑;建设城市绿地47.82万平方米。改革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进行村队企业化试点和农村土地信用社试点,全县建设44个村全合作项目,成立土地信用社15家,存、贷土地1000多公顷。加大贸易市场规模,加快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建设。
  2007年,县委决定实施产业招商、基础整合、民资回流、服务环境升级四大工程。重点建设三喜科技二期、劲华集团墙地砖、金源伟业高纯炭等十大工业项目。发展清真牛羊肉、蔬菜制种、生态水产、优质水稻和地膜马铃薯产业。促进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实施“创业”和“文明”教育活动,全县有148名能人返乡创业,农村文明意识、文明观念明显提高。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兴建商贸建材城、城关蔬菜批发市场等物流市场。新建、扩建高庄、渠口、灵沙等7个乡镇农贸市场,完善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县城新区12大标志性建筑主体工程稳步推进,行政办公楼交付使用。鼓楼大道、唐徕大街、民族大街、西环路等8条城市道路基本完工。实施“穿衣戴帽”工程,重点整顿市容市貌、户外广告、交通秩序,对唐徕渠县城段综合整治1.7千米。在全区率先开展“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试点工作,推行政府埋单的公共卫生服务票式管理,农村和城市合作医疗参合率分别达到88.5%和84%。
  2008年,县委大力实施工业强县、项目推动、调整转型、开放合作和改善民生“五大战略”,在工业强县、农业稳县、城建靓县、三产活县、环境立县、和谐安县中实现“六个率先突破”,牢牢把握全国生态旅游特色县、西部特色产业活力县、宁夏经济转型示范县“三大定位”,倾力打造西部百强县、塞上小江南品牌,全面建设产业突出、环境和谐、民生幸福的西部百强县。制定出台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统筹城乡、工业优势特色产业、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旅游业、生态产业带等事关县域长远发展的战略性规划。新区各大标志性建筑建设速度加快,完善高效快速交通网络,实现95%行政村通油路、通班车的目标。确定工业主攻活性炭、电石、特种合金、精细化工、轻工五大产业,农业主攻清真肉羊、瓜菜、制种、生态水产、枸杞五大产业,对确定的产业逐一进行实地调研,逐一专题会议研究,逐一制订工作方案,强力推进。坚持“抓大、关小、上新、延长”的思路,培育一批,关停一批,整改一批。县四套班子领导十多次到江苏、辽宁等地招商。实行县处级领导及部门帮扶规模以上企业责任制,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出台增收节支具体措施,确定“严、盯、硬、紧、细”的基本要求,严格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财务监管、招投标制度;在全区率先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试点,被列为国家级试点县,参保率达94.42%;推行公共卫生服务票卡式管理,让群众享受免费提供的服务项目;通过采取机关事业单位帮扶困难群众等方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75.44%,居全区第一;以“两基”迎国检为契机,完成20所学校布局调整,组建平罗四中,平罗中学顺利迁入新校区,建设职教中心,“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2009年,在全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解放思想放在首位,紧密结合县情,把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作为最大的实践,解决一批影响县域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真正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目标。学习实践活动得到自治区指导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多项学习实践成果被中央及自治区实践活动办公室采用和交流。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县委出台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十项措施,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帮扶企业责任制、工业经济实行季度调度、月度会诊制度,落实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恢复并坚持生产,扭转工业生产下滑局面,工业经济逆势回升。抢抓中央扩大投资,拉动内需重大机遇,率先在全区启动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大会战。启动和完成黄河标准化堤防、翰林大街改造、国土整治等一批重大投资项目。把扩大消费与发展服务业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扩大内需补助政策。
  把推进主导产业特色化、规模化、集群化作为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手段。坚持工业产业化优化升级,培育扶持大地、三喜、永和泰、兴平、福华等产业龙头做大、做强,带动特种合金、精细化工业主导产业向集群化发展,提高传统优势特色产业的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发展新兴产业,强势推进装备制造、光伏产业等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优化工业园区功能布局,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工业园区承载大项目、大企业,提高承接国内外和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能力,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引进中粮、汇源、雨润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平罗战略布点,带动全县肉羊繁育、生态水产、制种、枸杞等全面发展。发展国道物流、园区物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三新工程”,形成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多措驱动农村土地流转、村队企业化、农村信息化、城乡居民医保、大村庄建设等统筹城乡试点工作。加快推进“一城两翼”战略布局进程和黄河金岸建设步伐。招商引资取得成效,全年引进对外招商项目134个,到位资金28.4亿元。
  2010年,围绕“全面建设西部百强县,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主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落实新要求,实现新转变,推进新跨越”大学习活动,为保持县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注入活力。在深入分析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新形势、新任务基础上,提出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煤基碳材、精细化工、特种合金、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农产品加工七大产业集群,以产业集群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县域自我发展能力。推动装备制造、新能源、农产品加工等接续替代产品强势发展。组织实施28家企业45个循环经济及新兴产业项目,进行工业余热、废气废渣综合循环利用,推行清洁生产。
  用工业化理念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建设引黄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宁夏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构建农业产业体系。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本途径,重视农产品市场开拓,推行“龙头企业+企业合作组织+基地”运行模式,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提升产业化经营。建设自治区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带动优质粮食、清真羊肉、瓜菜、制种、水产和枸杞“一优五特”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经营。把加快服务业发展作为结构调整的重要着力点,突出发展特色旅游、现代物流、房地产业、服务业,第三产业拉动作用增强。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办好20件民生实事为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实施创业富民工程;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费用,扩大覆盖面,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实施移民工程;等。
  抢抓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建设呼包银、能源金三角、宁夏沿黄城市带等重点经济区的战略机遇,全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为县域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2012~2013年,县委坚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注重科学谋划、科学决策、科学指导,注重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推行“三化三制”工作机制和一线工作方法,实地调研、现场办公、联合办公,研究解决各领域在用地、供电、融资、拆迁等方面的问题。把握中央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自治区“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和石嘴山市“双龙工程”等政策,启动平罗县工业经济“四个双百亿工程”和“培育大企业发展企业集团”、中小企业“金鹿工程”,加快升级传统优势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助推工业经济提质增量。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工业废物回收利用和烟气余热循环化利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万元产值能耗1.42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7%。规划确定服务业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发展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商贸流通等服务业,三次产业比重达到15:58:27。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连续三年位居全区前列。
  启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建设,促进全国种业技术交流与合作,平罗种业知名度明显提升,成为全区全国的亮点。启动国家级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明晰农村“五项权属”;建立农民承包地、荒地和房屋产权自愿有偿退出、抵押贷款机制,成立全区首个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盘活农村土地和房屋资源。试验区改革通过中期评估验收,在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座谈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得到中农办、农业部和区市领导充分肯定。
  推动民生转型发展,加大社会事业保障,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8%用于民生建设。坚持创业促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7%。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城市道路“肠梗阻”等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疗费报销比例双提高,高标准完成移民搬迁安置任务。推进城乡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良好局面。相继被评为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县、全区民政工作先进县、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连续五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县。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及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工作,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文明县城顺利通过验收,改善城乡环境。实施生态移民区、工业园区、景观水系等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及湖泊湿地恢复治理,加强生态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治沙造林绿化工程,绿色通道、城市园林、农田林网等重点工程,增强湖泊湿地生态涵养功能。规范发展煤炭市场。实施国土整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银北地区百万亩盐碱地改良等重点工程,改造盐碱地5466.67公顷,新增耕地4533.33公顷。
  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荣获全区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党委荣誉称号。推行干部“干事档案”“德”的考核评价,全额定向推荐所有政府部门负责人,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和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开展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开展勤政警示教育活动,加大干部追究问责力度,转变干部作风。
  第六节组织一、干部工作(一)干部选拔任用1953年,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全县提拔科级以上骨干干部28名。1957年,提拔股长级干部7名,其中汉族6名、回族1名。1959年,按照大胆放手、严肃慎重和德才兼备的方针,提拔各级领导骨干73名。1960年,选拔科部长级干部12名,股级干部13名,从农村、厂矿选拔不脱产基层干部196名,充实加强县、公社、大队以及企业单位的干部力量。全县45个生产大队平均有国家干部1~2名,公社配备1名县级干部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其他各部门和单位也都有相应的充实和加强。1964年,提拔19名科级骨干,调整提拔13名股级干部,充实加强部门的力量。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领导干部大都被戴上“走资派”等帽子受到揪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遭到严重破坏,一批造反派和打砸抢分子把持各级领导岗位。
  粉碎“四人帮”,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相继平反和纠正一大批冤假错案,解放一大批干部,同时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标准,选拔一批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1983年底到1984年初,在建立乡政府和县级机构改革过程中,全县调整班子配备正副科级干部299名,平均年龄41.7岁,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1%。1988年,结合基层党委、总支换届选举,积极探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路子。在县城建科、工交局进行公开选任科级干部试点;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采取试用制,同年10月以后新提拔10名科级干部明确试用期为1年;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考察推荐8名科技副乡长,加强边远乡镇领导力量。1989年,全县新提拔任用干部中有38名实行试用制,1990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按程序办理任免手续。
  从1991年开始,在调整配备各部门领导干部过程中,从提高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入手,注重班子整体素质合理有机搭配,特别注重增加班子中懂经济、会管理干部比例,以提高班子领导经济工作能力。1991年,实施下派干部挂职锻炼,机关干部、乡镇干部交流到企业挂职、任职,在企业和乡镇选调有实际工作经验、懂经济工作、年富力强领导干部到县直机关任职等,改变过去干部任用单一模式。1993年后,注重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考察、培养和选拔任用干部,把经过锻炼优秀中青年干部及时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改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加大干部交流工作,建立制度,实行乡镇、部门之间横向、纵向交流,避籍、避亲交流,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干部岗位转换。通过考核,制定出领导干部任职条件、考察和奖惩规定,形成制度,推行干部能上能下。1995年4月,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下发后,在干部考察中发扬民主作风,扩大群众参与程度,注重公论,注重实绩,使所选拔任用干部有较好群众基础,有较高德才素质。1998年,教育、卫生和公检法等部门在选拔干部过程中,普遍采取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方法,把一批推荐票相对集中,群众公认为德才兼备、有能力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全年调整交流各级领导干部269人。1999年,“三讲”教育中,群众认为干部选任中存在着透明度不高和民主监督渠道不够畅通问题,制定出台《平罗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度的暂行办法》,分三批对拟提拔任用77名科级干部通过电视台进行任前公示。2000年,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演讲答辩,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选拔县城3所小学校长。
  在任免程序和权限上,新中国成立后,县党政领导分别通过党员代表选举和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需要,部分领导干部由上级党政部门委任。1950~1957年,县党群部门领导职务的任免由县委批准,县属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职务的任免由县委提出,县人民委员会审核后报省民政厅批准。1957年11月后,县党群部门领导职务的任免由县委决定,县属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政职务由县委提出,县人民政府任免。
  1982年12月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上级党委和县委提名,决定副县长个别任免;在县人民政府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副职领导成员中决定代理领导人选;决定县人民政府各委、办、科、局长任免;任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办事机构的负责人;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撤销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成员职务;决定撤销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和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县人民政府各科、局、委、办的副科长、副局长、副主任人员,由县委提名,县人民政府任免。县政协办公室、专委办领导由县政协常委会任免。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民公社社长、副社长,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副乡镇长,分别由公社社员代表大会和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乡镇党委正副书记,县委各部门领导干部由县委直接任免。1990年后,县党群部门领导、乡镇副书记、县委直属党委总支书记及副书记,部分科级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及司法部门政治工作领导职务,由县委任免。其他领导职务由县委提名,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等任免,在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乡镇副乡镇长由县委提名,乡人大主席团任免。其余程序仍沿用以前的做法。
  2004年,为促进平陶区划调整顺利进行,出台《行政区划调整组织人事工作实施方案》《平罗县驻陶乐工作人员“十要十不准”规定》《关于对原陶乐干部职工在行政区划调整交接工作中的十项规定》,对分流到平罗142名干部职工及时妥善安置,平等对待,一视同仁,有意识安排部分原陶乐干部担任部门、乡镇党政一把手,加强两地干部的交流、团结和融合。在选拔任用干部上,严把民主测评推荐关、考察关、任前公示关、集体讨论关,全年提拔和交流调整干部356名。通过公开选拔,选出县宾馆经理。全年有44名干部分赴区、市部门、企业、行政村挂职锻炼。在乡镇干部中,全部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制度。对全县各部门、乡镇截至2004年年底,年满50周岁正副科级领导干部,按规定免去现职,退居二线。全年有38名正副科级领导干部不再担任实职。有42名副科以上干部按规定提前退休,缓解区划调整带来的超编压力。
  2006年,对13个乡镇领导班子进行调整配备,5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单设,其余8个乡镇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一肩挑”。减少副书记职数,每个乡镇配备副书记2名,乡镇党委副书记比上届减少55.2%,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上届增加47.7%。优化班子年龄和专业知识结构,注重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党委班子成员。通过换届选举,6名长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群众基础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业绩突出的村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激发全县村支部书记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加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有27名科级干部从乡镇调整到部门,7名科级干部从部门调整到乡镇任职。贯彻《平罗县村党支部组织生活日制度》和《平罗县村干部接待群众日制度》,对13个后进村党支部进行集中整顿建设,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改善干群关系。创新干部选任机制,鼓励民主测评署名,实行任职理由公告制,对330名干部考核考察,从群众推荐的优秀干部中提拔使用18名正科级干部、29名副科级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完成全县行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登记工作。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制定出台《平罗县村干部养老保险办法(试行)》,为212名符合条件卸任村干部统一发放就医优惠卡。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和完善民情日记、分级负责制和首问责任制等7项制度,乡镇、村干部以民情日记为载体,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密切干群关系。
  2008年,严格执行干部选拔工作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和完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交流回避、辞职免职、试用期等制度,加大对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重视一把手的选配。注重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制定《平罗县科级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用体现科学发展观指标体系评价考核干部工作能力和实绩。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疏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试行办法》,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情况详细真实地进行记录,发挥事前防范、事中纠错、事后监督作用。建立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程序。探索发挥退居“二线”干部作用新办法。完善和落实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基础性工作等制度。建立经常性干部考察工作机制,适时对新调整部门、乡镇领导班子跟踪回访考察,及时发现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2009~2010年,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精神,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改进干部考察方法,把参加民主推荐和测评主体向基层单位、村队以及服务对象延伸。坚持“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论”用人标准,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干部酝酿和票决制度,干部任用由“议决制”向“票决制”过渡,2009年调整任用干部175人次;2010年,县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决定干部任免202人次。
