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个体私营工商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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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36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个体私营工商业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3
页码: 808-81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个体私营工商业管理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全县市场上的60余名牙纪、斗行统一管理。
关键词: 平罗县 个体私营 工商管理

内容

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全县市场上的60余名牙纪、斗行统一管理。1955年12月,平(罗)惠(农)手工业合作联社成立,全县个体手工业有31个行业238户453人,有资金9.94万元,产值22.82万元。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全县组织合作商店(食堂)、服务行业社(组)235户,从业人员354人,资金11.96万元。
  1958年,将手工业合作组织进行调整和合并,组成平罗县农具厂、服装厂、印刷厂等二轻企业。“文化大革命”期间,私营经济受到冲击。
  1983年4月,平罗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1993年初,平罗县委、政府批转平罗县工商局《加快个体私营发展的若干措施》;1994年9月,批转《平罗县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1995年制定《平罗县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三年规划》,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局成立;1996年3月,批转《进一步放宽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若干暂行规定》。1997年年底,平罗县委、政府又批转县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五年规划》,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宽松环境,制定优惠政策,做好服务和协调,形成以多元化市场主体为重点,以经营大户为龙头,以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大中小项目一起抓,一、二、三产业一起上,多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新格局。
  2000年后,在个体私营工商业管理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十项制度”。针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规模小、操作不规范、环境卫生差、食品安全隐患多等特点,对食品摊贩实行备案制和经营公示制,场内小作坊推行“四项台账制度”,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能。开展红盾护农工作,强化农资商品监管。从抓实农资经营户培训、落实“一账通”监管制度、签订农资商品责任书、强化农资经营户自律、全面开展农资市场检查5个方面入手,举办农资经营户法律法规培训班,对化肥批发企业和农资经营户进行检查,抽检化肥、农药,创建农资示范点,深化农资信用监管。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健全高危行业企业监管档案,开展高危行业电子监管工作。以食品、药品、医疗、房地产、手机通信广告为重点,严厉查处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擅自改变审核内容、发布户外广告等行为,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发展中介组织工作,严格审核资质,对无照经营的中介组织进行取缔,对违规营业的中介经营户进行立案处罚。通过开展打击私屠滥宰、格式合同条款整治、校园周边专项检查和集贸市场食品整治及创建星级文明市场、创建“六无”监管区等一系列活动,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完善网格化监管模式,明确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证照、经营情况监管,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登记在册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压力容器制造改装、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梳理,开展高频次巡查,落实高危行业电子监管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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