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供销合作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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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29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供销合作商业
分类号: F721.2
页数: 9
页码: 655-663
摘要: 本章技术了平罗县供销合作商业、机构设置、经济体制改革、业务经营、市场管理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供销合作 商业

内容

第一节 机构设置
  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民国32年(1943),国民党平罗县党部党团消费合作社成立,后因物价上涨,货源不足而停办。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6月,平罗县合作社联合社办事处成立,领导和管理全县供销合作社。1953年5月,平罗县合作社联合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平罗县合作社联合社正式成立,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是年末,更名为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58年7月,县供销社与县商业局合并,1962年2月恢复。1968年,县供销社再次和县商业局合并,平罗县商业服务站成立,1976年2月又恢复至今。
  二、基层供销社
  新中国建立后,动员群众入股(一股2元),建立供销合作社。1951年10月~1952年,全县5个区(城关、头闸、五香、姚伏、崇岗)全部建立供销合作社,入社社员9635人,股金25534元。1952年下半年到1954年,汝箕沟煤矿、潮湖农场消费合作社和农建一师一、二、三团军人消费合作社相继成立。1958年7月,基层供销社转为国营商店,清退社员股金。1962年1月,城关、前进、高庄、灵沙、头闸、渠口、五香、通伏、姚伏、崇岗、大武口11个供销合作社先后恢复。1963年4月,撤销前进、高庄、渠口、灵沙、通伏、大武口6个公社供销社,遂建立城关、五香、头闸、姚伏、崇岗供销社的中心分销店。同年因区划调整,宝丰和黄渠桥2个供销合作社划归平罗,崇岗供销社的大武口中心分销店移交银北地区。
  至1976年,全县除城关镇外,按行政区划共建立宝丰、灵沙、黄渠桥、高庄、惠北、头闸、渠口、二闸、前进、五香、通伏、周城、姚伏、崇岗14个基层供销社。各基层供销社根据居民点分布情况,设立代购代销店,至1978年,全县代购代销店55个,从业人员76人。1983~1988年,各基层供销社进行体制改革,将代购代销店全部转为个体经营。
  1988年体制改革后,各基层供销社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社有民营、租赁经营、自谋职业、人员分流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制。1989年,对部分基层社按经济区域进行调整合并,1990年6月又恢复。至2008年,全县有13个基层供销社,每个基层社只留主任及职工2~3人,其余人员离岗退职自谋职业。
  三、县社直属公司
  1976年,平罗县供销社直属公司成立平罗县生资日杂公司;1978年,畜产废旧物资公司成立,1998年后,公司全部实行租赁经营,大部分人员离岗,业务基本停止运营;1978年,土产果品公司成立,1998年,公司实行承包、租赁,经营人员大部分流、离岗,2001年业务停止运营;1983年,供销贸易公司成立,1997年,公司实行租赁经营,人员划归生资公司和供销宾馆,资产全部收归县社,保留其建制和法人地位;1989年,供销宾馆成立;1997年,农副果蔬加工综合公司成立,2000年停止全部业务;1999年,从生资日杂公司分离出来,成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丰田生资日杂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1月,联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成立。2010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供销合作社要加快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精神,构筑农资经营服务网络、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农产品经营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网络建设,推进“一网多用,双向流通”。对农资农家店的监管和指导,配合工商、质监、物价、农业等部门开展农资商品专项检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防止坑农、损农事件发生。指导农资成员企业做好化肥淡储旺供工作,平抑价格,保证供应。联农农资公司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全县13个乡镇新建农资直销店40个,方便农民群众的需求。发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的效益,做到回收网络逐步延伸,金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在社区新建收购网点12个,在各乡镇新建收购网点20个,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第二节 经济体制改革
  自1952年平罗县销合作社建立后,经历“三建二合”的体制变革。1983年,体制改革以后,全社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明晰产权关系,逐步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在管理体制上恢复合作商业性质,改官办为民办,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经济上的灵活性、管理上的民主性。