  2011~2013年,制定实施《平罗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暂行办法》。县处级领导干部、组织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干部群众均作为提名主体,重点以会议“海推”方式产生拟任人选。运用初始提名方式选拔任用科级干部176名,实现干部初始提名工作常态化。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调整交流干部116名,对公检法机关28名中层干部进行轮岗或提拔使用。落实公开竞争择优选人用人机制。公开选拔5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担任乡镇、部门副科级领导干部。指导11个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补选工作,对全县66所校(园)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考核,全面掌握校(园)班子运行、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履职情况。
  (二)干部监督管理新中国成立初期,结合干部审查和整党工作,根据党的政策规定,对犯错误干部做适当处理。1953年,全县处分犯错误干部51人,其中洗刷、撤职、开除、法办者19人。1955年8月~1956年8月,全县受理各种案件127件,处理结案120件。在处理过程中,开除党籍4名,留党察看3名,给予警告处分11名。
  1963年,全县有复查范围干部2033名,经过对182名干部审查,发现有问题14名,其中受党内警告2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2人,行政撤职处分2人。
  从1963年开始,县委决定对所属干部进行重新考察了解,恢复干部鉴定制度,全面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工作。1964年,在考察了解干部基础上,对存有各种问题184名干部逐个审查。经审查初步确定有问题97名,占干部总数的9.7%。年内处理40名,其中集训3人,劳动审查13人,停职检查6人,调整工作14人,撤职1人,精简1人,开除7人,法办5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大批干部被戴上各种“帽子”,揪斗批判交代问题,问题交代清楚后仍然是无休止揪斗,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摧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一系列拨乱反正政策措施实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正确轨道。
  1984年,全县机构改革和领导班子调整完成后,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普遍建立和实行岗位责任制,增强广大干部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每年年终结合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干部队伍履行工作职责状况,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
  1989年8~11月,对全县69个单位199名科级干部进行民主考核,考核中发放各种表格8651份,形成考核材料232份,统计各种数据33万多个,为年底县乡两级班子换届打下基础。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从复员军人和优秀村干部及回乡青年中吸收3批聘用制干部。1992年,县委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完善乡镇聘用制、选用制干部和各业务站使用业务专干的管理办法》,对这部分干部的待遇、职责任务、工作要求等方面做明确规定。
  1993年,制定下发《平罗县关于干部管理暂行规定》。
  1996年,制定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届中届满考核制度和干部政绩档案。当年分三批对拟提拔任用77名科级干部通过电视台进行任前公示,有3名干部因群众反映,经组织调查核实确有问题而被取消任命。公示制度的实施,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程度,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管理。
  1998年,制定《平罗县领导干部诫勉暂行规定》,开始对全县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实行离任审计,把干部的监督进一步扩展到经济责任方面。1999年后,结合“三讲”教育工作,制定下发《平罗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度的暂行办法》《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反馈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特邀监督员制度》等,聘请5名老干部为干部选拔任用特邀监督员,拓宽监督渠道。
  自2000年5月开始,全县443名科级干部投身“三讲”集中教育试点工作,经过4个阶段的学习教育,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批评意见,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帮助干部发现自身存在各种深层次问题和缺点。“三讲”教育成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新方法和途径。
  2006年,建立健全纪检、组织、人事、审计、信访5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凡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立项程序》中规定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及时委托审计机关审计。分别对33个单位35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科级干部本人及子女在修建住房、提干、婚丧事、出国考察时,按要求及时上报组织部和纪委备案。
  2008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制度的意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试行办法》等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向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印发《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摘要》汇编,普及干部监督管理知识,提高科级领导干部自律意识。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组织部长谈话制度,对工作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解决,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患病提拔”。加强与纪检、审计、信访等部门联系,整合监督工作力量,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教育和监督。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适度公开审计结果,发挥审计工作威慑力,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扩大任中审计工作覆盖面,对县林业局、人事劳动保障局、科技局、劳动就业局、妇幼保健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负责人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探索对拟调整干部离任审计方式方法,力求做到“先审后离、先审后任”。
  2009~2010年,对所有提拔、调整交流干部,由县委组织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上好上任第一课。坚持每半年召开1次由纪检、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参加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停职待命制和《平罗县机关效能问责办法》,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和领导干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规范领导干部履职行为。2年诫勉谈话20人,书面检查5人,通报批评7人,停职5人,免职7人。
  2011~2013年,制定实施《平罗县科级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科级领导干部责任追溯暂行办法》,建立干部德的量化、勤政建设和问责机制。在全区率先实行干部“干事档案”积分管理工作模式,把干部“干事档案”与干部选用、考核、奖惩直接挂钩。创新领导干部责任追溯工作模式,从事前和事后、任中和离任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问责。开展“改进思想作风、提高党性修养”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学习教育活动,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对年度考核末位单位主要领导,采取降职免职、媒体曝光、公开承诺等形式予以组织处理。有17个单位被通报批评,22名科级领导及工作人员因“庸懒散”问题被问责。落实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将年度“N+X·Y”考核排名末位的1名正科级干部调整到副职岗位,疏通干部下的渠道。
  (三)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新中国成立初期,县委有计划、有步骤地录用一批新人补充干部缺额,待成熟后提拔到领导位置。1955年开始,建立干部后备名单制,先由各单位摸底排队,经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名,县委审查确定,明确分工负责培养,将培养情况定期向县委汇报,县委定期对后备干部培养情况进行检查。
  1958年,制订选干计划,搞清后备干部全部情况,造册登记,以便分期分批提拔。1959年后,培养后备干部措施当中增加下放锻炼内容,当年抽调45名干部下放农村、厂矿进行劳动锻炼,其中有6名担任基层领导。1963年以后,将后备干部工作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结合起来,在运动中培养、考验后备干部。各科局和公社提出单位和所属基层单位新生力量名单,属于股级以上名单报组织部。培养后备干部方法除参加运动外,要求有关领导要以身作则,要像师傅带徒弟一样当好带班人;有意识地让后备干部担负某些领导工作,直接考察他们的组织领导能力;加强对后备干部的监督管理,不能任其自然生长;后备干部中不是共产党员的要吸收他们听党课,列席党的有些会议,接受党内生活的熏陶;后备干部提拔以后要抓得紧、管得严。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极“左”路线干扰破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基本处于停顿状态。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随着拨乱反正,大批干部被解放,重新走上领导岗位,此时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出现青黄不接现象,原有领导以五六十年代干部居多,年龄偏大,后备干部选拔困难。1979年后,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年轻干部,培养对象重点是年轻而有文化干部,也注重思想品质及实际工作能力。1985年,全县选拔71名中青年干部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对提拔的年轻干部进行跟踪考察。1985年后,后备干部队伍分为第二、第三两个梯队,第二梯队是即将提拔干部,第三梯队则是培养提高干部。进入第三梯队干部人选都要经过各单位推荐并经过组织部门严格考察筛选。随着各级各类大中专毕业生统一分配补充,以及各类成人教育开展,扩大后备干部的来源。县委批转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后备干部工作的意见》,对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原则、标准、方法、程序及有关要求做具体规定,规范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992年初,在县属企业中开展推荐优秀管理人才工作,建立企业管理人才的后备干部队伍。是年3月,全县选派33名青年科级后备干部到农村上挂职锻炼,3次对他们进行跟踪考察,选拔8名优秀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是年8月,选派部分后备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县委在提拔任用干部时,以后备干部队伍名单为主要考察依据,所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大部分是年轻后备干部。1997年开始,每年派出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到隆德县有关乡镇开展扶贫工作,在艰苦环境中锻炼干部,表现优秀的提拔担任各领导职务。建立年度后备干部名单,做到每年更新一次,最终达到备用结合,备一批,用一批。在培养方法上,采取各种途径进行培训,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放在艰苦环境锻炼,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磨炼意志;指派担任某项工作或某项任务,锻炼其组织领导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放在同一起跑线上互相竞争,共同提高。
  2005年,面向全市公开从35岁以下后备干部中选拔7名,从部门、乡镇考核推荐优秀干部中选拔12名,1980年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和1976年以后出生一次性学历大学本科考察优秀人员中选拔4名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党委班子中。
  2007年,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从历届毕业的大学生中,选拔13名充实到村级领导岗位上,担任村长助理或村党支部副书记,增强村级班子的活力和战斗力。2008年,研究制订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计划,建立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补充。选派干部到乡镇、企业、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挂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适时提请县委重用。
  2009~2010年,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对在重点、难点工作中敢打硬仗、攻坚克难、能力突出干部大胆使用或推荐提拔使用。完善干部交流制度,注重干部培养锻炼,2010年,调整交流乡镇、部门、事业单位干部16名。
  2011~2013年,调整科级后备干部库,注重干部实践培养锻炼,提升干部队伍接续能力。安置71名新录用公务员、148名事业人员到机关、乡镇工作,选聘19名大学生村官、14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到乡镇、村及基层事业单位实践锻炼。选派干部到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一线锻炼,对2011年选派企业54名挂职干部考核,提拔使用3名优秀挂职干部。选派20名机关事业单位年轻后备干部参与移民扶贫开发工作,安排2012年度选派企业干部,选派52名干部到重点招商企业挂职锻炼。2013年,选派66名乡镇、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到47家企业挂职锻炼。
  (四)妇女、少数民族和党外干部队伍建设1949年10月,安排开明人士冒良臣任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副主席,安排进步知识分子高尚信、阎廷栋分别任平罗师范校长、教导主任。1953年3月,在771名干部中,有妇女干部37名,占4.7%;回族干部78名,占回族人口0.75%,绝对数和相对数都比较低。1956年5月,在《关于组织工作十年规划》中提出,选拔干部时应注意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当年每个乡均配备1名暂不脱产女副乡长,翌年上半年各农业初级社配齐1名女副社长。1958~1962年,在选拔干部时特别注意对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技术干部提拔。1959年,选拔128名干部中有妇女33名,回族15名,均系本地干部。在选拔73名领导骨干中,妇女干部和回族干部各5名。1965年12月,县委提出关于培养提拔新生力量意见,在全县各级组织和部门中领导骨干中回族干部占同级干部13%,妇女干部占同级干部4%。“文化大革命”十年间,干部队伍建设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少数民族、妇女和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也随之搁浅。1973年,全县吸收27名少数民族干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一系列干部政策的深入贯彻执行,妇女、少数民族、党外干部队伍建设重新走上正确轨道。1980年11月,经过文化考试、政审等程序,全县吸收录用16名少数民族干部,县委、政府在历次招收录用干部过程中,都采取优惠政策,尽可能多地吸收少数民族进入干部队伍。在主要部门规定必须有1名少数民族干部进入领导班子,各少数民族地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中至少有1名是少数民族干部。1987年11月,县委组织有关乡镇主管教育领导和5所回民学校校长12人赴同心、海原、吴忠等市县学习考察民族教育经验,提高干部管理民族教育工作的能力。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中原则上配备1名妇女领导。在所有适合妇女工作部门,原则上由妇女干部担任领导职务。1991年,县委组织部和县妇联等部门对全县妇女人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妇女人才名册,为选拔任用妇女领导干部提供后备人选。1993年后,在每年提拔的干部中,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都占相当比例。到2007年,全县少数民族干部达到1257名,占全县干部总数23.7%,其中少数民族领导干部117名,占领导干部总数16.5%;妇女干部2670名,占全县干部总数42.1%,妇女领导干部71名,占领导干部总数11.3%;县人大女代表37人,占人大代表总数19.2%;县政协女委员25人,占政协委员总数22.1%。2006年,全县13个乡镇党委班子配备14名女领导干部,12个乡镇党委班子配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26名,4个少数民族乡镇党委班子中的少数民族干部比例均在50%以上。2010年,全县13个乡镇党委班子配备14名女领导干部,每个乡镇配备一定比例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党委、政府班子。
  2011~2013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对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外干部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全县党外干部基本情况,建立党外干部数据库,抓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有10名党外干部被提拔使用。
  (五)人才工作2008年,实施人才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加强对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与自治区专家服务团对接,争取高层次人才到平罗县开展服务;实施“项目(课题)对接育才”计划,申报全国及区、市、县项目,培养带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评选出20名享受县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建立全县人才信息库;选派科技特派员到乡镇、示范园区开展科技承包服务。2009~2013年,制定《平罗县“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关于稳定现有人才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意见》,开展人才培训、人才服务、人才引进工作,开展自治区“313”人才工程、石嘴山市“351”人才工程、市政府特殊津贴和第二批享受县政府特殊津贴等人才选派推荐工作。建立完善用才聚才各项制度,设立平罗县有突出贡献人才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全县有85名优秀人才获得国家、区、市各级各类人才荣誉称号。成立全区首家县级人才协会,会员集中县内区、市级专家,县级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乡土拔尖人才,优秀企业管理人才456人。以校企合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行“1+N”产学研合作模式,企业与40多所大专院校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实施项目推进工程,通过项目管理模式培养名医名师名家。建立柔性引进人才机制的经验做法被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广。开展“人才宣传月”活动,宣传和普及科学人才观,宣传人才工作和各类人才先进典型。做好自治区专家服务团和“基层之光”等人才培养工作。在全区率先开展青年英才关爱行动和百名“星级人才”评选等工作,创新人才项目积分管理模式,落实33项重点人才工作项目和16项“星光人才工程”,推行四套班子处级领导干部人才工作联系点制度,28名县领导每人联系1个人才工作点和2名高层次人才,以点带面推进人才工作。建立“特设岗位”职称聘任激励制度,解决中级以上专业人才职称“评而未聘”问题。
  二、基层组织建设(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1953年9月,全县36个乡普遍选配支部书记,结合党员队伍状况重点检查新党员质量,除6名不够标准外,合格149名,在生产和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
  1957年,全县建立18个党总支75个党支部,达到乡乡有总支,社社有支部。1959年,对全县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整顿,从领导核心入手,对犯错误党员严肃慎重处理,纯洁基层核心力量。各基层组织建立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党课教育制度,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同时开展“五好支部”“六好党员”评比竞赛,促进先进更加先进,落后追赶先进。
  1965年8月,选派14名组织员下农村掌握情况,培养树立典型,力争在全县培养出1~2个大寨式党支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县党的基层组织相继被非法夺权,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直至1968年10月,县革委会整党领导小组成立后,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得以恢复。当年年底,全县有基层党委16个,总支2个,支部156个。
  1984年10月,全县党政群、政法部门及乡镇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进行调整改革后,对全县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基层干部和党员在“四化”建设中作用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结果表明组织健全,战斗力较强,坚持“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制度,党内生活比较正常的支部居于多数。但还有一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思想不够解放、缺乏改革创新精神、班子不够协调、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需进一步解决。
  1985年4月~1987年4月,全县23个基层党委5个党组15个总支391个党支部及所属党员全面进行整党,通过这次整党,纯洁党的组织,统一思想,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
  1988年10月,在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后发现,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各项制度完善党支部197个,占总数的45.5%;一般196个,占45.26%;差的40个,占9.24%。是年,为加强对党员及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全县绝大部分乡镇都建立起党校,全年培训党员4186人,占农村党员的75%。与此同时,在二闸乡、城关镇进行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并在全县推广。
  1989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在“止乱平暴”斗争中及时组织干部学习中央领导的讲话和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党员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稳定全县安定团结形势。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全县各基层党组织普遍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切合实际的创先争优活动。活动中各基层党委总支和县委每年都评选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促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开展。
  1991年,制定《支部分类标准》,坚持一年2次党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配合农村乡镇抓村党员活动室建设工作,全年有70个村支部建起党员活动室,占农村支部总数近一半。指导农村党组织结合冬季党员轮训工作,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993~1994年,制定下发《关于继续加强后进村党支部班子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后进村建设的具体措施:把加强后进村班子建设列入考核乡镇领导班子的内容。1994年,抽调470名干部,利用40天时间,整顿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重点是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其间,县、乡下派干部担任村支书38名,调整村支书65人,充实和加强村支部领导班子。
  1995年开始,为期3年第一轮农村基层组织建设。1995~1997年底,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是:组织实施以外增吸引力、内增凝聚力、提高向心力、增强战斗力、促进生产力为重要内容的“五个力”工程。乡镇班子以“六好”为目标,配强配齐班子成员,改善结构,增强整体合力,使乡镇党委真正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龙头作用。村级党组织以“五好”为目标,配强班子,带好队伍,选好路子,制定好制度,完善好经营机制。
