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统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34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统计
分类号: O212.1
页数: 14
页码: 770-783
摘要: 本章记述了平罗县统计、机构、专业统计、普查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统计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一、县统计局
  1953年3月8日,平罗县人民政府统计小组成立。
  1954年,平罗县计划统计科成立。
  1957年3月,平罗县人民政府统计科成立。
  1961年1月,更名为平罗县统计局。1964年5月,又更名为平罗县统计科。
  1971年,统计与计划合并,更名为平罗县革命委员会计划统计局,内设统计小组。1973年,平罗县计划统计局更名为平罗县计划委员会,指定人员负责统计工作。
  1980年4月,平罗县统计局成立。1984年,县统计局更名为平罗县人民政府统计科。1990年,更名为平罗县统计局。2009年,由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为发展和改革局管理的机构。至2013年,编制15人。
  二、国家统计局平罗调查队
  1984年,平罗县农村抽样调查队成立,受国家统计局重点领导,专门从事农村抽样调查工作。1989年更名为平罗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2007年更名为国家统计局平罗调查队,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有干部5人,主要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常规性统计调查,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等工作。2013年有干部8人。
  三、平罗县城市调查队
  1984年,平罗县城市抽样调查队成立,1989年2月更名为平罗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是自治区统计局派驻地方的专业调查队伍,负责平罗地区的城市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监督工作。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2007年,有干部职工7人,2012年更名为自治区社会经济调查队业务三科,有干部职工4人。
  第二节 专业统计
  一、农业统计
  (一)农村基本情况及农业生产条件统计
  农业统计在社会经济统计中居重要地位,历代平罗县都有农业田亩、赋税、牲畜等方面的统计。
  新中国成立后,于1949年末开始农业统计,仅统计耕地面积、作物播种面积、产量、产值、牲畜头数、林木面积及副业生产情况。1952年,全面统计全县耕地面积及牲畜、农作物播种面积及产量、林业及农副业生产情况等。
  1956~1965年,统计内容主要有水田及水浇地面积、旱地面积、当年新开荒地面积及耕地减少面积、农作物总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构成、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大家畜、小家畜和家禽拥有量、畜禽疾病防治情况、造林面积、菜类及枸杞生产情况、渔业情况、农业机械、职工人数及工资。
  1966~1976年,正常统计工作受到“文化大革命”干扰。70年代中期,统计工作逐步恢复正常,到1976年底,统计报表增加到31项,其增加的主要内容是农村人民公社组织情况、粮食高产社队情况、生猪上“纲要”情况、人民公社收益分配情况、人民公社三级经济发展情况、农田基本建设实际完成情况。
  1980~1995年,农业统计范围逐步扩大,由原来的农林牧副渔转变为整个农村经济。统计方法由原来的全面统计为主,转向典型调查、抽样调查为主。主要内容有现价农村社会总产值、分乡镇农业总产值、净产值、物质消耗、农业商品产值、农业增加值、纯收入和净产值、农村经济收入分配和效益、农村固定资产及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乡镇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乡镇基本情况、农村机械年末拥有量、农村基层组织情况、农村劳动力资源及实有劳动力构成情况、耕地面积变动情况、电气化及农业生产资料使用情况、灌溉面积和机电井情况、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水果、枸杞、桑园、渔业生产情况、畜牧业生产情况、全民所有制农村牧渔场生产情况、农户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农用汽车拥有量。
  1996~2013年,根据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及产业化的实施,国家对农业统计指标进行调整,统计范围和内容进一步扩大,2010年,平罗县农村经济统计内容主要有: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村基层组织情况、农村社会基础设施、乡村人口与从业人员、耕地情况、农业机械化情况、农业主要能源及物资消耗、农用水利建设情况、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粮食作物面积与产量、油料作物面积与产量、药材面积与产量、蔬菜面积与产量、瓜果面积与产量、青饲料与牧草面积及产量、水果、枸杞面积与产量、营林情况、年末大牲畜总头数、年末生猪存栏头数、年末羊只存栏数、年末家禽数、年末养兔数、当年牛羊猪禽等出栏数、超短期育肥出售牲畜头数、肉类总产量、奶类产量、山羊毛产量、绵羊毛产量、蜂蜜产量、禽蛋产量、非耕地当年种草面积、水产品总产量、内陆水域养殖面积、蔬菜种植面积和产量、特种作物种植面积和产量。
  (二)乡镇统计队伍建设
  1980年恢复县统计局后,全县15个人民公社都配备兼职统计人员1名,负责完成农村所有统计报表和调查、普查等工作任务。1984年,县人民政府批准招聘编外统计人员15名,人员隶属乡镇管理,以统计为主,统一使用。1985年,招聘的编外统计人员全部解聘。为使统计工作不受影响,县人民政府在行政编制内为各乡镇配备专职统计人员1名。
  1986年3月,县人民政府在头闸镇进行组建乡镇统计委员会试点。至年底,全县17个乡镇统计委员会成立,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农村统计网络初步形成。
  20世纪90年代后期到21世纪初,各乡镇均将统计业务合并到农经站或财政所,农村统计工作有所削弱。2007年,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13个乡镇均建立统计站,健全基层统计网络。
  (三)报表制度
  1980年,执行农业各类报表的人民公社15个、区属国营农场3个、“五七”农场1个。同年9月,抽取北营子、星火、联丰3个生产大队全年产量估产预测统计工作。
  1983年,对全县春播面积进行调查核实,采用抽样调查方法,预测夏粮产量,为各级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提供准确农业生产信息。