  1988年后,按照自治区供销社、县人民政府有关改革方案,全系统积极稳妥地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对4个公司、14个基层社、115个经营网点实行承包、租赁等不同形式的责任制。
  1992年后,在不改变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性质,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按照“一县一社、一社多制”的原则,减员增效,奖勤罚懒,充实完善各种不同形式的承包责任制。
  2000年后,全系统实行人员分流、剥离经营的改革措施,采取租赁、拍卖等形式,对部分基层社和公司的门点、场地、库房进行租赁、拍卖,共拍卖门市部、库房、场地、货棚18954平方米,各基层社只留职工1~5人,在职干部职工从1998年的358人减到2009年的35人,其业务从原主要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及农副产品购销转变为承担全县农资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及烟花爆竹销售网络建设和监管。
  2005年后,稳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中心乡镇为重点,以村为基础,发展连锁超市、农家店等流通业,提升农村购物环境,拉动农村消费。截至2010年,全县13个乡镇141个行政村建成县域配送中心3处,通过验收合格的标准化日用品农家店和农资店313家,农家店建设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和98%的行政村。
  2010~2013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三农”为宗旨,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制订“两加强,两确保”(加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培育发展专业合作社,确保业务有新进展、确保全系统社会大局稳定)整体工作方案,实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网工程”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规范化建设”等项目,推进供销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进农资店、农家店改造建设,拓展服务网点,提升服务功能,构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提升专业合作社档次,加大庄稼医院、农村综合服务社网络建设,推动基层供销社资产改造,逐步恢复基层组织体系。组织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民推销各类农产品,逐步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县供销社创办的平罗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被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县供销社被人力资源部和中华供销合作总社授予全国供销社系统先进集体。
  第三节 业务经营
  1952年,供销社建立后,就把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回收、组织城乡物资交流作为主要业务来抓。20世纪60年代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同时承担着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农村生活资料供应任务。20世纪80~90年代,又担负起农副产品购销的重任,为出口创汇,支援国家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农民的需要,为农业生产服务;沟通城乡物资交流,满足农民生活用品需求做了大量工作。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供销社发挥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作用,为平罗县的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一、农业生产资料
  1952年起,供销合作社承担着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任务。1965年前,由于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所需农业生产资料以锹、锄、犁、耙、镰刀、铲子等简单工具、小型用品为主。随着科技的进步、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品种逐步增加,发展为以农药、化肥、农膜、农业机械等物资供应为主。
  (一)化肥
  20世纪60年代,化肥逐渐被群众所认识,开始大面积使用。但由于当时工业生产落后,大量化肥靠进口,化肥实行计划供应,由供销社统一经营,凭票购买。1966年,全县供销系统共销售各种化肥3683吨,1976年为14563吨,1986年为41272吨,1995年达到87972吨。1996年后,化肥供应逐步放开经营,供销社化肥购销量逐年下降,2000年为19110吨,2005年仅为6675吨,2010年销售各种肥料3.08万吨。2013年,全县供销系统销售化肥3.6万吨。
  (二)农药及农药械
  20世纪50~60年代,供销社供应的农药品种少且单调,一般只有“六六粉”“敌敌畏”等。20世纪70年代后期,高效低毒的杀虫剂、杀菌剂有少量供应,有机磷类农药到90年代初期一直是农用药品的主要品种。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大量高效、低残留农药投放市场,销售的农药品种达到200余种。1988年,县供销系统销售农药57吨、农药械3847架,1996年为153吨、1500架。农药市场放开经营后,供销系统农药购销量呈逐年下降趋势,2000年销售农药26吨,2005年为20吨,农药械逐年减少。