  1998~2000年,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创”。即创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六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支部。到2000年底,全县达到“六好”目标乡镇党委16个,达到“五好”目标村党支部115个,全县各乡镇党校和126个村配备电教设备,绝大部分村都有党员活动室,“三会一课”能正常坚持,党员队伍作用能正常发挥,基层组织建设有进展。2004年,对全县23个处于后进状态支部进行集中整顿。从县、乡机关选派93名干部成立驻村工作组,加强对后进村整顿建设。调整村干部29名,配齐配强后进村领导班子。督促指导乡镇党委筹措资金32万元,新建5个村部。加强标准化电教站(点)的建设,对全县13个乡镇160个村618名村干部全面、系统的培训。将村干部月工资补助平均提高100元。制定《平罗县卸任村干部一次性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筹措资金14.25万元,对102名卸任村干部给予补助,增强村干部提升素质内在动力。
  2006~2007年,通过公开招考,从历届毕业的大学生中,选拔13名充实到村级领导岗位,担任村长助理或村党支部副书记,增强村级班子的活力和战斗力;实施城乡党组织“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有72个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和69个县直部门参与,实现优势互补,互助互动;新建18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2008年,开展农村“两个教育”活动,转变农村党员创业观念,开展技能培训,发展致富项目,增强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推行“支部+协会”的党组织运行模式,打破单一的行政村党支部设置模式,探索和完善“村企联建”“分村联治”、支部建在产业链上、改编产业型党小组等党组织设置形式,在有条件的行业协会、科技示范基地成立党组织。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4个,改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9个,完善建成38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配套建设。培育一批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紧密结合的示范点,通过典型带动,使各项工作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2009~2010年,推进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创业行动,两年发放农村党员致富基金192万元。建立村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村干部“基础达标”和“星级创优”考核,为全县461名村干部建立规范化档案。对13个后进村集中整顿建设。全面推行农村党群民主议事活动。落实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全县村干部月平均补助1370元;为卸任村干部补助养老保险费、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转移岗位安置,解决卸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推行村“两委”换届指导、竞职、任期、辞职承诺,建立“分村联治”和“村居联建”型党组织。2010年,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后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2.9岁,高中以上学历37%,妇女干部占23%,35岁以下干部占17%,少数民族干部占36%,村书记、主任“一肩挑”达到56%。
  2011~2013年,规范乡镇党委抓工作的方式方法,深化乡镇党员干部“两管三评一推优”管理考核机制,与推行干部“干事档案”有效对接、有机结合。抓好村干部任职承诺和评议环节,执行村干部“基础达标、星级创优”管理考核机制,在提高村干部任职补贴、落实待遇留人的基础上,加强村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创业行动,以农村土地改革试验试点为契机,采取村企合作、村社联建、股份制农场、家庭农场等形式,创新党组织创业模式,建立发展集体经济激励机制,评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十强村”和“十佳村”。加强大学生村官教育管理和培养,选拔2名具有大学生村官经历的公务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加大后进村整顿转化力度,选派22名机关事业单位后备干部担任后进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促其全面转化提升。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利用远程教育站点、网络教育学院、电教光盘等教育资源培训党员。加强村级活动场建设,结合各乡镇实际,新建、维修改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26个。
  (二)城市基层组织建设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干部,发展新党员,整顿党的组织,扩大党的基层组织覆盖面,提高党的战斗力。1952年8月,对全县机关、工矿、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整顿建设。从1954年开始,工矿、机关、企业、学校采取巩固地向前发展方针,经常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壮大党员队伍。
  1957年11月~1958年8月,在全县整党工作。城市整党结合全民性整风“双反”及各项中心工作,贯彻“严肃慎重,区别对待”方针和“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原则,提高广大党员社会主义思想,纯洁党组织,发挥党在各条战线上的核心堡垒作用,促进生产和工作发展。1959年,对全县基层党组织两次整顿,开展反右倾、鼓干劲,批判少数党员中“少慢差费”,甘居中游,强迫命令,违法乱纪以及无组织无纪律,贪图安逸享受,退坡个人主义思想和党性不纯表现,提高党员政治觉悟和阶级观点。
  到1962年,全县城市党员队伍明显壮大,机关、学校、厂矿等方面党的力量已经比较普遍,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推动工作,管理各项事业方面起到核心堡垒作用。1963~1966年,对全县基层党组织重新整顿建设,整顿中各级党组织除加强支部生活和党课教育外,主要以阶级教育为主,组织广大党员参加城乡社会主义运动,学习毛主席著作、党的方针、政策。通过一系列教育,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和阶级觉悟。1966年初,全县城市基层党委5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77个。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年5月~1968年10月,各级党组织基本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10月,县革委会整党小组成立后,全县党的基层组织才逐步得以恢复。党组织恢复后,主要组织党员参加“文化大革命”,进行“斗、批、改”和“一打三反”“抓革命,促生产”、学大庆、学解放军开展“批林批孔”等整风运动,在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中提高觉悟。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时,全县有城市基层党组织205个,比“文化大革命”初期增加120个。
  1985年4月~1987年4月,根据中央关于整党的统一部署,城市和农村党组织进行全面整党。1988年开始,城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主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基本路线《党章》《宪法》《准则》为内容,严格加强教育。基层党委着重执行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过好党内生活,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所属支部和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基层支部重点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教育和管理好所属党员,按要求搞好党员发展工作。企业党组织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建立健全党组织,明确职责,促进各项生产和改革任务的完成。
  1989年7~8月,在县碳素厂、食品公司、工商银行3个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党员试点工作。1990年后,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城市基层党组织全面行实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凡在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的党员,在七一或年终总结时表彰奖励,凡被评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党员,在支部会上批评帮助,指出问题根源和努力方向。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全县城市和农村基层党组织普遍实行党建目标责任制,县委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党建考核得分计入各单位“两个文明”考核总分,根据得分情况,奖优罚劣,促进全县城市党建工作。
  1990年开始,在各基层党组织中普遍开展不同形式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推动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1995~2000年,城市基层党组织以创建“六好”(领导班子建设好、党员队伍发挥作用好、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好、制度建设好、教育教学质量好、精神文明建设好)“四有”(有组织、有计划、有阵地、有活动)企业党组织为目标。企业党组织立足于提高经济效益,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实现“两个根本转变”为目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培养“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职工队伍;街道党组织重点从新形势下城市工作的特点出发,围绕搞好城市管理、社会服务、保持社会稳定和发展街道经济进行,以提高干部素质为重点,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学校党组织主要围绕教书育人,从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社会主义新人为重点搞好党的建设;其他基层党组织围绕全县经济建设,改进和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到2000年,全县城市基层党组织达到395个。其中达到“六好”目标机关、学校、社区及其他事业单位党组织64个,“四有”企业党组织64个。
  2000年后,城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加强社区党建、企业党建、机关党建工作。
  社区党建2004年,县委下发《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共建和在职党员的“双向管理”,开展以文化、法律、科技、文明新风“四进社区”为内容的系列活动,强化社区服务,丰富活跃社区群众文化生活。为城关镇北郊居委会争取阵地建设专项资金5万元,为2个居委会配置2台电脑,为3个居委会配置15节档案柜。2006~2007年,对城关镇北郊等7个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社区干部队伍更趋年轻化、知识化。城关镇、陶乐镇实行每月15日党员组织生活日制度,其他乡镇坚持每月26日党员组织生活日制度,保证社区党员教育的制度化和经常化。巩固和提升特色社区创建活动,对4个社区集中进行整顿规范,对准备创建的10个社区,抓好创建活动工作,对已被命名的前东等7个特色社区,狠抓巩固提高。全县有6个社区被市委组织部命名为特色社区,全县特色社区达到13个。2008年,新建社区党员活动阵地3个,改造社区党员活动阵地2个,实施6个社区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60%以上的社区党员活动阵地达到面积适用、标识统一、设施齐全、制度健全、功能完善的规范化建设标准。调整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实行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对社区党建工作的归口管理。开展特色社区和星级社区创建活动,推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完善和坚持社区共建单位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党建共建、事务共管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2009~2010年,开展特色社区和星级社区创建活动,全县三、四、五星级社区分别达到6个、7个、4个。推行“社区共建日”活动和社区党组织“延时服务”,提升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巩固和提高特色社区、星级社区建设。22个社区完成“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部实现公推直选。
  2011~2013年,按照“打基础、抓载体、提服务、上水平、促和谐”的工作思路,以开展特色社区和星级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全力构建和谐社区。创新社区党建工作载体,开展村居联建党组织,推行社区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开展“社区共建日”活动,形成社区与共建单位“党建共商、资源共享、文明共创、活动共办、难题共解”的社区共建机制,与612家驻社区单位结成共建单位,开展各类共建活动。以提升便民服务质量为目标,建立社区党员服务站,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推行社区党组织延时服务,简化办事程序,为社区居民解决实际困难。开展社区文艺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成立普法宣传队、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等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全县13个社区分别被石嘴山市委命名为“文化型、平安型、服务型、未成年人零犯罪型”特色社区,16个社区被命名为三星级以上社区(五星级社区4个,四星级社区6个,三星级社区6个)。各社区围绕“强化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创先争优活动主题,开展“民情链接”活动,畅通群众意愿表达渠道,增强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本领,实现“听民意、知民情、解民忧、惠民生”工作目标。结合社区“两委”换届,首次公开选聘37名社区工作者,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改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年龄、知识结构。换届后全县28个社区中,书记、主任“一肩挑”的19名(有2个社区组建为1个联合党支部),“两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36.7岁,较上届降低1.2岁,大专以上学历占46%,较上届明显提高。对城关镇12个社区实行第一书记工作机制,对新社区进行帮带联建;对换届后社区干部集中进行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培训;将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城市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和城市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重点解决城关镇社区调整后办公阵地问题,新增6个社区阵地全部落实,实现有场所议事。完善驻社区单位协调联系会议、社区党支部会议、社区居委会会议制度等,形成共驻社区、共建社区、共享社区资源的良好态势。将城市社区办公经费提高到每年5万元,农村社区经费提高到每年3万元。按照不低于本县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核定社区工作者报酬,2012年由每人月均950元增加到1640元,2013年增加到2040元。财政补贴将社区工作者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企业党建2004年,制定下发《平罗县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平罗县关于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意见》;建立完善非公企业党建情况季报制度,全年全县建立非公企业党支部9家,新成立2个非公企业流动党员服务站;向非公企业选派7名党建工作指导员,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逐步趋于规范。2006~2007年,选派25名熟悉企业管理、热心党务工作的退居二线的干部,到非公企业担任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组建南方冶金、凌云化工、昊越冶金、天福活性炭、众诚碳化硅、天源焦化6家非公企业党支部,全县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达到26家。下发《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促工建、工建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在兴平冶金等326家非公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2008年,采取部门帮扶企业的办法,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跨企业指导党建工作。抓好52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巩固、规范和提升,使党的组织进一步向50人以下非公企业延伸。以创建“诚信、文明、生态、活力”企业为目标,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加强党的建设,推动企业发展”和“五个好”非公企业党组织创建活动,搭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融洽企业内部关系,创造友好外部环境,使企业发展与促进社会和谐良性互动。2009~2010年,推进“组织覆盖推进年活动”,开展“组织联建,党员结对活动”和“党工共建”活动,通过“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指导企业抓好党的建设,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33%和73.3%。2011年,按照“拓展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增强有效性,推进规范化”的总体部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扩大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独立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115个(单独建立89个,联合建立26个),其中新组建党组织7个,覆盖企业193家。建立行业主管部门党(工)委委员联系点,从退二线领导干部、企业挂职干部、各主管单位党员干部中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106人,实现党建指导员工作全覆盖。开展“组织联建、党员结对”活动,确定52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与非公企业党组织结成“1+1”或“1+N”帮扶对子,帮助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各种设施,促使企业党建工作走向规范化,60%以上的非公企业有设置规范、功能完善的党员活动室。加强对软弱涣散企业党组织整顿,调整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18名、委员52名,理顺党员组织关系92名,培训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骨干224人次,整顿软弱涣散企业党组织18个。开展职工关爱行动,通过建立职工互助基金,送温暖、献爱心等形式,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330多个。开展回馈社会行动,组织21家企业与农村党组织开展“手拉手”活动,为新农村建设帮扶资金350多万元。开展“五个好”党组织、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提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有27家非公企业党组织被县委授予“五个好”党组织,4家非公企业党组织被评为县级基层党建示范点,2家被评为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2012年,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活动,在全面摸底、准确掌握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现状的基础上,采取“1+2”或“1+3”模式,确定48个机关事业单位与114家企业开展“结对联建”活动,选派63名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选派593名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69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抓组建、抓提升,力促“两个覆盖”扩面提标。新建非公企业党组织110个,覆盖企业338家,党组织覆盖率提高到63.1%;新建社会组织党组织1个,覆盖社会组织16个,党组织覆盖率提高到58.8%。举办非公有制企业新组建党组织集中挂牌仪式,为8家新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集中授牌并分别发放阵地建设补助经费2000元,为2家企业各发放1万元党建示范点补助经费,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双强十好”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建活动,从强化组织、建设阵地、规范活动、完善机制入手,扩大企业党组织的影响力。2013年,确定48个机关事业单位与114家企业开展“结对联建”活动,选派64名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选派595名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和69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截至年末,单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133个,联建119个,覆盖企业610家,党组织覆盖率提高到72.5%。社会组织单建党组织16个,联建14个,覆盖社会组织58个,党组织覆盖率提高到68.9%。面向62家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以“建立一个党组织、建成一个标准化党员活动阵地、建立一套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带共建、团建、妇建;赠送党旗、党徽、党组织牌匾、党建工作展板、党建图书和电教设备”为内容“三建三带六送”活动,形成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持续推力。开展“双强六好”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建活动,从强化组织、建设阵地、规范活动、完善机制入手,扩大企业党组织的影响力。兴平化工、恒大水泥和宁平碳素3家非公企业党组织被命名为全区非公企业“双强六好”党组织。
  机关党建2004年,在机关支部中开展“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举办机关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2006~2007年,开展全县学习贯彻党章知识竞赛、迎五一“唱响石嘴山·平罗”大型歌咏比赛和“学党章、知荣辱、树新风、促发展”演讲比赛等一系列活动。在全县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集中党课教育。各单位党组织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创新经济发展环境等活动,弘扬“敢于负责、乐于奉献、勇于牺牲”职业道德和培养“实、细、快”的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2008年,开展“学习型、规范型、效能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创建活动,强化机关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60%以上的机关党员活动阵地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主要内容“三服务一推进”主题实践活动,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以加强教师党员队伍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为重点,创新学校党建工作的载体,促使党组织和党员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导向、示范、协调、整合作用,营造健康向上的现代教育氛围。2009~2010年,围绕“五型机关”创建目标,以“机关党的建设年”为抓手,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提升效能行动,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行目标管理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三误”(延误、失误、错误)问责制、AB岗工作制、督察督办等制度;开展岗位建功行动,在窗口服务单位和行业党组织设立党员先锋岗,组织开展技能比拼、优质服务竞赛和业务之星评选等活动;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探索网上公开途径,规范党务公开;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完善党内鼓励关怀帮扶机制。2011~2013年,全县各级机关党组织以“五型”机关创建为目标,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开设科学发展大讲堂,定期邀请区、市党校专家、教授,部门领导就党性修养、区位优势及发展规划等知识进行辅导,提升干部理论水平。确定每年4月份为全县机关读书月,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品读好书、爱心赠阅、演讲比赛等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学习效果。举办全县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讲党课大赛、精品党课评选;依托业务网站开设机关党建园地、党建QQ群、党员博客等,整合利用IPTV、短信、飞信等信息化资源,增强学习效果。推行机关党组织承诺、党员领导干部承诺、普通党员承诺。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推行一站式、窗口式服务,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和群众满意窗口评比活动,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等优质服务措施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高效服务工作制度,改进干部工作作风。举办“学党史、知党情、颂党恩、强党性、跟党走”系列纪念活动。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劳动竞赛、青春建功生态移民行动、巾帼建功等主题活动。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和“五个好”党组织创建活动,直属支部“五个好”达标率74%,党委“五个好”达标率95%,创建市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示范点)12个。结合开展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在机关党组织中开展以“强基础、强效能、强服务、树形象”为主要内容“三强一树”活动,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和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与农村、社区党组织结对联建活动,87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与98个行政村和28个社区结对共建、服务基层,共为农村、社区投入帮扶资金989.83万元,解决一批农村、社区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
