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河东陶乐灌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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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223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河东陶乐灌区
分类号: S274.3
页数: 4
页码: 532-535
摘要: 本章记述了平罗县河东陶乐灌区、灌溉渠扬水站、排水设施、农业综合开发的情况。
关键词: 平罗县 河东陶乐灌区 情况

内容

第一节 灌溉渠扬水站
  一、自流灌溉
  河东陶乐地区于乾隆五十年(1785)始有自流灌溉。
  利民渠相传建于清乾隆年间(1736~1795),原为五堆子渠。光绪十一年(1885),更名曹家渠,长4千米,最初灌地26.67公顷。民国31年(1942)渠定名利民渠。渠线总长20.4千米,灌溉面积266.67公顷。新中国成立后,该渠经逐年整修、延长,流经高仁乡、陶乐镇和红崖子乡,至王家沟入都思兔河,全长45千米,最大流量2.3立方米/秒,年引水量0.2亿立方米。灌溉面积1333.33余公顷。
  惠民渠建于清咸丰年间(1851~1861),始于黄河沙拐子,名曰谭家渠。民国7年(1918),定名惠民渠,全长10千米。灌溉面积约666.67公顷。新中国成立后,1950~1975年,对惠民渠进行整修改造与延长。由头道墩溜山子开口引黄河水,流经高仁镇、六顷地、马太沟到五堆子境止,全长33千米,成为原陶乐县境引黄河水自流灌溉的一条主要干渠。最大引水流量3.4立方米/秒,年引水量0.3亿立方米,设支渠47条,灌溉农田2000余公顷。
  惠民渠和利民渠因无固定引水设施,渠口随黄河的变迁而更改,给灌区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1975年,废弃两渠,全部改为扬水灌溉。
  二、扬水站
  新中国成立后,陶乐灌区自流灌溉的惠民、利民渠灌溉,因保证率低而逐渐变废,由锅驼机、煤气机、柴油机逐步改为电力扬水站,并增建二级扬水站,以扬水站而建排水系统,形成单元小灌区。第一阶段:水车灌溉(1954~1959年);第二阶段:锅驼机、煤气机灌溉(1957~1963年);第三阶段:柴油机灌溉(1959~1970年);第四阶段:电力扬水(灌溉)站(1970~2013年),灌区有扬水站16座,其中:一级8座,二级8座,总装机48台,装机容量2967千瓦。流量在0.2立方米/秒~3.3立方米/秒,扬程在2~9米,年灌溉引水量8103.1万立方米,实灌面积7746.67公顷。
  第二节 排水设施
  20世纪60年代前,陶乐灌区无排水设施。1960年开始,逐步建成各类排水设施。主要有排水干沟、电排站、机井。
  一、排水干沟
  陶乐灌区地形具有特殊性,黄河是河东灌区地下水出流的自然通道。建有排水干沟7条,长53.73千米,控制排水面积5866.67公顷。支、干沟18条,长43.2千米,支沟51条,长81.72千米,农沟232条,长183千米。
  二、电排站
  1974年兴建。主要用于局部地区的明水排除。由于灌区内部分地区地势低洼,明水不能自排,且排水面积较大,建电排站以除明水。站址大多选在自然坡降1/6000~1/8000、低洼积水不易排除、土壤盐碱化影响较为严重的区域。自1974年后,改土治水布设机井、电排站,到1979年,建成电排站5座、短沟小站5座,总装机11台,装机容量156千瓦,排水面积1200公顷。1985年,有大小电排站10座,配备水泵11台,装机容量143千瓦,排水面积1200公顷,其中短沟小站5座,配备水泵5台,装机容量65千瓦,排水面积466.67公顷。1988年,自治区对各市县电排站电费取消补贴后,电排站的运行管理因无资金来源,逐渐被弃用。到2000年,绝大部分电排站停止运行,至2007年,电排站因管理维护不善,机泵、电器等设备老化失修或丢失比较严重,已不能使用。
  三、机井
