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工业结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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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260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工业结构
分类号: F421.43
页数: 6
页码: 585-59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工业结构、结构特征、社会因素等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工业结构

内容

第一节 结构特征
  一、自然因素
  平罗县工业发展,在20世纪70年代前,主要是手工业和农具修造;70年代后,依托境内的矿产资源和能源优势,形成煤炭工业、冶金工业、建筑材料工业、机械工业、造纸工业、化学工业等支柱产业,其中煤炭工业、冶金工业、建筑材料工业、造纸工业等都是建立在自然资源基础之上的。
  二、社会因素
  旧中国县城基本没有工业。1956年,基本完成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全县组建起铁业、木业等10个手工业合作社,1958年,经合并转为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又相继建设石炭井、大磴沟铁厂、亚麻厂等工业企业。在三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县属企业除亚麻厂外均“停、并、转、撤”,其余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全部转为合作社企业。1970年前,二轻集体工业在县属工业中占据主导地位。
  1970年后,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并从全国各地调集大量人力、物力,建设西北轴承厂、西北煤机总厂、白芨沟煤矿、大峰露天煤矿、基建公司建井处、总机修厂、宁夏平罗糖厂等中央、区属企业,县属农机修造厂、煤矿、机砖厂、造纸厂、水泥厂、化肥厂、铁合金厂、碳化硅厂、碳素厂等一批国营工业企业建成投产,形成平罗县最基本的工业基础。形成国有工业企业占主导地位的工业布局。
  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乡镇企业异军突起。1988年,全县县属工业企业1511个,其中乡属工业67个、农村村办工业23个、农村联营工业12个、农村个体工业1284个;全县工业总产值2.59亿元,其中乡属工业5248万元、农村村办工业323万元、农村联营工业160万元、农村个体工业1502万元。涉及行业范围有采煤、冶金(硅铁)、化工(碳素、糠醛)、机械制造与维修、建材、蔬菜脱水制品等。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对县属国有、集体工业企业进行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2000年后,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一批民营企业落户平罗。2005年,全县规模工业企业55个,2008年增加到98个;全县工业企业总产值117.33亿元,其中规模工业企业总产值91.83亿元。随着西北轴承厂搬迁,宁夏平罗糖厂停产关闭,西北煤机总厂(一、二、三厂)、白芨沟煤矿、大峰露天煤矿、太西洗煤厂、大武口建材厂划归石嘴山市,除宁夏汝箕沟煤矿外,县境内再无中央、区属大中型工业企业,形成股份合作制工业企业和民营工业企业占主导地位的工业。涉及煤炭开采、洗选和加工业、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染料制造、水泥制品制造、碳素制品制造、铁合金冶炼、锌冶炼、造纸、酿酒、脱水蔬菜、清真牛羊肉加工业、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也蓬勃发展。
  2011~2013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坚持产业规模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方向,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产业集群、提升园区功能,精细化工、多元合金、煤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制药、农产品加工六大产业集群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94%。形成以民营工业企业为主导的工业。
  第二节 结构布局
  一、隶属关系
  20世纪90年代前,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对企业有严格的隶属关系的划分。按照隶属关系,全县工业企业分为三级管理,即中央属企业、自治区属企业、县属企业。
  1977年,全县有工业企业81个,其中国有企业16个,集体企业65个(含乡镇集体企业53个)。1990年,全县有工业行业23个大类,初步形成煤炭、冶炼、建材、化工、造纸、金属制品、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加工业为骨干的工业体系。县境内全部工业企业共1981个,其中区属9个,县属1972个。县属工业企业中,国有企业19个,集体企业71个(含乡镇集体企业50个),村办及个体1882个。
  1996年,是工业企业按照隶属关系管理比较明细的最后一年,全年工业总产值8.65亿元,其中中央、自治区属企业10个,1.72亿元,县属乡及乡以上企业80个,3.83亿元,村办工业企业60个,0.24亿元,城乡联营和个体工业2113户,2.86亿元。
  1997~1998年,县属工业企业进行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新组建的企业公司打破原有的隶属关系界限。
