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价格监督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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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361
颗粒名称: 第六节 价格监督检查
分类号: F726.2
页数: 3
页码: 793-79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价格监督检查、审价、物价检查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价格监督 检查

内容

一、审价
  1951年6月,在全县文具、百货、食品、钢铁、理发、浴池、旅店、客栈、艺术、砖窑等行业,推行明码标价,开展审价活动,纠正一批明标暗不标,不以标价出售商品和漫天要价现象。
  1953年,国营、合作商业从上到下开展较大范围的审价。1954年,为配合粮食统购统销,对粮店、食品加工企业、个体饮食摊点等10多个行业进行3次审价。1955年3月,结合国家发行新人民币对商品更价进行全面审价。1958年,对工业消费品价格进行全面审价。1961年,对食品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重点审价。1962年12月~1964年,对各行业全面进行审价。1972年11月~1973年10月,按照“有价必审、有费必整、有错必究”的原则,对各种商品价格、收费标准进行审查整顿。对查出的价格差错、降质提价、偷工减料、巧立名目、自行定价等做纠正处理。对在审价过程中查出县商业局未按规定执行碳酸氢氨零售价格,每吨提价多收价款22元,1967年1月~1973年3月,共计多收款7.4万元的行为,由县商业局向县革命委员会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将多收价款退还给用户。
  二、物价检查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物价机构恢复,审价工作改为物价检查。1977~1984年,开展物价检查,严肃查处擅自提级提价、提高收费标准、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变相涨价、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行为。自1985年起,每年9月至年底,集中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1991~1995年,开展市场物价检查、行业性价格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和物价大检查及执行物价计量改革法规信得过活动。建立职工监督站,聘请职工物价监督员,开展群众性物价监督活动。20世纪90年代,绝大部分商品价格放开以后,价格监督部门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和日常市场价格监管,建立和谐市场价格秩序。2008年,开展惠农价格和收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涉及农资产品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农业用水、用电价格、农村教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用机动车收费、农产品检疫收费等。检查农资经营单位4个、经营网点150多个,其他涉农价格收费单位8个。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对其中2家医院的违规收费问题进行处理。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和价格监管,跟踪检查米、面、油、肉、蛋、奶、鲜菜等商品价格。2010年,对12个涉农收费单位的农机收费、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动物检疫收费、农业用水价格、农村有线电视收费、婚姻登记收费及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价格进行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开展全县行业协会收费专项检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质量监督系统收费专项检查。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开展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加大对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大型超市、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肉食店等经营场所巡查力度。加强市场价格预警,对市场价格进行不间断监测,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价格上涨问题,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
  2011~2013年,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强农、惠农、富民政策;开展涉路收费专项检查,规范涉路收费行为;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抑制商品房价格不合理上涨;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落实电价管理政策,发挥电价调控政策对转型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的主要作用;在重大节假日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重点检查粮油、肉蛋、菜、牛奶、液化气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商品价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稳定市场物价。
  三、价格举报与投诉
  2008~2010年,价格监督部门受理群众价格举报与投诉40余件,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价格、物业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交通运输价格、农资价格等方面。2013年,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和咨询88件,全部办理完毕,责令退还用户4.49万元,结案率100%。价格监督部门配备专人负责举报、投诉工作,确保“12358”举报电话畅通。
  四、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坚持以价格政策、法规为依据,及时查处违反价格政策、法规的案件,教育、提高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保护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价格政策、法规的尊严。2001~2005年,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17件,其中不执行政府定价的56件,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21件,不正当价格行为的30件,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乱收费的29件。2011~2013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3件,退还消费者5.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7.7万元,罚款6万元。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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