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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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29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分类号: F721.2
页数: 2
页码: 655-656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机构设置,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层供销社、县社直属公司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机构 设置

内容

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民国32年(1943),国民党平罗县党部党团消费合作社成立,后因物价上涨,货源不足而停办。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6月,平罗县合作社联合社办事处成立,领导和管理全县供销合作社。1953年5月,平罗县合作社联合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平罗县合作社联合社正式成立,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是年末,更名为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58年7月,县供销社与县商业局合并,1962年2月恢复。1968年,县供销社再次和县商业局合并,平罗县商业服务站成立,1976年2月又恢复至今。
  二、基层供销社
  新中国建立后,动员群众入股(一股2元),建立供销合作社。1951年10月~1952年,全县5个区(城关、头闸、五香、姚伏、崇岗)全部建立供销合作社,入社社员9635人,股金25534元。1952年下半年到1954年,汝箕沟煤矿、潮湖农场消费合作社和农建一师一、二、三团军人消费合作社相继成立。1958年7月,基层供销社转为国营商店,清退社员股金。1962年1月,城关、前进、高庄、灵沙、头闸、渠口、五香、通伏、姚伏、崇岗、大武口11个供销合作社先后恢复。1963年4月,撤销前进、高庄、渠口、灵沙、通伏、大武口6个公社供销社,遂建立城关、五香、头闸、姚伏、崇岗供销社的中心分销店。同年因区划调整,宝丰和黄渠桥2个供销合作社划归平罗,崇岗供销社的大武口中心分销店移交银北地区。
  至1976年,全县除城关镇外,按行政区划共建立宝丰、灵沙、黄渠桥、高庄、惠北、头闸、渠口、二闸、前进、五香、通伏、周城、姚伏、崇岗14个基层供销社。各基层供销社根据居民点分布情况,设立代购代销店,至1978年,全县代购代销店55个,从业人员76人。1983~1988年,各基层供销社进行体制改革,将代购代销店全部转为个体经营。
  1988年体制改革后,各基层供销社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社有民营、租赁经营、自谋职业、人员分流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制。1989年,对部分基层社按经济区域进行调整合并,1990年6月又恢复。至2008年,全县有13个基层供销社,每个基层社只留主任及职工2~3人,其余人员离岗退职自谋职业。
  三、县社直属公司
  1976年,平罗县供销社直属公司成立平罗县生资日杂公司;1978年,畜产废旧物资公司成立,1998年后,公司全部实行租赁经营,大部分人员离岗,业务基本停止运营;1978年,土产果品公司成立,1998年,公司实行承包、租赁,经营人员大部分流、离岗,2001年业务停止运营;1983年,供销贸易公司成立,1997年,公司实行租赁经营,人员划归生资公司和供销宾馆,资产全部收归县社,保留其建制和法人地位;1989年,供销宾馆成立;1997年,农副果蔬加工综合公司成立,2000年停止全部业务;1999年,从生资日杂公司分离出来,成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丰田生资日杂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1月,联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成立。2010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供销合作社要加快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精神,构筑农资经营服务网络、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农产品经营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网络建设,推进“一网多用,双向流通”。对农资农家店的监管和指导,配合工商、质监、物价、农业等部门开展农资商品专项检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防止坑农、损农事件发生。指导农资成员企业做好化肥淡储旺供工作,平抑价格,保证供应。联农农资公司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全县13个乡镇新建农资直销店40个,方便农民群众的需求。发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的效益,做到回收网络逐步延伸,金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在社区新建收购网点12个,在各乡镇新建收购网点20个,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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