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煤炭开采、洗选和加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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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26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煤炭开采、洗选和加工
分类号: F431.366
页数: 5
页码: 598-60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煤炭开采、洗选和加工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工业 门类

内容

一、煤炭开采
  县境内位于贺兰山中段的石炭井矿区,有效含煤面积20.1平方千米,煤炭储量为33173.5万吨;汝箕沟矿区,有效含煤面积19.6平方千米,储藏优质无烟煤,即太西煤65028.2万吨。县境煤炭开采距今已有300余年的历史。民国35年(1946),平罗汝箕沟有煤窑21个,打碨口(今大武口)有煤窑9个。年产量38495吨,其中平罗汝箕沟17445吨,打碨口5000吨。”
  新中国成立后,在私营煤矿公私合营的基础上宁夏新华第一煤矿、平罗县第一煤矿成立。1952年,两个矿合并改名为地方国营宁夏第一煤矿,1954年改名为宁夏汝箕沟煤矿。矿井生产能力由1949年的7920吨增加到1990年的90万吨。1972年,白芨沟煤矿建成投产,年生产能力为90万吨,到1983年生产能力达120万吨。1970年,平罗县煤矿建成投产,经过20年的扩建和改造,到1990年,生产能力达8.1万吨。1973年,大峰露天矿建成投产,生产能力90万吨。1971~1987年,国营前进农场,汝箕沟煤矿经销公司,灵沙、前进、宝丰、五香、姚伏、崇岗等公社(乡)和县农牧场,在自治区煤炭厅划给平罗的乡镇集体采煤区开挖小煤窑24处、井口81个。1981年,集体小煤窑经过整顿后,只保留五香、头闸、前进、宝丰、渠口、县农牧场、前进农场和汝箕沟煤矿经销公司等7家小煤窑。平罗县有6家小煤窑联合成立平罗县联营煤矿。到1990年,集体小煤窑实际生产能力为17万吨。
  1959年1月,代开煤田建井公司成立(后改为贺兰山建井公司),矿井建设全面展开。1960年,石炭井矿务局组建,担负矿井开发任务。1961年,石炭井矿区2号井首先建成投产,至1970年,矿区共建成矿井5对,年原煤生产能力285万吨。石炭井矿区所产的焦炭,具有强度高、孔隙大的特点。主焦煤经大武口洗煤厂洗选后,供酒泉、包头钢铁公司使用。石炭井地区历代属平罗辖地,1963年7月划归石嘴山市辖。1985年5月,前进、二闸、高庄、黄渠桥、渠口、五香、头闸、崇岗、下庙、通伏、姚伏11个乡镇,在自治区煤炭厅划给平罗县的石炭井清水沟采煤区开挖小煤窑。该采区烟煤储藏量660万吨,原煤发热量4200卡/克,是火力发电的燃料。1986年8月,11个小煤窑联合成立平罗县清水沟煤矿,年生产原煤能力10万吨。1990年,因烟煤的发热量低,不适于发电而停产。5年时间采煤54.7万吨,创产值按当年价计555万元。截至1996年,县境内有独立核算煤炭开采企业6个、村办煤炭采选企业11个,原煤产量122.03万吨,洗煤43.72万吨,工业总产值12333万元。
  20世纪90年代后期,对国家资源造成浪费和破坏的小型煤矿陆续关闭。到2000年,县境内仅有宁夏汝箕沟煤矿、平罗县大石头煤矿等规模以上煤炭开采企业5家,其中县属煤炭开采企业原煤产量30.92万吨,工业总产值12264.9万元;2005年原煤产量仅1.47万吨。2005年、2006年,将大石头煤矿、陶乐煤矿分别进行改制、拍卖给神华宁煤集团,县境内已无县属煤炭开采企业。
  二、煤炭洗选
  1969年,大武口洗煤厂建成投产,年处理原煤能力为300万吨。石炭井矿区和呼鲁斯太矿区生产的焦煤,经该厂洗后满足包头钢铁公司和酒泉钢铁公司炼焦精煤的需要。1968年、1969年,在大峰露天矿、白芨沟矿建成两座大型原煤筛选厂,年筛选精煤330万吨,主要为国内化工、冶金等行业提供规格粒度的无烟块煤。1986年,太西洗煤厂投产,址在平罗火车站西北1.5千米处,年处理太西原煤210万吨。经太西洗煤厂洗后的煤专供高炉喷吹、生产碳素制品和出口需要。1989年,平罗县宝丰镇洗煤厂投产,址在石嘴山钢厂,年洗选原煤1万吨,经洗过的烟煤,专供冶金用炼焦精煤。
  2000年,县境内有规模以上和乡以上独立核算煤炭洗选企业3个,洗煤19.49万吨,工业总产值966万元,2005年和2008年分别增加到11个和36个,洗煤量分别为131.83万吨和308.61万吨,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59795.3万元和277335.6万元。其中,2008年,宁夏晟晏煤制品有限公司、平罗翔龙工贸有限公司、平罗长荣工贸有限公司分别完成工业总产值32778万元、32500万元、13901万元。2009年洗煤产量298.88万吨,同比下降5%。2010年洗煤产量413万吨,同比上升22.9%。2011~2013年,按照石嘴山市和平罗县人民政府规范发展煤炭市场的要求,对全县各类洗煤企业进行清理整顿。鼓励支持洗煤企业建设储煤仓,对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洗煤企业实施关停。2013年,全县规模以上煤炭洗选企业28家,洗煤产量368.02万吨。