  1983~1996年,全县有21个乡镇,其中:执行农业统计报表任务的乡镇17个;县属国营农林牧渔场5个;区属农场3个。1990年,农业统计报表有26种,到1996年减少到13种。
  1997~2002年,全县有乡镇20个,其中:执行农业统计报表任务的乡镇17个;国营农林牧渔场5个;区属国营农场3个。2003~2013年,全县有乡镇13个、农林牧渔场5个、区属农场2个,均执行农业统计报表任务。2013年,农业统计报表有16种。
  (四)抽样调查统计
  1980年6月,平罗县被自治区定为抽样调查试点。以前3年小麦产量实际数为依据,经排队推算抽取周城、二闸、渠口3个公社3个大队9个点81块田10.93公顷,每亩抽样9个,取样后单打单晒单独过秤,分别登记样本产量,计算出样本亩产。国营农场、“五七”农场和社员自留地采取重点调查、全面估产的方法进行预测,依据测产和估产推算出全县夏粮总产。
  1981年,全县997个生产队按随机抽样的原则和上年小麦单位面积及产量排队,抽选20个生产队作为调查点,后增加到50个。
  1985~2002年,按照全县夏秋粮测产工作、农调队抽选样本调查乡镇8~10个,每个乡镇9个点,由农调队将测产数据直接上报自治区和国家。其余乡镇由县统计局进行测产。
  2003~2013年,自治区统计局要求粮食种植面积、产量、畜牧等数据必须以农调队抽样调查推算上报的数据为准。县统计局在全县13个乡镇、5个农林场进行这几项的全面统计上报、核实,与农调队数据协调一致,完成上报任务。
  二、工业统计
  1949年11月,平罗县进行工业统计,当时仅有集体所有制工业(皮革加工)一项内容。1954年,增加全民所有制工业(煤炭)内容。1955~1958年,工业统计主要有工业生产汇总、社办工业和手工业。其中:包括区属和县属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工业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社办工业包括社办工业总产值和主要产品产量;手工业部分包括基本情况、手工业产品产量、人数、工资情况。
  1959~1965年,工业统计主要有自治区属工业基本情况统计及电力、冶金、机械、石油、化工、建筑业等主要工业完成计划指标情况统计。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业统计只有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3项指标。之后,增加县属工矿企业工业总产值、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年末实有数、独立核算工业及企业主要财务成本指标。交通运输业的统计指标有货运量和周转量、民间专业运输工具(马车)和专业运输队情况。
  1979年,统计报表内容增加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净产值,社办工业概况,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主要专业生产设备,全民、集体、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成本指标。
  1980年,配备专人开展工业、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及时向基层工业企业印发工业统计专业报表目录,规范工业企业统计口径、报表时间等,工业企业统计工作走上正轨管理。
  1986~1996年,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和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报表方案,开展工业总产值、工业主要产品、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净产值、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成本和经济效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交通运输邮电业基本情况、村办工业企业主要指标、城乡合作经营及个体工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拥有量、主要专业生产设备、动力设备等定期和年报统计。
  1997~2005年,国家对统计报表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能源、物资合并到工业统计。针对全面统计已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状况,国家采取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进行抽样调查,规模工业企业(500万元以上)全面统计上报。主要指标有工业企业单位数和工业总产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邮政电信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独立核算运输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全社会客货运输量、公路运输工具拥有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等指标。
  2006~2013年,采取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进行抽样调查,规模工业企业(500万元以上)全面统计上报,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国家、自治区统计局要求,每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规模以下独立核算企业摸底调查,对符合规模以上企业标准的企业全部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中管理。开展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调查、各年新增工业企业清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基本单位、企业科技创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人才状况调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及重点企业投入产出调查等工业经济调查工作。
  2013年,工业、能源、交通运输邮电统计指标主要有:全部工业企业总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规模工业企业主要产品销售与库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变动原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减少变动原因、规模工业增加值、规模工业企业利税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和总产值、销售产值情况、规模工业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规模工业企业所有者权益情况、规模工业企业收入、各种费用情况、规模工业企业工资、增值税、从业人员情况、规模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能耗分组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非工业生产消费及电力消费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销售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复用水及废水排放情况、全县邮电业务基本情况、全县公路客货运输量、周转量等。
