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济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29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经济体制改革
分类号: F121.43
页数: 2
页码: 656-657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1952年至2013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历史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经济体制 改革

内容

自1952年平罗县销合作社建立后,经历“三建二合”的体制变革。1983年,体制改革以后,全社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明晰产权关系,逐步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在管理体制上恢复合作商业性质,改官办为民办,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经济上的灵活性、管理上的民主性。
  1988年后,按照自治区供销社、县人民政府有关改革方案,全系统积极稳妥地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对4个公司、14个基层社、115个经营网点实行承包、租赁等不同形式的责任制。
  1992年后,在不改变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性质,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按照“一县一社、一社多制”的原则,减员增效,奖勤罚懒,充实完善各种不同形式的承包责任制。
  2000年后,全系统实行人员分流、剥离经营的改革措施,采取租赁、拍卖等形式,对部分基层社和公司的门点、场地、库房进行租赁、拍卖,共拍卖门市部、库房、场地、货棚18954平方米,各基层社只留职工1~5人,在职干部职工从1998年的358人减到2009年的35人,其业务从原主要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及农副产品购销转变为承担全县农资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及烟花爆竹销售网络建设和监管。
  2005年后,稳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中心乡镇为重点,以村为基础,发展连锁超市、农家店等流通业,提升农村购物环境,拉动农村消费。截至2010年,全县13个乡镇141个行政村建成县域配送中心3处,通过验收合格的标准化日用品农家店和农资店313家,农家店建设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和98%的行政村。
  2010~2013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三农”为宗旨,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制订“两加强,两确保”(加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培育发展专业合作社,确保业务有新进展、确保全系统社会大局稳定)整体工作方案,实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网工程”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规范化建设”等项目,推进供销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进农资店、农家店改造建设,拓展服务网点,提升服务功能,构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提升专业合作社档次,加大庄稼医院、农村综合服务社网络建设,推动基层供销社资产改造,逐步恢复基层组织体系。组织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民推销各类农产品,逐步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县供销社创办的平罗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被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县供销社被人力资源部和中华供销合作总社授予全国供销社系统先进集体。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平罗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