  第七节宣传新中国成立初,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党的性质、任务及对待农民、工商业的政策;宣传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土地改革等中心工作的方针政策。县级机关每天早晨政治学习2小时,区级机关每10天集中政治学习1天。学习《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等毛主席著作,以提高认识,安定社会秩序,巩固新生的红色政权。1953~1956年,主要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宣传农业合作化、私营工商业、手工业实现公私合营和合作等方针政策。干部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有《政治常识读本》《经济常识读本》《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中国共产党党章》等。1956年,县级机关干部分别组成高级组、中级组、初级组进行系统的理论学习。是年,全县宣传员发展到3140人,报告员43人,传授站14个,读报组305个。1957年,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全县党内开展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整风运动,接着开展反右派运动。
  1958年,县委组织8000人的宣传队伍,宣传党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全县掀起“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自1959年开始,组织全县人民学习《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矛盾论》《实践论》《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案)》《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等。宣传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纠正“大跃进”工作中的错误,全年举办学习班5期,培训人民公社党员、社长、大队书记、党员生产队长、基层团干部、妇女干部共计359人。1960年,举办训练班7期,训练公社干部、大队干部、民兵营教导员、连指导员等540人。
  1963~1966年,宣传学习《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决定(草案)》《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全县开展以“四清”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6年,宣传《五一六通知》,全县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主要学习毛主席著作、语录,学习中共中央文件和“两报一刊”社论等。1971年,结合“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罪行”运动,举办干部学习班7期579人。1972年,学习党的十大文件、《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国家与革命》等,开展“批林批孔”运动。1974年,开展“批林批孔”“批儒扬法”运动,举办理论学习小组长、大队书记、农民理论辅导员学习班4期,参加678人。1975年,1978年,干部群众喜闻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举办基层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学习班2期230人。1976年,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活动,对全县干部普遍轮训一次。1977年,开展声讨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罪行,举办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学习班7期,每期25天,800余人参加。1978年,学习《实践论》,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举办训练班10期,3198人参加。1979年,宣传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印发“关于进行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宣传材料。教育全县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全县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在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端正党员干部的思想,克服“左”的影响。
  1981年,组织宣传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举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班,以提高对历史问题的正确认识,宣传“完善农村各种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措施,尊重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1982年,学习宣传党的十二大文件精神,提高干部群众把全县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在全县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宣传教育活动。
  1983~1985年,学习宣传《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宣传党对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鼓励农民开展养殖业和个体服务业,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1986年,学习宣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有关资料,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整顿党的工作,纠正党内不正之风、统一全党的思想。
  1987年,学习宣传党的十三大文件精神,提高党员干部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和重心,开展向奋不顾身拦截惊马的女青年骆玉珍、勇救落水同学英勇献身的少年李芳学习宣传活动。
  1988~1990年,主要学习宣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学习邓小平理论,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开展形势教育,编写《形势教育宣传提纲》广泛印发,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开展“闪光的业绩”有奖征文,组织观看爱国主义电影等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1991~1993年,在全县农村分四批开展为期3个月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宣传党对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引导农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满信心奔小康。1991年,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通过征文、知识竞赛、歌曲演唱等形式宣传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1992~1993年,围绕十四大精神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重点,开展多方面的宣传思想教育。
  1994~1996年,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开展向雷锋学习,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宣传《爱国主义教育纲要》,印发《平罗县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细则》,通过唱国歌、升国旗、爱国歌曲比赛、观看爱国主义电影等,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教育。
  1997~2000年,以学习宣传党的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为主要内容,举办培训班13期、开办大专函授班,下基层上党课等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鼓舞斗志。在全县党员中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党风党性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爱祖国、爱宁夏”“迎回归、跨世纪”等教育活动。
  2001年,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西部大开发的内容,通过组织宣讲、广播电视报道、文化活动,宣传国家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西部大开发的目的、意义和政策,全力推进“富民工程”建设。
  2002~2005年,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以“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平罗新闻》《记者观察》等电视栏目、创办《他山之石》报刊宣传平罗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产生的新人、新事、新气象。开展党员“学沭阳、找差距”活动,推动平罗经济全面改革、全面提速。
  2006年,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文选》《党章》等的学习宣传;举办讲座、座谈会、培训班、征文、知识竞赛的活动,推动理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宣传全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品牌型、环保型、和谐型”社会的新举措、新亮点、新进展。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全面宣传招商引资、西区建设、工业生产、“六百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取得的成就。在《人民日报》登稿5篇、《宁夏日报》登稿172篇、其他报刊登稿900多篇;广播电视上开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冲刺》《政风行风》等栏目,摄制各类专题片45部,播发各类稿件3800条篇。
  2007年,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五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在农村开展创业与文明两个教育,组织创业、道德、法治三个专题教育宣讲团进村入户宣讲;开展“诚信平罗”创建活动,树立诚信道德理念、遵纪守法观念,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张旗鼓宣传表彰奖励“六百工程”人员,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围绕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城市化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执政效能革命建设等,主动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宁夏日报》等新闻媒体全方位推介平罗重点、亮点工作,在各类报刊上稿450篇,《宁夏日报》专版宣传平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5期,《石嘴山日报·平罗人》专版52期。广播电视开设《抓落实、促发展》《冲刺》《效能革命唤新风》等栏目,播出各类新闻4650条,摄制《魅力平罗》《抉择》等专题片34部。在《平罗政府信息网》开设要闻、信息站、特色栏目,发布各类信息8000多条。
  2008年,集中开展以迎庆北京奥运会、改革开放30周年、自治区成立50周年和工业强县、教育工业“两基”迎国检、全民创业、教育强县、农村改革、改善民生等为主题的宣传战役。举办平罗县进入西部百强县新闻发布会,邀请30多家新闻媒体集中报道。全年推出《石嘴山日报·平罗人》专版52期。《宁夏日报》刊登平罗县头版头条新闻8条。在中央和区、市等新闻媒体刊发稿件1400多篇(条),制作专版36个,摄制各类专题片31部。开展“执行力建设年”“干干净净干事”“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发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千名干部进村入户宣讲”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
  2009~2010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重点,围绕全面建设产业突出、环境和谐、民生幸福的西部百强县的目标,强化宣传教育。在干部理论学习中,坚持每月一次的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提高县委中心组学习水平。建立健全党员、干部集中培训和学分管理制度,举办各类培训60多场次,培训党员、干部1.2万人次。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西部大开发学习活动,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和大学习活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认识。在思想道德教育中,以“创先争优作贡献”为重点,以“迎大庆、树形象、比贡献”为主题,在全县开展第二届“六百工程”评选活动、向以丁丽萍为代表的道德模范学习活动、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爱国歌曲大家唱和中华传统经典诵读活动、“感动石嘴山50年50人”推荐评选活动、“传唱优秀童谣,做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寄语活动、“爱心颂”专场文艺演出等活动。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围绕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2009年,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打造黄河金岸璀璨明珠、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学习丁丽萍为代表的道德模范、新中国成立60周年等为主题的新闻宣传战役。全年在中央级新闻媒体上稿380多条(篇),自治区新闻媒体上稿370条(篇)。2010年,结合石嘴山市建市50周年大庆活动,邀请中央、区、市媒体多次到平罗进行集中采访;开展《宁夏画报》黄河金岸大型采风活动;组织通讯员和邀请中央、区、市媒体记者对全县产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发展、黄河金岸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惠民行动等进行宣传报道。全年在中央级新闻媒体上稿536篇(条),《宁夏日报》上稿117稿。
  2011~2013年,组织动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有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开展各类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举办学习石嘴山精神、党的十八大百场万人宣讲活动。创新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形式,制订计划和学习主题,举办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现场观摩活动13场次。改变过去集中学习形式,通过观看电教片、座谈交流、警示教育基地观摩和区、市专家讲座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理论水平。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创建和全民阅读活动,树立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和学习型村镇先进典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普及年活动,在展览中心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观摩活动,参观人员达4万人次。开展对内宣传,利用电视、网站、电子屏、宣传栏、广告牌、横幅等,宣传全县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及重点建设项目,宣传各行各业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和新亮点。办好《平罗新闻》及各专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呐喊造势,形成宣传声势。围绕“两区”建设、工业经济调整转型、民生工程、农村土地改革、生态移民等全县重点工作进行对外宣传报道。接待全国网络媒体采访报道姚伏镇供港蔬菜和色素菊种植,参加新华社《半月谈》举办的第四届“品牌生活榜”评选,平罗县荣获全国十佳最具投资竞争力县荣誉。邀请中央、区、市新闻媒体开展系列外宣活动。2013年,在新华社和《经济日报》刊发稿件20篇,《宁夏日报》刊发头版头条(含报眼)8篇,制作专版3个,位列全区前列。《石嘴山日报》刊发头版头条8篇,刊发《平罗人》专版33期,其他专版13期,上稿443篇。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试点县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绿色网吧”专项检查和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在各中小学开展网上祭英烈、经典诵读、“童心向党”歌咏比赛活动。结合古尔邦节、开斋节等节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同心同德促和谐”教育实践等活动,建设民族团结创建示范点15个;实施“绿色电脑”和西部助学工程,配送电脑120台,资助贫困大学生,建成乡村少年宫2个,陶乐二小乡村少年宫建设得到全区宣传思想系统观摩,受到好评。第八节统一战线一、机构改革1952年7月,中共平罗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成立。1960年,县委统战部撤销,统战工作并入县委宣传部。1977年1月,县委统战部恢复。1980年10月,设平罗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1984年1月,改名为平罗县民族宗教事务科。1988年12月10日,县委统战部与县民族宗教事务科分设,合署办公,民族宗教事务科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机构,1990年4月,改名为平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统战宗教工作自平罗县开始有中国共产党的早期活动后,党组织就非常重视统战工作。1926~1949年,党组织就在平罗县进行马列主义宣传,传播革命思想,开展兵运工作,团结争取社会各界进步人士,建立广泛的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统一战线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知识分子问题、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社会主义改造等问题都提到党的议事日程上来。为适应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需要,1952年7月,中共平罗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成立后,团结全县各族、各界爱国人士。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工商业者及宗教界的爱国人士,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做大量的争取、教育工作。除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正面思想教育外,在政治上信任他们,安排党外人士担任县人民政府科、局级领导职务,在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和学习委员会、政协委员会中都安排一定比例党外代表人物,团结和调动党外人士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在党的领导下建设新中国。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错误,县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都受到冲击,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受到严重破坏,统一战线工作被迫停止。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进入新的发展历程。根据中共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复查纠正大批冤假错案,调动各方面人士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增强各界人士的爱国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20世纪90年代后,贯彻中共中央对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立足于统一战线的特点和职能,全县统战工作围绕维护各民族的团结,保持宗教界的稳定和统战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把团结、稳定、改革、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加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作用。利用统一战线联系众多党外各方面的代表人士,人才荟萃、知识分子多、海外联系广、社会影响大的优势,发挥各界人士为平罗县经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2000年,建立健全与各民主党派、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制度和情况通报会制度,利用民主党派组织生活会、换届会,通报中国共产党关于“新世纪统一战线的几个基本问题”,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调查研究,参与西部大开发,为平罗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献计出力。制定《关于培养选拔党外后备领导干部的意见》,推荐19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为后备领导干部人选,选拔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
  2001年,采取各种形式,激励各民主党派成员,利用有关会议和组织民主党派成员参加的小型座谈会,为平罗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在县政协全委会上提出提案和议案40多条,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充分运用县委、政府优惠政策,经常深入民营企业调查研究,出谋划策,引项目贷资金,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2003年,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宗教界人士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思想、组织建设。
  2004年,召开庆祝政协成立55周年及建国55周年座谈会,邀请部分政协委员、政协退休老同志、宗教界人士欢聚一堂,畅谈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农工党平罗支委争取区委支持头闸卫生院价值40万元的医疗用品,改善医疗条件。
  2005年,制定《平罗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
  2006年,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两个《意见》的实施对平罗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事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召开4次民主党派、工商联、宗教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通报工作,对6个民主党派支部和工商联成功进行换届。
  2007年,做好党外高级知识分子和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作,建立信息库。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宗教界人士联系广泛、人才荟萃优势,参与新农村建设,开展村企合作,全县有近20家民营企业与乡镇合作,投入资金上千万元。宝马化工董事长马少青和优秀员工强永清受全国工商联的表彰奖励。
  2008年,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宗教界人士认真学习中共十七大精神,开展“学习十七大、谋求新跨越”“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发展”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开展调研活动,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在灵沙乡成功举办回乡文化艺术节,开展“卧尔兹”演讲和第二届穆斯林杯篮球赛。在全县庆祝自治区成立50周年的大会上,表彰奖励民族团结先进集体10个和先进个人60名。充分发挥各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团结联系信教群众的特殊作用。把爱国爱教爱家乡与“强乡富民”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抵制非法传教”、好媳妇、好公婆、好孝子等弘扬宗教文化积极因素的“卧尔兹”演讲,巡回民族乡村的演讲达11场次。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社会公益活动,全县5个宗教团体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南方冰冻雪灾和四川地震灾区捐款近20万元,体现宗教领域服务社会的一片爱心。