  三、商业财税金融保险统计
  1950年,开始商业统计,统计指标仅有商业零售总额、饮食业零售额、工业品零售额、有证摊贩及个体零售和其他行业零售额五项。1955年,全县商业有一定发展,商业统计项目有商业(包括粮食系统、公私合营、合作化、私营)、饮食业(包括国营饮食业、公私合营、合作化、私营)、工业(包括公私合营工业、手工业、私营工业)、服务业及其他工业、农民直接贸易。
  1958~1965年,商业统计的主要内容新增社会商品零售额、主要农副产品收购量、零售物价服务性支出价格指数,建立比较系统的商业统计体系。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财贸、物价等有6项统计指标。到中期仅有社会商品零售额、主要农副产品收购、财政收支决算3个指标。1976年,增加零售物价指数、主要农副产品收购混合平均单价、工农业单项商品比价、信贷收支年末余额情况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主要指标有社会集团消费品零售额、居民及社会集团消费零售额、公社和社员农业生产资料零售额、国营经济各部门盈亏企业一览表、商业机构、人员数等。1985年,统计指标有社会商品零售额、集市成交、贸易和国营零售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全社会综合平均价格计算、职工、农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财政收支决算、工商银行信贷执行情况、税收情况等。
  1986~1999年,统计指标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大中型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小型及个体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小型及个体餐饮业销售情况,大中型批发零售贸易企业财务状况,批发贸易业机构、网点、人员,零售贸易业机构、网点、人员,餐饮业机构、网点、人员,集市贸易成交额及成交量等。
  2000年,开展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抽样调查。2002年,统计指标增加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财务状况。2003年,增加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限额以下餐饮业销售情况,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财务状况,住宿业经营情况等。2004年,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划归商业。
  2006~2013年,商业财税、金融保险统计主要指标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商品购销存情况、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主要财务状况、限额以上住宿业和餐饮业法人单位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状况、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商品购销存情况、限额以上住宿业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经营情况、财政收入、财政支出、金融机构信贷收支情况、全县税收收入、全县分企业类型税收收入、全县财产保险主要业务指标、全县人寿保险主要业务指标。其间,每年开展小型商业抽样调查。2010年9~10月,开展全县服务业调查。
  四、劳动工资统计
  1949年,平罗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对县属国家机关、文教卫生、农林、交通、粮食、供销等部门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进行统计。1955年,开展劳动工资调查统计。1961年,对1949~1960年劳动工资情况进行搜集、整理和汇总,主要有社会劳动力资源应分配情况,国民经济各部门职工人数、工资情况、劳保福利费用支出情况等16个项目。
  1965年底,劳动工资统计主要内容有国民经济各部门职工人数、工资,职工增减变动情况,手工业职工人数与工资,人民公社劳动力资源等。
  1966~1976年,劳动工资统计指标只有职工人数与工资总额。
  1978年后,劳动工资统计指标共15项。1985年,劳动工资统计内容主要有社会劳动者人数及其构成,职工人均年工资、奖金和津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全部职工分类情况,全民所有制单位合同制职工人员数、固定工和合同制职工增减变动情况,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情况,劳保福利费使用构成情况,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全部职工人数和工资。
  1986~1999年,劳动工资统计主要内容有全县社会劳动者人数及构成、职工工资总额构成及增减情况、职工人均年工资、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业建筑业职工人数和工资、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业建筑业职工人数和工资、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全部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人数。1999年,统计的内容主要有全部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情况、全部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分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情况。
  2000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劳动工资统计内容也随之发生变化。2013年,劳动工资统计内容主要有全部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集体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其他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等。
  五、建筑投资、环保、公用事业统计
  1951年,基本建设统计有基本建设投资和非生产性住宅建设两项。1954年,新增建筑设备购置和生产性建设内容。1959年,开始进行建设规模、施工和竣工产值的统计。统计内容和指标一直沿用至1976年。
