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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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32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分类号: F812.43
页数: 1
页码: 726-72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明代至1994年9月9日平罗县地方机构设置的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机构 设置

内容

明代,宁夏卫(镇)设课税局,统揽宁夏各所税务。
  清代,县府设户房、粮房办理田赋地丁租具体税务。光绪七年(1881),在平罗县石嘴子设厘金分局。光绪末年,在平罗县城设百货统捐分局,并在宝丰、黄渠桥、李刚设分卡,在渠口、红崖子、五堆子设巡丁(征税员)。
  民国4年(1915),在平罗县石嘴山镇设船关局、烟酒局、宰杀科局(后两局逾年停)。民国10年(1921),于平罗县磴口设子口税局。民国22年(1933),夏、朔、平三县分设牲畜税办公所。民国24年(1935)1月,设平罗地方税局,是年7月1日又增设税卡。民国29年(1940),裁并三县税局,平罗县地方税分局成立,并设田赋粮食管理处,专管粮食契税征收。民国35年(1946)11月1日,设平、惠、陶三县税捐稽征处。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0月平罗税务局成立,同时设立汝箕沟、姚伏、头闸税务所。1959年2月撤税务局,是年11月又恢复。1966年4月撤税务局,合并为财政税务局。1968年2月,财税局革命委员会成立,1969年11月撤财税局革命委员会,财政金融局革命委员会成立。1971年9月,恢复财税局,财税局革命领导小组成立。1979年4月财税分设局。自1984年1月1日起,县税务局由自治区税务局垂直管理。1994年9月9日,平罗县税务局分设为平罗县国家税务局和平罗县地方税务局。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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