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31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分类号: F812.743
页数: 1
页码: 694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清朝至今财政机构沿革历史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财政 情况

内容

清朝,田赋各税统属中枢户部,掌管全国财政,各省财政统归藩司管辖,县财政由知县总理一切,县衙设户房、粮房征收田赋杂税。清光绪七年(1887),平罗县征收货物过境课税“厘金”。光绪三十四年(1909),课税扩大,厘金俱改统捐,各地厘金局改称统捐局,平罗县设统捐分局。
  民国初,县衙改称县公署,户房改称二科(也称财政科),主管田赋、杂租、契税、杂捐。其后又增办捐款、公债事宜。民国29年(1940)六月,平罗县设立田赋处、军粮局,专司田粮、契税征收管理,属中央财政部垂直管理。
  1949年9月25日,平罗县解放,县人民政府成立。10月,设财政科。1959年2月,撤销财政科,成立财贸粮食部,设财政股,是年11月,财贸粮食部撤销,恢复财政科。1966年4月,财政科、税务局合并为财政税务局。1968年2月,财税局革命委员会成立,1969年11月,撤销财税局革命委员会,财政金融局革命委员会成立。1971年9月,恢复财税局,实行局长负责制。1979年4月,财税分设,成立财政局。1984年2月,改称财政科。1990年4月,改称财政局至今。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平罗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