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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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35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物价管理
分类号: F714.1
页数: 3
页码: 784-786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物价管理、物价政策、价格改革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物价 管理

内容

一、物价管理
  新中国成立初期,物价管理主要是平抑市场价格。社会商品价格分牌价和市价两种形式,以市价为主。1953年、1954年,国家对粮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国家牌价形式成为主流。
  1958~1978年,国家实行计划管理,物价以计划价格为主。1978年,在全区社会商品零售额中,国家定价的比重达97.9%。对粮、棉、布等人民生活必需品实行票证限量供应,非必需品实行临时高价,实行民贸补贴、支农补贴、居民定量供应补贴等价格补贴。
  1979年后,主要是调整、放权,逐步减少国家定价品种和范围,扩大市场调节定价范围。到2000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政府定价、指导价、市场调节价比重分别为5.2%、0.7%和94.1%。2000年后,主要以物价专项检查为主,分析物价走向,及时向政府提供物价信息,为政府调控物价提供依据,加强各项收费管理,及时处理物价举报和投诉。2013年建成平价商店8家,受理办结物价投诉举报8件。
  二、物价政策
  新中国成立后,物价工作贯彻执行“保证市场基本稳定”的方针。20世纪50~70年代,国家实行产品经济模式,计划管理体制,“计划第一、价格第二”,价格服从、服务于计划,陆续将绝大部分商品(产品)价格收归各级政府直接管理,制定、执行统一计划价格。其间,国家调整物价的重点是提高一直过低的农产品价格,于1956年、1959年、1961年和1965年,以提高粮食价格为主题,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而粮油销售价则不提高,由财政对销售单位给予补贴。1966年,国家将城市粮价调整为与购价持平,同时给职工发放粮价补贴。
  20世纪70年代,因原料、工资、费用上升,国家对医药、自来水、电、牛奶、食盐、学生用品、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商品和服务项目再次进行提价。在农副产品购销价格和工业原料出厂价格提高后,国家要求以这些产品为原料的企业,尽量“内部消化”提价影响,而不相应提高加工业制品价格。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国家对商品物价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历史积累下来的“三低一高”(农副产品价格偏低、工业原料价格偏低、交通运价偏低和加工业口产品价格偏高)不合理价格结构陆续进行调整:提高粮食统购价格;提高主要采掘工业和原材料产品价格;调整电价;有控制地提高部分工业品零售价格和副食品销售价格;放开蔬菜价格,实行议购议销;放开部分生产资料和工业品价格;提高医疗收费及招待所、饭店甲乙级客房标准等。
  20世纪80年代,对化肥、农药、地膜等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实行统一管理;对名牌自行车、彩色电视机等价格严格申报制度;对议价粮油,按作价办法,控制进销差率和利润率。
  1989年,调整部分地方产品价格,适当降低13种名酒、毛毯、电风扇、电冰箱等商品价格。
  1990年,调整洗衣粉、肥皂、絮棉、棉纺织品、纯碱、烧碱、奶粉、食糖、煤炭、水泥等100多种商品价格。1992年,加强对黑色金属、电锯、制材、流通领域、卷烟价格和计划内物资综合管理收费标准等项目的价格管理,放开76种产品价格。1993年,放开粮食、大部分钢材、冶金和电力用煤价格。
  2000年后,依照国家物价政策,绝大部分商品价格已经放开,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包括医疗、教育等重要公益性价格,电信、水、电、暖等易于形成垄断经营的公用事业性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对已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间接管理。
  三、价格改革
  第一阶段(1979~1984年6月)价格改革的特点是以国家有计划调整价格为主,重点是农产品购销价格的改革。1979年5月,大幅度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同年10月调整肉、禽、蛋等副食品销售价,调整原煤、钢铁等能源、原材料价格,铁路、公路、水运等运输价格,放开部分小商品价格。
  第二阶段(1984年7月~1989年6月)调放结合,以放为主阶段。主要是对生产资料由计划外部分加价到实行议价,全部放开三类工业品价格,放开自行车、缝纫机、冰箱等7种重要工业消费品价格,对放开的主要工业消费品实行差率控制。适当提高焦炭、钢材、木材、水泥、化工等一大批主要生产资料价格,放开名烟名酒价格,提高部分农产品收购价和城市肉、蛋、糖等销售价格。
  第三阶段(1989年7月~1992年)主要在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的同时,调整与强化调控力度,采取对计划外生产资料实行最高限价,对工业消费品流通、作价实行减环节、缩差率控制,重要放开商品实行提价申报,对物价实行目标控制责任制等措施。1990年,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1991年,提高粮油销售价格,缓解粮油购销严重倒挂的矛盾。
  第四阶段(1993年后)价格改革进入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机制和管理体制,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调控和管理的新形式,一批价格法律法规正式出台。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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