  1978~1985年,基本建设统计主要内容有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全民单位按资金来源与基建投资完成情况、全民单位基建施工规模和新增生产能力、全民单位按管理系统、按国民经济部门分的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全民单位施工和竣工房屋建筑面积及价值、全民单位零星固定资产投资、城镇集体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情况。
  1986~1999年,单列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基建投资完成额及构成、新增固定资产及交付使用率、竣工房屋面积。1990年,增加建筑业统计内容。1999年,主要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零星固定资产投资、全社会投资完成情况、房地产开发情况、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建筑业企业主要建筑材料消耗情况、市政公用事业基本情况。
  2000年后,增加环境保护和市政公用事业基本情况统计内容。2004年,新增更新改造投资完成情况,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指标,房屋、住宅施工面积,房屋、住宅销售面积,房屋、住宅空置面积,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状况,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主要指标等。
  2013年,建筑投资、环保、公用事业统计内容主要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县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城镇投资完成情况、农村投资完成情况、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状况综合表、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指标表、房地产面积综合表、住宅分户型面积汇总表、建筑企业财务汇总表、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非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火电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情况、城市污水处理情况、医院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生活及其他污染情况、市政公用事业基本情况。
  六、综合平衡统计
  (一)统计范围及内容
  1955年,综合平衡统计仅对一般自然情况和人口情况进行简单统计。
  1958~1965年,仅对个别年份的人口、自然资源、城乡劳动力资源分配、行政区划、农村户数、人数、手工业及职工工资和人员增减做简单统计。
  1961年,对1949~196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指标进行搜集、整理。1966~1976年,综合平衡统计工作基本上没有发展。
  1980后,恢复开展简单的综合平衡统计工作。到1985年,增加主要经济效益综合指标。
  1986年,配备专业人员专管综合平衡统计工作。1996年,统计内容有全社会总产出、国内生产总值及构成、总消费、居民消费水平、工业总产出和增加值、建筑业总产出和增加值、批零贸易、餐饮总产出和增加值、金融保险业总产出和增加值、社会服务业总产出和增加值、其他行业总产出和增加值。1999年,增加气象、按支出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按行业划分的总投资、交通运输、邮电业总支出和增加值。
  2000~2013年,综合统计主要内容有:全县社会总产出,按当年价格、支出法、不变价格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按当年价格计算的本年地区生产总值构成项目,按行业划分的资本形成总额,最终消费支出,居民消费总水平,农林牧渔业总产出和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和增加值,建筑业总产出和增加值,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总产出和增加值,批发零售业总产出和增加值,住宿餐饮业总产出和增加值,金融业总产出和增加值,房地产业总产出和增加值,营利性服务业总产出和增加值,非营利性服务业总产出和增加值等。
  (二)整理、编印统计资料
  1952~1958年,仅有农业方面的一些数据,进行搜集整理,油印成小册子。
  1959~1960年,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分年度进行整理,油印成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1961年,汇编油印1949~1960年平罗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1962~1965年,分别对3年的统计资料整理加工油印成册,内容有劳动工资、工业、农业、商业、财政金融、交通运输、基本建设和文教卫生。
  1980年,对1977~1979年统计资料进行系统、全面的搜集整理编印成册。
  1989年,整理编印《1949~1988年平罗统计年鉴》;1995年,编印《平罗统计年鉴(1988~1995)》;1996~2013年,每年编印《平罗统计年鉴》,收录平罗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年度性重要统计指标数据,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研究平罗县社会经济提供统计信息,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统计依据。
  七、人口统计
  1955~1961年,开展城乡人口综合统计,主要是总户数、总人数及人口变动情况。1961年,对全县人口按民族人口、人口变动情况进行搜集、整理和汇编。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人口统计只反映人口变动情况。
  1977~1979年,对全县人口按民族人口、人口变动和非农业人口增减变动情况进行统计。
  1980~2013年,以公安年报为主,进行人口统计整理和提供使用。从1989年开始,每年对国家和自治区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口变动情况进行一次抽样调查。2013年,人口统计主要内容有全县总人口及变动情况、全县非农业人口增减情况、全县分民族人口统计情况、全县暂住人口基本情况。
  1987~2004年,每年进行一次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
  八、能源物资统计
  1959年,开始对能源物资进行统计,主要内容有产品收拨与库存、生产、基建用原材料、燃料消费与库存、人民公社主要物资消耗与库存等。
  1960~1976年,能源物资统计只有两项统计指标。
  1977~1979年,能源物资统计增加生产用主要物资使用方向,全民、集体单位物资消费与库存情况等。
