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野生动物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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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图书
唯一号: 31032002022000219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野生动物保护
分类号: S863 .43
页数: 1
页码: 489
摘要: 本节记述了平罗县野生动物保护平罗县境内分布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5种、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6种。
关键词: 平罗县 野生动物 保护

内容

平罗县境内分布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5种、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6种。
  1982年起,自治区确定每年爱鸟周,此后每年4月1~7日,平罗县都开展以爱鸟、护鸟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
  2000年,在黄河滩地建筑鸟巢50余处,有效地保护鸟类。
  2004年,经自治区林业局批准,全县第一个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平罗县国宏驯养繁殖场诞生。2005年,该场人工孵化、驯养以绿头鸭为主的野生动物7000余只。
  2005年初,周边市县发生禽流感时,县林业局印制各种爱鸟、护鸟宣传材料,防治禽流感材料和一些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利用集市上街进行宣传,并在各中小学开展“保护鸟类”为主要内容的课程,使全县形成爱鸟护鸟的良好氛围。
  改革开放后,外来人员到全县境内河滩地上偷捕、毒杀野鸭现象时有发生。2004年5月,湖北籍人员到沙湖偷捕野鸭,被抓获,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有效地震慑犯罪。2006~2013年,全县没有较大的破坏野生动物的事件发生。

知识出处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平罗县志(重修)上册》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共分二十六篇,内容涉及自然环境、政区、人口、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商业贸易、财税、综合经济管理、科技、政党与社团、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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