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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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25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S274.3
页数: 3
页码: 567-569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管理机构平罗县水务局成立,负责全县水利、水土保持、水务管理、防汛抗旱、水行政执法等工作。
关键词: 平罗县 水利 管理

内容

1950年1月,平罗县水利局成立,1958年,合并于县农林水牧部,下设水利股,1960年,设置水利电力局,1964年,设水利局,1967年,重设水利电力局,1997年,改为平罗县水利局,2001年,改设成平罗县水务局至2013年。
  20世纪50年代,县水利局设局长、副局长各1人。局下设唐徕、惠农、昌滂管理所。1970年,以干渠设管理处,在县境设有水管所,具体负责各干渠、支干渠的岁修、管护、灌溉等一应渠务。1982年,增设各公社水利站,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较完整的水利管理系统。2001年11月23日,平罗县水务局成立,负责全县水利、水土保持、水务管理、防汛抗旱、水行政执法等工作。
  一、机构沿革1995年,水土保持工作由平罗县水政水资源管理站兼办。1996年8月26日,设置平罗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隶属县水利电力局管理。1998年7月20日,平罗县水政水资源水保管理站成立,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监督实施人为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2002年11月25日,改为平罗县水资源水保管理站,隶属县水务局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3人,设站长1名。2006年3月31日,改为平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隶属县水务局管理。
  二、平罗县水利灌溉管理中心2006年3月,平罗县水利灌溉管理中心成立,为水务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副科级。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56名,其中管理岗位6个,专业技术岗位38个,工勤岗位12个。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负责全县13个乡镇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田灌排任务,抗旱机井及抗旱设施管理,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及用水协会管理与养护,河东、河西灌区的灌溉管理等工作。下设农水站、抗旱服务队、陶乐灌溉所、沿黄所、五排所,分管各乡水利站、电排站。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水利事业发展规划与计划;负责全县农业灌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新技术和新科技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勘测设计和技术问题处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等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施工建设及县管沟道的清淤工作;负责全县水利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本县沿黄项目区内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业务。
  三、平罗县农村人饮安全供水工作站2008年7月,平罗县农村人饮安全供水工作站成立,是水务局所属不定级别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预算事业编制12名。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工程及安全供水工作。下设城关、黄渠桥、渠口、姚伏、通伏、宝丰、灵沙、头闸、陶乐、陶乐生态等10个基层供水服务站。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县域内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保护和水资源配置工作,加强水源水质监测,确保全县农村饮用水安全。配合设计部门编制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总体规划及单项工程的前期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水量、水价、水费及其他情况。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知识培训,加强管理队伍及能力建设。按照权限审批人饮工程维修计划,并及时对人饮工程维修,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安全运行。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向用水单位和个人收取水费。
  四、平罗县水政监察大队2003年,平罗县水政监察大队成立,属平罗县水务局管辖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全部为事业编制。下设崇岗水政监察工作站,是水务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定级别。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县域内水、水域、水工程和其他有关设施,维护正常的水务秩序;依法对县域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水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配合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查处县域内的水事纠纷;完成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1998年7月20日,在水利局设立局属事业单位平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11名,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2006年3月31日,经县委研究批准,批准为水务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副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其中用于配备工勤人员的编制不得超过1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县防汛抗旱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域内的防汛防洪和抗旱等有关工作,制订重大防洪预案;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程设施的运行管理;负责全县防洪防汛抗旱器材的管理、维修和使用工作;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新建与管理及灾情普查等工作;完成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平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1993年,平罗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成立,隶属县建设局管理。2002年11月机构改革,更名为平罗县水资源水保管理站,隶属平罗县水务局管理,2005年,机构改革更名为平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2006年,划归为事业单位,站长1名、副站长1名,核定事业编制13名。2013年、县编办核减1人编制,现有编制人员12名,实有人数为11人。为水务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定级别。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城乡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规划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县域内的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制定水土保持措施规划,负责县域内的水土流失监测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负责县域内凿井的审批及施工单位和用水单位取水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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