  1980年后,能源物资统计指标逐渐增加,主要有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物资消耗与库存、生产用主要物资使用方向、全民集体所有制生产用主要物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消费量、全民和集体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总值、物资部门、供销机构物资购销储存。1994年,主要指标有主要原材料按行业分组消费量、原材料消费与库存总值、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主要能源按行业分组消费量、能源消费与库存总值。1997年,能源物资统计与工业、交通专业合并。
  九、文教、卫生、体育、计生、广播电视统计
  1980年前,只开展文教、卫生等方面的简单统计。1980年后,将体育、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纳入统计范畴,全面反映其发展状况。
  2000年后,统计内容逐渐增加。至2013年,统计内容有:
  文化旅游事业基本情况公共图书馆机构、文化馆、文物管理所、电影院、旅游业(公园)等;图书发行流转情况:期初库存、购进、销售、期末库存等。
  广播电视基本情况公共广播节目套数及全年播出时间、公共电视节目套数及全年播出时间、全年制作电视节目情况、有线广播电视用户及覆盖人口、广播电视系统从业人员等。
  教育事业基本情况普通中学基本情况、普通中学专任教师技术职务情况、普通小学基本情况、小学专任教师技术职务情况、中小学学龄人口入学情况、幼儿园基本情况等。
  体育活动基本情况体育系统从业人员、体校、学生情况、体育事业资金收支情况、群众体育活动情况、运动成绩(省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等。
  卫生机构基本情况床位数、职工人数、卫生技术人员数、房屋建筑面积、总收入、总支出、总诊疗人数、门诊、入院人数等。
  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全县计划生育人口一般情况、全县计划生育人口出生情况、全县人口节育情况、全县计划生育人口基本情况、全县计划生育情况等。
  十、物价、人民生活统计
  20世纪70年代,增加人民生活统计指标,80年代,增加物价统计指标,主要有零售价格指数,消费价格指数,城乡居民人均年总收入、总支出和生活费收入、支出及主要消费品、耐用消费品消费量、拥有量等内容。
  2000~2013年,物价、人民生活统计内容主要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等。每年开展物价和人民生活统计调查主要内容有:城镇住户调查、城镇居民家庭调查、分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来源及变动情况、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农村住户家庭基本情况、农业生产结构及生产技术应用情况、农村住户生产经营情况、农村住户总收入与总支出、农村住户纯收入来源、农村住户现金收支情况、农村住户出售产品情况、农村住户购买商品情况、农村住户粮食收支平衡情况、农村住户调查户所在村基本情况、农村住户人口与劳动力素质情况、有关农村住户小康指标等。
  第三节 普查
  一、人口普查
  1953年、1964年、1982、1990年、2000年、2010年,进行6次全国人口普查。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人口120163人;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人口138986人;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人口229959人;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人口245626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人口257445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人口253010人。
  二、工业普查
  1950年,第一次全国工业普查,平罗县只进行简单工业调查登记。1985~1986年,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普查范围和内容是全部工业企业及1985年工业经济情况和工业基础情况(包括人、财、物、产、供、销)等。
  1995~1996年,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主要内容有:工业企业(单位)基本情况;大型联合企业(公司)主管业务活动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劳动情况;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总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销、存;附营工业单位生产情况;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主要工业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工业企业原材料、能源消费库存;能源加工转换;主要工业生产设备与其新旧程度;主要工业生产设备技术状况;主要工业产品质量;主要工业产品销售收支情况等。通过工业普查,摸清了全县工业企业的家底,查清了全县工业企业的生产能力、原材料消耗、利润、税金、工资等情况,为制定发展平罗工业经济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经济普查
  1993年,第一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普查范围包括所有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和社会团体,涉及商业、餐饮业、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群团体、卫生、教育、文化、村(居)委会。主要是普查第三产业发展规模、数量、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税利等,为国家和各级政府提供制定发展第三产业规划政策依据。
  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业普查和第三产业普查被国家合并为经济普查)。涉及工业企业、商业、餐饮业、服务业、建筑投资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群团体、卫生、教育、文化、村(居)委会等。主要是摸清二产、三产的家底和发展经营状况,为国家和各级政府提供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政策依据。
  2008~2009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全县13个乡镇、2个工业园区、1个农场,划分为6片,成立6个工作组,实行包片、包行业分工负责,全面普查的前期准备、清查摸底、正式入户登记、查漏补缺、数据录入、数据审核等工作,通过自治区统计局验收。