  三、煤炭加工
  (一)炼焦
  清代,平罗县以烟煤为原料采用地窖子土法炼制焦炭,当时,当地人将焦炭叫“蓝炭”。至20世纪60年代,延用土法炼焦技术,炼制焦炭多为个体户。1970年3月,平罗县炼焦厂建成投产,址在内蒙古阿左旗呼鲁斯太,当年土法炼焦5000吨。1980年,阿左旗收回矿区地盘,煤源炼焦,迫使停产。1983年开始,购买烟煤恢复小型炼焦。1985年9月,在原厂址恢复生产,年产焦炭6767吨。1990年,产焦炭1.6万吨。1987年,前进、五香乡炼焦厂建成投产,一些私营小炼焦厂也相继建成投产。1990年,平兰焦化厂建成投产,年生产冶金焦能力为5万吨,回收煤焦油能力2500吨。1990年,全县生产焦炭9.2万吨。
  1990年后,焦炭销售出现困难。1997年,对县境内的8座土炼焦炉和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小炼焦厂实施关停。2000年,县境内仅有规模以上炼焦企业1家,生产焦炭4.96万吨,工业总产值1697.7万元。
  2000~2005年,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宁夏金海永和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平罗县翔泰煤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具有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的焦炭生产线陆续建成投产。县境内规模以上炼焦企业3家,全县焦炭产量31.99万吨,工业总产值13140.9万元。2008年为5家,产量16.28万吨,工业总产值11亿元。2010年,焦炭产量34.44万吨。2013年,全县规模以上炼焦企业5个,焦炭产量111.32万吨。
  (二)活性炭、碳素
  1986年,原平罗县糖厂改为平罗县碳素制品厂,转产碳素制品。1987年,姚伏镇、通伏乡在全县率先办起活性炭厂,随之部分私营企业也建厂生产,至年末全县有11家大小不等的锻烧煤、活性炭、电极糊等碳素制品生产企业,产量近千吨,销往河北、浙江等地,并出口到美国、日本、西德等国家。1995年,石墨及碳素制品产量为2.02万吨,2000年,达到39.36万吨。
  2000年,平罗县把活性炭产业确定为全县五大工业产业之一,力争打造成全球净水活性炭基地、亚洲碳素电极基地。平罗县按照“抓大、关小、上新、延长”的结构调整思路,对污染重、能耗高、工艺差的小企业依法关停,通过调整,2005年全县规模以上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企业3家、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企业4家,全县石墨及碳素制品年产量1.98万吨、活性炭1.41万吨。
  2005~2010年,平罗县抢抓全球环保产业全面提速和市场空间急剧扩增的有利时机,发展压块性活性炭、空气净化用活性炭、专用活性炭、微球活性炭等产品;延伸开发干法脱硫/脱硝活性炭、天然气储存用活性炭、活性炭加工制品、活性炭电容器等高档次、多用途的下游产品,形成以宁夏蓝白黑活性炭有限公司、宁夏广华奇思活性有限公司、宁夏天福活性炭有限公司等为龙头的,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活性炭产业集群。2008年,全县活性炭生产企业47家,年生产能力达到7.15万吨,年产活性炭2.38万吨。全县活性炭产量占到全国50%,宁夏的60%;柱状活性炭80%用于出口,占国内出口量的70%以上,市场占有量占世界的50%。碳素生产企业形成以中煤宁夏增炭剂厂、宁夏永威炭业有限公司、平罗县万达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等11家规模以上企业为骨干的石墨及碳素制品企业群。2010年,全县35家碳素生产企业生产石墨及碳素制品18.81万吨。
  2011~2013年,改造提升煤基碳材产业发展水平和规模,形成煤—气化—煤化工、煤炭—建材等产业链。全县成品活性炭生产能力达7.15万吨,研制出四大系列30个品种的高中档活性炭产品,生产的气相吸附、变压吸附、溶剂回收等品种的活性炭,通过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美国UL产品认证。碳素主导产品为大截面炭电极、增炭剂、电煅煤、普煅煤等。2013年,活性炭产量达到3.96万吨,石墨及碳素制品28.3万吨。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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