  1975年,始兴建机井,用人力锅锥钻在陶乐地区陶乐镇马太沟村试钻。于1976年1月打井3眼,井深35~60米。1979年,原陶乐县水利电力局打井队改装电力水冲钻机4台,在高仁乡高仁村打井15眼,配备高、低压输电线路和潜水电泵。1985年,打井148眼(其中:山上草原井7眼,陶乐镇、乡村、农林、牧场人畜饮水井37眼),井深80~160米,下铸铁管和无砂混凝土管,外缠棕皮和铅丝,结口用丝口或竹板连接。排灌井104眼,井深25~50米,分布在高仁乡的有80眼,陶乐镇马太沟村17眼,红崖子乡7眼。井管直径为40~60厘米,每眼机井配装潜水泵1台。至2000年,有配套机井48眼,运行机井27眼,运转率占配套的63%,控制排水面积440公顷。2003年2月19日开工,于2003年5月5日竣工。新打浅井20眼、多吸管井80眼,发展井灌面积466.67公顷,安装50千伏安变压器5台,铺设UPVC管输水管道7千米,架设380伏输电线路7千米,建井房20座120平方米,配套柴油机及水泵80套。投资255.33万元,其中国拨212万元,自筹43.33万元。通过自治区竣工验收。
  第三节 农业综合开发
  一、第一期工程(1990年10月~1992年6月)
  原陶乐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晚于自治区河套灌区8个县和自治区所属5个国营农场改造中低产田、荒地开发。陶乐镇马太沟村(原马太沟乡六大沟、红崖子乡王家沟村)改造中低产田469.07公顷,开发荒地200.93公顷,以发展粮食作物为主,适当发展林业。投资173.94万元,其中国拨68.5万元,县配7万元,贷款20万元,自筹41.18万元。
  二、第二期工程(1992年9月~1995年5月)
  涉及红崖子,马太沟,六顷地,县园林场、良繁场、马林场、农场和县林场6片。总面积1028.34公顷,其中:改造中低产田655.07公顷,开发荒地373.27公顷,以及农、林项目。完成投资335.9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69.75万元,县配套资金87.9万元(果品办项目投资),银行贷款35万元,乡场自筹43.3万元。
  三、第三期工程(1995年11月~1998年5月)
  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复由一期、二期的水利、农业、林业项目,增加到水利、农业、林业、畜牧业4个项目建设。完成投资590.1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03.20万元,县配资金44万元,银行贷款87.8万元,乡、场自筹155.19万元。土地治理项目:实际改造中低产田935.33公顷,开发宜农荒地402.67公顷,造林240公顷,其中农田防护林173.33公顷,经果林66.67公顷,育苗16公顷。
  四、第四期工程(1995年8月~2001年6月)
  涉及原陶乐县马太沟、红崖子、五堆子、六顷地、东沙、高仁镇6个乡17个行政村35个生产队,五州公司、正夏公司、佰发公司、建新开发公司进行开发。该项目中的土地治理项目任务3233.33公顷,其中,改造中低产田2633.33公顷,开发宜农荒地600公顷。多种经营项目9个,其中,畜牧养殖项目7个,加工项目2个。3年投资2264.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238万元(无偿824万元,有偿414万元),县配资金120万元,乡及群众自筹906.4万元。土地治理项目:实际改造3073.33公顷,其中:改造中低产田2246.67公顷,开发宜农荒地800公顷,营造农田防护林301.4公顷,育苗63.33公顷。
  五、第五期工程(2001年7月~2003年11月)
  分土地治理和多种经营两大项目。改造中低产田2880公顷,农业生态工程333.33公顷。养殖项目4个,加工项目1个,技术推广项目2个。涉及红崖子乡、马太沟镇、高仁乡、月牙湖、县林场、治沙林场、陶林园艺场、柯瑞公司、菲亚特公司,以及农、林、水等3乡1镇2场22个村55个生产队,2个开发公司、4个业务部门。项目总投资2278万元,其中:国拨资金1246万元,县配资金179万元,自筹资金453万元,贷款400万元。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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