  2009~2010年,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荟萃优势,团结民主党派、无党派、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参与全面建设产业突出、环境和谐、民生幸福的西部百强县。
  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走进企业,服务基层;走进农村,服务三农;走进社区、服务群众),提高非公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提高广大农民在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发展生产、增收致富本领;了解社情民意,帮助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发挥工商联职能,组织工商界人士开展“两节”(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回报社会感恩行动。加强统战工作,召开全县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学习座谈会、情况通报会,通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情况,听取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意见建议,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建言献策。
  2011~2013年,坚持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向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中央、区、市、县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动员党外人士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献策出力。举办全县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学习班,邀请自治区社会主义学院教授进行专题辅导。召开民主党派座谈会、通报会、学习座谈会,选派党外副县级干部参加自治区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学习,提高党外人士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在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成员中开展“同心”活动,新建统一战线工作信息平台,开展在线交流活动,搭建宣传、教育、交流、学习、献策、提高“六大平台”,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帮助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解决实际问题,为履行职能创造条件。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好政治关,推进组织建设有序进行。加强民主党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一定程序协助民主党派推荐选拔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协助民主党派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行动态管理,调整补充,形成梯队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都比较合理的人才储备队伍。组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和工商联开展“服务新农村”支援行动,开展慈善捐赠、关爱留守儿童、医疗义诊、义务支教等社会服务活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协助县工商联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主办平罗县光彩事业暨旅游工艺品商贸展览会,搭建捐资助学平台,共有14家企业和社会组织捐助180万元,全县300多名学生和部分学校受益。在全区率先开展信息化、党风廉政等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在全县创建15个民族团结示范点,开展民族团结示范乡、村、社区、单位、学校、企业创建。
  第九节机要保密一、机构1984年7月,县委机要室成立,1997年3月,更名为平罗县委机要局。1997年3月,平罗县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1999年5月7日,平罗县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挂平罗县国家保密局牌子。县保密办公室与县国家保密局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行使党委保密工作职能和保密法赋予的依法行政职能。2002年7月13日,机构改革中调整为县委办公室挂保密委员会办公室,隶属县委办公室。
  二、工作县委机要保密机构成立后,完善保密制度,加强涉密载体管理,举办保密工作人员培训班,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拉网式检查,开展保密工作,在全区保密工作年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加强密码管理工作,提高机要人员业务能力,及时做好电报译传办理工作,确保畅通。2008年,接收明传电报411份,办理549份;接收密报271份,办理325份;发明传电报15份,发密传电报28份,为县委、政府领导及各部门收发传真468份,无拖、漏、压、误等现象发生,县委机要局荣获全区党政机要系统先进集体。
  2009~2010年,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保密工作方针,按照“保守秘密,慎之又慎”的要求,对机要保密工作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夯实机要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机要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要室硬件设施建设,加强机要干部岗位技能培训,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党和国家核心秘密的安全传递。开展全县保密工作大检查和对全县61个涉密单位、427个涉密载体进行保密执法及涉密载体专项检查,加大对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检查和涉密隐患的排查力度,将泄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全县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主题实践活动,组织1600名干部参加保密知识理论测试。
  2011~2013年,开展密码干部岗位大练兵活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密码干部。加强密码管理,确保密码绝对安全和密码通信畅通。加强对视频会议、党政内网应用服务管理,定期检查,定期维护,提升视频会议效果和质量。更新全县85个单位安全公文传输系统数字证书密钥,做到保畅通、保运行。针对新时期保密工作特点,将计算机网络管理作为全年保密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知识宣传普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密工作大检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6份,将泄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密管理工作趋于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受到自治区、市保密局好评。
  第十节党校干部培训1959年3月,中共平罗县委党校成立。是年举办3期学习班,培训大队领导干部80人、妇女干部和团干部各100多人,为开展基层工作打下基础。1960年,党校举办7期干部训练班和2期干部附设班,每期35~40天,每期100人。培训对象为公社、大队和生产队干部,主要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和文化知识等。1961年,县党校迁址并增加教员,举办3期学习班,每期300多人。1963~1964年,县委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干部轮训的指示,专门做出轮训计划,对全县各公社党员和公社、大队、生产队的领导干部690人全部轮训一遍,这次轮训规模最大,时间也最长,一直延续到1964年。
  1964~1969年,“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相继开始,党校瘫痪,干部培训基本停止。1970年9月,县党校恢复。1970~1971年,连续举办7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和“批林整风”学习班,有597名干部参加。1972年,举办3期学习班,每期50人,15天。1973年,举办马列理论骨干学习班,学期39天,有近百人参加。1974年,举办机关干部理论小组长、大队书记、农民理论辅导员和妇女干部学习班各1期,全县基层领导干部678人参加。1975年,举办公社、大队干部和农村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学习班2期,230人参加。当年7月,举办全县中小学教师“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学习班,全县1000多名公民办教师参加。1977年,为批判“反极右倾翻案风”,举办机关、企事业单位、大队、共青团、妇女干部等各类学习班7期,全县各行业干部普遍轮训一遍。
  1981年上半年,为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举办全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班,共110人参加,学期5天。同年7月17日开始,举办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精神学习班5期,每期10天,有405人参加。1982年5~6月和9~10月,举办农村改革和学习中共十二大文件培训班4期。
  1983年,举办1期党课教员培训班,60人参加;学习《邓小平文选》培训班2期,308人参加;学习整党文件培训班2期,319人参加。
  1984年,举办学习整党文件培训班2期,参加学习科级干部192人,一般干部127人。举办党课教员培训班1期,各乡镇及机关党委负责人108人参加。还举办经济体制改革政策学习班1期。
  1985年3月,平罗县党校中专班开始招生。1987年,为配合十三大文件学习,举办3期学习班,党校教员到各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讲党课43场。1989年6月,举办2期学习班,以“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为主题,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党性教育。
  1992年,为贯彻十四大精神,举办副科级培训班3期。1994年,县党校综合楼建成竣工。1996年8月,县党校开办函授大专班,招收学员37名。1997~1998年,以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为主要内容,举办培训班8期,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村干部、妇女干部以及厂长经理共1635人参加。党校教员到基层讲党课45讲,听课人数达5000多人次。1999年,举办学习班2期,学习十五届三中全会文献,主要对象是全县妇女干部和农村党支部书记,共330人。
  2001年8月6~23日,举办3期科级干部学习班,学习江泽民“七一”讲话精神,培训科级干部451名。
  2002年,举办村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培训班2期,参加培训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88人;举办WTO和现代科技知识继续教育培训班2期,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360名;举办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的妇女108名;举办全县乡村妇女、计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1期,有162名妇女干部、58名计生干部参加培训。当年,县党校开办本科行政管理专业函授班,招收学员55名。
  2003年,举办全县科级干部、村支部书记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班4期,有477名科级干部和124名村支书参加培训;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培训班1期,有23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2004年,举办全县科级干部学习两个《条例》培训班3期,有486名科级干部参加培训;举办全县干部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培训班10期,参加培训人员达2200多名。
  2005年6月,举办全县村干部任职资格培训班1期,培训村干部112名。
  2006年2月23日~3月18日,举办全县公务员法培训班8期,培训1319人;7月4日,举办全县轮岗(挂职)招商人员培训班1期,培训80人;12月15~24日,举办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村干部培训班共4期,培训600多人。
  2008年7月,举办5期公务员培训班;11月,举办5期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农口部门全体干部、村干部培训班。
  2009~2010年,举办各类培训班33期,培训领导干部11800多人次。在培训教育中,创新授课内容和培训形式,邀请区、市领导、名家、教授作专题报告;举办领导干部心理失衡与调适专题辅导;组织教师开展以宣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六个为什么”重大问题、西部大开发、农村基层党建、发展农业产业化、农民工务工指南、反腐倡廉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百场宣讲活动。围绕重大理论课题和授课专题,开展集体备课和“人才讲坛”活动。继续办好中央党校3个经济管理专业函授班,在校学员108名。
  2011~2013年,举办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辅导班、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邀请中央党校教授,自治区专家、教授、有关领导和县党校教师,讲授“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辅导”“‘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背景和主要精神”“宁夏‘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精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提高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解读”“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和“揭露邪教本质崇尚科学知识”的专题报告。举办全县村干部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进行“人民调解法”“农业产业化相关知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统筹城乡步伐,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延伸监督触角扩大基层民主”等专题讲解。以创新社会管理,提升“三创”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能力为主题,举办全县社区工作暨换届后新任职社区干部专题培训班。开展流动课堂活动,制作党校教师联系卡,供乡镇、部门自主选择;制作选课菜单,突出宣传主题和基层需求,针对重大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基层需要解决的问题等,组织教师精心备课,送课到基层,满足基层需求。开展“农家讲堂”活动,向农户讲政策、讲法规,发放“三创”宣传材料,发挥党校宣传职能,开辟新的宣传渠道。2013年,在基层开展百场宣讲活动,共宣讲117场次,培训6800余人次;配合县人事局、统战部、文广局等单位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
  第十一节老干部管理一、机构1982年前,老干部管理工作归县委组织部管理。1984年3月,中共平罗县委老干部服务局成立,全面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引导老干部发挥余热,使老干部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二、工作30多年间,县委、政府重视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每年召开重要会议、举行重要庆典吸收老干部参加。每年元旦、春节期间,拨出专款对老干部普遍慰问1次。每年组织老干部参观县内外工农业生产亮点工程和风景名胜,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老干部座谈讨论,征求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县老干部局成立老干部中心学习组,老干部所在系统成立老干部党支部,坚持每月学习座谈或开展活动1~2次。
  20世纪90年代,部分企业出现老干部医疗费标准偏低甚至拖欠老干部医疗费的现象。自2001年起,由县财政统发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自1997年起,纳入社保统筹,按月足额社会化发放。其他由国家统一规定的离休费开支项目,如交通费、护理费等,也全额纳入离休费按月足额及时发放。离休干部医药费每人每年5000元,划拨县医保中心统一管理使用,实报实销;异地居住离休干部门诊费按红军时期每人每年1200元、抗战时期每人每年1000元、解放战争时期每人每年800元的标准实行门诊费包干。县上两所医院设立老干部病房和老干部门诊,方便老干部就医。每年都举办医疗保健知识讲座,开展2~3次大型游艺活动,吸收所有行动方便的老干部参加。老干部生病住院,坚持看望慰问。
  担任过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处级领导职务老干部,通过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参与社会工作,如实反映社情民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促进社风好转,积极建言献策和参政议政。
  截至2008年,全县离休干部123人(含代管6人),平均年龄79岁,最大95岁,最小74岁。其中:机关事业单位98人,企业25人;红军时期1人,抗战时期14人,解放时期108人;享受副厅级待遇3人、副厅级交通医疗待遇2人,享受正县级待遇15人,副县级2人,享受副县级待遇41人,一般离休干部60人。居住在外省的4人,银川30人,中卫1人,大武口8人,县城56人,乡镇28人。身体相对较好的43人,一般53人,较差27人。63名退休退二线县级干部中,正处级15人,在京居住2人,银川11人,大武口3人,县城30人,乡镇12人。全县共有离休干部遗孀82人,平均年龄74岁,其中,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遗孀57人。
  2009~2010年,组织老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服务百强创佳绩,奉献桑榆当先锋”为载体,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实施“我参与、我承诺、我奉献”行动、结对帮扶等活动,营造“争当先进光荣,不思进取可耻”的浓厚氛围。组织老干部参加庆祝石嘴山市建市50周年系列活动,观摩县域经济发展情况,通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征求老干部意见和建议。开展“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活动,按时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落实老干部待遇、发挥作用、帮助解决困难、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自觉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办好老年大学,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和延安精神研究会工作。
  2011~2013年,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关心老干部生活和学习,落实离退休老干部待遇。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经费,确保老年大学、延安精神研究会、关工委工作顺利开展,为广大离退休干部搭建参与社会活动、愉悦身心平台。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亲情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建立老干部工作联系制度,制作发放离退休干部亲情服务联系卡,落实“两项”待遇(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建立“五必访”(重大节日和重要节庆必访老干部,老干部生病住院必访,老干部家里婚丧嫁娶必访,老干部寿辰必访,老干部遇到重大思想问题或生活困难必访)离退休干部制度,开展“六送”(老干部生日送鲜花寿糕,老干部再婚送祝福,老干部病故送花圈挽联,老干部家中有困难送温暖,重大节日向老干部送慰问金(品),日常电话送问候)亲情服务活动,与离退休老干部定期保持沟通,一对一联系、交流、互帮互助,倾听老干部的所思所想所盼,帮助离退休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各项工作。开展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活动和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对全县10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从队伍建设、运行机制、阵地建设、工作流程、活动组织、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督察检查,促进“五好”离退休干部支部工作的巩固和党组织党建标准化建设的开展。开展“心向党、讲品德、讲文明、见行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做好创建和巩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工作,利用节假日及寒暑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组织“五老”人员组成帮教小组,开展手拉手结对帮扶问题青少年活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继续做好老年大学、延安精神研究会各项工作,发挥老干部余热。
  第十二节政法、社会管理一、机构1981年7月,平罗县政法委员会成立。1991年,成立平罗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5年,成立县社会稳定专项办公室。2011年9月,平罗县社会工作部成立,各委办合署办公。
  二、社会治安管理1950~1953年12月,平罗县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集中打击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处理各方面敌人307人。1956~1958年,为保卫工农业生产发展,逮捕反革命分子、各种犯罪分子和不法地主分子308人。1958年,开展取缔10种会道门工作,有124名反动会道门头子受到惩处。1967~1981年,全县判处刑事案件952起,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1981年7月3日,平罗县政法委成立。1982年,3次对各单位的夜间值班和安全保卫进行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985年,县和各乡镇以及有下属事业单位的主管局均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规划、制度和措施,建立治保和调解组织。1986年后,采取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对重点地区包片、政法部门包重点的办法,深入打击刑事犯罪。1991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召开政法工作表彰会,增加公安警力,给各乡镇和县水电局配备公安助理员。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乡镇“八突破、两控制”和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1992年3月,全县政法暨表彰会议上,兑现199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签订199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县治安联防指挥部成立,全县形成以公安机关为龙头,以专业治安联防队为骨干,控制特行特业和社会面,以治保、调委会、义务治安员、治安信息员等群防群治组织的单位专兼职治保人员及帮教组织为依托,控制城乡居民区、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人口的治安防范工作新体系。
  1993~1996年,以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抓手,政法各部门采取预防、调解、专项整治多项措施并举,保证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1997年开始,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县两个文明责任书进行考核,贯彻一票否决制。1998年,在全国“两会”及宁夏40大庆期间,县委和政府领导实行值班制和包片负责乡镇、部门,化解矛盾,处置突发事件,消除治安隐患。
  1999~2001年,县委和政府把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的一项治本之策,纳入全县“双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安排,目标分解,半年和年终进行检查,狠抓落实。分别对上年完成责任制好的部门、乡镇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个别乡镇和部门则兑现一票否决。
  2002年,重大节日、重大会议期间,对全县20个乡镇、80多个机关单位进行值班和治安防范工作的全面检查。坚决执行对重大案(事)件责任查究制,县供水公司内发生杀人案件,对单位领导进行免职处理。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制订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全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66起,处置突发和群体性上访事件53起。