  2013~2014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安排部署经济普查工作;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过平罗政府信息网、平罗广播电视台、政府信息中心播放滚动字幕等途径,宣传经济普查时点、普查范围等,提高群众知晓率;参加全区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安排部署单位核查比对工作,深入实地核查单位基本情况,为进入企业普查登记奠定坚实基础;做好经济普查前期摸底、设备调试工作,2013年12月31日正式进入乡镇、企业、园区、农场实地普查登记。
  四、农业普查
  1996~1997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重点是农村住户情况普查,涉及人口、耕地面积、复套种面积、庭院经济、畜牧养殖等项指标。
  2006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建立农业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编制农业普查实施方案,划定农业普查区域,拟定各普查区行政区划代码,绘制普查区域图,摸清需普查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农场等基本情况,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全县农业普查表主要指标的手工快速汇总工作和质量抽查工作,普查表的回收、整理和保管工作,农业普查表的光电扫描录入工作。第四节统计分析
  20世纪80年代,平罗县统计部门开始编发统计信息。1980~1999年,编发农业、工业、商业、劳资、基建、综合统计分析报告375篇;2000~2005年,编发127篇;2006~2010年,编发178篇。2011~2013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性的发展对策。3年撰写统计信息461篇、统计分析报告121篇,编印《平罗统计信息手册》27期。
  自1980年开始,县统计部门不定期编印《经济情况》,后改为编印《统计报告》,自2009年开始每月编印《平罗统计信息手册》,充分利用各专业统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等统计资料,及时监测全县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统计分析,为县委、政府宏观调控和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2007~2013年,平罗县开展西部百强县争先进位工作。统计部门将平罗县国民经济统计数据、发展对策、发展情况以及相关县域经济的有关资料向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心报告,保证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比所需资料。2008年,平罗县首次被评为西部百强县,居93位,2009年上升到78位,2010年居60位。第五节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经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发展变化。统计工作计算手段从传统的算盘加工处理统计数据逐步到简单的计算机加工汇总、数据存储,数据处理、网络建设逐步得到改善,减轻统计人员手工处理数据的重负,提高统计信息和统计报告为地方服务的质量。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局的统计信息自动化总体规划和安排,1986年,县统计局配置计算机,配备专人管理使用,结束没有计算机的历史。1991年开始,按照自治区统计局下发的程序,开展商业、物资和工业年报的数据处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2002年,按照信息办公自动化要求,安装宽带传输系统,解决信息传输的困难。
  2008年8月,正式开通平罗县统计局信息内网。至2013年,县统计局工作人员每人1台电脑,每个办公室都有打印机、电话,基本实现统计信息办公自动化的要求。
  第六节 统计法制建设
  1984年前,统计监督尚属于行政监督。1983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
  法》颁布,1984年1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平罗县统计法制建设得到加强。自《统计法》颁布后,历届政府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确保统计数字准确和《统计法》贯彻执行。
  1985~2010年,每年由县纪委、人大法工委、司法局、监察局和统计局共同组成检查组对统计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国家统计局确定2005年为统计执法年,县统计局抽选20个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发现两家企业存在漏报和瞒报统计数据,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罚款3000元和1500元,对10个单位迟报统计报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全县通报,起到警示作用。2006~2010年,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巡查工作中,对19家企业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对13家迟报统计报表、虚报产值等明显违反《统计法》的给予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2011~2013年,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统计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公开曝光力
  度。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县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三上”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和企业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真实可信。2012年,对全县10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78家开展执法检查,对3家企业进行警告,对1家企业给予经济处罚。加强统计执法检查证件办理培训工作,落实统计人员“两证”上岗制度,加强统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平罗县志(重修) 下》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平罗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