  (三)农膜
  20世纪70年代中期,平罗县农村使用农膜,主要用于蔬菜生产,由县蔬菜公司统一计划供应。80年代,农膜大量应用于粮食、蔬菜生产中,供销系统组织货源供应市场。1988年,销售农膜140吨,1996年为325吨。随着农膜市场放开经营,供销系统2000年销售28吨,2005年仅15吨。2015年以后,农膜由专营转变为监管。
  二、畜产品
  (一)皮张
  20世纪60年代,皮张被列为国家二类收购物资,由各级供销社负责统购统销。1966年收购羊皮23981张、牛皮821张。1978年,畜产废旧物资公司成立后,加强对各种皮张的收购管理,严厉取缔商贩倒买倒卖,同年收购羊皮22593张、牛皮589张。20世纪80~90年代,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开放搞活,皮张收购市场多家经营,竞争激烈,1988年全县供销系统收购的皮张仅有271张。1992年后,供销系统停收此项业务。
  (二)绒毛
  供销系统自20世纪50年代就组织收购绒毛,各基层供销社设立收购网点,收购人员走村串户;制定奖售办法,鼓励农民积极交售。1966年,收购绵羊毛4.55万公斤、山羊毛1.25公斤、羊绒1.2万公斤。1987年,绒毛价格放开后,市场放开,多头经营,竞争激烈,一些农户掺杂使假,到1989年,供销系统收购的羊绒1.1万公斤、绵羊毛4万多公斤积压,造成近百万元的经济损失。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此项业务停收。
  三、废旧日物资
  1952年供销社建立后,就开始组织收购杂铜、废铝、铅、锡、钢铁、杂骨、破布、废纸、废旧玻璃、塑料、橡胶、废棉麻制品等废旧物资。1956年后,废旧物资回收被列为供销社主要任务来抓。20世纪60年代后,废钢铁成为主要收购品种。1975年,供销系统收购杂铜1.2万公斤、废铅锡0.2万公斤、废钢铁44.5万公斤、杂骨4.2万公斤;1987年,分别为4.8万公斤、1.21万公、125.4万公斤、11万公斤。198~1991年,收购杂铜10.7万公斤、废钢铁759.8万公斤、其他废品221.7万公斤。1998年后,各级供销社实行个人承包经营,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停收。
  四、农副土特产品
  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各级供销社就组织收购农副土特产品,为出口创汇、满足群众消费发挥积极作用。20世纪80~90年代中期,是供销社农副产品购销鼎盛时期,后逐渐萎缩。1988年,农副产品购进总值1371.2万元,1996年为2204.1万元,2005年仅628万元。
  (一)发菜
  1952年,平罗县供销社成立后就开始收购,1982年,共收购4332公斤。自1983年后,按照国家保护草原等有关政策停止此项业务。
  (二)蜂蜜
  1966~1982年,县果品公司收购3168公斤。1988年后,收购量快速增长,至1990年3年收购34500公斤。以后逐年下降,2001年仅收购1300公斤,2002年停收。
  (三)红、黑瓜子
  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收购,从1979年收购量逐年增加,1988年,收购191.5万公斤。1996年后,收购量逐年减少,2005年,仅收购60.5万公斤。
  (四)葵花籽
  20世纪80年代后,农村调整种植业结构,葵花种植面积扩大,供销社系统积极组织收购,1988~1997年,每年收购量都在60万~80万公斤。1998年后,略有下降,到2005年,仅41万公斤。
  五、生活资料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供销社主要承担着农民吃、穿、用、行商品的供应。20世纪80年代前,主要经营烟、酒、糖、布匹、胶鞋、火柴、肥皂、洗衣粉、食盐、缝纫机、自行车、炊事用具等日用工业品的供应。1980年后,逐步增加茶叶、各种服装、煤油、纯碱、铁丝、元钉、家具用具及电视机、录音机、洗衣机、电风扇等日用工业品。20世纪90年代,商品市场放开经营,个体私营商店增多,供销社生活资料经营逐渐萎缩。
  第四节 市场管理
  一、农资市场管理
  2000年后,供销系统逐步建立完善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农资物流配送中心,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发展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创造条件开展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开办庄稼医院,面向农民开展各种技术服务。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协助农业执法部门和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对全县农资商品经营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农村日用消费品市场管理
  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企业,加快经营网络改造升级,加强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农家店、村级便利店等农村零售终端改造建设,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发挥供销社一网多用的优势,依法开展家电、图书、药品、烟花爆竹等连锁经营业务。
  三、农副产品购销市场管理 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推动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建立采购关系,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管理
  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范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集散市场建设,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交易行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五节 经营体系建设