  2003年,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履行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考察监督,与奖惩挂钩,促进全县综合治理的顺利开展。2004年,在全县实行领导包片、分级负责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是年3月,县委和政府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政法、综治工作,提高综合治理奖励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2005年,县社会稳定专项办公室成立,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各方面工作,处置影响全县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投资6万元设立信访接待大厅,从全县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全县各类调解组织179个,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56起,调解556起,调解成功率96%,预防和制止群体性械斗事件4起、群体性上访事件2起。
  2008~2010年,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形成健全完善的政法综治组织体系、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大调处体系、科学严谨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安定有序的社会管理体系,为改革发展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建立以县综治委为核心,以乡镇为重点,行政村、社区为基础的三级综治组织网络,将“平安平罗”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开展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妥善解决社会矛盾,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健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在农村派出所实行联勤联巡联防工作模式,在县城实行3+X巡防工作模式,在各工业园区实行警企联防工作模式,在县域范围公共重点区域、复杂场所及重要路段安装治安监控探头,在交通干道安装电子违章警察和高清卡口监测系统,在341家重点单位、1000余个部位安装电子监控设施,通过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实现治安防控全覆盖。
  开展“严打”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等违法犯罪活动,遏制侵财性案件高发势头,连续5年实现“命案必破”的工作目标。依法打击邪教组织和传销活动。加强对监管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管控,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对暂住人口的动态管理,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强化特种行业管控,加强涉枪涉爆单位监管。
  2011~2013年,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县城和崇岗镇建立集宣传、服务、防控、联动为一体的“四型”治安岗亭,划定巡点(段),对城市区实行24小时巡逻,推行“有警处警、无警巡逻”工作模式,构建路面防控网络。投资1000余万元,实施天网工程建设。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顿,在中小学建立校园警务室,配齐人员、设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与110联网,遏制校园伤害事故发生。整合公安、消防、交通资源,实行三警合一,提升派出所治安、交通、消防综合管控效能。建立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将110、119、122三个报警指挥调度系统合一,统一受理全县各类突发事件和应急求助报警。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依托公安机关“两实”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对全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建立完备的人口信息库。采取“以房管人、以证管人”方式,建立流动人口“虚拟宾馆”管理模式,实现“信息灵、轨迹清,人来登记、人走注销,不漏管、不失控”。建立健全“四官五员一志愿”监管机制(“四官”即法官、检察官、警官、村官,“五员”即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人民陪审员、民政助理员、家庭成员,一个社会志愿者队伍),通过搭建网站、微博、飞信等服务信息平台,对矫正对象进行教育。成立人民调解联合委员会,设立医患、劳动争议、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土地、房产和涉诉纠纷等调解室,负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实现调解部门职能融合、力量汇合、资源整合。建立穆斯林说和室、阿訇说和室、穆斯林老人维权中心,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在普法宣传、反映民意、化解矛盾、维护团结方面的作用。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人员监管服务,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2011年9月,中共平罗县委社会工作部成立。县委印发《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全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全县重点工作,县人民政府将物业服务中心建设、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老旧小区改造、“数字平罗”建设等一批社会管理项目纳入全县十大民生实事,每年安排配套资金386.5万元,将社会管理列入全县N+X·Y目标管理考核。加强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治理中心建设,统筹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推行前台受理、后台办理机制。全面梳理民生服务事项,明确服务办事流程,建立县、乡、村三级电子政务系统,为村(居)民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民生服务下移延伸至村民家门口,建立便民服务站,为村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将全县13个乡镇143个行政村、28个社区整合划分为1161个网格,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开发建设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基础信息、服务办事、民情日志、短信互动、报表统计和系统管理六大模块,将城乡居民基础信息全部录入系统,通过系统办理群众诉求。开通“96110”热线电话和短信服务平台,收集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实现服务办事“网格—村(居)—乡镇—部门—县”五级联动,推进社会管理工作信息化进程。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活动,抽调1586名干部深入1036个农村网格、125个社区网格开展民情大调研,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领导干部包案接访制,加大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调处力度,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十三节政策研究一、机构沿革1954年4月,县委政策研究室成立。1955年1月,县委政策研究室更名为县委合作部。1959年3月,县委合作部撤销。1961年11月,县委农村工作部成立。1961~1981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县委农村工作部瘫痪。1981年1月,恢复农村工作部。1988年2月,撤销农村工作部,成立县委政策研究室,归县委办公室管理。1988年12月,更名为农村工作部,为县委单设机构。2002年7月,更名为政策研究室,增挂县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个牌子。
  二、政策研究1954年4月~2002年6月,主要工作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委、政府,县委、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抓好落实的建议和具体措施,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开展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社会进步的发展战略,提出中长期规划和阶段性意见,对全县农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协调县直农口部门、涉农部门的农业经济工作。对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组织全县农村工作综合性会议和起草县委、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文件,以及需要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的全县综合性涉农工作政策性文件的审核,参与、指导拟定有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有关规定;指导和考评农口部门的工作;协助政府规划、协调、管理对农业的投入,研究提出农用资金的使用方向和重点,监管产业化资金的使用;对全县农业产业化资金提出安排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调研城市经济改革和发展工作以及全县党的建设、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社会稳定、民族宗教、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全县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配合协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县委的有关政策性文件、文稿。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部署,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需要,组织调研力量对有关经济、改革和发展、政治、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民族宗教、党建以及其他社会管理事务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决策参考。负责收集、整理县内外经济发展及政治文化发展的信息,供县委领导参阅,组织撰写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文章和著作。
  2003年,围绕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增收、工业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等开展调研,撰写《民营经济是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等7篇调研报告,其中3篇被市委《决策与创新》刊发,3篇被《当代宁夏》刊发。组织人员深入农村、企业,走访调查、归纳总结,编发《调研与信息》28期指导工作。编制优秀调研成果供各级干部参阅。制发《平罗县2003年部门帮扶园区工作安排意见》,对部门帮扶园区工作做出全面安排,督察检查部门帮扶工作情况及所采取的帮扶措施、投入帮扶的物资、协调联系贷款情况、园区建设进度和效果、入户项目的落实和经营状况等情况。以《调研与信息》的形式对县直有关部门在开展帮扶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进行宣传。履行目标管理考核职责,组织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创建工作。全县建立信用户档案24860户,创建信用户19117户,创建信用队52个,创建信用村35个,授信额度2.79亿元。投放农业贷款5.62亿元,其中2003年“富民工程”新增项目入户贷款1.87万元。从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争取“富民工程”产业化经营补助资金88万元。
  2004年,围绕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农民增收、工业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等内容,开展调查研究,起草《平罗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等16篇调研报告,其中大多数意见被县委、政府采纳。有3篇调研报告被市委《决策与创新》刊发,2篇分别被《当代宁夏》《共产党人》刊发,有5篇分别刊登在《石嘴山日报》《宁夏日报》。起草《平罗县2004年农业农村工作安排意见》《2004年县处级领导包乡镇、部门包村工作安排意见》等多份文件及领导讲话,多次组织召开全县农业工作观摩会、座谈会,协调全县99个帮扶部门进行包村,将帮扶目标任务、帮扶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同时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等工作和措施的落实。制发平罗县2004年乡镇、直属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各部门(单位)跑项目引资金考核指标及奖惩办法、重点业务工作考核细则等,改进考核方式,对联系性较强的考核内容,进行联合考核,采取同时、同步一次性逐单位考核的办法,一次性将乡镇、部门目标任务考核完毕。全年共撰写讲话、汇报等材料16篇,达20万字。接待领导和上级部门批转来信来访6起,及时组织人员到当地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筹备承办全县两个文明建设年终表彰会、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全县农村工作观摩评议会、全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全县秋季农业生产工作会、农民收入分析会等8场次大型会议。争取到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农业产业化以奖代补资金(即羊菜产业以奖代补资金)共127.93万元。
  2006年,撰写《推进区域经济融合协调发展的对策与建议》等30多篇调研报告,对工业经济、农村经济、推进城市化和发展第三产业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发展工业板块(园区经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壮大民营经济、创建农产品绿色通道、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放宽农民贷款限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等建议措施。每年编发《调研与信息》20多期,为各部门、各乡镇提供信息服务。创办《领导参考》,专门挖掘和发现现实生活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协调组织召开各类观摩会、座谈会10多场次。是年,新农村建设专项办公室成立,县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下发《2006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等文件,召开新农村建设工作会,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大会等会议,抓住农民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两个根本环节,突出农田水利化、农业机械化、农村企业化、产业规模化的建设和发展,创新思路、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方法,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建立农村出让土地和劳动力,企业出钱、出管理、出技术、供应市场,组建公司,联办企业都有村集体的股份。全年有24家企业与24个村达成项目意向,有14家企业与14个村签订合作协议,有7个项目开工建设,投资6000万元。开展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试点,以村或镇为单位,利用集体土地或新开荒地和其他资产作为资本,通过工商局或民政局注册登记,组建信用实体,为农民代耕代种和代存代租土地,促进土地流转和机械化作业,有条件的也可以发展二、三产业。重点培育100名农民经纪人和20家流通大户。指导筹建机插秧协会、皮毛绒流通协会、水产合作社、牧丰草业合作社、新精肉驴养殖协会、蔬菜产销协会等经济组织。在全县推广小店子村农机合作社全程为农民代种、代收、代耕的经验。鼓励种植大户、机械队、科技队反租倒包农民土地。启动“新农村人才计划”,培养村干部发展市场经济的能力、对外交往的能力和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制定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村队工作。积极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为有志青年创业成材提供平台。
  2007年,形成《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新机制》等12篇专题调研报告。围绕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在全县开展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八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理论研讨活动,共确定理论研讨课题85个,形成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70余篇,有3篇被相关刊物采用。配合国家“581”课题组等上级部门,开展县域经济发展、土地信用合作社、村企合作、能人返乡创业、乡镇卫生院改革、新农村建设、村级财富积累、农民培训、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10个课题的调研。在抓好《调研与信息》《新农村专题简报》基础上,创办《政研专报》,全年共编发《调研与信息》《新农村专题简报》《政研专报》27期。全年撰写讲话、汇报材料10余篇。筹备承办全县年终表彰会、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农村“两个教育”活动等大型会议,配合县委办公室做好全县重点工程观摩评比会、县委扩大会等会务工作。制定出台《平罗县2007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提出发展水稻、水产、水禽三水产业,蔬菜、玉米两大制种产业,以养羊为重点的养殖业和蔬菜产业工作思路。围绕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采取召开工作汇报会、协调会、联合部门督察检查、组织观摩评比等形式,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得到落实。建设村企合作项目85个(企业无偿投资建设的项目5个),涉及13个乡镇64个村。其中2007年新建44个。引导各乡镇从土地信用社、村级活动场所、塞上农民新居、精神文明建设、农村民主政权建设等12个方面开展“一村多亮点”示范村创建活动,将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浓缩在示范村,全面调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推进示范村整体上台阶。全县23名县级领导,67个部门、单位确定帮扶项目125个,落实帮扶资金44万元,物资(折合资金)30万元。全县新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12个,累计达到30个,存贷土地6400公顷,实现存地收入190.55万元,集体经济收入74.8万元,转移劳动力2530余人,实现劳务收入1265万元。按照全县农村“两个教育”活动的战略部署,起草制定实施意见、验收标准、考核细则等,协调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创业教育3个专项办公室、13个督导组、3个临时讲师团深入乡镇、村、队开展集中培训,检查验收。全县有148名能人返乡创业,注册资本1.4亿元,总投资5800万元,实现产值2950万元,农民走出去创业37365人次,实现劳务收入1.69亿元。组织姚伏、城关、高庄、黄渠桥4个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利用109国道沿线22个村的农宅墙体,制作100个宣传栏、100幅宣传画。印发《平罗县2007年乡镇N+X·Y考核实施意见》《平罗县2007年县直部门、驻平区属单位N+X·Y考核实施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开展督察5次,承办重点项目、县域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等观摩评比会5场次,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严格考核标准,顺利完成对各部门、乡镇的年度考核工作。
  2008年,形成《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对策建议》等12篇专题调研报告,在全县开展“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发展”征文活动,征集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78篇,其中两篇被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参考》一书以及《宁夏工作研究》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新农村简报》收录刊登。共编发《调研与信息》《新农村专题简报》《政研专报》31期。起草《平罗县2008年农村工作实施意见》,筹备全县农村工作会、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推进会、新农村建设推进会、加强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座谈会等专题会议。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新农村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新农村示范村创建标准》《新农村示范村考评办法》等文件,在全县选择45个经济基础条件比较好、产业优势明显、班子战斗力较强的村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安排101个部门开展帮扶活动,选派4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到村上任职,指导示范村建设。全县新增村企合作项目26个,投资7600万元;71个行政村与108个企业联姻,累计建设村企合作项目110个,投资4亿元,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481.59万元,创劳务收入3000余万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工作的意见》。全县共落实存贷土地66.67公顷以上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9个,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累计达到39个,存贷土地9200公顷,农民实现存地收入763.6万元,村集体收入132.3万元,转移劳动力6330人次,实现劳务收入4051万元。开展对全县部门、乡镇N+X·Y目标考核工作。把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组织召开工业经济、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重点项目观摩会1场次,召开全县县域经济和农村经济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观摩评比会,及时通报主要工作任务和指标完成进度情况。
  2009~2010年,形成《加快城镇化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等专题调研报告30余篇。起草《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入镇和促进农民创业就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农村改革,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关于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意见》等20多个政策性文件,起草农村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交流发言以及区、市领导、部门调研等汇报材料40余件,其中《机制创新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强大动力》等经验材料被《宁夏日报》《宁夏工作研究》《石嘴山决策》等报纸杂志刊登。
  修改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年度考核。对各乡镇、部门落实全县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进行多次督察,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围绕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农业农村工作督察机制,总结推广农业农村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做好部门帮扶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通过部门帮扶、项目推动、严格考核等措施,使示范村在优势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村企合作、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塞上农民新居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在全市率先启动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完成《平罗县2010年黄河金岸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拟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呈报《平罗县黄河金岸重点项目建设报告》,陶乐特色小城镇、县城至滨河大道连接等项目被列入自治区重点支持项目,全县黄河金岸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011~2013年,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性问题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平罗县推进农民向市民转变暂行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大水沟水源地煤炭经营户退出煤炭经营的若干扶持政策》《关于加快生态移民区产业发展的意见》《平罗县扶持发展服务业暂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和《关于推进农民市民化的调研报告》《关于平罗县失地农民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县卫生室运行及建设布局调整的调研报告》《平罗县城镇化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农民现状调查》等专题调研报告,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履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由宏观指导向督促落实转变,协调乡镇及涉农各部门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带动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发挥沿黄城市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谋划黄河金岸十大项目,制订《平罗县黄河金岸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完善部门分工负责、督察汇报、信息报送等制度,分解下达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沿黄城市带考核重点项目建设。