  二、生产性质
  新中国成立初期以手工业为主,20世纪60~70年代初期,以轻工业为主;70年代中期后,随着地方工业的发展和中央、区属企业的建设,重工业企业逐年增加,工业总产值比重逐年提高。1988年,全县城镇街道和乡及乡以上全部工业企业合计112个,工业总产值1.96亿元,其中重工业企业68个,占60.7%,重工业总产值1.3亿元,占66.6%。
  2000年,重工业企业和工业总产值分别占全县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数和工业总产值的69.9%、78.5%。2005年后,引进和发展精细化工、轻工业,工业经济结构得到一定调整。2008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8个,工业总产值91.83亿元。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36个,工业总产值27.73亿元;农副食品加工业4个,6500万元;饮料制造业2个,2503万元;造纸及纸制品业1个,2.3亿元;炼焦业5个,11亿元;基础化学原料制造13个,20亿元;农药制造2个,10.55亿元;染料制造1个,3479万元;水泥制品制造1个,933万元;碳素制品制造11个,3.47亿元;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个,2.75亿元;铁合金冶炼16个,11.43亿元;锌冶炼1个,3236万元;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2个,8528万元。2010年,工业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作用显著增强,三次产业比重由2009年的15.5∶57.1∶27.4调整为16.2∶56.5∶27.3。2013年,全县工业总产值218.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8.7亿元。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8个,工业总产值28.08亿元;农副食品加工业3个,工业总产值1.8亿元;饮料制造业1个,工业总产值1.24亿元;炼焦业5个,工业总产值18.16亿元;基础化学原料制造19个,工业总产值84.87亿元;肥料制造1个,工业总产值0.46亿元;农药制造2个,工业总产值0.74亿元;专用化学产品制造11个,工业总产值5.05亿元;水泥制造2个,工业总产值2.73亿元;水泥制品制造2个,工业总产值0.37亿元;碳素制品制造16个,工业总产值6.76亿元;黑色金属铸造2个,工业总产值1.62亿元;铁合金冶炼20个,工业总产值46.85亿元;有色金属冶炼1个,工业总产值0.78亿元;通用设备制造1个,工业总产值0.61亿元;汽车制造1个,工业总产值867.5万元;太阳能制造1个,工业总产值0.82亿元;热力生产和供应1个,工业总产值0.45亿元。
  三、所有制性质
  1970年前,境内除区属国营宁夏汝箕沟煤矿、大武口建材厂和县属国营亚麻厂、农机修造厂、清真食品厂外,仅有县手工业联社(后改为二轻工业局)管理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农具合作工厂、印刷合作工厂、修焊社、服装鞋帽生产合作社、皮毛社和姚伏、宝丰、黄渠桥修配生产合作社。
  1977年,全县有工业企业81个,其中全民所有制16个,集体所有制65个(乡镇53个);1990年,县境全部工业企业为1981个,其中中央、区属9个,县属1972个。县属工业企业中,全民所有制19个,集体所有制71个(乡镇50个),村办及个体1882个。1995年,全部工业企业为1926个,其中县属工业企业1900个。在县属工业企业中,国有经济20个,集体经济61个(乡镇46个),港澳台投资经济1个,村办、私营、个体1818个。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1997年以后进行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原有的企业所有制性质发生根本性变化,县属国有工业企业除县供热公司、供水公司外,其他国有、集体工业企业除破产、兼并的外,均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转为民营企业,新建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也纷纷落户平罗。2010年,全县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0家。按登记注册类型:内资企业125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家,外商投资企业4家。按经济组织类型:独资企业7家,其中国有企业2家,私营独资企业4家,外资企业1家;私营股份有限公司5家;有限责任公司118家,其中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10家,合资经营企业(港澳台资)1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家,其他有限责任公司4家。201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家。按登记注册类型:内资企业112家,国有企业2家,集体企业1家,有限责任公司5家,私营企业104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家,外商企业1家。按经济组织类型:独资企业5家,其中国有企业2家,集体企业1家,港澳台独资经营企业1家,外资企业1家;有限责任公司112家,其中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04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家,其他有限责任公司5家。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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