  一、发展流通网络
  供销社系统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传统经营网络为基础,以产权为纽带,发展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全县流通网络初具规模。截至2009年末,全系统有各类经营服务网点403个,其中农资网点179个,日用消费品网点164个,再生资源网点60个,共有连锁企业5家,建连锁店175家。2009年,全县供销社系统年化肥供应量3.6万吨,占全县的70%左右,日用消费品销售额2.2亿元,配送率达到30%左右。
  2010%2013年,实施“新网工程”,进行网络改造,规范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依托龙头企业建起配送中心,提高连锁配送率,增加配送覆盖面。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推进农资店、农家店改造建设,拓展服务网点,提升服务功能,逐步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在中心集镇建设综合服务社,开展全方位服务。推动直供直销并探索发展农超对接、蔬菜直销,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提升产销对接效率。牵头领办专业合作社,利用供销社网络资源,实现“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的营销模式,以县农资公司、基层供销社以及“新网工程”农资店、农家店为基点,每年销售各种肥料3.5万吨左右;组织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协会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价值4亿元左右。
  二、发展龙头企业
  截至2009年末,全县供销社系统已建立2个农资配送中心、1个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交易市场、1个烟花爆竹经营公司、1个日用工业品配送中心,经营业务已形成规模,为流通网络提供服务。2011年,在中心集镇建起综合服务社5个,开展全方位服务,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2012年,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4个。2013年,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2个。利用姚伏供销社闲置资产,以资产入股形式与平罗县瑞欣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联合建设姚伏农资综合配送中心,改造建设蔬菜保鲜冷库600平方米,冷库容量4000立方米,扩大有效服务半径,为平罗县南部各乡镇农资商品储备打下基础,有效服务面积达2.7万公顷。
  三、组建专业合作社,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
  以平罗县塞上春农产品物流公司为龙头,双赢蔬菜专业合作社、裕农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日月新米业合作社、瑞丰粮油专业合作社等为骨干,发挥农民经纪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建立以基地建设为基础,现代物流配送为手段,外销市场和城市超市为终端的生产、加工、仓储、配送到终端卖场为一条龙的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形成“市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服务格局。在此基础上,平罗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成立,下属专业协会8个、各类专业合作社15个,吸纳会员3500余人,带动农民2.3万余户。2009年,帮助农民推销各类农副产品3.66亿元,实现网络加工销售各种农副产品30万吨,销售额6亿元。
  2010年,新组建专业合作社,推广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统一标识,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赠送有供销社标识的牌匾,对现有品牌进行全面梳理,主动融入,整合优势,合理布局。将盛源特色菜专业合作社“唯野顿”牌特色菜、双赢蔬菜专业合作社“塞上春”牌设施蔬菜、裕农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瑞丰粮油专业合作社“贺兰山”牌优质粮油及日月新米业合作社“通福”牌大米作为“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专业合作社产品向自治区供销社推荐。组织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协会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价值4.1亿元,带动农户4.2万户。2011年,新组建4家专业合作社;2012年,培育建设平罗县诚信农副产品流通专业合作社、平罗县金湖庄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两个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社。2011~2013年,举办农民经纪人培训班7期,培训农民经纪人850人次。2013年,县供销社创办的平罗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被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农产品经纪人协会。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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