  推进统筹城乡试点建设。实施石嘴山生态经济区试点建设,规划建设两个基地和两个示范区,一批国内500强知名品牌企业落户园区。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建立健全县乡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土地流转监督委员会等服务机构,挂牌成立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62个,形成公司+土地合作社+农机协会+农户的“小店子模式”、土地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劳务中介公司的“通城模式”、以土地入股的灵沙“三农”股份制农场模式、村队企业化的“村企合作模式”,累计流转土地2万公顷,占全县耕地面积的31.5%。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实现经办机构有效整合和筹资标准、补助标准、保障范围城乡统一,建立“一制多档”参保路径,探索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推行城乡居民医疗一站式服务,满足城乡居民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实施立达尔天然色素加工等现代农业项目,推进陶乐镇、姚伏镇、灵沙乡、崇岗镇、头闸镇等5个特色小城镇建设,通过石嘴山市考核验收。完善农民变市民土地、户籍、住房、社保、教育、就业等政策,促进农民进城入镇,城镇化率达到52%。
  第十四节精神文明建设一、机构1984年2月19日,平罗县“五讲四美三热爱”(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委员会成立。1987年3月17日,更名为平罗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历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一般都由县委书记或主管副书记兼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3人。
  二、工作从1984年3月1日起,全县开展以治理脏乱差为中心内容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城乡到处张贴标语进行宣传。各机关、学校、厂(场)矿掀起争创文明单位,争当文明先进个人的热潮。县委制定文明单位8条标准,每年由主管部门申报文明单位,县委组织验收,符合标准者,授予文明单位匾额。1989年,在全县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观看革命传统影片,开展革命歌曲比赛活动。1990年,在全县开展“学雷锋奉献月”活动,全县成立学雷锋小组743个。1995年,印发《平罗县爱国主义教育实施规划》及实施细则,设立4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办公场所插国旗,在中小学开展“读百部好书、唱百首爱国主义歌曲、看百部爱国主义影片、背百首爱国主义诗词、格言”活动,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活动。
  1999年后,开展“树立文明新风”“百城万店无假货”“学先进、争当创业标兵”活动,树立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楼院、星级文明家庭活动。2006年,在全县开展“六百工程”,通过经人推荐、组织评选、张榜公示,共评出模范守法户96户、能人101名、孝子96名、好媳妇88名、好学生100名。2008年,开展思想道德年建设活动,启动第二届“六百工程”评选活动,开展以礼仪之星、孝亲之星、和谐之星、诚信之星、敬业之星、仁爱之星为内容的“六百工程”。每星评选100人,年底共评出礼仪之星99人、孝亲之星99人、和谐之星98人、诚信之星96人、敬业之星100人、仁爱之星66人。全县85名模范典型被评为全区“道德之星”,22人被评为全市“三德”评优典型,对丁丽萍等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组织召开思想道德建设暨精神文明创建培训会,邀请自治区文明办领导授课,发放《市民文明手册》200本、平罗县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单1000份。完成全国、区、市、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申报验收和58家届满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复验工作。征评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教育创新案例174例。
  2009~2010年,推行文明单位动态考核机制,按照自治区、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有关标准,对全县届满的自治区、市级文明单位进行创建指导、重新申报和评选,抓好文明单位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加强文明单位的经验交流工作,推进文明社区、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做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活动。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调研活动。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立志、立德、立规、立业”活动和“千名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争取中央文明办绿色电脑进西部项目,为15家村、社区文化站配备绿色电脑150台,为广大城乡中小学生课余上网提供平台。
  2011~2013年,加强先进典型宣讲,组织举办李潇、纳振东见义勇为和沈桐、孙志帅先进事迹报告会,近万名干部职工和中小学生聆听报告。组织开展“六百工程”及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马合清等6人被评为石嘴山市第四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汪苏艳荣登“中国好人榜”评选并荣获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孝老爱亲”提名奖,全县从80多个一线和基层单位中评选出敬业等6类先进模范共397人进行命名表彰奖励。做好各类文明单位申报复验工作。至2013年申报全国文明单位2个和文明村镇2个,至2013年自治区文明单位25个、文明村镇9个,石嘴山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17个,县级文明单位30个、文明村镇30个。举办文明单位观摩联谊会,邀请45家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负责人,实地观摩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遴选60名道德模范,制作播出《美丽平罗人》55期。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举办“弘扬雷锋精神创建文明县城”启动仪式、全县“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关爱自然”启动仪式暨青年志愿者誓师大会启动仪式,组建学雷锋“三关爱”志愿服务队60多支。开展城乡文明共建、农村文化广场建设工作,城乡结对单位达60多个,建设农村文化广场10个。实施好人微博和文明餐桌行动。县展览中心申报为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黄渠桥镇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面启动自治区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开展文明交通行动、环境卫生整治、公共设施管护、园林绿地管护、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及窗口单位服务整治系列活动。加强对平罗县“三创”(创建全国园林城市、自治区卫生县城、自治区文明县城)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第十五节信访一、机构新中国成立初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处理全县来信来访。1975年,平罗县革命委员会接待室成立,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同年,县革委会接待室更名为革命委员会信访接待室。1984年,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信访领导小组成立。1986年,县信访接待办公室更名为“平罗县信访办公室”,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受县委、政府双重领导。2003年3月,平罗县信访办公室更名为平罗县信访局。
  二、工作1978年,制定加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几点意见,明确县革委会接待室及相关部门的职责。1979年,全县文秘、档案、信访工作会议召开,制定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把群众的事情办好。1987年,明确县信访办公室的职权范围和责任。9月中旬,召开“五大机关”和公检法司、劳动人事、民政、教育、政法办公室、落实政策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全县上访对象进行分类排队,为预防国庆节和十三大期间进京上访现象做安排。1991年6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改制的意见》,明确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职责,强调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其作为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门的作用,切实搞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1994年10月,实行逐级上访制度,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1995年2月,实行县委、政府领导预约接待来访群众的办法。2003年8月,确定县委书记和县长分别为县委、县政府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副县长为直接责任人,实行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维护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2004年9月,针对全县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处理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1976~1982年,全县来信来访工作问题的重点是落实政策、工资福利、生活困难、干部工作作风等问题。1978~1980年,为全县信访高潮期,其中1979年受理来信来访4562件,为历年信访量最高。1983~2000年,全县信访量稳中有降,趋于正常。主要为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问题,“四清”“文化大革命”查抄没收问题、各种民事纠纷问题、工资福利及“农转非”问题等。2003~2008年,随着改革的深入,全县信访量又趋于回升,每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00人次左右,主要为土地纠纷、淌水、企业改制等方面的问题。
  信访办案主要采取登记、立案、转办、催办、上报、反馈、答复、督察、结案、归档等程序进行办理。办案方式上,对一些问题单纯的案件,由信访部门单独办理;对问题复杂、难度较大的案件,由信访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问题牵涉面广、难以处理的案件,由县领导亲自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解决。20世纪90年代前,全县信访案件主要由信访部门接待处理。90年代后,实行县领导接访日制度、县级领导包案处理重点信访问题制度和县四大机关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为群众解决大量实际问题。
  2008~2010年,信访工作围绕社会稳定大局,按照“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的信访工作思路,以解决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为突破口,以化解信访积案为抓手,强化“责任、排查、化解、稳控”几个工作环节,立足基层,抓本治源,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拓宽思路,化解积案,抓早、抓小、防大,确保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全县的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
  实行县级领导在信访局每周二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解决突出信访事项。按照“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定期筛选一批重点信访问题,按照县级领导分管工作和分包乡镇,落实包案责任制。制定《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加强信访、综治部门、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沟通与协调,提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能力和调处能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调处工作新机制。全县领导干部进乡入村全面了解掌握村情民意和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现场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方式解决信访积案,妥善解决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消除群体性事件隐患。2009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32件人次,同比下降39.4%。
  2010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32件人次,较上年同期2032人次下降39.4%,其中集体访70批1080人,较上年同期98批1861人,批次下降28.6%、人次下降42%;个体访205人,较上年同期318人下降35.5%。受理来信40件,较上年同期46件下降13%;县领导批转群众来信31件,较上年同期60件下降48.33%,区、市信访部门转交信件60件,较上年同期66件下降9.1%,受理市民投诉中心交办投诉信访事项22件。进京上访情况:全年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14件19人次,其中人事户均在本县4件6人次,三跨三分离10件13人次;赴区上访情况:个体访36件70人次(人事户三分离3件5人次),集体访13件210人次(人事户三分离4件68人);到市上访情况:集体访15件230人次,已解决10件186人次,通过司法机关解决的4件34人次,无政策依据无法解决的1件8人次。
  2011~2013年,围绕社会稳定大局,按照“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的信访工作思路,妥善处理和解决大量信访问题与社会矛盾。全国、全区“两会”“一会三节”、中阿经贸论坛等重点时期,未发生一起进京、赴银非正常上访,确保重大节会活动期间信访维稳零目标。2013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45件次,受理群众投诉电话66件,办结率为98.5%,满意率为98.6%。接待群众来访167批1398人次,其中:集体访77批1266人次,个体访90批132人次。受理县级党政领导批示信访件192件,全部按期结案并上报和回复信访当事人,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第十六节档案一、机构1958年11月1日,平罗县档案馆始建,归属县人民委员会领导。1962年1月,归县委办公室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馆处于瘫痪状态;1980年3月21日,平罗县档案馆恢复。1981年6月6日,平罗县档案科成立,档案科和档案馆一套工作人员,两块牌子,直属县委和政府领导。1988年,投资34万元,在县委院内建档案馆大楼1幢1187平方米。1989年3月6日,档案科由副科级单位升格为正科级单位;1990年4月10日,平罗县档案科更名为平罗县档案局。2005年7月24日,县政府决定恢复平罗县县志办公室,与县档案局合署办公。
  二、档案工作平罗县档案局(馆)自成立至2013年,档案管理逐年加强,馆藏档案不断丰富,档案门类逐渐齐全完整,有文书档案、专门档案、科技档案、民生档案、声像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2013年,接收进馆档案2万多卷件。馆藏量达13.77万卷、册、张、盘、件。2013年8月,平罗县档案事业发展被自治区评估为优秀,县档案馆被国家档案局评为国家二级档案馆。
  对机关、学校、企业等档案业务进行监督指导是档案局的重要职责。1960年,举办第一期全县文档干部档案管理培训班后,档案局(馆)经常举办文档管理干部培训班,使文件管理、档案整理归档管理规范化。2003年,实行档案一文一件装订后,档案局坚持每年举办文档干部档案管理培训,并集中指导乡镇、部门上年度文件材料整理归档。2010年,对全县76个单位进行指导整理,整理档案20180件1247卷。坚持指导民生档案、专业档案、重大活动档案、重大项目建设档案、企业档案、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等,使各单位规范管理档案。指导整理婚姻登记档案、公证档案、就业人员档案、失业人员档案、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档案、养老保险档案、社区人口管理档案、困难家庭和低保对象档案、再就业档案、居民健康保健档案、特殊群体档案及社会救助档案、环境监测档案、计划生育档案等重点民生档案的建设。自档案局成立后坚持每年开展对乡镇、部门及立档单位的行政执法检查,规范立档单位的档案管理。到2013年,全县13个乡镇、40多个部门建立档案室,机关建档率达到100%,村级建档率达80%。
  为社会服务是档案管理的重要职责。档案馆把重心放在为各级领导、部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好地提供查阅服务上。完善档案的检索工具,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加大电子查档力度,优化服务方式和手段。2013年,社会各界人士查阅利用各类档案2682卷(件),利用者5450人次,摘抄复印档案6426页。
  2013年,加快数据库建设,建立馆藏80%的档案资料目录数据库,微机总录入量达58万条,重要档案目录全部进行录入,实现计算机查询服务。建立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全文数据库,建立录音全文数据库,实现与目录挂接。对平罗县档案信息网进行优化改版,增加“在线查询”“县志风采”等互动功能,网站社会功能与宣传展示功能进一步加强,网站访问量达8.57万人次。
  2000年后,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县委、政府工作大事记续编工作。编辑1995~2013年8个年度工作大事记。续编2007年以后县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名录。2009年开始,连续3年制作平罗县辉煌成就展板向社会展出,宣传平罗县经济社会取得的成就,宣传档案工作。
  2006~2013年,自治区财政厅、档案局划拨平罗县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费30多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档案局的要求,档案局制订《平罗县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分工负责,责任到人,购置裱糊机、计算机等必要的设备器材,并安排专人经过专门培训后开展工作。对民国时期国民党党部、政府、法院等档案1000多卷进行抢救保护。
  三、史志工作2005年,县委、政府决定恢复县志办公室,启动二轮修志工作后,档案局将这一项新任务列入重要工作,加强对乡镇、部门修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多次督察乡镇、部门专业志修编工作。对完成初稿专业志审查把关,提出修改、补充意见,直至符合专业志要求才批复出书。经过上下促动,共同努力,全县大部分县直部门、乡镇完成专业志编纂任务。重修《平罗县志》编纂拟稿工作全面开展。2009年开展《平罗年鉴》编辑工作,每年编纂年鉴成为县志办的正常工作。
  全面收集全县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各单位工作情况,及时向区、市、县有关部门提供地情资料。2012年,编撰出版《平罗史话》,被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评为全区党史研究优秀成果(书籍类)三等奖。2013年开始编画《平罗史话连环画》。
  第十七节党史研究1986年下半年,平罗县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成立,抽调人员组成征集办公室。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组织史资料编辑的统一部署和要求,1990年5月,出版40余万字的《平罗组织史》。该资料收集、汇编、记述平罗县1926年9月~1987年10月党的组织、地方政权、军事、统战、群众团体5个系统的组织发展,对于总结汲取历史经验教训,加强各级党委、政权、地方军事、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的建设,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都具有重要意义。
  1993年底,县委组织部又组织人员开始编纂《平罗县组织史资料续编》(1987年10月~1993年12月),《平罗县组织史资料续编》分党、政、军、统战、群团、企业、学校6部分,约20万字。
  1997年,县委组织部配备党史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人进行全县党史大事记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1998年完成《平罗县党史大事记》内部出版工作。
  2002年7月,县委组织部续编《平罗县组织史资料》(1994年1月~2004年7月),2005年完成初稿。
  第十八节纪检监察一、机构1950年5月,中国共产党平罗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1954年3月,更名为平罗县监察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监察机构瘫痪。1978年2月,恢复中共平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6年5月,平罗县监察室成立。1957年12月,平罗县监察室更名为平罗县监察局。1959年1月,平罗县监察局撤销,1988年2月恢复。
  1993年7月,中共平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平罗县监察局合署办公。设办公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2003年,增设经济发展环境投诉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心。2006年,撤销宣传教育中心,其职能并入办公室。
  2003年起,在全县各乡镇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
  二、预防教育1978年,县纪委恢复后,对全县党员进行党纪党风教育。1985~1988年4月,结合一些党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堕落等反面典型,印发通报12期,播放教育录像16场次,讲党课13场,教育党员干部加强党性观念,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1988~1991年,结合形势和任务,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现象。在此期间,县纪委每年都做好专题安排,提出具体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由纪委领导和党课教员讲党课120多场,组织播放收看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片20余部、280场次,印发《纪检信息》47期,登报、广播50多件次,通报典型案例10余起。1992年后,围绕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播放廉政教育片863场次,召开座谈会121场次,利用有线电视播放党风党纪教育片10场次。1996年后的5年间,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等条规的宣传教育与知识竞赛,组织观看有关电视系列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以成克杰、胡长清、周文吉等重大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活动。2002~2006年,由纪委牵头,组织、宣传、广电等部门共同参与,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年回头看和树立正确权力观”“学习贯彻党章,做党的忠诚卫士”主题实践活动,举办学习“两个条例”和党章知识竞赛,制作发放廉政警示台历、从政警言笔记本和干部廉洁从政警示牌,利用县电视台开办的《党风政风》栏目,宣传典型,对违纪违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进行曝光,举办《正气颂》党风廉政专场文艺晚会、“塞上清风”优秀书画摄影作品评选、廉政歌曲传唱和廉政文化“六进”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预防教育。2004年,在全县党员干部中组织学习中央、自治区、石嘴山市领导有关反腐倡廉的讲话,学习《党内监督制度须知》等,观看《为民书记郑培民》等一批反腐倡廉教育专题片200多场。2006年,开展学习牛玉儒精神的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影片10场次;开展“学党章,加强党的先进性”征文活动和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活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在县城西区、高速公路出口和太沙工业园区设立有关廉政方面的巨幅公益广告牌。2007年后,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县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构建“大宣教”格局。坚持以领导干部和管理人、财、物和审批权的岗位人员为重点,突出重点时段和岗位特性,采取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时刻警醒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建立平罗县廉政网站,构筑网上廉政“防火墙;制作以廉政勤政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勤政屏保和电脑墙纸(桌面)程序,要求各单位在办公电脑中全部安装,达到及时、生动、有效的宣传教育效果。把廉政文化“六进”和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通过举办反腐倡廉成果展、廉政书画展,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和悬挂廉政格言警句、书画、设置勤政廉政宣传牌和开展廉政知识讲座等形式,使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在县电视台、平罗县廉政网、电子大屏幕定期滚动播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标语,拓宽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008~2010年,建立平罗县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组织乡镇、部门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到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举办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专题讲座;利用平罗县廉政网站,构筑网上廉政防火墙;向全县级科级以上领导班干部发放《廉政准则》读本,组织进行《廉政准则》知识测试;组织全县各部门、乡镇查找各类风险点12622个,制定防范措施13114条,新建、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措施1898项;创新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落实“三谈”(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三述”(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时刻警醒领导干部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道德防线。
  2011~2013年,把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开展“学《廉政准则》,促廉洁从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保持党的纯洁性,发扬优良作风”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发挥平罗县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等教育平台功能,将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三谈三述”等制度。深化、细化党务公开内容,搭建“两栏两屏一网站”公开平台,拓宽党务公开渠道。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联动机制为出发点,以防控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为重点,推进“制度+科技”防控新举措,开发建设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立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培训和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干部选任“四差额”制(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和初始提名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开展领导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签订《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建立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谈话提醒教育和重大事项随时申报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增强源头预防腐败能力。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项权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观摩评比会力”运行轨迹,建立“一五四三”(建立一套程序严密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体系;制定与工作体系相配套的教育、决策、执行、监督、预警与处罚五项制度;在对权力运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中绘制与工作体系相联动的申请决策表、执行反馈意见表、监督建议表、预警提示表等四种表格;设置红、橙、蓝三色岗位预警监督提示牌)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从源头防治腐败。
  三、监察监督1993年,县纪委监察室成立,随即开展6项专项执法工作,严禁在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吃喝送礼铺张浪费,取消年终表彰奖励大会和春节团拜会;对全县27个购置小汽车单位的资金来源、购车金额及审批手续等进行调查清理;对农村用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全县农电线损下降12%左右,农用电费呈下降趋势;对公款出国出境进行清理,全县有12人赴国外考察,其中有5人退回置装费4700元;协助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5次深入乡镇检查,纠正有强制、摊派行为7项,取消让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27项,同时纠正农民承担费用在收取与管理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对全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无偿占用企业钱物进行清理。
  1996年后,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对30万元以上的66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遏制工程建设中的规避招标、转包、违法分包和无证承包工程等行为;组织协调医药卫生部门,连续3年对全县国营、集体、个体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取缔一批无证照非法经营的药店和诊所,清理没收劣质过期和从不正当渠道购进的药品器械;对乡镇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对私设“小金库”进行处理,全县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行罚缴分离、收缴分离制度;对国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弄虚作假,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取消违规设立的银行账户31个;监督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节约财政资金33.3万元;对13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单位和领导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进行处理;加强对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和企业负责人隐瞒转移债权资金、低价出售企业资产以及一些部门对企业乱收费影响企业生产的现象进行查处;对农村土地收费、建房收费、水工费收缴、农村电网改造费及农村“两劳”(义务工、劳动积累工)用工管理使用、财务收支和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等改造开展多次专项检查,解决农村“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2005年,对200余户低保户实地调查,取消24户不符合规定的低保户,对11户40余人的月补差金额进行调整;查处高庄、黄渠桥、崇岗等乡镇虚报冒领粮补资金53913元,及时纠正虚报面积。
  2002年后,对全县14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350个银行账户进行检查,清理取消82个违规账户;查出并清退农电网改造违规收费10.4万元;清理不符合规定的“低保户”185户,立案查处1起违规发放农村特困救助金问题;监督检查落实“五补一免”(“五补”:购置大型农机具、优良品种、发展畜牧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畜牧业检疫。“一免”: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有关的税费)政策,查出套取、挪用专项资金13万元,立案处理3起;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再就业基金、救灾救济、农村合作医疗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对在农村信用社贷款长期不还的国家公职人员,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追缴款项15.5万元。
  2006年,对全县2003年以前投资300万元以上、2004年以来国家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稽查验收。对12个单位104个项目从立项申请、批复、合同签订、施工企业资料及竣工验收、审计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保证工程质量。2005年,对全县机深松项目补贴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县13个乡镇47个行政村虚报耕作面积990公顷,冒领补贴21万余元的问题进行查处,追回套取补贴资金20余万元。
  2008年,对“五保”供养资金、农业综合补贴、征地拆迁补偿和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农资市场秩序、奶制品市场清查、节能减排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责成不按标准发放“五保”供养资金的个别乡镇限期补发缺额部分,对个别乡镇、村通过农户“一本通”扣抵历欠农业税、水费问题进行纠正。加强监督检查,建立13个涉农收费监测点,加大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对农民直补政策、农村社会支持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009~2010年,加大对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全县30个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62个政府投资项目跟踪检查8次。制订《平罗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取消11家不符合要求的种子代销点经营资格,收缴违法经营款2万余元。开展低保清理整顿规范工作,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和城市低保户397户694人,节省低保资金48870元。开展全县社团组织“小金库”专项治理、平罗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专项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县13个乡镇扶贫救灾、粮食补贴、五保供养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强化对主要领导、重点部门、岗位的监督,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谈三述”,对299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坚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收入情况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离任审计36人,任期审计26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健全完善财务支出会审会签和招待登记审批制度,规范业务接待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
  2010年,制订《关于在全县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对全县反腐倡廉制度进行清理审查,清理反腐倡廉制度219项,其中继续坚持的139项,新建39项,完善37项,废止4项。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招投标进行全过程监督。推行招标代理制,监督建设工程招标84项;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484.2公顷,成交金额7.6亿元;规范政府采购,执行政府采购项目174个,节约资金263万元,节约率4.8%。制定《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平罗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规定》《平罗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等制度规定,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011~2013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市、县若干规定,坚持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收入情况。2011年开展优化投资环境活动,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对17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22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实施效能问责。2013年对干部作风、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办公用房清理规范等开展明察暗访,通报29个单位15次违反作风建设的情况,对14人因不落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违反效能、作风建设规定进行问责。全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3.88%。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生态移民工程、崇岗煤炭集中区专项治理、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点项目及全县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的督察,会同相关部门对“三公”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国有农林草场土地经营管理情况、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对新招录公务员考察,特岗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招录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对征地拆迁、城乡低保、农村“三资”使用管理情况、强农惠农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改存在问题。设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聘请企业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参与执法监督、纠风工作。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2013年平罗县机关干部作风在全区31个市县(区)排名第13位。
  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对贯彻落实扩大内需、生态移民安置、加快经济转变发展方式、耕地保护、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等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征地拆迁及补偿资金、享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实物配租补贴、享受扶贫济困人员资格及救助金、农民工保证金、粮补面积及补贴资金、社保资金等20余项涉农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开展“三农”工作、市场价格调控、生态移民工程、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开展纠风治乱工作,解决在教育、卫生、医疗、住房、社保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查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发挥15个重点企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和义务监督员作用,依托电子政务、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应用系统平台建设,监督和规范涉企部门行政行为;开展执政效能革命、执行力建设年、优化投资环境等活动,整治干部“庸、懒、散”等作风问题,跟踪问效、追责促改,促使工作提速增效;制定干部管理十项机制和《平罗县机关效能问责办法》《平罗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深化机关单位、各行业及其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四、信访举报1978年县纪委恢复至1984年,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16人次,其中申诉282件,揭发、控告628件。经认真办理,年平均结案率达79%。1985~1988年,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抓信访工作,在处理信访案件中实行分级管理,归口办理,坚持多办少转,能办不转,转办催办;坚持领导带头查案,明确责任,一查到底;协助县委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上访老户的申诉问题;对匿名信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使一些匿名反映的违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3年间,接到各种群众来信274件,接待来访群众140多人,查处违纪案件96件,来访信访结案率年平均在95%以上,初信、初访结案率在90%以上,越级信访率下降到15%以下。
  1988年5月~1991年10月,县纪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对244件、人次来信来访逐件查办,对于转办案件及时督办;属于县纪委立案查处案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或处理,保证如期结案。
  1992年以后,县纪委建立举报电话和书记接待日制度,经常与县人大、政府信访部门和各乡镇加强联系,在全县基层党委、党总支设纪检监察信访小组,健全完善三级信访网络,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到199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332件次,办结率达到98%以上。
  1996~2001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392件次,通过自办、转办、交办等形式,初查核实311件,立案61件,结案61件,综合信访结案率达96%。
  2001~2007年,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594件次,县纪委认真分析重点案件线索,及时筛选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影响改革发展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和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003年,在县政府信息网建立投诉举报网站,利用电视公告、印制宣传册等形式公布举报电话、受理范围等事项。2004年开始,平罗县纪委被中纪委确定为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通过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将全县一些倾向性、苗头性和社会热点及突发性问题反映给上级纪委。结合信访举报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总结工作经验,开展调研活动,推动信访举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2006年,出台《关于在案件查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加强协作和案件材料移送办法的意见》,加强同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合力。
  2007年后,在县、乡、村建立健全三级信访网络。在13个乡镇建立综合信访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在每个行政村设立1名廉政监督员,负责反映基层意见、建议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监督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制度等。乡镇纪委接待群众275人次,反映问题197件,办结182件。
  2008年,发挥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作用,采取网上受理投诉、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和建立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等措施,全方位拓展案件线索渠道。
  2010年,受理来信来访72件次,投诉件53件,初查核实34件,立案5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为18名党员干部澄清举报失实的问题,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对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行率达100%,使违纪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2011~2013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12件次,投诉件93件,立案37件。
  五、案件查办1978~1984年,县纪委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在招工、招生、招干、入户、住房等方面弄虚作假,甚至贪污盗窃、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等违法乱纪行为,查处各种违纪案件235件,有141人收到党纪处分(其中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24人)。对非法招工的19人、非法入户的33户123人,按政策进行清退。1983~1984年底,在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过程中,全县揭露查处各类经济案件37件,结案35件。追缴赃款、赃物折合现金80437元,收回粮票1205斤。有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1人受到党纪处分。
  1985~1988年4月,重点查处少数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滥发奖金实物,用公款请客送礼,挥霍浪费,在招工、入户、转干、建房、分房等方面的违法乱纪行为。全县查处各类案件175起,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52起。
  1988~1991年10月,重点查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劳动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以及违法违纪建私房等案件。全县查处各类违纪案件96起,处分党员97人。处理副科级以上干部26人。
  1991~1996年,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24人。为92人澄清事实。没收上缴违纪违法资金41多万元。在查处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中,立案案件涉及党员17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9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人。
  1996~2001年,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惩治腐败的重要环节来抓。5年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392件次,初查核实311件,立案61件,结案6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32人。受到党纪处分30人,受到政纪处分26人,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2002~2006年,5年中受理群众投诉举报303件次,立案查处65件。乡镇纪委立案11起,查处11起。通过查办,没收违纪资金9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60多万元。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购买个人商业保险12万元,回收干部拖欠公款25万元。处理5个单位用公车娶亲的问题。查处贪污、挪用、截留集体资金和收受贿赂案件23起,参与赌博案件3起,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4起。
  2008年,加强同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联系,互通案件信息,整合办案力量。在纪委机关内成立若干办案小组,明确办案职责和任务,调动每位干部参与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同时,对疑难复杂信访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严格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提高办案实效。加大力度,严肃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的原则,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全年受理来信来访71件次,初查核实45件,立案15件,结案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
  2009~2010年,两年受理来信来访143件次,立案13件,给予党纪处分11人。对党政组织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执行率达100%。
  2011~2013年,由公检法机关和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反腐败案件查办工作联动机制。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信访举报案件线索集体评估、党政纪案件审理助审等制度,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涉嫌犯罪的4人移送司法机关。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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